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九十章 统治吧,不列颠!
“陛下,陛下……”
约翰在昏昏沉沉中醒来,左手手臂已经完全失去了知觉。伊莎贝拉枕在约翰的手臂上,呼吸起伏的韵律,让约翰感觉现在还在夜里。只是,窗外的阳光和仆人的呼喊,让约翰意识到现在不是夜晚,而是白天。
“今天是您的加冕仪式,您现在应该快点起床了。索尔兹伯里主教已经在外面等您了。”
索尔兹伯里主教……等自己……加冕……
听到这几个词的瞬间,约翰还没反应过来。而后,约翰突然从床上蹦起来,直接把伊莎贝拉也给吓醒了。
“快帮我穿衣服!”约翰甩着自己麻掉的左手手臂说,“现在几点了?”
仆人说:“已经天亮了有差不多一个小时了。”
完了。
此时此刻,约翰的心中只有这么一个想法。自己昨天晚上睡不着,和伊莎贝拉聊天打扑克,玩了一整宿。果不其然,到了第二天,约翰起晚了。
仆人先给约翰穿上白色的便衣打底。若是放在以往,约翰或许还会仔细感受一下侍女指尖的温度。但现在,约翰一点心思都没有,他看着那件火红色的披风,心里不由得感到焦急。
伊莎贝拉很快也起了床。作为王后,她在加冕仪式中也有十分重要的角色需要扮演,如果因为两个人起晚了而导致加冕仪式出意外,那恐怕是要名垂青史了。
“快一点快一点!”伊莎贝拉对仆人的态度明显不如约翰。
王室总管此时也进入到了房间中,开始对约翰汇报外面的情况:“陛下,来到伦敦的客人比我们想象中的要多很多。除了国内的贵族,还有苏格兰国王,布列塔尼女公爵,荷兰伯爵,佛兰德斯伯爵。还有来自卡斯蒂利亚和葡萄牙的使者,他们是来给您献上礼物的,葡萄牙人给您准备了一柄纯金的长矛,正在外面展示。”
“其他人我不意外,荷兰伯爵过来是什么意思,他难道不是神圣罗马帝国的封臣吗?我记得他们刚从皇帝那里获得特权,怎么又找上我们来了?”约翰说话的时候开始穿着内衬。
在这样的春天,英格兰还是有一点冷的。如果不穿着内衬的话,约翰怕自己着凉。
“引荐他的人是狮子亨利。”总管道出了其中的原因。
正在神圣罗马帝国兴风作浪的韦尔夫家族,正在积极地拉拢帝国北方的贵族。作为帝国西北重要的诸侯,荷兰伯爵当然是韦尔夫家族的重点关照对象。
曾经和约翰有过一些小摩擦的布拉邦特公爵,现在也成为了韦尔夫家族的拥趸。
“好吧,那就这样吧。过来,帮我把这里的扣子扣上。”约翰指挥着仆人们,“去个人把外套拿过来,然后去拿披风,看一下上面有没有灰尘!”
仆人们兢兢业业,小跑着将约翰的外套拿过来。洁白的外套上,绣着金色的花纹,代表着纯洁与尊贵。而火红色的披风配上的洁白的外套,所形成的视觉冲击力,是约翰早早就设计好的。他要成为加冕仪式上最耀眼的那个人。
当仆人将披风披上的一瞬间,约翰能看到,正在宫室内等着他的人,眼前全都一亮。约翰将披风扬了一下,然后抬起脚。仆人立刻恭敬地匍匐在约翰脚边,帮约翰穿好了靴子。
长久以来,英格兰人都崇尚战士国王。约翰则要对这个风气进行一些改变。他在原先的战士国王的基础上,要彰显国王本身的王权权威。
这是将一个军事征服者团体,转变成真正的贵族的手段。
走出宫殿的一瞬间,约翰见到了许多熟悉的面孔。德比伯爵脑袋上戴着高高的白色羽毛,坐在马车上。而在马车边等待约翰的,是威廉·马歇尔和索尔兹伯里主教。
“我让你们久等了吗?”约翰在马车前牵着伊莎贝拉的手向两人问道。
马歇尔刚准备开口,索尔兹伯里主教就说:“还行,比预想中的稍微晚了几十分钟,杰弗里大主教可能要在大教堂等您一会儿了。”
“那就得请我们的马夫,尊敬的德比伯爵,威廉先生快一点了。”约翰开玩笑道。
德比伯爵也是心领神会地一笑,扬起鞭子,策动四匹白色骏马,拉动沉重的王家马车前行。跟在约翰身边的,是一众骑士,还有小奥托。他作为约翰的外甥,负责帮约翰扛着石中剑。
“国王陛下万岁!国王陛下万岁!”
“我们的新国王!你快来看!是新国王!”
路边的民众都争相观看,似乎看到约翰一眼,这辈子都值了。
对于这些贫苦的百姓来说,亨利二世无疑是一位优秀的君主。在他的统治期间,英格兰没有遭遇太多战争,平民安居乐业,残酷的贵族的势力被一点点削弱,市民力量兴起。
对亨利二世的好印象,被市民们延续到了约翰的身上。他们期待约翰能像亨利二世一样,潜移默化地改善他们的生活。
约翰在马车上,向着市民们挥手致意。他并不介意和市民们分享快乐,也不担心其中是否会有刺客出现。
至少,约翰在英格兰的仇人,都已经被约翰给干掉了。
马车驶过泥泞的地面,溅起的肮脏泥水让道路两边更加脏乱。伊莎贝拉有些嫌弃地捏着鼻子,和都柏林比起来,伦敦的城建实在是差了不止一两个档次。
德比伯爵驾驶着马车,在伦敦成内绕行了一周。约翰在向市民们彰显了自己的权威之后,又重新回到了威斯敏斯特宫。
在威斯敏斯特宫的道路上,约翰走下马车。长长的红毯两边,是林立的贵族旗帜。
约翰没有去看那些旗帜究竟是哪个家族,而是径直走向杰弗里。杰弗里的身边站着阿方索,还有温彻斯特主教。这代表着英格兰本土教会和罗马教廷对约翰的一致认可。
而能在这里等待的观众,也都是王国重臣和外国贵宾。每一个人单独拎出去,都是上流人士中的上流人士。
但是现在,他们齐聚一堂,就是为了目睹英格兰的新王诞生。
“主啊,这世间繁华如斯,就这样烟消云散了——”
阿方索摇动手中的铜杆,燃烧成灰的亚麻在空中飘舞。来自泰晤士河的微风拂过,将亚麻灰吹到了约翰的面孔上。
烧麻礼的意义,是为了让世俗的君王了解,人的一生是短暂的,因此不要过度沉溺于权力。
只能说,不论古今中外,许多道理都是相通的。
约翰的步子放慢,但依旧领先伊莎贝拉半个身位。
他坐到了曾经属于亨利二世的王位上。无数卓越的英格兰国王都是在此加冕成王,约翰亦是如此。
杰弗里接过温彻斯特主教递上的圣油瓶,替约翰执行了涂油礼。随后,约翰坐在了王位上,接过了宝珠,戒指和权杖。而代表着宝剑的石中剑,由贵族们进献给约翰。最后,最重要的加冠仪式即将到来。
“英格兰的国王,不列颠的统治者,亨利二世的血脉啊!请你前来,接受这沉重的王冠!”
杰弗里高高举起圣爱德华王冠。这一顶从圣爱德华时期流传下来的王冠,至今还是英格兰王室的宝物。他双手捧着约翰的王冠,仿佛手中托举着整个英格兰王国。
约翰坐在王位上,俯视着大厅内的所有人。这里有约翰的亲人,有约翰的好友,也有约翰的臣子们。
“请您稳住。”走到约翰面前的杰弗里低声说道。
这场加冕仪式无比顺利,就像杰弗里预料中的那样。他将王冠放在了约翰的头顶,王冠稳稳地落在约翰的脑袋上,一点意外都没有发生。
一切都是吉利的征兆。
最后一刻,杰弗里才微微出了一口气。在这过程中,最紧张的就是他了,他生怕出了半点意外,从而影响到自己将来的仕途。
“诸位——”约翰突然开口,“现在,我已经是英格兰的国王了,欢庆吧!为英格兰的新王欢庆吧!为了金雀花王朝的伟大与繁荣,而欢呼吧!”
前排的贵族们非常应景地站起身来,为约翰而欢呼。
在这过程中,约翰能看到,躲在人群中的萨里伯爵没有站起身,而是默默地坐在长椅上鼓掌。但无妨,他的势力很快就要倒台了。
欢呼逐渐从王宫内传到王宫外去。不论是王室还是贵人,此时都会选择慷慨解囊,似乎是要向上帝证明自己的虔诚。很快,约翰加冕的消息会从英格兰传到整个欧洲。届时,理查德再如何对约翰不满,也只能尝试着用武力来索取王位,而无法轻易得到了。
“赞美您!陛下!”
小罗切斯在王座下大喊着,兴奋之下拔出了腰间的长剑,直指着天空。
“统治吧,陛下!统治吧,金雀花!”
约翰也笑了,高高举起石中剑,回应着小罗切斯。
“统治吧,不列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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