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章 主仆生隙
“你这么做到底为了什么?”
夜锦衣按着伤口一声不吭地往前走,似乎没有打算对刚才的事情做出任何解释。
卫卿笑终是忍不住,拉住夜锦衣的手臂,强迫他转过身来。
夜锦衣敛眸道:“不为什么。”
说罢,他就冷淡地推开卫卿笑的手,想离开这里。
可卫卿笑直接伸手扣住他的肩膀,将他的身子扳过来,不准他逃避这些问题。
“为什么把所有事情都憋在自己心里?我们不是朋友吗?不能一起去解决吗?”
这已经不是夜锦衣第一次这样做了,一个人去承担所有的事情,对身边的人只字不提,最后落得满身的伤痕回来。
夜锦衣迟早会被心里这些难以承受的负荷压垮的,但这,不是卫卿笑想要看到的结果。所以他不能再让夜锦衣逃避这些问题了,他不想让夜锦衣再独自涉入险境了。
他看的懂夜锦衣的孤独,但是若他这个唯一看得明白的人都放任夜锦衣去继续孤独下去,那夜锦衣就真的孤身一人了。
夜锦衣皱眉:“正因为我们是朋友······”
正因为我们是朋友,所以才会劝自己打消对你的疑虑,所以才会在乎你的感受,不敢让你知道释行被杀的事情,怕你伤心难过。
他揉揉眉心,没有继续说下去,他觉得头痛欲裂,加上胸口的伤,让他觉得昏昏沉沉的。
“既然我们是朋友,那就不要再瞒着我了。”卫卿笑扣着夜锦衣肩膀的力道又大了一些,像是想要通过彼此的触碰让夜锦衣明白自己是愿意陪着他的。
夜锦衣抬头看了卫卿笑一眼,微微闭上眼睛,像是放弃了挣扎,因为他知道自己什么都不怕,唯怕卫卿笑这死缠烂打的质问,让他没有丝毫底气。
“冷寻他······”夜锦衣睁开眼睛,眸中的痛色很明显,“原本叫姬陵。”
卫卿笑并不明白这句话的意思,只是疑惑道:“姬陵?”
夜锦衣道:“姬容的儿子,姬陵。”
卫卿笑不可思议地翕动着嘴唇,却是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十年前,因着楚家和另外几个门派将玉家灭门惨案嫁祸给了崆峒墓,崆峒墓便被这几个门派联手铲除,崆峒墓的掌门姬容更是连同整个崆峒墓一起葬身在崆峒谷底,尸骨无存。怕是谁也没有想到,他的儿子姬陵竟然还活着,还恰恰喜欢上了仇家的女儿。
卫卿笑在心里轻叹:江湖上这种相爱相杀的纠葛,究竟何时才能结束。
他看着脸色苍白如纸的夜锦衣,忍不住拍拍他的手背:“这便是你要杀了楚云棠的原因。”
夜锦衣道:“我若不杀她,日后姬陵想起他的身份,他们之间······”
他皱皱眉,不愿意再多说下去,更不愿意想象到那日如果真的到来,冷寻应该怎么面对楚云棠,在爱恨情仇里面他又该怎么抉择。
卫卿笑这才明白夜锦衣临走时对冷寻说的那句“但愿你永远不要想起”是什么意思。若冷寻想起来这一切,恐怕是必定要在这爱恨之间纠缠不清了。倒不如永远不再想起来,就跟现在一样,跟楚云棠厮守终生,永远不要牵扯在这混乱不堪的江湖里。
卫卿笑伸手在夜锦衣的头顶轻轻一弹,宽慰道:“他有他的选择,你何苦为难自己。”
夜锦衣握住他的手臂,神色严峻:“这件事,不要让任何人知道。”
卫卿笑点头:“好。”
一个小小的房间里,五个人席地而坐,香烟袅袅,却仍然无法缓和此时沉重压抑的气氛。
火舍、水引、月鹿和晴马四人跪坐成一排,看着对面的夜锦衣,每个人的神情却又完全不同。而夜锦衣只是任由他们看着自己,敛眸喝着茶,一句话也不说。
还是晴马忍不住开口缓和气氛:“少掌门还活着,这是一件好事,应该高兴才对嘛,我就拿几坛酒庆祝庆祝。”
无人理他,他尴尬着正打算起身,却被坐在他旁边的月鹿一个眼色扫过来,他又无言地坐下,悄悄侧头观察其他三人的反应。
火舍看向夜锦衣,冷声道:“我们只想知道少掌门在哪里。”
夜锦衣停顿了片刻,才放下手里的杯子,但仍然是低着头摩挲着杯子,一句话不说,像是在思忖着什么。
水引道:“掌门临终之前,我们在他面前立誓,今生今世只追随主人一人,即使找到少掌门,我们也断不会离主人而去。”
月鹿侧头沉声道:“够了!”
几个人抬头看向夜锦衣,见夜锦衣仍然安静地看着手里的杯子,神色平静如常,仿若听不到他们此时的争论。
月鹿站起来,走到夜锦衣面前,单膝跪下拱手道:“无论你做什么决定,我们都誓死追随你。”
夜锦衣缓缓抬起头来,看了面前诚恳的月鹿一眼,又看向一直等待自己开口的火舍、水引和晴马,这才放下手里的杯子,抬手虚扶了月鹿一下。
他的目光沉静如水,宛如一位看破世事的老者,波澜不惊却也带着令人心痛的沧桑。只因这种沧桑,本不该是他这个年纪的人该有的。
他道:“你们跟了我十年了,还是不信我吗?”
只此一句话,他便扭头看向窗子外面,天是阴沉的,灰蒙蒙地叫人不舒服,让人无比期待快来一场大雨冲散这倒胃口的阴霾。
十年前,他在姬容面前发誓,与他们二十八宿卫同甘共苦,一起出生入死,报此血仇。
十年前,他们二十八个人也在姬容面前立下血誓,今生今世,只追随他夜锦衣一人,重建崆峒墓。
十年来,他们以他们的方式保护着夜锦衣,隐姓埋名,以各种身份出现在人前,给与他最有利的支持和帮助。
十年来,他以自己的方式增强实力,改变身份,韬光养晦,在暗处操纵谋划着一切,只为了有一天能够报仇雪恨。
可是,这十年的时间里,或许真的改变了太多的东西。
什么时候,这些口口声声叫自己主人的人也会这样怀疑自己了。还是说,在他们心里,一直认为自己是一个自私的人,自私到因为害怕失去自己此时拥有的一切而刻意不准他们与姬陵相认。
他又一次意识到一个事实:时间,果真是可怕的东西。
可他却从未意识到,自己独自一人的承受只会让事情变得越来越糟糕。
“那是因为这么多年,你一直把所有的事情都藏在心里,你心里在想些什么,要做些什么,从来不肯告诉我们。你不喜欢我们叫你主人,因为你说我们是同生共死的兄弟,可如今这桩桩件件的事情,你都选择一个人去背负,那我们呢?”
一直以来不曾为此事争辩的晴马,终究是忍不住开口,他再也不能看着面前这个被他们视作生命的人自己孤身去承担一切,在这十年的时间里,把自己从一个坚毅果敢的少年变成了如今这幅承担一切罪责承担一切伤害却仍闭口不言的模样。
这根本就不能解决任何问题,只能让他在自我折磨里更加痛苦。
火舍看着沉默的夜锦衣道:“你这十年里,身上受了多少伤,又有几次差在鬼门关里回不来,你从来不说。若非鬼宿他们,我们恐怕永远不会知道你一个人在承受些什么。”
夜锦衣心里一颤,像是突然被人找到了自己的软肋,他的鼻子发酸,这十年里所受的痛苦和无助,像是找了宣泄的出口。
这十年里,在别人眼里顺利无比,风光无限的十年里,他也记不清自己受了多少伤,是如何在一路的艰难里摸爬滚打出来的。
他找不到比伤害自己更有效的方法了,每次,只要想到这些一直在为自己潜伏的人们,他就会告诉自己,忍忍就过去了。于是,他就这样,忍了十年,慢慢地,他不愿意再将自己真实的情感真实的想法显露给任何人,他把自己封闭的严严实实。
他想,总有一天,他们会理解自己。
可是,他却忘了,有时候理解不能只靠猜,只靠最后的结果,还需要你明明白白地告诉他们。
他想起来卫卿笑对自己说的话,他开始疑惑了,或许,真的是他自己错了,只想一个人承担一切,却忘了这些一直在为自己努力活着的人,忘了给他这些同生共死的兄弟们一个最大的安心。
他抬头,将面前的四个男人仔细地看一个遍,才叹口气:“恐怕没人比你们更清楚仇恨的滋味了,这十年里,你们过得如何?”
面前的四个男人哑然,这个答案,不言而喻。
因为,仇恨本身,就是很可怕的东西。
若你这整整十年里,都只有仇恨支撑着你活下去,那你会知道,你的生命将被打上它的烙印,你的余生,都只会痛苦下去。
夜锦衣又苦笑道:“那这十年里,我又过得如何?”
没人回答,也不需要有人回答,因为这个答案不但不言而喻,还残酷至极。
夜锦衣道:“姬陵,不该和我们一样。”
不该和他们一样,永远只为了仇恨而活着,永远承受着锥心的痛苦。
若可以去爱,就千万不要去恨。
他们四个看向夜锦衣,眸色复杂。也许当他们开始怀疑的时候,他们就知道自己的怀疑是错误的,可是为了一个肯定的答案,他们不得不去质疑,质疑这个他们最相信的人。
他们不后悔去怀疑夜锦衣,但是却知道,这是他们做的最错误的一件事情。
夜锦衣没有再看向他们,只是站起身来转身打算离开。他打开房门,停住了脚步,头也未回,只是声音冷清至极,听起来没有丝毫商量的余地:“我也永远不会告诉你们,姬陵在哪。”
“主人。”
带着愧意的,真诚的,略微沙哑的声音在他背后响起,这是夜锦衣第二次听到他们如此郑重地叫自己主人。
第一次,是他们二十九个人在姬容的墓前立下血誓的时候,他们的一声主人,注定了他们此生将为他而活。
夜锦衣的脚步顿了顿,但还是头也未回地踏出房门。
“原来,你才是彼岸阁的老板。”夜锦衣才刚刚走到拐角处,卫卿笑就抱臂出现在他的面前,挡住了他的去路。
夜锦衣没有开口,只是错身从他身边经过。
“我不是故意要偷听的,我来给你拿药,谁知道你们都在。”卫卿笑猛地退后两步,伸出胳膊挡住了夜锦衣的路,顺道摇摇手里的金疮药。
“不用了。”夜锦衣皱皱眉,推开卫卿笑的手臂,快步朝前走,打算摆脱这个烦人的家伙。
“喂,我自己的武器我还能不知道,不上药会化脓留疤的。”
说着,卫卿笑干脆一不做二不休,直接往前大跨一步,抓住夜锦衣的衣领,手贴着夜锦衣的皮肤,直接把衣服顺着他的左肩往下一扯。
于是,夜锦衣整个肩膀就因为这拉扯直接裸露出来了,顺道露出他左肩上的伤,伤口还在淌着血,中衣被这血染红一片。
只是一瞬间,卫卿笑堪堪把衣服拉的露出肩膀来,夜锦衣就快速反应过来,一边迅速拉住自己的衣衫,遮住自己的肩膀,一边猛地回头,抬起膝盖,朝卫卿笑的命门狠狠撞去。
“啊!”卫卿笑因为夜锦衣这突如其来的袭击,惨叫着弯下腰,夹着双腿,手扒着栏杆几乎站不起来。
旁边经过的几个侍女,看到这番情状,捂着脸偷笑着快速从二人身边经过。
“这药,还是你自己用吧。”夜锦衣一边整理着自己的衣衫,一边轻笑道,说罢,就大步离开,转眼消失在拐角处。
卫卿笑皱着一张脸,委屈地看着夜锦衣离去的方向,不甘心地大叫:“夜锦衣你······”
他因为疼痛又倒抽了一口冷气,却没有再继续喊,倒是看着自己的手,不知怎么地就回想起刚才碰到夜锦衣皮肤的触感,细嫩光滑,还挺舒服的。
“一个大男人,倒挺会保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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