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两千六百零二章教育
难民的生活很不容易,得病了没有药吃,如果想要求神父布医施药就要做好被送进审判所的觉悟,因为神父的尊贵不容干扰,不允许任何人要求神父做什么。
判罪之塔的神父更是一个每天都要跪拜神像一百次的狂信徒,更是对自己的身份深信不疑,相信自己是被选中的存在,自己的所作所为都是源于神的眷顾,都是受到神的允许的,所以他说谁是邪教徒谁就是邪教徒,说应该怎么处刑就应该怎么处刑,因为他就是神在人间的代言人。
摩兹古斯越是虔诚,那么他的权力就越是稳固,越是不可动摇。比起为所欲为的权力,每天跪拜一百次又算得了什么?
就好像有人愿意出卖灵魂换取力量,摩兹古斯也是在用自己的方式去换取力量。
现在法王廷正发动圣战,需要支持。摩兹古斯虽然不会上前线,但作为圣地的管理者,他有义务向法王廷提供更多的钱财,为圣战送去粮草。
于是对周边难民恶盘剥是越发严重了,只要还有一滴压榨的价值,都要进行压榨。既然难民能从自己家乡走到圣地,那么肯定是藏了财物的,就应该全部捐献出来交给圣地。
而且对于暗中出现的‘因信称义’的家伙,也是加大了打击力度,一旦发现就会立刻进行抓捕。
以前整个圣地也找不到几本经文,但现在难民群中流传的经文却多了很多,而且这些经文还是缩小版的,方便隐藏。
大小姐知道这一切都是大剑在暗中操作,但她有一点不明白,大剑既然如此厉害为什么不直接杀了摩兹古斯?或者杀了自己?她不明白大剑到底想要干什么?
于是大小姐总于忍不住问道:“你到底想要我干什么?杀又不杀,放又不放?”
“我要你觉醒。”露娜淡淡地说道:“从你的神态中就能看出你从小养尊处优,但你从来没有发现过真正的自己,你只是不断地假装别人要你扮演的角色而已,你通过不断地任性来引人瞩目,但在这种任性之中却越发迷失了自己。”
“不要说得你好像很了解我,你根本不知道我是谁。”大小姐很生气,因为她确实从小到大就任性,基本上没几个人能受得了自己。而且她确实很迷茫,本来以为加入法王廷之后能看清自己,但事实上自己还是不知道自己到底想要干什么。
她殴打下人,放火烧家,叛逆父母,鞭挞自虐,但她还是好女孩。
作为一个贵族千金,父母对她也是百般宠爱,只要是钱能解决的问题都不是问题,所以导致大小姐从小就扭曲,除了寻求父母关爱的时候稍微乖巧一些,大部分时候她就是个小恶魔。然而装乖巧根本没用,父母更在乎维持家族的地位,而不是关心一下女儿,他们以为只要给够钱就够了,至于女儿想要如何败家都无所谓,就算把家烧了,也不过是钱的问题。
父母觉得已经做得足够了,毕竟不管女儿犯了什么错,他们都容忍了,而且给女儿钱随便女儿怎么霍霍。
但得不到的才永远在骚动,太容易得到什么就不会珍惜,所以大小姐从来不心疼钱,反而对父母的关心很羡慕,羡慕普通家庭的孩子父母总是陪在身边。
这个时候就应该问问那个变成飞蛾的小女孩了,如果和大小姐交换会不会愿意。肯定是愿意的,甚至是求之不得。
但大小姐却不爽,只觉得自己得到的都是理所应当,根本不能让自己快乐。只有那些自己得不到的,才能让自己快乐,但不管自己如何索求得不到就是得不到,哪怕求神拜佛也一样得不到。
“比起那些惨死在山谷中的孩子,你已经足够幸福了。但你却把这一切都当成是理所当然,问问自己你得到这些的同时有没有付出过什么?山谷中那些死去的孩子,七八岁就要开始干农活,如果干不好还要受到责罚,风吹日晒,吃不饱穿不暖更受不到教育,然后运气不好一场大病就能要了他们的小命。再看看眼前这些难民,看看这些面黄肌瘦的孩子,难道你就没有一点的反思么?”
大小姐确实有点触动,但远远没有到反思的地步。她是不禁要问为什么会有这些悲剧,而不是想着自己能为悲剧做些什么,或者自己和悲剧有什么关系。在她看来这些悲剧完全是不合理的,难以理解的,但和她没什么关系。
大小姐眼神茫然,显然不知道自己要反思什么?这些难民又不是她造成的,她也觉得难民很可怜,觉得死去的孩子很可怜,但她又能做什么呢?
“果然,你根本没想过应该如何去努力,只是一味地在索取。”露娜看着大小姐,想着或许自己真的应该杀了她,免得她成为贪得无厌的贵族。之所以绑架大小姐,是因为露娜看出大小姐还没有完全变成那种欺压百姓的贵族,还有挽救的机会。但大小姐这种一味索求的性格已经有残暴贵族的潜质了。
“好好想想,你为世界作出过什么,你为身边的人付出过什么。如果没有付出过的话,你又凭什么让身边的人服从你的命令,又凭什么心安理得地接受荣华富贵?”
大小姐愣住了,这个问题的答案不是很简单么?因为自己是大小姐啊,贵族之女,含着金钥匙出生。
不过深入想想的话,身边的人与其说是听自己的命令,不如说是听从家族的命令。
同样是女人,大剑已经单独一人旅行、斩杀强敌,而且还和法王厅作对。而自己呢?离开了家族的保护,什么都不剩。自己为家族做过什么,为身边的人做过什么?
家族有三个哥哥,自己最多就是成为联姻的对象。自己对身边的人总是恶言相对,有时候还会打骂责罚,也没几个人受得了自己,他们之所以不离开只是因为家族给了他们工钱,而不是因为自己的能力。
自己除了贵族千金的身份,一文不值。大小姐逐渐意识到问题的根本原因了,因为身边的一切其实都不是属于自己的,而是属于父亲的,所以自己总是求着父亲关心自己。所以自己就算放火去烧家,也不觉得心疼,只要求来父亲的关注就好了。说到底就是自己什么本事都没有,所以只能用这种极端方式来博人眼球罢了。
如果有本事,父母自然会来关心自己,也不用自己发疯搞怪。
自己加入法王廷之后,每天晚上鞭打自己,觉得自己已经有价值了,可其实也只是假象,自己依旧没有任何的价值。归根结底是因为自己在求着别人认可自己,而不是自己用行动证明自己,这两点差距是天差地别。
猛然间,大小姐突然觉得自己和大剑相比,就是米粒之光和日月争辉。大剑的存在是那么耀眼,那么饱满,宛如日月一样难以忽视,而自己只是依附在家族身上的寄生虫,而扩大来说自己只是依附在人类种族上的寄生虫。
太阳给人带来光和热,是奉献的。而寄生虫是吸收人的鲜血和营养,是索取的。
自己的整个人生都在索取从来没有奉献,鞭打自己假装把自己奉献给神,但这不过是一个自欺欺人的假象罢了,自虐只是自我感动,并不能帮助任何人。人生观瞬间就被刷新了,不得不说大小姐还是有救的,露娜的用心没有白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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