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7 章 感其恩
谢玄英收到了来自家中的包裹, 沉甸甸的一个。
打开一瞧,里头是衣裳、香料、蜂蜜和数包红糖。他略微翻了翻,很快找出一个单独包装的木盒。
放着五双袜子。
他首先挑出最精致的一双, 马上封侯,活灵活现,但第一时间就被丢到旁边,再拿出另外三双规规矩矩的水瓶如意,和衣裳搁在一起。
最后, 拿出黑色的那双羊毛袜子, 袜口有两圈白色的条纹,简单得过分。
谢玄英把袜子翻面, 仔细打量着收线口,摸着有个不明显的凸起,遂满意了。丹娘织袜子不太行, 最后总是收不好, 不比其他人, 线头藏得好好的。
明明是亲手织的生辰礼,偏不告诉他, 等他自己发现。
她是不是从来没有怀疑过,他一定能明白呢?谢玄英摩挲着厚厚的羊毛袜子,心里有些许雀跃。
将这双袜子放到枕边,他又看了眼马上封侯的那双, 皱了皱眉。
思索片刻,谢玄英在衣裳堆里翻出两件新的冬衣,与袜子放在一处,吩咐道:“叫屈毅过来一趟。”
柏木察言观色:“是。”
他马上寻了屈毅,道是公子相邀。
屈毅是靖海侯的心腹, 论资历还在李伯武之上。但李伯武如今已是千户,前程不可限量,他自然也有些想法,问道:“公子这时寻我,不知有何吩咐?”
“屈爷安心。”柏木笑道,“您来这儿也有两个月了吧,可还习惯?”
屈毅稍加思索,道:“比京城潮湿得多。”
“是啊,雨水太多了,什么都潮潮的。”到地方了,柏木打起棉帘子,“公子,屈爷到了。”
屈毅抱拳:“公子。”
“坐。”谢玄英言简意赅,“没别的事,眼看天一日冷过一日,你来这儿前怕是想不到南边这样寒,我这儿有两件衣裳,你若不介意,便将就一二。”
屈毅进屋时就瞧见了旁边的包袱,闻言立时道:“公子厚爱,属下确实没料到南方的冬天也冷,只带了秋衣。”
“你是父亲派给我的得用之人,有什么短的缺的,尽管同我说。”谢玄英使了个眼色。柏木便赶紧递上包袱:“屈爷收好。”
屈毅道:“多谢公子记挂,一切都好。”
谢玄英微扬唇角,给了他一个淡淡的微笑,旋即道:“我看路边已有霜冻,恐多有不便,各处都要小心维护才是。”
屈毅立即道:“是,属下也有此顾忌,不若趁天好,上山探探路。”
“辛苦你了。”
“卑职分内之事。”
打发了屈毅,谢玄英又让柏木拿了红糖给伤兵营,说是程丹若给的,让伤员们补补血气。
丹娘为伤兵营做了这么多,他总得让上上下下的人领她恩情。
如此,即便他有个意外,她也能控制得住这支兵马。
军心在握,她就有立足之地。
当然了,谢玄英做好最坏的打算,并不代表他就不要人心了。从前赏罚分明,为的是立之“威”,如今年关将近,天气苦寒,就得施之以“恩”。
论施恩,没有人比丹娘更擅长的了。
谢玄英打算抄一抄作业。
-
“写家书?”黎哥嘴里叼着烧饼,一脸困惑地看向手下。
永宁时他还是小旗,但因在安南之战中表现勇猛,斩首三人,已升为总旗,管五十人。
虽然顶头的百户,再往上的镇抚都不太喜欢他这个苗人,可千户李伯武是谢玄英的嫡系心腹,对下头的一视同仁。加上经过数次战役,人员补充调动,许多将官麾下都有夷人,排挤归排挤,日子一样过。
而黎哥从前是黎氏的长官,对带人颇有一套章法,新补充的兵源来自永宁、安南的卫所,不乏与夷人混血的士卒,对他这个总旗并无不满。
面前这个为他打探消息的小子,今年才十五岁,爹死了,按军户的规定,替补了爹的位置。
黎哥没什么架子,见他小,吃饭争不过其他人,偶尔会大发善心,塞他个烧饼包子,久而久之,就黏上了他,大家都管他叫跟屁虫。
“什么家书?”黎哥撕下三分之一的烧饼,随手丢给他,“和我们有什么干系?”
“是将军的命令,说快过年了,想给家里寄信的,可以写信回家,不过只限贵州一地儿。”小子啃着烧饼,口齿不清地说,“写好的就自己塞到将军府门口的箱子里,只有三天,过点儿就没了。”
黎哥嗤之以鼻:“我又不会写字,关我们屁事?”
“不会写的,可以让人代写。”小子说,“副帐那边的几个师爷都能写呢,我来的时候,那边全是人。”
他口中的师爷,就是靖海侯派来的班底,负责写文书、算粮草、核军备,皆通文墨,写家信不成问题。
不过,这群人平时脾气不大好,不怎么喜欢和武官往来,只对出身谢家的人有好脸,黎哥并不想讨不痛快。
但这么说,容易显得自己孬。
他换了个说辞:“送回去了,家里也没人看得懂。”
然而,好兄弟黎猛没看出奥妙,反驳道:“萱花看得懂,咱们还是写吧。”
萱花就是嫁给寨堡百户为妾的小妹子,黎哥杀了对方后,就把她带回了寨子。她跟随百户的时间不长,但为讨好他,专门学写了汉字,是寨子里少数能看懂汉文的人。
黎哥一时语塞。
“不知道阿爸、阿娘怎么样了。”黎猛吁口气,“如果知道我们已经翻身,应该能放心了吧。”
黎哥沉默了。
片刻后,他踢了一脚跟屁虫:“练盾去。”自己则朝着副帐那边走去。
果不其然,黑压压到处都是人。
师爷们在里头吆三喝四:
“少说几句,每人只能写一张。”
“自己家都不记得,你还写个屁家书?”
“叫什么?二狗?这是你爹?哦,你兄弟。”
“你娘不识字?不识字就叫人读,乡里也没人识字?那你到底写不写?”
“娇娘?是你妻子?不是?滚滚滚,给未婚女子写家书,亏你想的出来……未婚妻?不早说!”
无数人忐忑地进去,笑呵呵地出来。
黎哥装得没事人似的进去,找了平日最好说话的:“欸,我要写信。”
对方瞅他眼:“给谁?认得汉字吗?不认得别浪费我时间。”
“是我妹子。”黎哥脸不红心不跳地回答,“当然识得,不就是汉字么!”
对方丢给他一个大白眼,蘸墨提笔:“说罢,写什么?”
黎哥卡住了。
“爹妈在不在?在的话报个平安。”对方不耐烦地敲着桌子,“成亲没有,可有孩子?”
黎哥别过脸,道:“只有我爹,就说我一切都好,别惦记着我,让他活下去,等我回家。”
“没了?”
“没了。”
“蠢材!你不和你父亲说你升了总旗?等你衣锦还乡,封妻荫子?”对方骂骂咧咧地落笔,“真是个蛮子,我替你写了罢。”
黎哥抿抿嘴巴,罕见地没有回嘴。
谢玄英在安南搞“家书抵万金”的活动,程丹若在安顺也没闲着。
她召集各地卫所的军眷,为将士们缝制冬衣。毕竟,军饷只能买棉花和布料,没地方买大量成衣,需要自己找人做。
竹香被打发去当了个管事,负责发放棉花,也算是代表程丹若了。
这种家属的集体活动,最是聚集人心。妇人们在一块儿,共同抒发对丈夫、儿子乃至孙子的思念,彼此鼓励。
而一些失去丈夫的女人,除非要照顾公婆或孩子,故不愿再嫁,不然,多得是妇人愿意说媒。
成过亲、生过娃的算什么?普通人家就喜欢有生育经验的,家境富裕的人家,也不介意多养一个孩子。
说句不好听的,军户之家,死一个上一个,巴不得多几个男丁呢。
竹香混在里头半个月,回来和程丹若绘声绘色地描述:“已经成了十几对,也不要聘礼嫁妆,提着包袱就算成了。”
不管什么地方,鼓励人口生育都是地方官的要务。
程丹若道:“你寻些红糖和粗布,凡成亲的,送他们一包糖半匹布。”
“欸!”竹香爱八卦,挺乐意干这种事,欢欢喜喜应了。
程丹若问玛瑙:“家里钱还够吗?”
玛瑙小声道:“现钱不多了。”
家里的银子原本不少,可又是开药行,又是买药材的,眼见着缩了水。
程丹若思索会儿,说道:“送信给喜鹊,让她挑些不犯忌讳的缎子,去当铺换些钱。”
她的好衣料不是侯府送的,就是朝廷赏下来的,几乎都出自织造坊,有价无市。一匹普通的绸缎在市面上卖二三两银子,可她的料子,卖五十两不在话下。
玛瑙大吃一惊:“怎么就要当衣裳了?”
“反正穿不了,年年有新的。”程丹若不搞无用社交,剩了不少做衣服的钱,“听话,当了,买些面粉和糯米粉,我有用。”
玛瑙心疼她,可也知道她一旦决心做什么,丫鬟们劝不动,只好照做。
缝制冬衣之外,最重要的就是驿道。
宁洞因为童婆婆一力支持,定下的最快,已经勘验好合适的驿站点,就准备开辟驿道了。
程丹若不敢征调民夫,后勤必须全力保证前线的供应,人手都是由苗寨出。但又必须做点什么,体现双方的诚意。
怎么才能省钱又不费人呢?
很简单,她亲自去。
开工第一天,程丹若做民妇打扮,亲自干了一天的活。
她背不动装满石头的竹篓,也挑不起一扁担的土,只能拿着镰刀,劈砍掉周围的灌木。别以为这是件容易的事,爬山一天就够累的,还要不断挥动手臂,用力砍伐,一天下来,腰酸背疼,掌心都磨破了。
但不得不说,效果拔群。
被调来干活的苗民惊呆了。
安顺军民府的通判也惊呆了——知府在安顺被攻占后被杀,通判因为去贵州报信,侥幸活下来,如今暂代各项事宜。
他听说程丹若亲自去了,骑马赶到现场一看,差点没认出是她,又不敢劝,只好回城,挨个去本地的富户豪族游说,请他们出钱出人。
他们不是很乐意。
叛军攻城时,他们出钱出力,已经割了不少肉,这段时日正在恢复元气,不太愿意放血。
通判冷笑:“程夫人亲力亲为,你们却一个个眼瞎当看不见,真当城里的兵马都是摆设?”
“我等奉公守法,有何惧之?”程丹若在安顺待的数月,没见过血,难免有人不当回事。
“好一个奉公守法!”通判道,“尔等好自为之吧!”
程夫人动不动手,他不知道,反正他准备动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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