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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07章 我们爱,我们陶醉【6000】


陆先生退隐后很闲,若是在古代,必定会被称之为“闲云野鹤”,但挪用到2014年的今天,他变成了一个居家男人,在英国住宅里,过着最平凡和简单的生活,似乎可以就这么日复一日到永远。

        8月走过大半,天气不再酷热难当,消退了热度,偶有微风袭面,道不尽的舒适惬意。

        饮食不好,阿笙情绪难免有不好的时候,尽力压制着,但某一天,终究还是莫名其妙的发起火来,像个任性的孩子,仅仅因为午睡的时候,外面蝉声扰耳,烦躁醒来,胃里一阵翻江倒海,偏偏要吐不吐,就那么不上不下,莫名委屈。

        她睡不着,也不让陆子初睡,推醒他:“知了吵个不停,我睡不着。”

        陆先生起床,叫了陈厨、徐源和贺蒙拿着长杆子,大中午因为阿笙一句话,折腾了大半个小时,回到卧室,陆先生额头都是汗。

        他那声“知了没了”刚出口,知了就不合时宜的再次唱起了歌,太猖狂了,阿笙觉得就连知了也在跟她作对,岂止是一个心烦气躁。

        “哪里没了?”手里抓着枕头,就那么朝窗口位置扔去,似是想驱散绵绵不断的知了声:“还让不让人睡觉了?”

        陆子初抿唇站着,见发完火之后,阿笙垂头看着被子,委屈的抠着手指头,陆先生心疼了。

        她只是想睡个安稳觉而已,怪他没处理好。

        怀孕后,她食欲不好,一天要吐好几次,但为了孩子,总是强忍着恶心,往嘴里强塞着食物,生怕营养缺失。他在一旁看着都觉得难受,更何况是她呢?

        她不是有心发火的,想必发完火之后也觉得不像是往常的自己,心里指不定怎么难过着,这般通晓她的心理,以至于32岁的他在弯腰捡枕头的时候,心被无声撞疼了。

        拍了拍枕头,俯身揽着她上半身,把枕头放在她身后,轻声安抚着:“别恼,我这就出去把知了都赶走。腹”

        阿笙愣了一时,抬眸看着陆子初,他已离开了卧室,忽然意识到自己适才太过无理取闹了。

        别墅一带树木众多,那些知了根本就没办法全都驱除,外面还那么大的太阳......阿笙起床下楼,先是倒了一杯水,没有先前那么恶心了,这才站在窗户前朝外看。

        林荫大道上,陆子初正站在烈日下,吩咐贺蒙几人往哪边驱赶知了,阿笙眼睛模糊了。

        8月盛夏,流沙说她很喜欢,因为雨水很温柔,来得快,去得也很快,阳光看似炙热,晒在身上却不会像7月那般令人心有余悸。

        但在阿笙看来,8月气候反复无常,就跟她的情绪,熟悉的怀孕经历,不同的孕吐反应,总能在某个瞬间牵起那些提心吊胆的不堪时光。

        她知道这样不好。有时候她会摸着腹部,轻声呢喃:“怎能这么调皮,你姐姐可比你听话多了。”

        那个孩子心疼她,似是知道她母亲有多难,所以青青在她身体里的那几个月时间里,一直都很安分温顺,迁就着她的喜悲,迁就着她的饮食作息。

        “她”那么好,越发衬得她这个当母亲的人,究竟有多失败。

        有一条花径鹅卵石小道直通林荫大道,阿笙尚未走近,陆子初就看到了她,皱眉上前:“怎么出来了?”

        他揽着她的肩,夏天衣服单薄,许是他在阳光下站久了,手心里一片滚烫,那样的热度轻易间就渗透阿笙衣服,蕴热了她的肌肤,就连血液似乎也在身体里游走的更欢,更快了。

        “进屋吧!这知了你哪能赶得完?”声音柔和,带着诸多抱歉。

        陆子初听出来了,眸色温润,掌心贴着她的腹部,欢喜着,咬牙切齿着,无可奈何着:“小家伙太磨人了。”

        阿笙下意识沉吟出声:“大概是随了母亲的性子,你以前常说我很磨人。”

        “随你好。”他说过,只要是她的,就什么都是最好的。

        阿笙微微一笑,这太阳虽不毒,但晒久了,脸会发烫,会发红。

        ......

        第二天一大早,阿笙就被流沙叫醒了,小丫头趴在床头:“姑姑,你快下楼看看,昨天晚上你睡着后,姑父带着我,还有贺蒙他们抓到了好几只知了,可有趣了。”

        就在昨晚,陆子初在妻子睡着后,在别墅附近,终于抓到了几只知了,阿笙下楼,就看到那些知了正在客厅茶几上爬来爬去。

        流沙很兴奋,在此之前从未见过知了蜕皮,她所说的有趣,就是看着那些知了,身体正中间裂出一条缝,一点点的等待着蜕皮。

        阿笙站在客厅里,耳边是流沙新奇的惊呼声,脑海中运作的却是初来英国不久,大概是3月份的事情了,她曾跟陆子初提起过童年趣事,当中有一件就是捉知了,隔天看它是如何长出新翅膀来的。

        当时只是说说,没想到他竟一直都记得。

        他在准备早餐,刚端着一盘餐点走进餐厅,阿笙望向他的时候,他笑笑,转身进厨房进去端菜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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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男子笑容清俊雅致,有着感染人的魔力,阿笙情绪似乎一大早就被治愈了。

        这就是陆子初,为她做事情,哪怕只是小小一件,也是无声无息,但却余香袅袅。

        这天早晨,阿笙破天荒的吃了一小碗浓粥,害得陈厨本人都有些受宠若惊了。

        “反胃吗?”陆子初看了也是心情大好,这话问的含蓄,只怕是空欢喜一场。

        “还好。”是真的还好。

        他这才松了一口气,语气略带宠溺:“早知道捉些小孩子的玩意儿就能让你食欲好转,也不至于让我瞎忙活那么久了。”

        知道他在打趣她,阿笙抿嘴笑着不搭理他,碗交给他和陈厨,起身牵着流沙的手,一起去客厅看知了去了。

        吃饭用时半个多小时,知了还没蜕皮成功,流沙睁着一双黑白分明的大眼睛看着,无聊之极,开始跟阿笙告状了。

        “姑父说你小时候很调皮,喜欢捉知了。”

        “捉知了是童趣,跟调皮无关。”阿笙极力挽救形象。

        流沙点头,过了一会儿忽然问阿笙:“我妈妈也喜欢捉知了吗?”

        “......”阿笙沉默了,流沙口中的那个妈妈指的是谁不言可喻。

        见阿笙不说话,流沙从茶几上移开视线,又轻轻的唤了她一声:“姑姑。”

        阿笙牵唇笑了笑,“嗳”了一声,这才说:“小时候,大院里有好几棵老树,我和你母亲晚上的时候,常常会拿着手电筒和罐头玻璃罐合伙捉知了,你大概还不知道,我和你母亲小时候还吃过炒知了。”

        “咦......”流沙张着嘴,她还不曾听说过可以吃知了,难免有些惊讶,似是没办法接受,“有翅膀,看着都觉得恶心。”

        “没蜕皮之前,知了炒着吃,味道真是好极了。”阿笙想起过去,倒是笑了:“其实知了好不好吃,一点也不重要,重要的是和你一起吃知了的那个人究竟是谁。找到对的那个人,那么你吃什么,就都是美味的。”

        那时候,她和依依就那么站在厨房里,围着顾老太太打转,你一只,我一只,香香脆脆,吃的很欢喜。

        流沙认真的看着阿笙:“姑姑,以前有妈妈陪着你,以后等我长大了,我也陪着你,其实都是一样的。爸爸说,妈妈一直都在,她的灵魂会跟着我一起成长,所以我要变成一个快乐的人,这样的话,妈妈也会变得很快乐。”

        谁能想到这个小丫头有一天竟然能说出这样的话语来,阿笙被感动了。

        孩子需要大人来教导,只是阿笙没想到,身为人妻的她,在这天早晨竟然被她的丈夫给无声教育了。

        知了尾部难以蜕皮,陆子初从厨房出来,喝了半杯水,便带着一大一小,又带着那几只知了,一起走到了花园里的大树旁,那些知了被放在树身上,它们在向上爬的时候,因为使用力气,这才把尾部的皮给蜕掉了。

        蜕了皮的知了慢慢的向上爬着,流沙仰着脸看着:“姑姑,你说它们跟我们相处了一夜,会不会以后每天都唱歌给我们听呢?”

        “会吗?”阿笙转眸看着立在身旁的男子。

        手指安放在她的肩上,那人声音清幽:“再等等。”

        晨间暖阳,大树底下,一男一女,一个孩子,就那么仰脸望着攀树奋力向上爬走的知了,画面似乎隽刻成了永远。

        就在这时,树上忽然传来了一阵知了叫声,声音不大,却带着迟来的惊喜。

        流沙欢喜的拍着手:“它唱歌了,唱歌了......”

        陆子初突然笑了,搂着妻子,将她圈在怀里,故意道:“你听,它们又在乱叫了。”

        不,它们在唱歌。阿笙心口是这么说的。

        被丈夫拿昨天的事情打趣,阿笙这次没有脸红,却是真得被触动了,在他怀里转身,双臂圈住他腰身,把脸埋在他胸口的同时,道了声“谢谢”。

        “我做了什么吗?”他在笑。

        “谢谢你带我回到了童年,谢谢你让我发现知了声还是很动听的,谢谢你包容我的一切不好。”

        其实,她要说的谢谢是那么的多,但出口方才发现言语的匮乏和贫瘠,于是那些藏匿心中的话语,只能埋藏在心,相信纵使她不说,他也是知道的。

        无事一身轻,陆子初有大把的时间研究妻子的口味和怀孕期间所有的饮食喜好。而阿笙在这样的闲暇时光里,坐在阳台上看书,偶尔家里家外走走,只要家里有他,即便孕吐反应强烈了一些,也是无关紧要的。

        他们偶尔会外出吃饭,指不定哪一家饭菜会合阿笙口味,陆子初问阿笙和流沙想吃什么,流沙倒是很爽快的给了答案,偏偏阿笙不让人省心,“随便。”

        阿笙说随便,是不想让他们迁就她的饮食,到头来他们吃的不好,她又没动几筷子,何必呢?

        陆子初却想得和她不一样,那个“随便”,还真是不好拿捏。

        一次

        走进一条华人小巷,正是黄昏,巷子非常宁静老旧,阿笙就那么一步步走着,竟走出了岁月静好的感觉来。

        以为妻子喜欢那里,陆子初之后又带她去了一次,害得阿笙等待上菜的时候问他:“怎么又选了这一家?”

        “不喜欢?”他是有些意外的。

        “我还以为你看上了店里哪个小姑娘。”那家店做的饭菜勉强凑合,但年轻服务员们却是一个比一个好看,食色不能双全,但好歹是占了一头。

        她这么一说,流沙低头轻笑,陆子初也勾了唇,不过那笑多少有些无奈,吃饭这事他失策了。没有等菜上来,结了账,带着妻子和小侄女离开了。

        再不走,指不定又要被妻子冠上什么罪名呢!

        8月即将走进尾声,陆子初带阿笙去了一趟医院,孩子没事,就是阿笙不好好吃饭,脸白不说,还泛着青色。

        陆子初不说,她就没怎么主意,医生说她脸色不好,她这才认真对待起来,从医院出来,坐进车里,就开始找镜子。

        镜子里的那个她,不像是她想象中的她。

        陆子初坐在车里,看着自怨自艾,拿镜自照的妻子,又是好笑,又是无奈:“再不吃饭,别说你不认识你自己,我怕是也要认不清你了。”

        阿笙收起镜子:“你是嫌弃我难看?”

        她这么说着,颈项已被某人轻轻咬了一下,烫人的呼吸近在肌肤上吹拂:“傻,我这是心疼你呢!”咬人不够,陆先生又抓着妻子的手往身上游走着:“你摸摸看,我是不是也快跟你一样瘦了?”

        “流氓。”最近发现这个词用的太勤了一些,私底下都快成为陆先生的专属标签了,偏偏某人很受用。

        驾驶座传来了受惊般的咳嗽声,是贺蒙。

        阿笙也实在是佩服极了陆先生,若是“兽欲”大发,从来都不会顾及场合,想亲就亲,想抱就抱,这话得幸陆先生不知道,否则怕是会憋屈死,最近已经很克制了,盛夏天气燥,人在夜间也很燥,尤其妻子就睡在他身边,无疑是燥上加燥。妻子睡裙清凉是一方面,另一方面她靠在他怀里,身体相贴,看她睡的那么熟,陆先生偶尔摸摸她,都觉得自己是在犯罪。

        阿笙是不知道这些的,纵使知道了......翻个身,只当不知道。

        ......

        阿笙每天早晨醒来,敞开的窗帘无法关住阳光,只能无可奈何的看着它调皮入室,睁眼间尚未完全清醒,便又昏昏欲睡起来。

        窗帘是陆子初拉开的,不愿她每天大半时间都躺在床上,总是在晨起时唤她起床:“我陪你去花园散散步。”

        运动过后,若是累了,或许也就有食欲了。

        其实阿笙胃口已经没之前那般挑剔了,倒是偏爱酸食,于是陆先生每天都会花费好几小时呆在厨房里,琢磨着新菜色。

        流沙有时候会开玩笑,守在厨房里,围着陆子初和陈厨直打转:“姑父,你以后当厨师好了,那些星级厨师都不及你做菜好吃。”

        这倒是真心话,陆子初做菜色香味是一方面,最重要的是装盘很有档次,堪比大厨手艺,孩子吃菜,如果好吃,外加花样好看,捧场是必然。

        一桌菜,往往大快朵颐的那个人是流沙,反观阿笙,动筷次数可谓是少之又少。

        对于陆子初来说,阿笙吃多吃少并不重要,只要不频繁呕吐就好。一桌菜,她能动筷吃几口,就不枉他绞尽脑汁想菜色,千方百计勾起她食欲了。

        流沙有时候看不惯,说阿笙快赶上太皇太后了,别人是衣来伸手饭来张口,到了她姑姑这里,完全待遇升级。

        阿笙贪床嗜睡,衣服或脱或穿,可都是陆子初一手伺候的。这可是一件苦差事,陆子初面对妻子千娇百媚的身体,需要呼吸再呼吸,克制再克制,不是一般的折磨人。

        当然闺房秘事,流沙是不知道的,她要说的是吃饭这件事。

        阿笙若是早餐没胃口,不想吃,拿着报纸坐在藤椅上消磨时间,陆子初就会端着碗,拉着一把椅子坐在她身边,一勺一勺哄着喂。

        阿笙忙着看报纸,见勺子到了嘴边,才会心不在焉的就着陆子初的手,尝上那么一小口。

        “不吃了。”吃了几口,她推推碗,陆子初也就见好就收,端着碗重新走到餐厅里吃自己的。

        流沙吧嗒着嘴,不甚认同道:“姑父,你不用管我姑姑,她饿的话,自己就会过来吃饭了。这女人啊,可不能太宠,否则可真该上房子揭瓦了。”

        被小丫头这么苦口婆心一劝,陆子初倒是笑了,眸光柔和,心也柔软,到明年春末季节,陆家该有新成员降生了。

        生命,该是怎样的神奇。

        对孩子,他没有过多的期望,不求聪明伶俐,惟愿健康无忧。

        孩子有没有营养,陆子初是不知道的,但阿笙是否有营养,他却是一目了然,请了营养师来家里,专门给阿笙调理身体。

        说来也奇怪,阿笙胃口开始好转起来,再次闻到菜香味,也不至于会恶心了。

        不过是小小的改变而已,却让陆子初一整天心情大好,嘴角一直带着笑。

        开车从超市采购回来,把食材交给陈厨,便去书房找妻子,从口袋里掏出一根棒棒糖,剥了糖纸,送到了她嘴边。

        像是她多吃了几口饭,所以格外对她的奖励。

        流沙也叼着一根棒棒糖走了进来,含糊不清道:“姑姑,我的是草莓味。你的是什么味?”

        像是孩子间的对话,阿笙咬住棒棒糖的时候,含笑看了丈夫一眼......唉,还是把她当孩子一样来对待,她都28岁了。

        如果说怀孕后,阿笙和陆子初的生活有什么变化的话,他们可能会说最大的改变是,在阅读书籍这一方面,两人变化还真的不是一般的大。

        所有的胎教音乐,包括一系列相关书籍,都是陆子初亲自挑选的。

        看书最多的那个人是陆子初,孕妇书籍和母婴之类的书籍,摆满了桌面,阿笙有时候看书累了,抬眸寻找丈夫,会看到他坐在办公椅上,边看边摘出注意重点,记录在电脑里,随后打印出来。

        光线洒在他的身上,清俊的眉眼,柔软和暖。

        她靠在沙发上温温的笑着,都快赶上司法考试了。

        ***

        ps:忽然很舍不得,为婚后营造的温情和平淡,温暖了自己,也感动了自己,和人物之间的感情越来越深,如此频繁互动,却真的是接近尾声了,忽然有着说不出的失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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