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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不幸的维曦


  湛蓝之湖位于瓦拉密林最外围的第五梯次,方向上大约在达比镇的东北方。因为湖水中含有淡淡的水元素而呈现出海水一样的颜色,所以被经常来往瓦拉密林的佣兵们冠名“湛蓝”。

  虽然湛蓝之湖被冠名“湛蓝”,但这并非就意味着湖水真的就是深蓝的。事实上倒不如说是与之相反,大海的“蓝”是天空的颜色,而湛蓝之湖的“蓝”似乎也是如此。尽管看不到湖底,湖水实际上却是清澈无比。

  “那个,奥森伯父,到底要什么时候才开始啊?”

  带着一定圆圆的尖角帽,身上披着绿色的披风,里面则是高领的纯白绒衣和堪堪遮住膝盖的短裙,少女高跳着修长的小脚,趾高气昂地质问着身前的青年,一副看起来很有派头的模样。

  “妮婕,你不要闹了,快回去吧,你再不回去你母亲该担心了!”

  站在妮婕面前的是奥森,他现在以比对待枯门总长时还要低下的态度伺候着眼前的小祖宗。妮婕·多拉·沃哥路,他奥森姐姐的独女,也是沃哥路家族年轻一辈人中年纪最小、也是唯一的妹妹。因为她性格活泼开朗,长得又甚是可爱怜人,在年轻一辈中,哥哥们都很宠溺她;只是因为某些原因,无论她再怎么努力,再怎么听话也总是得不到长辈们的喜爱与赞赏。

  长久地期待得不到回报,期望演变成失望,渐渐地她变得有些傲慢、任性,有些不知天高地厚起来。

  渐渐地,她不再听从长辈们的安排和母亲的督促用心修炼,也不再和哥哥们一起玩耍,与家族的意愿以及她母亲的期望背道而驰,走向了不一样的方向。不过即使如此,妮婕在魔法方面还是很有才能的,今年十八岁的她虽然经常玩乐,不怎么认真修炼,但也还是一个不会为沃哥路家族丢脸的出色木灵使。

  当然,这只是仅限于木灵领域中的“生命系”而已。

  要是让她去参加生存率不足一成的阶士考核什么的,绝对会出什么意外。而到时候,奥森这辈子都不用回家了。和沃哥路家族的其他人一样,奥森也不宠爱妮婕,甚至可以说他很不喜欢她。但即使如此还是依然将她当成小祖宗一样伺候,那是因为他害怕妮婕回去跟她母亲说自己的坏话。奥森,是很怕他姐姐的。

  “不会,不会!因为来的时候妈妈说过:‘奥森一定会保护好妮婕的。’”

  露出小恶魔一般的獠牙,妮婕得意地冲奥森笑了笑,看起来很是高兴的样子。

  “露里叶大人,您就行行好,饶了我吧!”

  奥森背过身,提起衣袖,抹了抹眼角并不存在的泪水。即使在侄女面前完全树立不起威严的形象,但至少不能让她看到自己狼狈丢脸的模样。奥森并不是好面子的人,却也是有着最低限度的“脸面”这样微妙的东西存在。

  当然身在沃哥路家里的“露里叶大人”是不可听得到奥森心里的呼唤的,就算是因为双胞胎姐弟的原因,真的听到了。恐怕“露里叶大人”也只会一边微笑着询问奥森“你在说什么”,一边“轻轻地”抚摸奥森那与身板不太相称的小脑瓜。

  “不,没什么,是我错了,姐姐大人!”

  然后感觉到生命受到威胁的奥森一定就会向这样,战战兢兢地留着冷汗,带着万分后悔的心情,怂拉着比哭还有难看的笑脸,顺从地回答。

  万幸的是双胞胎之间的心灵感应并没有发生,露里叶大人并没有听到奥森的心里,不然“土下座”这种在姐弟间就像是打招呼一样的道歉方式,可是起不了什么作用的。

  “妮婕,你是认真的!我这么理解,应该没关系吧!”

  话虽如此,奥森也是有原则的人。公事公办,私事分开。即使妮婕在阶士的考核中被魁鳞打败,生命受到威胁是一定的。到时候,作为监考官的奥森也绝对不会出手搭救。再一次与妮婕对视的奥森的严肃表情中正是在向妮婕传达着自己是处于这样的立场。

  “没关系,奥森伯父!我会自己努力,即使我在接下来的考核中失败,因此而失去了性命,我也绝不会怨恨你。”

  对上奥森的视线,妮婕也少见的收起了那顽皮的笑容。透过那翡翠玉一样的眼睛,妮婕在理解了奥森伯父话中的含义后,也向他传达着“我是认真的”的真实想法。然后在奥森确认完妮婕的觉悟转过身后,妮婕低下了头颅:

  “虽然有些对不起母亲,但是仅限这次,我想做点自己真心想做的······”

  ······

  进入瓦拉密林是达比镇的佣兵们的每日必修课程。加入帕尔加工会的佣兵们的收入都很高,不管是初级佣兵团还是小型佣兵团,大部分的佣兵每天的纯收入都在十到五十枚金币之间。对于中极的平民来说,这是一比或许要工作几年,甚至是十几年、几十年才能赚回来的财富;但对于大多数的佣兵而言,这些仅够维持他们每日的开销,再积攒下零星一点的碎钱。

  佣兵是进入有无数魔兽生活的森林狩猎魔兽,或者采集药物、打探情报、调查,货真价实地过着在刀口舔血日子的人。在有无数魔兽的森林里,什么时候被魔兽袭击了都不足为怪,谁也不知道魔兽到底会在什么时候、什么地方袭击自己。而且森林中常有怪事发生,即使是多年出入同一片森林的老佣兵,盲目的信任自己经年累月所积累下来的宝贵情报的话,最终也只能是化作死不瞑目的尸骨一具。

  恐惧、压抑、紧张等不安要素需要得到释放,对于大多数的男性佣兵来说果然释放压力最好的办法就是酒和女人。而酒馆,正是能够满足在这两方面都能够坚固的“便利”场所。粗糙的啤酒,辣喉的烈酒,香醇的红酒以及衣着暴露的陪酒女郎或清秀端庄的侍应;闲聊着在森林里或好或坏的遭遇,不时地打趣着身边的陪酒女,做出牵手、搂抱、亲吻等不文雅地粗暴行为也没关系;喝着陪酒女一个劲推荐的好酒,吃着看起来就让人食欲大增的美味食物,观赏着酒馆中央身着华丽长裙的舞女的惊艳舞姿,拍着手拼命地鼓掌为其喝彩。不知不觉间,出生入死地在森林里拼搏了一天收入大半都开销在了这里。

  所以,中极的酒馆从来都不欢迎平民。

  每天佣兵们会带着像是上战场一样的严峻表情进入酒馆,然后又像是意犹未尽一样因为将钱财用尽而不得不离开这里,而后在新的一天更加拼命地在森林里战斗,完成任务后更加畅快的到酒馆里玩乐。对于大多数的佣兵来说,这就像是家常便饭,他们就这样碌碌无为地重复着尽情享受每一天的生活。

  对于这样的他们而言,进入充满魔兽的瓦拉密林,不过就是为了赚取去酒馆享受的必要金费而已。他们可能还没有察觉到,被酒和女人摩泡过后的内心已经渐渐地已经麻木,渐渐地不再像从前那样敏锐,渐渐地不再和从前一样畏惧。

  他们会死,总有一天会死在瓦拉密林里,会化作魔兽们的食物,亦或者变成连魔兽也不愿吃的“垃圾食品”。

  不过就算是已经成为了“垃圾食品”,五个人的话还是有些分量的,大多数魔兽的胃都没有那么大。仅凭自己的话,还是吞不下这些看起来很好吃,但实际上却很不容易消耗的“垃圾食品”的。魔兽都是有独立思考的智慧生物,当自己办不到时候,它们就会采取协同作战,分出一部分的食物以获得其他魔兽的援助。

  但是,如果目标只有一个人的话呢?

  瘦小的身体,身上也没有散发出任何的灵气,看上去似乎就很弱小的样子。面对这样的“点心”,不论是什么魔兽,都一定不会放过的吧。毕竟是手到擒来的早餐,没有不要的道理。

  瓦拉密林中第五梯次,三只有着这样想法的“土狗”在密林中寻觅食物的时候,恰巧遇到了维曦。他在回到家,将莎拉的事情处理完后,睡到半夜便悄无声息地偷偷离开了家,然后在大半夜进入了魔兽遍布的危险瓦拉密林。

  他之所以会这么做是为了按时赶到奥森所说的聚集地——湛蓝之湖。

  进入瓦拉密林对于佣兵们来说,这是一件极其危险的事情,但这份危险实际上也仅限于“没人知道密林里会发生什么”的这份不安而已。佣兵们不是魔灵师就是战士,复数的人组团行动的话只要不是闯进群居魔兽的领地,或者是过于强大的魔兽的话,基本上可以保证生命无虑。

  不过维曦就只有一个人而已。不但如此,他既不是魔灵师也不是战士。尽管曾经常年在森林里狩猎野兽,每日都吃着肉类过活,但即使如此,他却并没有长成壮实的身体,反而看起来愈发地瘦弱,愈发地纤细。

  只要不是傻瓜,稍微用脑袋思考一下的话,就能想象到他一定会被无数的魔兽袭击。

  “土狗”,即抱团的森林狼,不过只是第一批。

  三级低阶魔兽的森林狼从属于风属性魔兽,有着身为狼独有的铜头铁臂以及灵活地行动能力,再加上狼有着不输于人类的智慧,算是非常难对付的低阶魔兽。而如今,森林狼的数量有三只,和人战斗的话,以同样是实力同样是三级的初级佣兵团全员为对手,也完全不成问题。

  更何况它们如今的对手只是一个什么特殊力量也没有的维曦。

  不管怎么看,都只是小菜一碟,而已。

  森林狼们是这样擅自认为的。虽然是敌人,但维曦想法也和它们一样。

  抵不过它们,交战的话,会被吃掉。

  在看到森林狼的瞬间,维曦理智的判断出了现状。战斗是行不通的,那么为了避免战斗,最理智的行为应该是离森林狼远点,离开它们的身边,脱离它们的视线——那都是梦话。从属于风属性的魔兽都以速度见长,是想脑子到底要坏到什么样的程度才会人普通人的脚力会比森林狼还快啊?

  所以,那样的想法,即使是作为假想,也很不现实!

  在森林狼看见维曦,察觉到他只是个普通人,以看待美食一样的眼神打量他时;维曦先是小小得吃了一惊,而后毫不慌乱地迅速爬上了身边的大树。塔桑,这种在瓦拉密林第五梯次随处可见的树种,每棵都至少有近二十米左右。

  “还好只是‘土狗’,要是遇到‘追魂’就糟了。”

  爬到塔桑树梢上,这里距离地面已有近十米左右,这里是尽管身为魔兽,却身为狼的“土狗”无论如何也触碰不到的地方。右手紧握着塔桑的枝丫,在和自己的大腿差不多粗壮的分枝上,维曦眯着眼睛俯视着才堪堪反应过来聚集到树下不甘地仰望着自己的“土狗”。明明是逃跑的一方,可维曦却露出了轻蔑的笑容。

  同样是三级低阶魔兽,同样是森林狼。身为“土狗”有三只,在自己上到树后,却只能干瞪眼,那维曦一点办法也没有;可要是换成独身一狼的“追魂”的话,维曦就只能一边大汗直流地向树顶继续攀爬,一边饱受树皮被钩子划破所发的刺耳声音在精神上的折磨。

  “‘土狗’就只能站在地上被尼尔(一种体型很小的猿类低阶魔兽)戏耍,而‘追魂’却以尼尔作为食物来源,不时地观望树梢而让尼尔闻风丧胆吗?”

  维曦所叨念地就是同样是森林狼的‘土狗’与‘追魂’的最大区别。

  将目光收回,维曦不再理会树下“土狗”的吠声,抬头望向塔桑树顶,他颇为感叹地摸了摸脑门,对于塔桑的高大发自内心地感叹。

  “到底是塔桑啊!”

  在维曦的心里,他很清楚上树不过只是权宜之计。在瓦拉密林里,魔兽的种类繁多。在这之中既有能上数的,也有不少是长时间生活在树上的。上树,这一招能够确实地发挥作用的地方,实际上相当之少。

  可就算能派上用途的机会再怎么少,维曦也想不到进入瓦拉密林后第一次使用就遇到了这样的状况。看着塔桑半中央那几只在树上灵活移动的毛绒绒的娇小身躯,维曦的心中顿时有了“上树是种愚蠢而又无知的行为”的后悔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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