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9章 逼出同位素血清
只见闪烁着蓝色光泽的同位素血原子,在流经大脑时,便被一股神秘的力量排斥在外,不能进入头部分毫。
这些闪烁着光泽的血原子,一个接着一个积累着,竟然以一种缓慢的速度堆积起来。
虽然,每一颗血原子都极为细微,比灰尘的十万分之一都渺小。而且,即便堆积了百万个之巨,依旧渺小如尘埃。
但这一切,在内视下,无处遁形。
内视,是心神掌控体内世界的一种能力。哪怕每一个细胞分子的运动,都能在它的掌控之下。
所以,这血原子也不例外。
林洛运转心神的片刻,就感觉到这些标记了蓝色光泽的同位素血原子,呼吸间,就融合了百万个数目之巨。
而且,还在继续融合。
林洛清楚,这是自己运转《不死蚕》心法的结果。心法与心神相连,早已与体内的每一个血原子、细胞分子、淋巴液等组织,建立了密切联系。
只要一运转,它就能感知到每一个细胞的能量。
从而,把这些不属于体系的细胞排出在外。
这股神秘力量,其实就是人体上丹田的神魂力量。也就是所谓的心神。通俗的讲,就是你的灵魂、思维或者精神力。
什么是修身,不就是修炼肉身的每一个细胞精元么?高手与凡人的区别,就在于他的每一处细胞的能量、强度,都强于凡人!
看到融合的同位素血原子,林洛心神一动,连忙尝试着控制这团血清。
《不死蚕》心法孕育出来的细微内力,立即涌向这团精血原子,很快就把它包裹起来。
“可行!”林洛心中一喜,连忙撤除内力,让同位素血原子继续融合,同时,心念一动道:“人体血量大约是4000毫升,心室每次射出的血量大约是70毫升。我的心率较常人要慢了很多,大约在50次每分钟。”
“这样算来,血液在我体内循环一次的时间大概在一分钟左右。只需要一分多钟,这些同位素血原子就会被泥丸宫完全排斥出来。到那时,运转内力,就能把这些同位素血原子全部排出体外!”
想到这里,林洛突然生出了生的念头。
既然能摆脱追踪,为什么不奋力一搏呢?
可是,还有机会吗?
林洛能听到秘境战士越来越近的脚步。
“给我一分钟时间!”林洛内心呐喊道。
只需要一分钟,所有的同位素血原子就会被全部排斥出来。
但仅仅十几秒钟时间,秘境战士就站在了他身前。
“哼!”秘境战士看着气息羸弱的林洛,冷笑一声道:“华夏古武,时代糟粕而已。像你这样的高手,不知有多少死在了我手上!今天算你走运,主席要留你一条性命!”
他拖起林洛的一条腿,朝凯迪拉克走去。
林洛受伤的身躯,在粗糙的水泥地面上拖进着。
原本已经止住鲜血的伤口,再次破裂。
地上,留下了一道触目惊心的血痕。
林洛心神守一,不受外界丝毫影响。
他的呼吸虽然羸弱,像随时要熄灭的油灯般,但每一次的呼吸,都带着巨大的生机。
“呼!”
“吸!”
春蚕到死丝方尽。
《不死蚕》是奥秘,渐渐在林洛面前掀开了面纱。
即便临近死亡,心法依旧生机勃勃运转着。
体内的内力,以一种龟速在慢慢积蓄。
一丝。
一丝。
如水滴,一滴一滴聚集。
时间流逝。
一分钟,短暂又漫长。
终于,随着心脏的又一次搏动,最后一剂血量从心室中喷射而出。
人体所有大小血管连接起来,有将近十五万公里的距离。可即便如此长的距离,在心脏搏动的推力下,也不过十几个呼吸的时间。
血液喷发,内力积蓄。
随着最有一滴血液涌入头部,所有的血液,终于都在头部运转了一周。
最有一颗散落的蓝色同位素血原子,也终于与同位素血团融合一起。
“是时候了!”林洛心神一动,体内积蓄的内力,快速涌向这团同位素血清。
哒。
林洛陡然睁开眼,精气从眸中一闪而过。
“去!”林洛长啸一声,内力包裹的那滴精血,从指间激射而出。
“啪!”
林洛左手往地上一拍,借助反作用力,凌空而起。
就在那滴精血将要破空离去的刹那,他大嘴一张,连忙运转蚕食鲸吞之术,瞬息又把那滴精血吸入口中。
这精血吸入口中,却入口不化,被一团轻清无垢的内力包裹,含在了口中。
与此同时,他右手瞬间摸向背后一直没有离身的背包。
一枚锦盒出现在他手中。
正是从不离身的太乙神针。
他指法灵动,刹那间,已有三枚银针夹在了四指指缝间。
然后,大拇指和食指夹着太乙神针锦盒,快速把锦盒放回背包。
整个过程,一气呵成。
他这惊身一起,立即惊动前面的秘境战士。
秘境战士回头看到凌空而起的林洛,眸中杀意瞬间迸出。
“找死!”
他大吼一声,力量灌注抓着林洛左腿的手,猛地往下一拉。
凌空而起的林洛,就像系着长线的风筝,无论飞得有多高,瞬息之间就被抓拽了下来。
同时,秘境战士的另一只手,灌注力量,凝成劲拳,朝的林洛胸口砸了过去。
“等的就是你这招!”林洛眸中闪过一丝邪魅。
在身体急速坠落的过程中,只见一道银色光泽一闪而过。
秘境战士的巨阙、灵台、百汇三大要穴,刹那间,被林洛一一点过。
秘境战士只感觉全身一麻,气血不畅,挥出去的拳,还没抵达林洛胸口,就失去了力量支撑。
等抵达林洛胸口时,已经是强弩之末,没有了力量。
林洛身体一扭,挣脱秘境战士的控制,从空中翻腾落地。
一落地,没有任何犹豫,林洛拔腿就跑。
这三枚银针,只是短暂抑制一下秘境战士的神经反应,并不能持久。
“吼!”白人青年额上青筋暴起。
他一手拔掉身上的三枚银针,看着夺路而逃的林洛,双目喷火道:“夜煞,你成功激怒我了。这一次,我会让你生不如死!”
他脚一跺地,爆射而出。
一秒钟,就冲出十几米远的距离。
这还只是初速度。
加速起来,百米世界冠军,也不是他的对手。
他冲到之前战斗的地方,捡起地上丢弃的追踪仪。
这一停顿,林洛已经逃出了百米远。
“哼!”白人青年握着追踪仪,冷哼道:“有追踪仪在手,看你怎么逃得出我的掌控。”
他抓着追踪仪,朝林洛逃窜的方向追去。
而此刻,林洛凭着积蓄的最后一丝内力,护住自己的心脉,疯狂逃窜起来。
纵、跃、腾、挪。
林洛在密集的长巷中,急速狂奔。他的身体极为灵巧,速度更是快得惊人。这每一次纵跃腾挪,都一去数丈。
白人青年的爆发力虽然远胜此刻身受重伤的他,但灵巧度却远远不如。
林洛不断跳跃、折返,在各个长巷中来回穿梭,仅仅几十个呼吸,便甩开了白人青年的追踪。
他的奔跑灵动而富有韵律,虽然不如冷如意和白一,但却有着独特的节奏。
即便追击他的是冷如意和白一两人,这两位跑酷高手,也决计是没有丝毫办法追不上他的。
他的这种节奏转换,在于一种武学与运动的转换。冷如意和白一的运动天赋虽然极强,但在有些节奏转换上,却不如林洛的多变。
或者说,他们根本做不到。
他们的武学造诣,还达不到林洛的高度。
所以,有些地方,林洛能跨过,他们却做不到。
也正因如此。
林洛追不上他们,他们也追不上林洛。
林洛追不上他们并不是因为天赋不如他们,而是因为没有进行这方面的强化训练。而他们追不上林洛,就完全是实力的问题了。
而且,假以时日,他们也追赶不上林洛。
并且,随着林洛修为的精进,他们的距离只会越来越大。
他们追不上,秘境战士也追不上。
诚然,科技改变了世界。
人类的力量,在科技面前,似乎越来越渺小。
但别忘了,一切的科技,都由人类缔造。
秘境战士能通过基因改造战胜自己,能通过更先进的钛金合金跑车追赶自己,能通过同位素血清追踪自己。
但在这狭窄、冗长、复杂的长巷中,却也只能通过自己的双腿追击自己。
基因能帮助他强化肌肉、力量,却不能传授他奔跑技巧;钛金合金跑车能在高速公路上所向披靡,这刻也全无用武之地。
至于同位素血清呢!
哼。
林洛要好好戏耍他一番。
林洛在洛杉矶四年,早对每一条大街小巷了如指掌。眼前这片著名的代工厂,更不在话下。
此地厂房盘根交错,巷子四通八达,别说是外人,就是在这里工作了十几年的工人,也很可能在里面迷路。
但这一切,对林洛来说都不是问题。
十分钟过后,林洛早已穿过了长达十几里的长巷,出了这片地形复杂的厂区。
一出厂区,视野就变得开阔起来。
与厂区隔路相望的是一片纵横林立的摩天高楼。
一条贯穿整个洛杉矶市的城市轨道,就在前方数百米处穿梭而过。
林洛抬手看了下手表,长吁口气道:“时间还来得及。”
再过三十秒,就有一趟前往洛杉矶联合火车站的列车从这里经过。
他要乘这辆车,去取一样东西。不过,在上车之前,他还需要做一件事。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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