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4章 游走,手指间的一米阳光
告别T市,远离熟识的人,过往种种似乎离阿笙越来越远,她可以有更多的时间和陆子初在一起,反倒开始遗忘曾经在她生命里鲜明走过的人。瞙苤璨午
这么看来她确实冷漠,没有询问哥哥和流沙是否知道她离开了T市,纵使来到依依曾经逗留过的束河,也很少再想起依依。
这是他们两个人的旅行,她总觉得她和陆子初之间的回忆太少,里面掺杂了太多人,所以就连过往也变得格外厚重瑚。
来到束河古镇第一日,这天下午,他们来到了四方街,走在青石板路上,心里有着浅浅的安定。
面的师傅说得对,束河白天还是很温暖的,阿笙穿着中长驼色大衣并不觉得冷,纵使如此还是被陆子初三令五申戴上了帽子和围巾。
一群孩子百无禁忌,嘻嘻闹闹的玩着孩童游戏,有人做新郎,有人做新娘,玩的不亦可乎。
阿笙问身旁的男人:“你小时候玩过家家酒吗?”
“没有。”顿了顿,陆子初说:“我少年老成。”
“……铄”
阿笙留给陆子初一道背影,他跟在身后默默的笑,步伐倒是不急不躁。
少年老成,这成语用错了吗?
原汁原味的古城,可能天气太好,所以就连特色小吃摊也变得越发生动起来。
阿笙离得很远就闻到一股土豆味,走近,摊主正在煎土豆块,香气四溢。
若是放在以前,陆子初会尽量避免阿笙接触油炸类食品,在国内油炸食品的卫生问题首当其冲,吃多了毕竟不好,但凡事总有例外。
难得面对食物,她有想吃的***。
没有买太多,一人份,站在摊位前,她夹起一块土豆送到他嘴边,他吃了,面前是异客他人,第一次在大街上吃东西,身边再有一个她,经历难忘。
是在一家土菜馆用的餐。
束河客栈或是特色饭店里随处可见粗朴的陶罐,素净的插花,越是不加修饰,越是有着震动心扉的美。
她喜欢简单的东西,简单的人和事,在爱情上没有所谓的至死方休,只有平平淡淡。
一座陌生的城,异乡异客,两个人,牵着手似乎可以一直走到天长地久。
陆子初倒是点了很多菜,只可惜阿笙吃的少,倒是不停给他夹菜,直到菜堆的很高,这才放下筷子,单手支着脸颊,像个孩子一样看着他吃。
欢喜显而易见,他看了却是百感交集。
陆子初把青菜送到她嘴边,她吃的少,他看了只会愈发不安。
她吃了,却在他再次夹菜给她时,手搭在他的手腕上,把菜送到了他面前:“你吃。”
陆子初不再勉强,或许人真的应该知足,她虽吃的不多,好在没有吐出来。
这里的人似乎闲着没事做,就会找地方悠闲的晒太阳,一张张不同年龄段的脸庞在阳光下很生动。
在大街上看到一位老太太,穿着民族特色服饰,青黑面料,庄重素雅,阿笙问陆子初:“这是哪个民族的传统服饰?”
“纳西族。”外面还是很热的,见阿笙额头上出了一层汗,陆子初动手帮她把围巾取了下来,摘下棒球帽的时候,掏出纸巾帮她擦着汗。
身旁有一男一女走过,笑着看了他们一眼,走过的时候,男孩身体碰了碰女孩的身体,女孩也效法模仿,倒像是在***了。
阿笙收回目光,对陆子初说:“我想跟老太太拍张照。”
“去吧!”
陆子初找地方把纸巾扔了,返身回来就看到阿笙和纳西族老太太浅浅交谈着,笑了笑,低头摆弄着数码相机,调好焦,一连照了好几张照片。
照好相,阿笙道谢离开,谁知老太太却喊住了她:“小姑娘,你找我跟你一起拍照,要给钱的。”
“呃……”阿笙抬眸看向不远处的陆子初,他单手插在裤袋里,另一手拿着相机,微笑的时候,嘴角略微向上翘起,线条性感,如果有女人向他投怀送抱,阿笙也不会感到讶异。
纳西族老太太也说了:“你男朋友吗?小伙子长得挺好看。”
阿笙觉得老太太思维跨度还是很大的,前一秒还在问她要钱,后一秒却被陆子初转移了注意力,直夸小伙子长得帅,难怪刚才跟她合影的时候,老太太笑的合不拢嘴。
她以为,老太太是喜欢和晚辈一起合影的,又怎知合影还要收费。
“多少钱?”阿笙问老太太,早已没有了当初拍照的兴致。
老太太伸手比划了数字“1”,阿笙半天没动,100块?阿笙觉得这老太太可真狠。
阿笙原本应该讨价还价的,100块钱跟讹人有什么区别?但语言交流让她变得很困扰,阿笙是没有钱的,跑到陆子初面前,尴尬道:“拍照还要收钱。”
这样的话摆明了是在问陆子初要钱。
陆子初忍着笑,倒是很配合,掏出钱包让阿笙自己取钱。老太太收取镜头肖像权也没错。
谁知,阿笙把100块钱递给老太太的时候,老太太竟吃惊的看着她,摆手不接:“太多了。”
听那语气,似乎是在嫌弃阿笙太实在。
最实在不是阿笙,而是老太太,那个“1”指的不是100块,也不是10块,而是1块钱。
阿笙把1块钱递给老太太的时候,老太太细心收好钱:“留作纪念。”
阿笙的郁闷,陆子初看出来了:“不开心?”
她挽着他的手臂,把头搁在他的肩上,没精神道:“刚才老太太是在逗我吗?”
陆子初顺了顺她有些乱的头发:“被老人捉弄,也是一种福气。”
阿笙一直觉得陆子初在生活上就像是一个智者,说出来的话,看似平淡,却往往能把一个人从坏情绪里解救出来。
……
回客栈的路上,陆子初偶尔会问阿笙累不累,她知道他是担心她的腿,走的路确实有些长,但不累却是真的。
阳光透过枝干漏下斑驳光影,沿着青石板道路一直走下去,会看到水边有很多酒吧,白天几乎没什么客人,到了晚上才会热闹起来。
阿笙想起了“彼岸”,自然而然就想起了石涛。石涛、吴奈和陆子初三个人,最潇洒的那个人当属石涛。
吴奈在医院里每天分身乏术,有时候忙起来可以接连好几日不回家。至于陆氏,陆氏统领旗下众多集团公司,业务遍及各行行业,譬如地产、货运、商场、酒店、网络、电讯等等,形成了一个庞大的商业帝国。陆子初每天有多忙碌可想而知,比起在旅途走走停停的石涛,陆子初能有这样的休闲机会并不多。
这里的水很清,在阳光下闪烁着耀眼的水波,一群群黑鱼在游人注视下游来游去,阿笙从没见过那么大的黑鱼,对陆子初说:“这样一条鱼,我们怕是要吃上好几天。”
旁边有女孩在笑,话是对阿笙说的,但却一直在看着陆子初:“这些鱼在当地人眼中很神圣,没人吃它们,要不然也不可能长这么大。”
阿笙脸有些发烫。
“不知道自己吃鱼会过敏吗?”出来好半天,她的脸色微微泛白,陆子初拉着她离开。
“可以养鱼吗?”不能吃,看看也挺好的。
“可以。”
身后,刚才搭讪的女孩望着他们的背影在发呆,男朋友手背拍了拍她的肩:“唉唉,回神了。”
女孩收起花痴表情,看着河里的鱼,怅然若失道:“其实我吃鱼也过敏。”
男孩“切”了一声,转身走了:“拉倒吧你。”
临近黄昏,束河很安静,小狗很友好,看到行人走过来会殷勤的摇着尾巴。
她终究还是累了,趴在他的背上昏昏欲睡。
陆子初不愿她就那么睡过去,担心着凉,背着她回去的时候,跟她有一搭没一搭的说着话。
不知怎么的,提起了唐汐,阿笙随口问道:“如果我和唐汐一起掉进了水里,你会救谁?”
“救你。”竟是不假思索。
阿笙嘴角有了笑意:“为什么?”
“唐汐会游泳,至于你……”陆子初微笑,低语道:“旱鸭子,不能不救。”
想了想,阿笙继续问道:“如果唐汐也不会游泳呢?”
“救唐汐。”
“为什么?”可别说他会跟她一起殉情之类的话,太俗。
“你在我身边,我又怎么可能让你落水呢?”
低沉的嗓音是温柔的,但阿笙并不买账,跟陆子初对话,她根本就占不到便宜,看着柔和的阳光,轻声呢喃道:“友谊和爱情之间的区别在于:友谊意味着两个人和世界,然而爱情意味着两个人就是世界。在友谊中一加一等于二;但在爱情中一加一还是一。”
软软的身体趴在他的背上,陆子初觉得又好气又好笑:“谁说的?”
“泰戈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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