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六章 魍魉之谷(强推第二更)
黑羽咒鸣雀探索的结果并没有错,小六被断界飞蚁致命的一击穿透了心脏,当场就毙命了。
卡车大的飞蚁串着小六的尸体,抓走了地上试图反抗的剩余两人。
飞蚁在空中高速飞行了很久,才把两人加一尸体丢进了一个山谷里。谷中虫鸣不止,却未见虫影,这里并非断界飞蚁的巢穴。
裴岁早就力竭晕了过去,小胖子胡逻伯曾借助“战争图腾”跟飞蚁干过一架,结果就是他不但无法对飞蚁的重甲壳造成哪怕一点点的伤害,还送掉了大半条命。
胡逻伯昏睡了很久才醒过来,浑身都疼得难受。再看看旁边一个晕死过去一个彻底凉了的,悲从中来。
断界没有太阳,大得仿佛没有边际,四处都是层层浓雾。等边境观察办搜索到这里,苟延残喘的两人估计都已经渴死饿死了。
胡逻伯有气无力地半睁着双眼,躺在乱石堆中,呆滞地看着能见度不高的天空中,那仿佛永远也不会散去的雾气。
虫鸣声越来越响,越来越近。大概再过一会,他们就会被虫魔们发现,万蛊噬身,在无尽的痛苦中死去。
胡小胖子不想死,他还有很多梦想还没有实现。
泼墨胡家,重文如命。其家族子弟琴棋书画样样精通,世代嫡系旁支皆出过大文豪。
儒雅端庄是胡家的家训。说话需温吞礼貌,办事不急不躁,举手投足得有读书人的风度。
而胡家的能力正好把这份风雅衬托得淋漓尽致。
被盛赞为泼墨圣手的胡家现任家主胡丹青的书房中,挂着世代相传的画作《幽兰御礼》。
画中有题字:“泼墨成花,一笔一世界。”
胡逻伯小时候,曾见过他爷爷与一位好友的切磋,那场面让他至今难忘。
胡家的技能释放无需用笔,却好用笔。宋代的一任家主留下来了一只金竹宣笔,从未开墨,仅做武器使用。
胡丹青笔尖轻佻,天地为宣,精气神为墨,金竹为笔。笔锋大开大合间,视万千攻势于无物。以软香柔玉,克雷霆万钧。
他便那样立在原地,寸步未移,却自成一方世界。
好友拍手叫绝,胡丹青含笑,收笔入袖。
君子如玉,温润而泽。上善若水,水善利万物而不争,处众人之所恶。
然而这些跟胡逻伯一点关系都没有,这个从名字开始就是BUG一般的存在,自打出生就在胡家掀起了惊涛骇浪。
胡逻伯的妈妈长得不算好看,于是胡逻伯也长得离“君子”这个定义有点偏。
胡逻伯的妈妈长得略胖,于是胡逻伯也不瘦。他也管不住自己的嘴,越吃越胖。
胡逻伯的妈妈是东北一代的世家,说话自带一股东北腔。说话特大气,是比男人还够意思的爷们。于是胡逻伯也养成了开口闭口就以“爷”自称的说话方式。
豪爽的女侠与翩翩君子,这对夫妻其实也算是胡家的一段佳话。看多了江南温婉的小女子,再看看这大口吃肉、大碗喝酒的女侠,能让你感觉到一种生命的真实。
胡逻伯的妈妈遇见胡逻伯的爸爸的时候,就决定了以后的孩子不管是男是女都要叫胡萝卜。直到给户口本上名字的时候,才受不了胡家的百般劝阻,改了个文艺一点的名字。
然而在胡家长大的胡逻伯并没有受到胡家君子之风的耳目渲染,反而往妈妈那头的血统越走越远。
他向往天高地阔的北方,想在妈妈描述的有很多牛羊马屎的草原上纵马狂奔,想吃现宰的牛羊,往火上一烤,“吱吱”地冒着油,撒点盐就吃,举起大碗的酒一干而尽。
晚上众人围着篝火欢歌纵舞,大声直白地向喜欢的人表达爱意,再和她的其他追求者痛快地打一架,赢的人潇洒地带着姑娘离去。
在他心目中,真正的男人不是细胳膊细腿的江南儒侠,而是像妈妈一样力大无穷,一拳一个的真汉子。
“真可惜,我看不到那样的北方了。”
胡逻伯在心里遗憾道。
他的妈妈跟胡家有约定,等胡逻伯过了十二岁生日再带他回娘家探亲,以便确保胡逻伯能更多地继承胡家的能力。
他期盼了十二年啊!就差那么几个月,他就离那方天地永远的失之交臂了。
“我不甘心!”
小胖子一鼓作气地坐了起来。
对啊,他一小大哥胡逻伯,怎么可以死在这里!
他还有隔壁小学的乐土未能收复,还有一班的校花没有追到,他的诡化符还没完成……
等等!诡化符,他怎么把这玩意给忘记了。
这玩意他从小学二年级开窍的时候就开始研究,直到现在还没个结果。
妈妈家出马仙的请神能力加上爸爸家泼墨一笔成世界,能融合出个什么东西来?
他使用过的自创招式“战争图腾”和“一笔封魔”中的蛮原血牛就是这个想法的雏形。
这个想法的升级版,就是“诡化符”。
如果请神的能力能请到各方仙家物怪未散亡魂,那能不能把小六的灵魂唤回来,再用胡家的能力“写”进她的尸体里,结合“战争图腾”的肉体强化能力,可不可以达到起死回生的效果?
但是他又不免有点担忧:“会不会不小心做出丧尸来啊?”
虫魔的声音越来越近,与其丢下她一个人在这里被吞噬得尸骨无存,还不如整个丧尸出来,等回去了再让大人想办法解决。
可惜的是,想法很美好,现实很残酷,他现在的身体状况和剩余的精气神根本无法支撑他完成这个计划。
他尝试了好几次都力竭失败了。
他又尝试消耗更大的“一笔封魔”想唤出蛮原血牛,一划过去什么也没有发生。
虫魔又更近了些,胡逻伯心一横。
确认断界飞蚁确实不在附近后,他把最后的精气神都用在了双腿和双臂的“战争图腾”上。一手一个,扛着人就跑。
虽然他伤势过重跑不快,但总比原地等死强。
未满十二岁的少年,忍着浑身的剧痛,忍着两个人的体重,忍着饥饿和绝望,愣是在乱石林立、危机四伏的魍魉之谷里,为三人的存活跑出了一线生机。
魍魉之谷的雾比别处更浓,能见度不过十米。不知道过了多久,他已精疲力竭,“战争图腾”也失效了。忽然在半山腰的碎石堆里,他发现一个约两人宽的石洞。
洞中凉风拂出,还能听到一股微弱的流水声。
他很渴,可是他妈妈告诉过他,在野外,有水源的地方可能会有猛兽。任何生物都需要一定水分才能存活,尤其是在荒芜之地。
这里都是石头,连植被都没有,甚至连刚才紧追其后的虫魔都突然撤退了,那就意味着这个山洞里的水源可能隐藏了更大的危险。
他正想离开,背上死去的小六怀里钻出来一只被扒了皮的兔子,正是他们从死兔子堆里捞出来那只幸存的三眼兔。
它居然没死!
对哦,这小家伙身子小,那致命一击它可能躲过去了。后来情况危险,它就一直躲在小六怀里装死也是有可能的。
怎知这兔子竟然开口说起了人话,它用小六的声音说道:“咱们进去吧。”
胡逻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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