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初生牛犊
所谓的放松,陆晨也不会像高考结束一般疯狂去玩耍,只是可以和母亲推说先生授课比较多,所以放学比较迟,也不过多半个时辰的闲余时光,赵彩花对儿子心慈,自不会多加追究。
这时候陆晨会和小伙伴们一起去抓些野味,就着火烤了吃。
这不能怪陆晨贪吃,毕竟这个世界好山好水好无聊,没什么〇点小说,没什么〇江腐文,更没有黑心的丁〇石游戏和骗小孩女人钱的〇家,毕竟人类面临的威胁太大了,科技和文化力远比不上地球,陆晨除了练功,就是看书,根本没啥娱乐活动。
让陆晨一个二十一世纪的大好青年和那群小屁孩光屁〇股在草丛里钻?这简直就是丢了穿越党的脸,终于在陆晨就在在沉默中变〇态的时候,他发现了消遣方式。
好山好水好无聊,划重点,好山好水。对,这说明生态环境好啊,陆晨常常在上学的路上看到几只肥野兔在自己面前大摇大摆跑过,还有一些小型鹿在山林间出没,农夫经常为野猪下山啃食庄稼发愁,甚至陆晨不止一次见到野鸡会飞到自家的院子里来,这一切都说明这儿的野生动物资源实在比地球丰富不知道多少倍。
放着那么多地球上珍贵的野味食材不管,简直是暴殄天物!于是陆晨回忆起地球的捕猎陷阱,套绳套,挖泥坑,十有八与九都不会落空,在小溪边放钩子过夜,第二天一定得大鱼。
陆晨也没有太多的烹饪工具,只能用小刀去掉猎物的内脏和皮毛,然后用火烤。
火烤就是天然的除臭大杀器,腥臭的生肉,放到火上一阵烧烤,都会发出蛋白质发焦的香味,而这儿的野生动物饱食终日,肉嫩脂肥,遇到火后油脂四溢,这时候再涂上一些蜂蜜,在刷点酱油,更是香气扑鼻,让人食指大动,简直不要太美味。凭借这一门手艺,陆晨成了孩子王。
没错,小孩子除了光屁〇股钻草丛玩耍之外,其实也对那些野味勾舌,无奈手段有限,只能在兔子后边瞎追,基本上连毛都没捞着一根。
没想到天上掉下个陆哥哥,会挖陷阱和下套,让那些该死的肥兔野鸡都统统落入兜里,陆哥哥更厉害的本事就是烤野味了,简直不要太好吃。
陆晨的蜂蜜可不是在街上买的,他自有自己的妙招——选择有树荫见阳近水之地,挖好洞,在洞中撒泡尿,然后便静候佳音。
一般挖十个洞会有一两个洞有蜜蜂入住,等到春末夏初花期即将结束,用丝绸保护好眼睛口鼻耳朵等脸窍,戴上帽子,穿好手套,便可以挖洞取蜜。这个异世界生态极好,产的蜂蜜也多,一般一窝蜂能有将近十斤的蜂蜜,这些蜂蜜除了拿回家孝敬父母外,陆晨也私藏一些,就是为了满足口舌之欲。
蛋白质与糖分一起加热会产生鲜味,让烤肉口感更佳,陆晨在地球丰富的烧烤经验让他做出的烤肉算是这个世界的一绝。
陆晨的灵魂是一名大叔,一开始发现有小孩看着他烤肉流口水,心中那份兴趣起了念,便邀请那些孩子一起吃。
结果一传十,十穿二十,现在私塾里的那些小孩子都以陆晨马首是瞻,成天眼巴巴地指望陆晨去搞烧烤。
一来二去,不仅私塾里的孩子都被陆晨的美味收买了,连老书生也不例外。在陆晨送了几只蜜制烤野鸡给老师后,老书生大有一副“孺子可教”的态度,居然每天放学后也流口水看着陆晨,仿佛肚子里的馋虫已经锁定好目标。
至于高家小萝莉,开始也是一副“我就算死,从楼上跳下去,也不会吃你一点东西”的心态,而现在却是利用自己高超武艺,往往第一个抢走陆晨的作品,还边吃边说“真香”。
陆晨也没想过自己即兴的发作会有这样的效果,权当做独乐乐不如众乐乐。
老爸前脚刚刚离家出走,当天傍晚放学陆晨就开始骚了,先下好套,接下来就是等到第二天的收获。
第二天放学,陆晨收了陷阱,今天得到三只野兔,两只野鸡,四只肥鲶鱼,在一旁的小胖墩便嘴角开始流下了晶莹的液体。
这小胖墩名叫叶亮,是兰县有名的土财主叶工榜的小儿子,叶工榜老年得小子,对子如对孙,溺爱得过分,叶晨刚上学的时候小胖墩是私塾的孩子王,那种“你的就是我的,我的还是我的”胖虎般的王霸之气不要太强,而现在却成了陆晨的小跟班,急着为其打下手。
“陆哥,火已经上了,我在家里拿来的二十斤木炭,包够!”叶亮也是有跟班的,那是叶家的书童,名叫土狗儿的男孩,因为老书生觉得土狗儿名字太俗,便送了他一个名字,叶忠礼。
穷人的孩子早当家,生火做饭叶忠礼轻车熟驾,一灶火已烧开。
“竹子我削好了,下次我可不帮你。”高灡一脸傲娇地收起自己的童儿剑,当然,这份功劳不止高灡的,来的孩子都打了下手,而高灡每次做事都会说这话,叶晨早已听习惯。
因为有大家的出力,叶晨的烧烤很快就好了,大家都分到了一份,吃得津津有味,陆晨自己留了个兔头,啃起来很过瘾。
“陆哥的手艺真没得说,比我家厨子好太多了,可惜每个月只能松上这么几天……”叶亮几口吃掉了两个兔腿,便舔着嘴唇看着其他小伙伴吃食,发出遗憾的感慨。
“你父亲的武功现在恢复了没有?”高灡忍不住插话道,“每个月都有几天不在家,也不知道去哪里偷懒了。”
高灡这话有些失礼,但童言无忌,陆晨没有太在意,他微笑道:“那不是刚好吗?他不在我就有空去做烧烤给你们吃。”
高灡听到这话,放下手中的鸡脖子,忍不住叹气道:“好是好,可是我父亲就惨了,现在那些流窜的小妖都是我父亲来解决,今天我父亲又出去了,说是又有小妖到兰县,还让我转告大家,让你们早点回家。”
听到这话,陆晨不禁一阵汗颜,毕竟兰县就两家武学世家,现在老爸陆继业武功废了,高家大人工作量自然加大,而高家大人却没有半点怨言,尽职尽责,简直是一副劳模的表率,相比高家,陆家的确有些……不太负责。
“那些小妖听说也没多少可怕的嘛,连开智期都不到,就是染点妖气而已。”一名女孩突然说道,“十几个不会武功的成年男子也能制服,如果遇到高家的七十二式梅花剑还不是手到擒来?”
这名女孩叫做刘盈,名字也是老书生起的,看起来很壮,是高灡的伴读。
“对对对,高伯父的剑法家父也经常称赞。”陆晨应和着算是安慰高灡。
陆晨能理解高灡的心情——她父亲总是去面对传说中很可怕的妖怪,说是不担心那是骗人的。
然而陆晨却没想到,自己和刘盈的一番话让高灡眼睛散发出跃跃欲试的目光——对啊,小妖连开智期都没到,十几个壮汉都可以制服,而自己的七十二式梅花剑已经有模有样,连父亲的称赞进步神速,况且自己还差一点就到开体境界,可以帮父亲对付那只小妖,为父亲出力啊!
陆晨忘记了一件事情——有时候不要忽略小孩子的天真,初生牛犊不怕虎就是这个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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