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二章 鱼找鱼虾找虾
接到叶晨打来的电话,齐唯民第一时间请了假,连夜坐火车回到了金陵。虽说母亲已经改了嫁,可是她是齐唯民剩下的为数不多的亲人了,相比那两个人情冷淡的弟弟妹妹,他对母亲的关心更多一些。
二姨在医院将养了一阵子,调理着身体,等候切除肿瘤。不过每天住在医院里都要花钱,这是一笔不小的开资,所以她闹着要回家养着,定期来医院做检查,最后家里人拗不过她,一齐把她接回了家,齐唯民也第一次登了马叔的门。
接二姨回来的那天,叶晨也去了,他特意跟单位的同事调休,借了死党宋清明的丰田陆地巡洋舰,去到医院拉着众人回来的。
当时丰田陆巡新车的落地价是六十万,可是像宋清明总是有他的门路,搞到一辆自己开着,叶晨也没问他具体是怎么办到的,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生活隐私。
不过这辆陆巡停在电视台的停车场,还是蛮扎眼的,因为这辆车比起台里配的采访车好的根本就不是一个档次。一般情况下在金陵市区采访的时候,他们都是开台里的车,要是去到乡下,宋清明的车就派上用场了,毕竟谁也不想车捂在半道上。
私家车接送让二姨感到很有面子,被叶晨扶进屋的时候,二姨还在不住的感谢着:
“辛苦你了一成,你看你这么忙,还跑到医院接我干嘛?”
叶晨一边搀扶着二姨,一边笑着对她说道:
“二姨,您说这话可就真见外了。您是我什么人?是我亲二姨啊,小时候家里难的时候,要不是你们帮衬,我都未必能有今天,更别提七七还是您和唯民从小帮着带大的,我孝敬您这不是应该的嘛!”
七七此时正帮着二姨铺床,叶晨搀着她在床上坐下。二姨听着叶晨暖心的话语,轻声感叹道:
“诶呀,这老了老了,给你们添麻烦了。”
安顿好二姨后,叶晨和齐唯民在马叔家的阳台,有了短暂的闲聊。齐唯民对着叶晨问道:
“我听说你让七七去夜校继续上学去了?”
叶晨微微颔首,接过齐唯民递来的茶水,轻呷了一口,然后说道:
“现在找工作,用人单位越来越看重学历,二强和四美就是因为初中毕业,吃了没学历的亏,这些年才混的这么艰难。
四美别看在涉外酒店当领班,可那也是表面光鲜,就这她为了适应工作,这些年一直都没断了学习外语。至于二强,就只能自己做点小买卖了。”
齐唯民的脸色有些纠结,沉默了片刻后对着叶晨说道:
“七七身子骨弱,你尽量不要太逼着他学习,这种事情讲究个循序渐进,我担心你把他逼得太紧了。”
叶晨嗤笑了一声,然后对着齐唯民说道:
“这当了公务员就是不一样,教训起人来,老母猪带胸罩,一套一套的。你这刚回来,这么久不见了,有些难听话我不愿意开口,你也别逼着我怼你,You understand?”
齐唯民看着叶晨有些无语,他知道自己这个表弟嘴茬子溜得很,尤其是毒舌这一块更是行家里手。最终他自嘲的笑了笑,然后说道:
“也是,七七归根结底也是你弟弟,轮不到我这个当表哥的指手画脚。更何况我这边自家事儿还没理明白呢,你这些年把二强、三丽和四美都带的这么好,我实在是没立场去教你怎么做。”
叶晨心里很清楚齐唯民说得自家事儿没理明白是怎么个意思,单从二姨这边检查出肿瘤住院,齐唯义和齐小雅压根儿就没露面,足以证明齐唯民这个当大哥的做的有多失败。
他叹了口气,拍了拍齐唯义的手臂,然后轻声说道:
“龙生九子还各有不同呢,有些事情也不能全怪你,他们骨子里就是冷血动物。你要是真觉得心里不舒服,我可以帮你和二姨找回来,绝对让他们付出代价。当然,这有一个前提,那就是你别心软!”
齐唯民有些痛苦的闭上了眼,沉默了片刻后说道:
“算了,天要下雨娘要嫁人,随他们去吧。”
……………………………………
这天上午,叶晨和宋清明来到机场送人,送的正是他们当初刚到电视台时带他们入行的高老师,因为工作调动的关系,他调去了别的省台,作为他带入门的学生,叶晨和宋清明自然是要来到机场送行。
二人把高老师送到了机场,正从候机大厅里出来,宋清明突然拍了拍叶晨,对他小声说道:
“我眼神有点不大好,你帮我瞧瞧远处那姑娘是不是叶小朗?”
叶晨顺着宋清明手指的方向看去,发现还真是她,前来送机的是一个面相老实,一脸愁苦的男子。
两人之间的关系倒是很好猜,因为从年龄上来讲,这肯定不是她爸,那就只有一种可能,这是她后钓的凯子,玩了一溜十三招,利用的差不多了,又把人家给踹了,去到国外追寻自己的新生活去了。
叶晨有些嫌弃的撇了眼宋清明,然后说道:
“以前你不是挺烦这个女人的吗?怎么这时候又来了八卦劲儿了?”
“现在我也烦她,我看的又不是她,是她身边的那个姑娘。”
宋清明一边说着,眼睛一边直勾勾的看着叶小朗的身边送行的亲友。
叶晨仔细的辨认了一下,随即有些意味深长的笑了,除了和叶小朗比较亲近的那个男子以外,还来了一男一女,而这两人叶晨也都认识。
其中一个是市新华书店的办公室主任,姓陈,以前因为工作的原因,叶晨曾经去到新华书店采访,就是这个陈主任接待的。
至于那个女的则是陈主任的小情儿,叫孙小茉,她还有一个身份,是原世界里乔二强的原配妻子。
因为叶晨刻意避开了叶小朗这颗雷,所以也就不存在叶小朗把自己的闺蜜孙小茉介绍给乔二强了,只是叶晨没想到叶小朗这都要出国了,孙小茉还会主动来送她,而且还是跟老陈一起来的。
叶晨在心里不由得感慨,来机场送个人,居然会看到这些臭鱼烂虾都聚在一起了,也是没谁了。
他用力拍了下宋清明,然后没好气的说道:
“鱼找鱼虾找虾,跟叶小朗凑在一起的,能是什么好货色?瞧你那没出息的样儿!”
说着叶晨没再理会宋清明,自顾自的朝着停车场走去。宋清明赶忙追在叶晨身后,笑嘻嘻的说道:
“我也知道那娘们儿不是什么好鸟,你没看到吗?刚才那个姓陈的偷着掐了下她皮谷,她都没做反应。据我所知,这个姓陈的可是已经结过婚了。”
叶晨翻了个白眼儿,撇了眼正在发动汽车的宋清明,轻声说道:
“看热闹吃瓜,是咱们国人最擅长的,其实当个乐子人也没什么不好的。”
“哈哈哈!”宋清明笑出了声,他对着叶晨说道:
“还记得咱俩刚认识那会儿,我说的过话吗?我最喜欢你说话阴阳怪气的调调!对了,我哥们儿在玄武区那块开了个卡拉OK,晚上下了班,咱俩过去捧捧场吧,我请客!”
“好啊。”
卡拉OK也算是九十年代的时代特色了,九零年那会儿第一家卡拉OK在沿海城市那边诞生,标志着这个新兴的娱乐项目开始在华夏露出了萌芽。
之后的几年,各个城市也全都开始跟风。不过不同于三四线的小城市,金陵作为省会,在这里开的卡拉OK倒是蛮讲究的,基本见不到敞开式的大厅唱K,大中小包间成为了当时的主流。
宋清明的朋友倒是蛮舍得花钱的,九四年居然从国外进口了那种电脑选歌的设备,在包间里玩的客人,可以根据自己的喜好自由点歌。
叶晨也没想到宋清明居然还是个麦霸,而且唱的都是Beyond乐队的歌。
虽然Beyond乐队在一九八八年就在北京首体开了演唱会,可那时他们在国内终究还只是个三流乐队,观众在他们唱了一半时已经走掉了大半。
直到九三年家驹在小日子因为舞台事故去世,这支乐队的热度才慢慢的在国内被炒起来,宋清明抱着麦克风大声的嘶吼着《光辉岁月》,他那不太标准的粤语听得叶晨脚趾头抠地。
唱到一半,宋清明还把麦克风递到叶晨面前,让他接着唱下去。被叶晨举了举手中的啤酒,笑着拒绝了。
宋清明唱完后,坐在沙发上歇气儿,然后对着叶晨说道:
“一成,你这家伙好无趣,大家是出来玩的,结果你光坐在那里吃着果盘喝着啤酒,这有什么意思?”
叶晨哈哈一笑,用叉子叉起一块西瓜,递给宋清明,然后回道:
“我怕我一开嗓,你这家伙会自卑。”
“切!”宋清明不屑的撇了眼叶晨,然后嘲讽道:
“有天你这家伙要是不行了,浑身都软了,这张嘴也一定是硬的。”
叶晨扯了两张纸巾擦了擦手,然后抓起了茶几上的歌本,找到了一首同样是Beyond乐队的歌,只不过是国语版的《大地》,对着点歌机输入了编号,拿起了麦克风,唱了起来。
宋清明在一旁微张着嘴巴,直接就听傻了。他不知道的是叶晨还没玩吉他呢,他的吉他水平足以吊打这支摇滚乐队,就算是唱功方面,他每天晨练时的早功,也让他模仿起各种声线来足够得心应手。
听完叶晨的演唱,宋清明对着叶晨挑起了大拇指,说道:
“你这家伙还真不是在吹牛啊,元旦晚会的时候让表演节目的时候,你一个劲儿的往后缩,真是鸡贼啊!”
从卡拉OK里出来,宋清明这家伙还不忘记拎了一提啤酒,不过倒是没酒后开车,把车停在了朋友的店门口,打了辆出租,载着二人大半夜的去到玄武湖公园去了。
玄武湖旁的一张长椅上,叶晨拉开了一罐啤酒,递给宋清明,然后问道:
“我怎么觉得你这家伙这么反常啊?大晚上的拉我出来一通疯,有点发泄的味道,能告诉我出什么事儿了吗?”
宋清明大口灌了一口啤酒,咂巴了一下嘴,然后说道:
“还能为什么?我们家老头老太太催婚了呗,烦死了!”
难得看到宋清明吃瘪,叶晨笑得乐不可支。作为宋清明的死党,他简直是太知道这家伙了,他一直秉承着万花丛中过,片叶不沾身的原则,处朋友玩玩可以,但是结婚栓住一辈子,他无论如何都不答应。
叶晨好不容易止住了笑声,然后对着宋清明说道:
“老宋,有这么句话我不知道你听过没有?那就是淹死会水的,打死犟嘴的,我有预感,你现在之所以这么放荡不羁,只是因为还没遇到一个真正能降伏你的女人,等有一天你真的遇到了,你会乖到不像话的,哈哈哈!”
宋清明的嘴都快要撇到天上去了,他斜眼看着叶晨,然后说道:
“你这家伙还好意思说我呢?你不也还单着呢吗?区别只在于我有人逼着,你没人管罢了!”
叶晨轻笑着摇了摇头,看着灯火闪耀的湖景,轻声说道:
“我这是宁缺毋滥,跟你可不一样,你是生冷不忌,咱俩还是有区别的。”
叶晨和宋清明喝完了啤酒,说说笑笑的从玄武湖离开,从石桥上下来的时候,叶晨远远的看到了一个熟悉的身影。
石桥底下是个小夜市,有很多在这里摆摊的人,叶晨看到了王一丁,他正在那里摆摊,卖的是一些他亲手做的小玩意儿。
这家伙心灵手巧的很,不光是木匠活厉害,就连电工也擅长,再加上本身就是个机修高手,所以他做的玩具都很精巧,摊位前围了一堆女生还有孩子。
叶晨不用问都猜到了他的想法,三丽这边怀孕了,等孩子生出来,用钱的地方一定更多,所以他才出来摆夜摊。不用问,这肯定是瞒着三丽的。
叶晨在他们二人结婚的时候,曾经给了三丽一张存折,这是给她的嫁妆,以三丽的性子,大概率是没把这件事情告诉一丁。
不过就算是告诉了,估计王一丁也还是会出来摆摊,因为作为一个男人来讲,男人的自尊不允许他去动自己女人的老婆本。
宋清明看到叶晨站在那里一直打量王一丁,对着他问道:
“怎么?遇到熟人了?”
叶晨微微颔首,一边朝着远处走去,一边说道:
“我三妹夫,咱们前些日子还参加他婚礼来着,你忘了?”
宋清明愣住了,因为他听叶晨曾经提起过,王一丁在外企上班,是厂子里的技术大拿,怎么沦落到来夜市摆摊的地步了?他对着叶晨问道:
“你不过去打声招呼吗?”
叶晨摇了摇头,一边走着一边说道:
“他的情况我知道,别看在外企开的不少,可是他每个月要往家里交笔生活费。虽说那个老妖婆只是他的养母,可是养育之恩终究还是摆不脱的责任。
再加上我家三丽怀孕了,以后有了孩子生活的开销还会继续加大,所以他给自己找点副业,这很正常。哪怕我是他大舅哥,这种事情我也不会多过问的,这是他作为一个男人的责任,需要他自己去扛。”
帮助别人也是有分寸的,正所谓救急不救穷,真遇到躲不过的难事时拉一把这很正常,可是就算是亲人,帮忙也是有限度的,过度的帮助只会助长对方的惰性,这是要不得的……
……………………………………
周末,一家人难得的聚在了一起,就连三丽也挺着大肚子回到了老宅,她怀孕四五个月了,再有几个月就到预产期了。
四美像扶着病号似的上前搀扶着把她扶到了屋里,被三丽一阵嫌弃,对她说道:
“一边去,你电视剧看多了吧?我走的好好的,你扶我干嘛?”
四美笑嘻嘻的从三丽手中接过她带来的吃的,然后说道:
“人家想你了嘛,你这怀了孕之后,难得回来一次。”
叶晨一边往桌子上摆碗筷,一边说道:
“你这家伙站着说话不腰疼,明知道三丽现在不方便活动,真想她了你不会腿脚勤快点,去到她家陪她做伴啊?一天天懒得跟蛆似的,下了班回到家就知道窝在床上顾涌着,懒死你得了。”
屋子里除了四美外的所有人都被逗笑了,这个家里除了叶晨和三丽损四美的时候,她轻易不敢还嘴,换作二强或是七七,她早就炸了。
四美气得直翻白眼,对着叶晨嚷嚷道:
“大哥,一天不损我你是不是吃饭都不香啊?”
“没错!”叶晨点了点头。
家里一阵欢声笑语,叶晨一边帮着三丽布菜,一边笑着对他问道:
“三丽,今天你怎么自己就过来了?一丁呢,他怎么没陪你一块儿回来?”
三丽一边往嘴里扒拉着饭,一边含糊不清的说道:
“他最近特别忙,周末也加班。”
叶晨帮三丽盛了碗汤,递到她跟前,然后轻声说道:
“忙点好,你这眼瞅着就到预产期了,他这是帮你们母子俩挣奶粉钱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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