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4章 一切从简
三日后,华卿宫内,宫女进进出出,手中端着无数珠宝配饰,站在殿内,静静等着人挑。
众人瞥见陛下站在一旁,看着太后为一身着白衣坐在镜前的女子梳头,心里一阵唏嘘。
陛下对郡主可真好,不仅为郡主挑了一个好夫婿,还亲自来送郡主出阁。
只是……父亲刚死,丧服还未脱下,再急都不能在此时成亲,大不孝啊。
太后看了一眼神情淡漠的人,叹了一口气,拿起一根凤簪,刚要替她簪上,便被一只苍白的手截住,只听一道冷寂无比的声音缓缓落下。
“一切从简。”
随后拿过一支白玉簪插在发间,凤冠霞帔覆在丧服之上。
好似这盛世之下,累满白骨。
盛帝看着这一幕,叹息一声,这也是他疼了十几年的小丫头,如今却走到了这一步……
他缓步走了过去,在她面前蹲下,抬手理了理她的长发,轻声开口。
“阿榆还想要什么,舅舅都满足你。”
听到“舅舅”二字,叶昭榆鼻尖一酸,指节一下缩紧,随后强压着泪意,垂眸看着他,音色嘶哑。
“你会重立太子吗?”
盛帝顿了一下,随后缓缓开口,“只要晔儿什么都不知晓,等这次风浪一平,朕会找机会恢复他的太子身份,太子可废可立,全看他,知道的多少,朕还是很中意他这个太子的。”
叶昭榆指尖微微缩紧,难怪二表哥要瞒下一切。
只要太子不知真相,便依旧和天子一心,他还能是太子殿下,只要他知道了真相,必定与天子离心,他便只能是一枚弃子。
那么现下,表哥处境尚且安全。
吉时一到,她从皇宫出阁,宫内嫔妃俱来相送。
天子于长明楼阁设宴三日,晚间亲自驾临,大手一挥,拿杯赐天下无罪。
裴朝一身大红喜袍,抱着兔子静静站在皇宫门前,周围议论四起,只他身影茕茕,似是离群的鹤。
他看着被人扶着朝他走来的人,长睫轻眨,走上前去将人接过,一步步的引入轿中。
随后抬手将怀里的兔子递给她,弯唇笑了一下。
“它来接你了。”
掩在盖头下的人瞬间红了眼睛,紧紧将兔子抱进怀里,眼泪止不住的砸在手背。
她曾幻想过无数种嫁给他的场景,唯独没想过,不是他。
她终于知道,他为何从不许愿,因为,事与愿违,从不要求,因为,求而不得。
周围喜乐高昂,礼官唱喝,起轿亲迎。
热闹一浪高过一浪,却怎么也拂不去她的感伤。
短短三日,裴朝依旧给了他的郡主三书六礼,四聘五金,八抬大轿,十里红妆。
城中百姓夹道观望,看着蜿蜒的长队,七嘴八舌的议论起来。
“这裴朝莫不是个傻子吧,这人也敢娶,还给了这么大的排场,铁了心不要仕途了?”
“你不懂,有道是,牡丹花下死,做鬼也风流,保不齐那小郡主长的国色天香,把我们裴大人迷的神魂颠倒,掏空家底也要娶她过门!”
“积点德吧,就不能是为了爱情?”
“这年头,最不值钱的就是感情,你还不如说是他想引起皇上的注意呢!”
……
裴府大院,除了门人与前来贺喜的太傅,再无他人。
谢太傅稳坐高堂,看着缓缓走来的两人,满眼痛惜,缓声开口。
“今日,老朽来做你们的长辈,盛安,裴朝,你们可愿意。”
“愿意。”
谢太傅顿时哈哈大笑起来,随后抚了抚衣服上的褶,端端正正的坐在高堂之上,眸光肃穆,见证着他们行礼三拜。
一拜天地供养,二拜高堂授书,三拜孤身为注。
当真一语成谶,盛安此生姻缘波折,注定三嫁。
裴朝送完太傅后,踏着夜色回屋,屋内喜烛烧灼,大红床幔飞舞。
他看着抱着兔子,静静坐在床边的人,心绪动荡难安,缓步走了过去,抬手将盖头挑开。
一张泪眼斑驳的脸顿时映入眼帘,他心头猛然一滞,抬手为她擦去眼角的泪。
“别哭……”
叶昭榆闭着眼睛,肩头慢慢耸动,无助的哭出声来。
“我,我有一个喜欢了,很久很久的人,我只想嫁给他的,我只想嫁给他……”
裴朝动作一顿,随后笑了一下,退开一步,抬手将怀里早已备好的和离书递给她,音色轻缓。
“下官知晓,在他来接郡主之前,下官会替他好好保护郡主。”
短短三日,他写完了这一生的婚书,聘书、礼书、迎书与和离书。
他早已知晓她有心悦之人,此次婚礼,荒唐又卑劣,怎可用来束缚于她。
于是便早早备好和离书,放她自由,她该是自由的。
他看了一眼抽咽着接过和离书的人,缓缓吐出一口气来,抬手一礼。
“下官告退,郡主好生歇息。”
随后缓步出了厢房,朝着一侧的书房走去。
屋外长风久起,落花满地,他抬眸看了一眼天幕,长睫微眨。
天下月色,此间最好。
他也有一个,喜欢了很久很久的人。
久到,她忘了他。
那夜的月色也如今夜,只是疏朗的明月在那夜显的格外晦涩难圆。
他所在的边关刚刚经历了一场艰苦卓绝的战火,亡了一位昔日横荡四野的将军。
她那日的悲伤比今日更盛,孤零零的坐在棺前,不发一言。
活下来的百姓一一来到将军灵前吊唁,他便是其中的一员。
彼时他脏污不堪,不敢与其他人一起,只能等所有人走后再前去祭拜。
这一等,便是月上柳梢头,他刚要接近灵堂,便听得一阵压抑至极的哭声。
他认得那哭声,是跟在将军身边的小女郎,也是前日手持长枪,挡在众人身前的小郡主。
那哭声紧紧揪着他的心,他鬼使神差的走了过去,只见她抱膝缩在灵堂之后痛哭不止。
他想上前安慰,却又不知该说些什么,只能将怀里的一包松子糖默默放在她的脚边,随后站在一旁,陪着她。
这一陪,便是十日。
十日后的夜晚,他如往常一样站在离她几步远的地方。
却未想,她竟会朝他开口,而说的第一句话,便是离别。
“明日别再来了,我要走了。”
他心一揪,拿着糖的手一紧,哑着嗓子开口。
“你要……去哪里?”
“回京。”
随后他见她抬头望着他,湿润的杏眼轻眨,音色略显稚嫩。
“谢谢你夜夜都来吊唁我三叔,我明日便要带他还家了,你年纪尚小,好好读书,将来也能出人头地,对了,你叫什么名字?”
他看着比他小上许多的小姑娘,却悉心为他指着前路,心中热意高涨,止不住的开口。
“我叫裴珏,是此间平庸之辈,可我不想再庸碌下去,我想要新生,想换一个新名。”
闻言,她抬眸看着天边一缕光线刺破黑夜,悠悠照来,眸光微动,缓缓开口。
“鹏北海,凤朝阳,又携书剑路茫茫,新名为朝,朝阳升,万物朝,你可去追寻更广阔的天地。”
“好,就叫裴朝!”
此后,他以裴朝行走于世,又以功绩越过重山,走到人前。
他去了有她的盛京,可相见,却不相识。
许是那段记忆太过痛苦,她有心想忘,便连裴朝一起忘了。
后来,她记起了他,可她身边已有归属,连让他吃一点醋都舍不得,宁愿当作萍水相逢。
这一生,寒来暑往才几步,转身,便已陌路。
裴朝啊裴朝,你走的太慢,来的太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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