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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2、年代文里的男知青(1)


傍晚,    太阳渐渐落山,留头村下工的村民也断断续续回来了。

        村口的大榕树下有口井,    大家都来井口挑水或者洗衣。大家聚在一起,解闷的方式就是讨论东家长西家短。

        不过,最近讨论的话题都变成了冯家的入赘女婿考上大学的事儿:

        “诶,冯家那边有情况没?还在吵呢?”

        “肯定吵啊,能出去读大学,谁在这山沟里待着?”

        “哎,    冯家那女儿还怀孕了,那知青要是去读大学,万一以后不回来,    她和寡妇有什么区别?”

        “别说了别说了,翠香来了。”

        ....

        几人正聊得起劲,冯母挑着两个铁桶从斜坡往这边来,    她看向井口的几人,牵强道,“做饭了吗?”

        “没呢,    这不是正准备回去做嘛。”徐大婶笑着应。

        冯母点了头,自顾自在打水,    神情还有些恍惚。

        几人看了看她,    又面面相觑,张大婶终是抵不过八卦的心,在冯母要走时忧心忡忡问,“翠香啊,    季淮这要是去大学了,你家巧兰可怎么办?”

        话音未落,冯母的脸色变了变,    挤出一抹僵硬地笑,懦懦说,“这事还不知道呢。”

        “你说说,都结婚怀孕了,他还折腾什么?要是想好好过日子,去读什么大学?表明了想走。”张大婶说着给她支招,凑近压低声音说,“我听说大学的录取通知书要是没了,就不能去,肯定不能让他去啊。”

        “是啊,他要是去了,还能回来吗?到时候读了书,被分配了工作,扭头就娶别人了。”

        “可不是嘛,你和冯大峰可要把他看好了,别说是男人,徐东家那个知青儿媳妇,都丢下孩子跑了。”

        “好好的嫁什么知青?知青院里的都不是好东西!”

        ....

        张大婶和几位妇女七嘴八舌讨论,给她出去,话语里看似惋惜担忧,实则也暗藏不少幸灾乐祸。

        冯母性子柔弱,脸上露出难堪,越听心里越慌,匆忙挑着只装了半桶的水,往家里赶。

        张大婶在她走后,也挑起水,叹了一口气慢悠悠说,“当初我家大海多喜欢巧兰?她看不上大海,偏要嫁给季淮,图人家识几个字,文绉绉,现在倒好了,人家可不甘心和她好好过日子。”

        后面妇女也一阵笑,心思各异往家走。

        旁的不说,冯巧兰可是村里的村花,娇俏清纯,和季淮这相貌上算般配,季大海好像才和冯巧兰一样高,矮胖矮胖,肥头大耳,站在一起不和谐,脾气说不上好,花花肠子和点子多,唯一的有点就是干活积极。

        不过他爸季庄是生产大队长,家里条件不错。

        天色渐暗。

        冯家内亮起暗黄的灯光,冯母张罗着饭菜,将做好的饭往桌子上端,“吃饭了,小兰,出来吃饭了。”

        没一会,冯巧兰从另一个屋内扶墙走出来,这几天她的精神状态也不好,愈加纤瘦,顶着八个月大的肚子,眼眶都有些凹陷,加上睡不好,黑眼圈也严重。

        冯大峰从田里回来,站在院子里,舀水洗掉了脚上的泥泞,洗好手走来,准备上桌吃饭。

        “妈给你煮了红糖鸡蛋,多吃点,看你瘦的,你不吃,孩子也要吃啊。”冯母看着女儿的样子,眼底心疼,把煮好的红糖鸡蛋放在她前面。

        “妈,季淮还没回来吗?”冯巧兰忍不住问。

        “吃你的饭!”冯大峰提高声调,一下拉了脸,“还要全家等他吃饭吗?是不是还要八抬大轿请他?”

        他原本就看那小子不顺眼,弱唧唧,空有一股读书人的清高自负,干活干不动,还得好吃好喝伺候着,也就看在他入赘的份上,这才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结果呢?

        这小子背着他们偷偷复习,参加了高考,还考上了,要去读大学。把他们家当什么了?都已经成家,孩子也即将出生,把他女儿当什么?抛妻弃子?

        冯巧兰垂眸止了声,握着勺子的手紧了紧,没再说话。

        “站着做什么?吃饭。”冯大峰又看向冯母说。

        饭桌上的氛围凝重压抑,门外也传来声响,只见季淮扛着一把锄头,末端绑着一捆柴火,头顶着草帽走进来。

        “小淮回来了?赶紧洗手吃饭,我们刚吃上呢。”冯母又站起来,装着热情对着季淮说。

        这几日,家里因为对方要上大学的事情闹得不可开交,她当然不想季淮走,冯巧兰马上要生了,哪能没丈夫在身边?

        就像张大婶说的,这要是不回来了,她女儿这辈子不就毁了吗?她怕季淮走,这几天都近乎讨好他。

        “妈,您先吃,别管我,我马上来。”季淮没露出什么异常,又将柴火往厨房拎,把锄头拿出去放在墙角。

        “诶。”冯母应下,不自在坐在下来,看着阴着脸大口大口吃饭的冯大峰,眼神一直在闪烁着,极度不踏实。

        等到季淮上桌,冯大峰已经吃好了,头也不回往屋内走,冯母把鸡蛋换到季淮面前,轻声说着,“多吃鸡蛋,没放多少盐,咸了跟妈说。”

        农村人哪能天天吃鸡蛋?他们家算好了,隔三差五还有鸡蛋吃,不过自从冯巧兰怀孕后,家里的鸡蛋基本都给她补了身子,他们吃的鸡蛋,就变成一个鸡蛋里加几把野菜,还要放很多盐,切得细碎,因为够咸,这样他们三个人就能吃一两天。

        季淮对此很不满,昨天吵架的时候还在说这事,说不想一辈子过这种生活。

        冯巧兰看着煎得金黄的鸡蛋,上面还泛着香喷喷的猪肉,冯父刚刚没下筷,盘里是一个完整的煎蛋。

        她咬了咬下唇,把头埋得更低,拼命抑制自己的情绪,握着勺子的指尖有些泛白。

        “您吃吧,我最近上火,想多吃青菜。”季淮不急不缓说着,也猜不透情绪,端起碗就吃饭,夹着青菜往嘴里送。

        冯母神色讪讪,几次蠕动嘴角,最后什么话也没说,也没吃那个煎蛋。

        冯巧兰头到尾也没说话,一直没抬头,在冯母劝她多吃一点的时候点头,忍着反胃往嘴里大口大口送。

        饭后,冯母在厨房收拾,出来见冯巧兰在烧水,她连忙走过来道,“妈一会再烧,大着肚子别瞎忙活,黑灯瞎火的,碰到了怎么办?”

        “又不是什么重活。”冯巧兰继续往里添柴。

        相比打小就要干很多家务多的同龄人女孩,她算过得好了。冯母生了她身体就一直不好,没法再生,家里虽不富裕,但也不亏待她。

        “季淮呢?”冯母又问。

        冯巧兰:“去村口冲澡了。”

        男人没女人那么麻烦,大夏天的,拎着水桶去井口打两桶水,在一旁用砖头砌起的隔板里冲一冲就完事儿。

        冯母无声叹气,在她旁边坐下来。

        “妈。”冯巧兰突然唤了冯母一声,脸上面无表情,盯着燃烧的火光,哑着声,“养孩子是不是很难啊?”

        知子如母,冯母脸上顿时变得无措起来,她只是个传统又性子懦弱的妇女,还多病,又因只生了一个女儿背后被人说是害冯大峰绝户的祸害,连忙说,“养孩子当然难,不能一个人养孩子,家里得有个男人,不然别人怎么看?女人就是金丝藤,得依附男人活着,孩子也不能没有父亲!”

        “您激动什么?都吓到我了,我也没说什么。”冯巧兰扯了扯嘴角,又往里添了柴火。

        冯母心里更加乱糟糟,等到冯巧兰回屋后,立马进去另一个屋,斟酌了好一会才忐忑对冯大峰道,“我听说把录取通知书撕了,季淮就不能上大学,我也不是想害他,但巧兰马上要生了,他要是走了,可怎么办啊?”

        她说着,嘴角颤抖,声线都哽咽起来。

        本来就被村里人看不起,现在更是被大家笑话,冯大峰被她和女儿连累惨了。她其实也没那个胆子,就是病急想乱投医。

        “走就走,想走的人你还能拼命留吗?留着说不定养成仇人,他能干成什么?你还指望他下地干活赚工分?我看养活自己都够呛!”冯大峰冷哼一声,十分不屑。

        不过,从他那起伏的胸口能看出,他也是被气得不轻。

        季淮赚不到工分是一回事,想要跑路是另一回事,他们家本来就没儿子,季淮入赘后也算半个儿子,踏踏实实过日子就行,季淮要是走了,全家都变成笑话。

        他自尊心强,要强了一辈子,绝不可能低头。

        “我们女儿怎么办啊....”

        “我还没死,我养!”冯大峰黑着脸打断她,又没好气道,“那小子也不是个好东西,狼心狗肺,没他一样过!”

        冯母不敢再惹他,只能咽着委屈焦虑,转身还偷偷抹了把眼泪。

        另一头。

        季淮进房门时,冯巧兰已经睡在床上,她盖着薄被,肚子高高凸起,听闻声响也一动不动。

        自从他收到录取通知书,她由难以置信到劝,然后哭闹质问,他都无动于衷,两人这两天也不闹了。

        季淮环视着这间房子,报纸糊着窗户,木门上还贴着一年前的囍字,房子是瓦房,屋内有木床还有木柜子,是冯巧兰的闺房,乡下好些人都住着土房,这算不错的屋子了。

        冯大峰是个勤快人,长得高大有力气,年轻时以前当挑夫,早早就去二三十公里的地方挑东西回来卖给小摊贩或者加工厂,还会当瓦工,给人盖房子,后来又去砖窑当苦力,赚了点钱,也有点家底。

        冯母体弱多病,但冯大峰能赚工分,一家三口的日子过得也不错。他是下乡知青,季母早年带他改嫁,又生了一个弟弟季浩,对方肯定不会下来当知青,这种苦差事,只能他来。

        几番写信回城,季母又安抚到劝说之后也不再给他寄钱票,说是季浩成亲生了孩子,家里开销不够,实在没办法。

        等了几年,年纪越来也大,眼看无望,他只能委屈自己娶村姑,希望能在村里站稳脚跟。

        其余人他看不上,也就冯巧兰勉强能看上眼,毕竟对方长得清纯恬静,农活干得少,皮肤白嫩,因为家境好还读了点书。

        他放低姿态去和她套近乎,冯巧兰呢?对他早有好感,他与村里头男人截然不同,一看就像读书人,说话也轻轻缓缓。

        一来二去,两人好上了。冯大峰原本看不上他,奈何冯巧兰喜欢,想着入赘也行,就同意了两人的婚事。

        他性子内敛,有些读书人的稳重,其实傲慢又软弱,贪生怕死,懒惰又自私。

        一方面知道自己没法了,要娶村里的女人才能站稳脚跟,不然他的那点工分养活自己都费劲,也需要个女人解决生理需求伺候他,给他生孩子。

        另一个方面,他又觉得泥腿子配不上他,他和那群粗鄙的男人不一样,心有不甘。

        典型的占了便宜还觉得自己亏。

        他和冯巧兰结婚一年了,冯大峰一开始虽不太认可他,但都是一家人,也尽心尽力帮,没嫌弃他总挑清闲的活干,赚的工分少,冯母也照顾他,希望他对自己的女儿好点。

        自从娶了冯巧兰,他的日子一下就好过,马上要有老婆孩子热炕头,没想到突然就恢复高考,他哪能忍?

        怕冯家人知道,偷偷复习,然后偷偷去参加。

        上一世,无论冯母怎么私底下求,他还是走了,走之前保证回来,冯母含着眼泪偷偷给他塞路费,他嘴上说着是为了给冯巧兰和孩子更好的生活,一定不会负了她,去到大学后,直接就断了联系。

        那就像他不愿回忆的一段过去,丝毫没留恋。

        而他不知道,冯巧兰在他走后半个月,突然摔了跤导致早产,一尸两命。

        作者有话要说:  为什么写男知青呢?因为上本书写过女知青了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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