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八章 治道运行,诸产得宜,皆有法式!
学室内。
令史昌正肃然的介绍着秦律体系。
“大秦自商君变法以来,已形成十分完备的‘以吏为师,以法为教’的教习体系,但秦律体系非是学室教习的这么肤浅。”
“完整的体系可分为五个范畴。”
“‘律’、‘令’、‘式’、‘课’、‘廷行事’。”
“律指秦律。”
“这部分主要是商君变法时制定的。”
“很多你们都已知晓。”
“目前大秦推行的秦律大体有三十余种。”
“务农要遵循《田律》,饲养牲畜要遵循《厩苑律》,储存粮食要遵循《仓律》,从军要遵循《军爵律》,经商要遵循《金布律》、《关市律》, 吏员要遵循《置吏律》、《除吏律》等等。”
“令指特定事件临时发布的命令。”
“当年商君变法时急需开垦农田,就曾公布过‘垦草令’、‘为田开阡陌令’、‘兴徭令’等等。”
“这些命令大多只适用一段时间。”
“不过也并非没有固定下来的,固定下来的这类律条以往是被称为‘命’或者‘令’,但天下一统之后,统称为‘制’。”
“至于‘式’。”
“这部分是我学室主讲的。”
“主要包含的有调查、勘验、审讯、查封等内容,你们主要学的是相关法律文书的格式,主要是《封诊式》和《治狱程式》。”
“其次是法律解释。”
“这主要依据的是《法律问答》, 不过这是法官需要理解的, 与你们的关系不大,若是你们今后成为法官,《法律问答》必须聊熟于心,随问随答。”
“最后是法律文告。”
“这是各级地方官在自己管理的郡县内发布的文告,这些文告都是地方性的法规,并不会记入秦律,但你等今后为地方官员,却是要对其有所了解。”
“‘课’为考核。”
“‘程’为规格。”
“‘廷行事’为各地郡县官府确定并实施的案例判决。”
“正是因为这些完备的律令体系,才使得大秦在各个方面都能有法可依,成功的做到了‘治道运行,诸产得宜,皆有法式’。”
“端平法度, 万物之纪!!!”
“你们作为史子,需要学习的东西有很多,有的并不是仅靠在学室就能掌握了解的,有时是需要深入到地方, 才能真正体会得到律令的严谨和重要。”
“这堂课你们继续仿写《封诊式》。”
“下堂课, 我会带你们去狱衙, 让你们去体验《封诊式》上写的全部过程,让你们提前感受一下‘试为吏’的阶段。”
“现在你们继续仿写吧。”
令史昌轻咳一声,曲腿坐了下去,看起了今年正月(十月),御史府刚更新的新律令。
秦落衡等人则老实抄起了文书。
不过。
他们也是心神摇曳。
‘试为吏’,这是他们身为史子必须经历的一个阶段,也是学室结业最为看重的内容。
甚至没有之一!
试为吏就相当于后世的试用期。
期限为一年。
试用合格,则能正式毕业,成为一名秦吏。
若是四年‘试为吏’都不合格,则会被官府直接除去弟子籍,耐为候,还要补服这四年的徭戍。
当然。
教习的令史也要跟着被罚。
赀教者一盾。
若这名史子是地方的令、丞、尉等官吏推荐的,这些官吏也会跟着被处罚两甲。
秦落衡其实很清楚。
令史昌说的‘试为吏’其实就是旁听,跟结业时的‘试为吏’,还是有不小差别,但依旧让他感到兴奋。
他已经看过不少秦律。
但对秦律是如何贯彻下去的,却是有很大的好奇,尤其是以往没少听夫子嘲讽秦律严苛残暴,他也是想亲身感受一下。
秦律在生活中究竟如何?
真有夫子说的那么残暴,还是外界的以讹传讹。
亦或者两者兼有。
跟秦落衡一样心思的史子有不少。
他们都跃跃欲试。
想体验一下‘试为吏’的感受。
令史昌自然能感受到学室内的气氛,但他全然没有放在心上,他更关心的还是今年更新的大秦律令。
律法。
早已成了他生命的一部分。
不知过了多久。
铛!
室外有铜锣声响起。
下课了。
令史昌起身,拿起带来的竹简,缓缓离开了学室,秦落衡等史子则连忙起身恭送。
等令史昌走远,众人兴奋的讨论起来。
眼中满是雀跃。
不过,还没有等他们兴奋多久,奋突然插了一句,也是让原本火热的学室瞬间冷却了下来。
“下堂行文课是在五天后!”
但很快。
这略显沉寂的气氛就被打破了。
阆骂骂咧咧道:“就你这厮知道的多是吧?我们不知道?还需要你提醒?母婢的,我看你就是昨天挨揍挨少了。”
奋不屑道:
“切,昨天还不知道谁打谁呢。”
“我这十八年的摘桃术,是你这四肢发达、头脑简单的家伙能扛得住的?”
“昨天我只是让你。”
闻言。
阆气的哇哇大叫。
一个虎扑朝奋冲了过去,而奋则一个侧身躲了过来,两人在学室内你追我赶,倒是活脱脱的两个活宝。
秦落衡安静的收拾着竹简。
就在抬头的瞬间,他似乎想起了什么,眼中闪过一抹迟疑。
他有点拿不准。
工师贰会不会继续围堵自己。
昨天他的确通过一些手段,算是戏耍了一番工师贰。
但这都不是长久之计。
世上只有千日做贼,哪有千日防贼的?
若是昨天自己进禁苑,还不能打消贰的贪心,恐怕最后还是要用武力保护自己。
他不挑事,但也不怕事。
如果对方用强,他也必然会用拳头还击。
这时。
秦落衡感觉自己住在禁苑没那么好了。
若他是住在其他地方,贰等人应该会尾随他到家,到时他完全可以凭借律令做到自卫反杀。
《贼律》有言:‘无故入人室宅庐舍,上人车船,牵引人欲犯法者,其时格杀之,无罪。’
而现在。
他若是搏斗过程中无意杀死了对方,只能按照‘斗杀人’或者‘贼杀人’定罪。
这一来一回,差别可就大了。
秦落衡也颇感郁闷。
“算了。”
“到时再说吧。”
“万一这工师见我住禁苑内,不敢对我下手了呢?但如果还敢对我动手,那我就只能让他体会一下,匹夫一怒,血溅三尺了。”
“我秦落衡亦有血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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