第四十五章 名声值几个钱?
听了老乌的话,肖登坤又惊又喜。
惊的是,已经板上钉钉的案子,竟然有了反复,老乌说的合情合理,不由他不信。
喜的是,明天县里才派警犬过来,自己仍有机会,彻底毁掉证物——血衣。
他有些后悔。
当时自己也是怕警察带警犬来,所以没有把血衣埋在村里,而是丢在了村外的枯井里,而且那眼枯井就在自家地里,不怕别人看到。
后来也想过血衣的事,但陈和顺的主动投案,让案子迅速审结,他以为没事了,而且自己打那以后当上了书记,人人尊敬,又包销了元宝茄子,有钱赚,有人脉关系,整天迎来送往,精神极度亢奋,血衣的事渐渐忘在了脑后。
可谁知道检察院会看出其中的疏漏,从而要补充证据?早知如此,自己有大把的机会可以从容处置血衣,烧掉就是了,留那个干吗?
耐着性子陪老乌到了兰彩花家,兰彩花听了老乌的话,倒是眼睛闪了两下,但终究还是没敢说出实情。
老乌无奈,只好带人回去了。
肖登坤晚上吃了饭,在炕上假寐至半夜,穿好衣服,拿着电棒和一把铁钩子就出了门。
来到地里,四下打量一下,见到处都是雪,有的被风刮得成了堆,但人毛也没见一个。
打着电棒,往枯井里一瞧,化肥袋子还在,心里松了一口气,连忙用铁钩子勾上来,拿出打火机,点着火,往袋子上凑去。
“不许动!”
听到一声大喝,肖登坤心里一惊,抬头一看,就见旁边雪堆里站起三个人来,正是老乌他们三个,手里拿着强光手电,死死地照住肖登坤的脸。
“肖书记,侯你多时了。希望你不要反抗……。”老乌说道。
“老乌,你们……。”肖登坤一瞬间就明白了,白天的事情,那是人家表演给他看的,目的就是让他亲自来销毁证据,好抓他个现行。
想明白以后,他也就放弃的抵抗和逃跑的打算,伸出手去。
两个合同民警上来给他带上手铐。
“玛德,姓肖的,为了你,害得我们蹲了半宿!阿嚏……。”民警边带手铐,边骂道。
……
杨振帮被害案有了新的结论,肖登坤被判处死刑,陈和顺无罪释放,而兰彩花因为做伪证,被判处半年拘役。
据说,兰彩花入狱的时候,陈和顺去看她,兰彩花哭着说:“和顺,等我半年,如果你不嫌我脏,我出狱后跟你结婚,好好过日子。”
据说,陈和顺非常高兴地答应了。
消息传来,村里人都为陈和顺高兴,觉得他虽然老实,但总算不再打光棍了。
而陈爱霖听说这个消息,知道兰彩花经过这么多波折,终于明白,谁才是待她真好,她的梦,终于醒了。
最让陈爱霖感到佩服的,是杨俊英。
肖登坤的被捕,让她看明白了,自己在三岔口村无论如何不可能有好姻缘了,再指望用身体换取物质上的享受是不可能了。
所以,在她娘被捕后第二天,独身一人走了,去了哪里没人知道,但陈爱霖知道,她是追求自己的幸福去了。
“够狠!连她娘也不管了。真不知道,将来她会祸祸哪个或者哪些男人。”陈爱霖心想。
……
肖登坤的事,当然是爱霖和肖建军联合做的局,如此安排,神不觉鬼不知,就是怕落个仇人。
料理完肖登坤,陈爱霖又迎来一个麻烦。
他奶奶崔氏和他二婶李红娟回来了。
原来,陈庆军铩羽而归,回到家里,越琢磨越不得劲。元宝茄子现在已经成了县里有名的奢侈品,种出这种茄子的是自己的侄子,自己回去一趟,竟然没有捞到丝毫便宜。时间一长,大家肯定都会知道,陈爱霖是自己的侄子,不用过多渲染,大家一定会得出侄子跟自己不亲的结论,否则,怎么解释自己弄不到元宝茄子呢?
侄子跟自己不亲也就罢了,叔叔和侄子不亲的有的是,但那是在两家经济状况差不多的情况下,而自己身价数百万,侄子穷困潦倒,无依无靠,这种情况明眼人一看就知道自己没有好好管侄子。
说出去,好说可不好听啊。自己做企业,名声非常重要,如果名声毁了,谁还给自己做生意?那些部门还会明里暗里的照顾自己吗?
名声是一方面,元宝茄子的利益也是足够大啊。一天收入一千?怕是肖登坤说少了,据说元宝茄子三天一成熟,每次大概可以摘200个,按传言的价格应该是50块钱一个,那么三天就是一万块纯收入,有肖登坤在,小霖肯定是得不到这么多,但最起码也得30块钱一个,那么三天最低他也得收入6000块。比我这纸厂都赚钱,更别说纸厂现在的经营举步维艰。
小霖啥也不懂,这么好的行情,为什么不扩大再生产呢?多种一些,这么好的东西还怕卖不出去?
要是变成我的产业多好啊,一来我可以利用自己做企业的经验,好好经营,多赚一倍的钱都不止;二来也可以拉起一张大大的关系网。肖登坤眼光还是太窄,只看到了镇上,最多看到县里,要是我来经营,跟市里、省里都拉上关系也不在话下,弄不好,还能跟京城拉上关系呢。
越想心越热,越想越不想放弃。
可是,他也知道,这事的关键在爱霖身上,侄子要是不同意,那自己想法再多也是无用。
唉,这些年自己一家做得确实太过了些,别说非常亲近,就算一般的,不冷不淡地维持着,爱霖也不会那么排斥自己,像仇人一样看待自己。
要不,跟老婆商量一下,给小霖在老家盖座房子?花不几万块钱,要是能让小霖收回对自己一家的敌意,那元宝茄子的事情还不好办?他一个小孩子,有什么主意,还不是我说什么就是什么?
想到这里,陈庆军悄悄地把自己的想法跟李红娟说了。
李红娟早就听说过元宝茄子,没想到竟然是那个傻小子种的。待听了丈夫的打算以后,她精明的眼光闪了几闪,说道:“庆军,不用那么麻烦,等路上好走了,我跟娘回家一趟,保准让那傻小子把元宝茄子圆个的送过来。以后,咱就是元宝茄子的主人了。”
“红娟,那样不好吧?”
“怎么不好?你还想着落个关心侄子的好名声?可能吗?再说了,现在这个社会,有奶就是娘,名声值几个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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