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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1:民风淳朴哥谭市


  美利坚东海岸,深夜,哥谭市。

  暗月悬挂天际,乌云密布,昏暗中的城市高楼林立,现代化之中有着很多哥特式风格的建筑。

  刚刚晚上十点左右,街道上的行人已经稀少,热气从下水道缓缓冒出,透着些许萧条的气息。

  这里人才辈出。

  这里邻里和睦。

  这里民风淳朴。

  这,就是喜闻乐见的哥谭市。

  此时在某处黑暗的小巷,一名凶神恶煞的劫匪正将一名女子按在地上,谩骂着撕扯她的衣服。

  “臭婊子,快张开你那该死的腿!”

  “哦不……求求你不要伤害我。”

  女子绝望的挣扎求饶着,但裤子还是被轻易扯了下来。

  劫匪迫不及待的又去撕内裤,眼看就要得逞之时,巷口却悄无声息出现了一个身影。

  借着暗淡的光亮,可以看出他身高约一米八左右。

  穿着一身黑色的卫衣和裤子,带着黑色手套,用帽兜盖住大半张脸,几乎完美融入了黑暗当中。

  看了看四周无人,他掏出一个熊猫面具带好,迈着轻盈的步伐走进小巷。

  动作非常轻微,以至于劫匪和女子完全没察觉有人过来。

  很快他来到俩人身后一米的距离,嘴角勾起不屑的微笑,然后抬起右腿用力踹了出去。

  砰!!

  高大的劫匪顿时被踹飞四五米,脑袋撞在墙壁后轰然倒地。

  巨大的撞击让他的脑壳差点爆开,他趴在地面捂着头痛苦的低吼,眼神发飘完全搞不懂发生了什么。

  那名女子也吓了一大跳,捂着身体惊恐的不敢动弹。

  而黑影信步走到劫匪身边,一把抓住头发拎起他的脑袋打量了两秒,突然掏出匕首直接刺向他的喉咙。

  干净利落一刀封喉!

  劫匪哼都来不及哼一声,瞪着大眼捂着脖子在地上痛苦的抽搐,很快就狗带了。

  空气弥漫起血腥的味道。

  黑影随手将匕首扔掉,掏出一张纸条贴在他的脑门,然后转身看向了旁边的女子。

  她吓的已经哭了,极度惊恐的说道:“求求你先生……求求你别杀我,我…我什么都愿意干。”

  “放松女士,我不会伤害你的,别怕。”黑影低声调侃着:“哇哦你穿的内裤跟我一个颜色耶,有时间一起喝一杯,快回家吧再见。”

  说罢头也不回的离去。

  女子呆呆看着他的身影消失,这才回过神急忙穿好衣服逃出小巷。

  这一晚让她体验了从地狱到天堂的感觉,同时也非常不解,在如此黑的环境下,那人是怎么看清自己内裤颜色的?

  她很快跑的没影,而刚才那个男人还在大街小巷转着,个把小时后才进了一家汽车旅馆。

  锁好门打开灯,此时终于看清此人的容貌。

  这是个二十多岁的华裔男人,留着黑色的碎发,一双黑色眼眸炯炯有神,五官算不上帅但也不是算丑。

  他就是徐龙。

  一个意外穿越而来的“外地人”,来哥谭已经四个月了。

  但至今他都无法相信,只因为下载了一个H版的《蜘蛛侠》,而且还没开始看呢!就莫名穿进了这个漫威+DC的美漫世界。

  黄赌毒果然害人呐!

  身为超级英雄电影的资深爱好者,他对这两家的相爱相杀再熟悉不过了。

  不过适应了几天后发现,这个世界虽然相似率达99.99,但有一点却非常的不同:这里只有超级反派存在!

  小丑,章鱼博士,九头蛇,灭霸,卢瑟……无论出名不出名的反派大部分都有。

  而那些男英雄则一个都木有。

  至于女性英雄倒是还有,但她们也只是普通人而已,过着很普通生活,嘿嘿这点必须疯狂点赞。

  所以系统协会经过慎重考虑,钦定他来当这个世界唯一的超级英雄。

  开始的时候徐龙直接拒绝,让它们还是另请高明吧。

  他也不是要谦虚,穿越虽好当英雄虽爽,可他只想过老婆孩子热炕头的平淡生活啊。

  虽然除了小左小右两位爱妃,至今还没碰过第三个女孩子。

  不过惹了方丈还想走?

  纵然不乐意最后也只能向大佬势力低头,不然还能怎么办?

  还好当英雄肯定要有金手指的,而且目标也很简单:猎杀所有反派,同时收集它们标志性的道具。

  比如灭霸的无限手套,小丑女哈莉奎因的原味内内等,从而获得提升能力的兑换能源。

  当然说着简单,实际上比一夜八百次还难啊!

  据震惊部门的调查报告,整个美漫的反派数量比他的吊毛都多。

  就算他有绝对的能力,而且对方站着不动也不反抗,一天杀一个都要好几年的。

  所以为了应对这种尴尬的局面,这个世界设置了一种【战争迷雾】

  只有彻底完成一个城市的反派清单以后,才能开启下一个目的地,如果没达到要求前是不能离开的。

  最后将世界所有迷雾都解锁了,将有做梦都想不到的惊喜出现。

  而哥谭就是第一个“新手村”。

  这个民风淳朴人才辈出的城市,普通人来了活不过半集,徐龙心里肯定清楚的一比啊,自然是强烈反对和抗议。

  结果系统也是有脾气的,表示:来来来,笔给你你来选!

  然后他看了一眼候选名单,果断认怂听从了安排。

  因为其它新手村更不是人待的!哥谭市纵然人才辈出,但这里反派还属于人类这个范围。

  要是直接去大都会,纽约等地区,面对的可是各种怪物和外星人了。

  到时候连十分钟都活不到。

  不过饶是如此,这期间他也吃尽了苦头。

  穿越之前只是个战五渣的死瘦宅,直接就杀人肯定是不可能的,所以只好先从打架开始。

  第一个月外出行侠仗义时,目标都是没枪支的街头小混混。

  可惜因为打架经验实在不足,每次都会被人家追着暴打,好几次还差点被干死。

  不过挨打既是打人,等第二月情况见好,可以和敌人五五开和反杀了。

  到了第三个月实力大幅度增长,心态和意志也变强了以后,才开始第一次真正的猎杀罪犯。

  当时虽然做好了充足准备,可事后还是因为心理恐慌而吐了一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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