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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65章 一起来秀恩爱吧


  洛杉矶综合医院。

  白光从一丝丝的隙缝中射进了眼睛,林如意慢慢看清了周围的事物,发现这里不是自己的家,而是医院的病房。

  他慢慢坐起来,回忆着之前的事,确信自己什么也没干,只是像往常一样按时睡觉,那为什么会在这里?难道是食物中毒?煤气中毒?

  “叶先生,你醒了?”一个黑人女护士问着,随手按响了墙上的铃。

  她在叫谁?我不姓叶啊。林如意觉得很奇怪,更奇怪的是他挂着点滴的手,那是一只巨大的手,往上是一条粗壮的,肌肉发达的小麦色手臂,三角肌上纹着一个青色的、狰狞的狼头。这条胳膊根本就不属于他,他以前的胳膊也很粗,但全是肥肉。

  我变成了契丹人?这梦好奇怪,我还是再睡一会儿吧,林如意又躺在了床上。闭了一会儿眼,他感觉不太对劲,手好像有点疼,是输液扎针的感觉。

  他又坐了起来,摸了摸自己的脸,脸也已经变样了,不再是那张胖脸,变的很有棱角;再摸摸肚皮,大肚腩也没了,取而代之的是六快明显的腹肌,再向上是结实的胸肌。

  不是做梦?这是怎么回事?难道我被改造了输入了什么奇怪血清?我是中国人,没理由让我成为“美国队长”吧?

  这时,一名四十岁左右的白人医生进了屋,笑问道:“叶先生,你感觉怎么样?我们还以为你会成为植物人,天啊,这真是个奇迹。你看看这是几?”

  说着,他伸出了几根手指,林如意对答如流,答完问道:“医生,我在哪里?这是怎么回事?今天是几号?”

  “你在洛杉矶综合医院,你在球场上被闪电击中了,已经昏迷十天。现在是……”医生看了一眼墙上的挂历,轻道:“2007年7月4日。”

    2007年?我回到了2007年?林如意深吸了一口气,只有一个可能性,他穿了……怎么在家睡觉也能穿越?!睡觉前,他还在2012年5月。他急忙问道:“你们这里有没有镜子?”

  护士从桌上拿起一面镜子递了过来,林如意接过来一照,顿时惊呆了。镜中的人剑眉星目,脸部轮廓棱角分明,是一张标准东方帅哥的脸,还留着类似意大利球星罗伯特.巴乔的胡子,简直无可挑剔。

  这也太幸运了吧?林如意又惊又喜!他不喜欢以前的自己,他小时候就来了美国,生活和名字截然相反,一点都不如意。家庭方面父母早逝,没留下多少遗产;爱情方面更糟,他喜欢美女,但不可能吸引美女,他身材像功夫巨星洪金宝、脸型像洪金宝,五官像洪金宝,发型也像洪金宝……如果洪金宝见到他,一定会吓一跳——尼玛谁给我生了个私生子长这么大了?事业方面最失败,美国就业压力很大。他在三流大学毕业后,在洛杉矶时报找了一份临时记者的工作,学名“狗仔队”。

  现在他的人生有了巨大转机。想到这里,林如意激动道:“医生,你能不能告诉我,我是谁?我是做什么的?我的大脑一片空白。”

  “你不记得自己的名字?”医生皱起了眉头,昏迷了十天,失忆是有可能的。他叹了口气,轻道:“你叫叶锋,是UCLA的王牌球员。”

  “王牌?我是篮球运动员?”他更高兴了,UCLA是篮球名校,出过贾巴尔,雷吉.米勒这样的巨星,乐福、维斯布鲁克也是从那里出来的。

  医生确定他是失忆了。“不,你是打橄榄球的!”

  不是吧?林如意连橄榄球基本规则都不懂。他叹道:“医生,你能详细说一下我的情况吗?”

  医生摇了摇头道:“抱歉,我只知道你的年龄是十九岁,名字叫叶锋。你的队友肯定知道,我已经让人打电话联系了,一会儿就会有人来。”

  半个小时后,一个穿着运动装,身材魁梧貌似史泰龙的壮汉走进了病房。在家庭方面,叶锋和林如忆在家庭方面惊人的相似,都是从小来到美国,父母早逝。这个名叫托巴.哈利的壮汉是他的舍友,也是第一联络人。

  托巴听说叶锋失忆后,耐心的讲起了他所知道的事。

    2007年6月24日,洛杉矶的上万球迷们见证了一场悲剧。UCLA(加利福尼亚大学洛杉矶分校)VS佛罗里达的比赛中,一道闪电劈中了球场上的球员。这个遭雷劈的超级倒霉蛋就是UCLA有“饿狼”之称的华人中线卫叶锋。

  中线卫是橄榄球中很重要的一个位置,他们一般被称为防守组的指挥官,防守阵型的变换,对于对方进攻方向的阅读都需要通过中线卫来发口号,中线卫通常速度快,强壮,并且具有非常好的擒抱技巧,他们是跑锋的杀手。叶锋身高201CM,体重108公斤,摆脱能力一流,速度奇快,防守时凶残无比。大学第一赛季,他就送出了124次拦截,5次擒杀。在他昏迷的时候,入选了Pacific-10盟(赛区)最佳阵容。

  叶锋受到了NFL(美式橄榄球联盟)很多球队关注,美国人希望他能成为NFL的姚明,使橄榄球运动可以在中国得到推广。在他遭雷击之前,拒绝了一些球队的邀请,准备代表UCLA再打一年,参加明年的NFL选秀。

  现在叶锋虽然醒了,却被一个狗仔队成员灵魂附体。林如意对橄榄球一点兴趣都没有,在他看来,这是一种野蛮的运动,在身体对抗最激烈的球类运动中能排第二位,排第一是中国足球,那是在“死亡飞车”被发明前,最适合犯人们玩的游戏。

  刚一重生,林如意就要面临重大人生选择。

  参加NFL的选秀肯定是不行了,他并没有接收叶锋的记忆,根本就不会打橄榄球。他也不想放弃运动,浪费了好体质。以前他也是个体力充沛,灵活的胖子,他很喜欢运动,愿意成为一个运动员。

  千万不要小看狗仔队。这些人把明星当场猎物,窥探、偷拍他们的各种照片,是他们在美国报纸媒体正在没落、正经记者成为最差职业的时候,能让娱乐杂志创造利润。

  狗仔队成员们往往年轻、爷们、争强好胜。他们长期漂泊在外,紧随热点,飙车追新闻、非法入侵、打点小道消息还有私下联盟,这些都是他们的工作,有时简直就是侦探。

  这职业也很危险。在中国“狗仔”最惨不过被打,而允许有枪的美国,“狗仔”可说是将脑袋挂在裤腰带上讨生活。曾有“狗仔”为让梅尔吉布森拄着拐杖的形象见报,遭遇前摩萨德特工。有人为拍摄《花花公子》宠儿帕梅拉衣不蔽体的性感模样,几乎葬身海底。而第一个得到麦当娜和她新生女儿照片的“狗仔”,险些遭到起诉……

  林如意在新闻界表现出色。他跟踪过不穿内裤的布兰妮,采访过喝多了的尼古拉斯.凯奇,而最得意的成就是,他拍到过穿正常衣服的ladygaga,一度被奉为娱乐圈的神迹。后来人们才知道ladygaga经常穿正常衣服出门,只是这样别人就认不出她了。

  问题是接下来他该用这新身体做什么呢?

  林如意脑海中只想到了一个词汇,那就是“篮球”!他喜欢篮球,从小看NBA,是湖人队的球迷,从奥尼尔加盟湖人开始一直看到2012年。他虽然不擅长打篮球,只会跳投和三步上篮,但对这项运动非常了解。他清楚篮球规则,了解各个位置球员的特点,还懂得篮球战术。从2007年到2012年NBA有什么重大转会,哪些球员会爆发他都记得大概。他觉得如果自己经营球队,肯定能凑出一支很强的队伍来。

  就改打篮球吧,我现在改练篮球肯定还来得及!林如意很快下定了决心。中国有大量球迷,只要能进入NBA,哪怕只是个角色球员,就比打橄榄球风光得多,何乐而不为呢?

  对于接触篮球晚他并不担心。“大虫”罗德曼高中毕业时还没他两个妹妹高,大学才开始接触篮球照样成为了篮板王。穆托姆博20岁之前还在非洲打猎呢,一样成为了全明星,最佳防守球员。还有纳什,他以前是踢足球的,19岁才改打篮球,后来都成为了MVP。

  篮球的基本功是运球,投篮和防守,跑动什么的和其他运动是相通的。所以只要喜欢打球,接触晚点也没关系,只要努力训练,再动动脑子,就有可能能成为高手。但不能什么都练,要根据自己的情况来决定主练防守还是进攻。像穆托姆博和罗德曼就是身体条件出色,靠防守起家的。而纳什身体条件差,主要练的就是突破传球和精准的投篮。

  叶锋打橄榄球能入选最佳阵容,可见身体素质非常好,有可能成为好的防守球员。他越想越兴奋,准备以新身份好好活一回。

  兴奋了没几分钟,一聊起了经济问题,他就高兴不起来了。

  虽然在UCLA橄榄球队是个明星,但叶锋的经济状况非常糟糕,靠橄榄球队的奖学金度日。他的医疗保险是每个月直接从奖学金里面扣的。在美国做个小手术随便住上几天院,帐单就是几万美元,住院这十天,叶锋的奖学金已经快被扣光了。如果继续住下去,他就得自己支付高额的费用。

  他赶紧申请了出院,经过检查,洛杉矶综合医院发现叶锋的身体已经完全康复,他顺利办理了出院手续。在附近餐馆里吃了顿饭,重生的叶锋又听了一个坏消息,他没有家,平时住在学校公寓。假期学校宿舍也开放,和豪华公寓没什么区别,租金也不便宜,校园的好处是平时停车方便,治安好一些,上网也方便。而在外大约300美元就能租到很好的房子了。

  托巴开车送叶锋回学校后去和女友约会了。叶锋如今身上就只有几百美元,加上奖学金的钱,也只剩一千二,如果没有收入,这些钱很快就会花光,不要说下学期的学费,连吃饭都成问题。

  在医院里躺了十天,这夜他再也睡不着。他在床上辗转反侧,思索着未来应该怎么做。万事开头难,要转行,第一步必须要走好。

  想到经济问题,叶锋有些无奈。难道我就是天生的穷命?比以前更穷了啊!以前的存款至少交了养老金后还能买房子,只是美国房产税太贵才一直租公寓住。现在有些麻烦,如果他下学期退出橄榄球队改打篮球,球队奖学金就没有了。这意味着他除了要想办法养活自己以外,还必须凑齐学费。

  要赚钱,叶锋还是想去当“狗仔队”,他很清楚怎么依靠拍明星照片和撰写花边新闻来获得收入。如果是以前的叶锋,绝不可能厚着脸皮做这种事。如今他虽然重生成了身高两米的猛男,行为方式还是和以前差不多,为了生活可以不择手段。

  第二天,几名队友知道叶锋醒了纷纷打电话表示慰问,祝福他早日恢复记忆。听到这种话他只能笑笑,能恢复记忆才怪,身体原主人的灵魂说不定这会儿都穿越到斗罗大陆斗破苍穹去了,一切只能从零开始。幸好他前世就生活在洛杉矶,对这座城市非常熟悉,能够很快适应新的生活。

  他并没有急于去找工作,先到运动场逛了一圈,他需要了解自己是不是真能打好篮球。

    UCLA就像一座公园,周边也没有校园围墙,据说这象征着自由。向里面走,得爬坡,学校是依着山坡建成的。坡上绿草如茵,古树参天,到处都是绿树红墙。草地中间杂有几条石子小路,轻轻踏上,发出细微的回声。漫步于林间小路,这里给叶锋的印象是典雅,宁静的。这很难让人把它和四千学生一年一度的“内衣奔跑大赛”连在一起。当然,美国大学生裸奔的都有,内衣秀已经是比较保守了。

  由于学校是篮球名校,篮球场特别多,室内的要花钱,所以他选择了室外球场。

  放暑假了,球场上还是有很多人在打球,叶锋选了看起来比较强壮的一伙人,准备很自然的加入进去,不料他正往那边走着,打球的人就闪了好几个,剩下的人把篮球扔到了一边,聚在一起看着他,脸色不善,如临大敌。

  看到这阵势,叶锋有些紧张起来。

  “叶,你……你出院了?”为首的高大白人咽了口吐沫,有些慌张。叶锋一看对方的表情,舒了口气。

  这些人好像有些怕我?叶锋不明所以,笑道:“我昨天刚出院,可以加入和你们一起玩玩吗?”

  那名白人脸色顿时垮了下来,急道:“你听我解释……你被雷劈后开Party不是我的主意,是维恩!酒水都是他提供的。伙计……我们没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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