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6章
每个人都有自己注定要走的方向,在分岔口前,直觉将化作明晰的锋鞘,破开迷茫,引领人做出无悔的抉择。
叶淼觉得,比起成为她父亲那样的人,她还是更喜欢自由自在的生活。
不过,想法是一回事,怎么做又是另一回事。虽已萌生退意,她也没想过就此不管不顾,一走了之——尽管贝利尔说过她完全可以把麻烦事交给他来处理,但叶淼自问已经与克里斯蒂安家产生了联系。即使那不是她主动开的头,在结束时,她还是认为自己有必要亲自出现,才算是有始有终。
当然,如果真的有解决不了的麻烦,她还是会回来求助贝利尔的。
贝利尔听完她的决定,倒没有很意外,微微一挑眉:“想好了?”
从私心上说,他希望她能更加依赖自己。但他明白这不现实——她早已被成长的经历锻炼得无比坚韧,从不是需要被小心翼翼地呵护着的孱弱菟丝花。既然她希望自己来解决,那就放她自由发挥吧。
反正,不论结果如何,都有他在后面兜着。
“想好了。”叶淼挠了挠头:“其实还有一个原因。我觉得由血族来插手人类的事不合适,会让人觉得……你的手伸太长了,也会破坏血族和猎人之间互不干涉的潜规则。”
“真体贴啊。”贝利尔笑了笑,调侃道:“不过你多虑了。若你刚才点头说交给我办,我是打算直接以你未婚夫的身份与克里斯蒂安家交涉的,这就不算多管闲事了吧。”
叶淼:“……”感觉一来二往,他们的事就这么说定了。
为什么她会突然有了一种自己在不知不觉中被诱上了贼船的感觉?叶淼轻咳一声:“你这么说,不会火上浇油吗?”
“听说过西班牙的怀亚特猎人家族吗?上一任家主的另一半就是血族。在当时,他的婚姻遭到很多非议,所以,举办婚礼不久后,他就被迫下了台,带着妻子离开了家族。你看,猎人和吸血鬼结合的现象虽然少见,但并不是不存在的。”贝利尔抿了口温水,瞥向叶淼:“所以,一旦你回去摊牌了,可就没有退路了。猎人家族的元老大多古板守旧,他们绝不会允许一个有‘污点’的人担任家主。”
叶淼不甚在意地点了点头,心想这样岂不是更合她心意。她这段时间都待在吸血鬼的古堡里,与贝利尔关系密切不言而喻。家族的长老越是反对她留下,就越是在推动她离开克里斯蒂安家。双方的出发点不同,目的却不谋而合。就算安德鲁坚持把她留下,短期内也很难把她往上推了。
翌日,在格尔特的护送下,叶淼回到了托伦斯塔。在路上,她一直在心里演练一会儿要说的话,结果回到大宅才发现,事态的发展方向超出了预想。
原来,克里斯蒂安家急召她回来,不止为了她和贝利尔的事,还因为几天前出现的一个不速之客。
当时,托伦斯塔杀人案的余波尚在,家族的几个派系正为如何处理叛徒苏佩里拉扯,一团忙碌之际,忽然有仆人来报,说一个脏兮兮的孩子敲开了宅门,自称是安德鲁的儿子。
这起突发事件登时惊到了无数人,不过,想想安德鲁的为人,又觉得这是他干得出来的事——安德鲁年轻时不光与很多女人不清不楚,还短暂地包养过几任情妇。
虽说为免留下麻烦,他从来都很小心,不会让她们怀上孩子,但是百密也有一疏。这个找上门来的孩子的生母,是安德鲁的其中一任情妇。在分手时,安德鲁给了她一笔钱,却不知道她当时已经怀孕了。
孩子的手里不仅有信物——安德鲁笔迹的信件、饰物,还长得与生父格外相似,简直是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说不是安德鲁的儿子都没人信。
丈夫的私生子女接二连三地出现,一次又一次地挑战着安德鲁夫人的忍耐力。因为这个事由,家中现在乌烟瘴气的。安德鲁干脆一连几天都早出晚归。逮不到丈夫的安德鲁夫人气不过,便把怒气撒到了那倒霉的孩子身上。众人一方面可怜这孩子,一方面也不敢插手——安德鲁不在家时,他的夫人便是地位最高的人,护着那孩子就是当面和她作对。故而,乔治管家只好催促叶淼尽快回来,希望这样可以让事态不再僵持下去。
叶淼回家后,在庭院里第一次见到了自己同父异母的弟弟——一个名叫查尔斯的十二岁男孩。
这孩子不安地站在了乔治管家身后,五官俨然是安德鲁的缩小版。稚嫩的侧颊上,被安德鲁夫人的长指甲抓出来的伤痕还没消退,花脸猫一样,又好笑又可怜。
叶淼简单了解情况后,叹了一声,搭着陌生的弟弟的肩膀,到书房里和安德鲁谈了很长一段时间。
厚重的木门将一切声音都关在了里面,没人知道他们谈出了什么结果。
其实,自从查尔斯出现,一些人嘴上不说,心里都有点儿看好戏的意思——原本稳操胜券的叶淼不再是唯一的家族继承人,这对姐弟未来争夺权力的戏码一定会很精彩,也不知道谁的赢面更大。
让他们始料未及的是,书房一谈后,这对陌生的姐弟的关系既没有剑拔弩张,也没有冷漠相对,反而处得挺和睦的。有人还不止一次见过乔治管家、叶淼与查尔斯一边轻松地聊着天,一边步出练枪场地的情景。
与此同时,克里斯蒂安家的规矩似乎悄悄对叶淼失效了。她不必再每晚都住在家里,也不用每周都无休止地学习,比以前自由了很多。
有时候,与查尔斯练完枪,她会换一身干爽的衣服才离开。更换衣物间隙,递送衣物的女仆偶尔会瞥见大小姐的脖子上有牙印——一血族噬咬过的痕迹。
贴身女仆联想到大小姐身上的传闻,有点儿脸红。不过她们也不敢乱嚼舌根,所以,关于痕迹的秘密没有流传出去。不过,大小姐消失的时候到底会去哪里,她们也心中有数了。
这样的日子持续了三个多月,查尔斯总算在克里斯蒂安家站稳了脚跟,也在潜移默化中得到了认可。一直千方百计要赶走丈夫私生子的安德鲁夫人终于败下了阵来,不得不接受了现实。
叶淼心里其实有点儿同情这个女人,然而解铃还须系铃人,有些事不是她能管的,也不是她改变得了的。
与此同时,叶淼也正式宣布自己即将离开克里斯蒂安家。一直雾里看花的众人这才恍然大悟——原来她一开始就没有争夺继承人位置的意图。
书房详谈的那晚,叶淼向被妻子闹得焦头烂额的安德鲁提出,她可以帮助他看护查尔斯,帮助初来乍到的弟弟适应这个家,并将自己所学到的经验知识都教给弟弟,如此便算是全了克里斯蒂安家这段时间以来对她的教导和照顾。这么做的要求是,她希望可以和平脱离克里斯蒂安家族。
当时想出这个办法后,叶淼还有点儿不放心,跑去征求了贝利尔的意见。
经过这段时间的休养,贝利尔已从孱弱的少年形态变回了正常的青年形态,心口狰狞的伤口也淡化了很多。他听完后,先是笑眯眯地夸了她一通聪明,夸得叶淼美滋滋的,都有点儿不好意思了。随后,他又指点她修改了一点儿措辞。少许字眼变化,便可以让谈判的过程更有利于她。
若是以前,安德鲁肯定是没那么容易松口让叶淼走的。不过,他现在凭空多出了一个儿子,扶这个儿子上位,显然比扶与血族交往甚密、翅膀硬了的叶淼上位更简单、更无后顾之忧,也不怕被人戳脊梁骨说什么不好听的话。而叶淼主动提出离开家族,未来姐弟相争的潜在危机同时也迎刃而解了。
再说了,那位由始至终没有出过面却一直暗暗在背后为叶淼撑腰的,到底不是普通血族,而是如今权势滔天的密党亲王。就算要分道扬镳,也别闹得太僵。好聚好散,说不定以后还会有用得上这层关系的时候。
精明的安德鲁如此一盘算,就明白了其中的利弊,便很痛快地答应了。从商谈到退场,过程比叶淼预想的要顺利很多。
查尔斯知道她要走时十分失落,毕竟叶淼是这几个月来对他最好的亲人了,弄得叶淼感动之余也生出了一点离别愁绪。直到乔治管家安慰完查尔斯,叶淼也保证以后有机会还会回来和他玩儿,查尔斯才破涕为笑。
傍晚,一辆华贵内敛的漆黑的马车停在了街角,将叶淼接回了古堡里。叶淼看着不断远去的克里斯蒂安家的宅邸,卸下重担、一身轻松之余,还有了一种“就这样尘埃落定了?”的不真实感,一直持续到晚餐结束还没消退。
休息前,她提议出去外面散散步,贝利尔欣然应允。
银色的月下,夜风飒飒,花圃中的红玫瑰盛放得如火如荼,古老的堡垒置身在拂动的红潮波涛之中,美不胜收。叶淼驻足,忽然来了点儿兴趣,想摘几朵回去装饰。
贝利尔眼疾手快地握住了她的手腕,摇头道:“刺太多了,还是我来吧。”
“你太紧张了,我又不是豌豆公主,哪有这么娇弱,摸一摸就会刺破手指啊。”
话虽如此,但叶淼心里还是挺受用的,乖乖收回了手。
贝利尔站在花丛边,轻轻念了句咒语,惊奇的一幕便发生了——红玫瑰无风自动地摇摆了起来,咔擦咔擦地自断了根须,一朵接一朵飘了起来,悬停在了半空中。
叶淼:“?”
接着,它们开始整齐地抖动了起来——从上到下整朵花都在颤抖,茎上的刺连片剥落,仿佛空气里有一把透明的小刀将尖刺都切断了,细小的刺如雨下,落到了土壤里。不到一分钟,原先布满尖刺的茎就变得光秃秃的了。
叶淼:“……”
用魔法真是太狡猾了!
被卸掉了刺后的玫瑰花听话地一朵接着一朵飞到了贝利尔手里。不知他从哪里变出了一条漆黑的长丝带,修长的手指翻飞几下,就将玫瑰花绑成了一束。
刺被拔除后,茎身留下了一个个圆形的横截面,手感依然不平滑,但至少不会扎痛人了。
贝利尔把花束整了整,手指拨弄了一下花瓣,转手递给了她,笑着说:“玫瑰被施加了魔法,只要我不解除,它们就一直不会枯萎。”
这么神奇?叶淼好奇地低头闻了闻馥郁的花香:“那岂不是等于定格住了它们的生命?”
“不错。不过魔法并不是万能的,只能让外表维持鲜活。若是留存时间太长,花香就会消失。等魔法解除的那一秒,这些花可能会立即风化。”
“这个魔法好厉害啊。”叶淼心里一动,脱口道:“那个,我以后变老了,你也可以这样定格住我的时间吗?”
贝利尔怔了怔,沉默了一下,才道:“不可以。这个魔法不能用在人类身上。因为定格的那一瞬间,实际的生命就停止了,你看到的美丽只是假象。”
叶淼“哦”了一声。细想来,这个魔法和吸血鬼的初拥仪式十分相似——他们可以永恒存在,却再也不会拥有心跳、味觉和体温,已经失去了实际的生命,是活人与僵尸之间的异类。贝利尔算是其中的特殊例子。
贝利尔深深地看着她:“害怕变老吗?”
叶淼用指腹碾了碾花瓣,轻快地说:“我有你,有什么好害怕的。你把我变成吸血鬼,我不就不会变老了么?”
贝利尔一愣,缓缓收起了玩笑的神色,神色是前所未有的认真和迟疑:“你……愿意吗?”
很多人类接近血族,想获得的最终极奖赏,便是永恒的生命。为了永生,他们愿意忍受漫长的黑暗和孤独。但叶淼一开始和他相识是不得已而为之,后来,也没有表现出对这方面的贪婪或是渴求。
他自然希望她可以长生不老。可若她不愿意成为血族,不到无路可走时,他都不会勉强她。
事实上,近段时间,他已经在暗中寻找能延长人类寿命的魔法,只可惜,有关的记载都与黑魔法有关,或多或少都会对施法者和承受者的身体造成损害。
他的父亲是纯粹的神族,当年也逃不过被黑魔法反噬的命运。故而,在找到十全十美的办法前,贝利尔根本不敢轻举妄动,也不敢说出来,以免让她希望落空。
没想到在这个时刻,她会主动提出变成血族。
叶淼耸耸肩:“其实,我是无所谓长寿不长寿的。如果长生不老却要过痛苦孤独的生活,那还不如过短暂又快活的一生。可是,我们已经在一起了,我觉得,我要对你负责任。”
贝利尔微微一滞,眼睛一眨不眨地看着她。
“假设我能活到八十岁,那么,你能见到我的时间,就只剩下六十年多一点儿。六十年太短暂了,还没有你的一次沉睡长。对于我来说,这一生一定会很幸福,可以没有遗憾地过完。但对于被留下的一方来说就不是那么回事了。在我彻底消失后,你一定会很痛苦的吧。”叶淼仰头看他,微微提了提嘴角,话语中却隐含了一丝坚定和认真:“虽然说,人是管不了自己死后的事的,可我觉得,我有责任要去考虑身后的事。既然决定在一起了,我就要一直对你的幸福负责啊。”
贝利尔听着听着,红眸深处似乎闪过了一丝几不可闻的水光。他低低地“嗯”了一声,揽紧了她的腰。
不想让气氛这么伤感,叶淼捏了捏他的手臂,故作苦恼地说:“唉,其实想想,变成吸血鬼后,虽然可以永远年轻,可也代表着今后不能见到阳光,再美味的东西也尝不出味道,还要靠喝血为生。我不知道我能不能习惯血的味道,所以,还是让我作为人类多逍遥几年吧,趁还有味觉时多吃一点。”
她的烦忧竟然都和食物有关,贝利尔不知想到了什么,眉头一松,嘴角微扬:“好。”
——若是让几年过后被初拥了的叶淼回到今天,她一定会觉得纠结这些事情的自己非常好笑。
与贝利尔坠入爱河数年后,双方俨然化作一体。她不愿意以年华变老的方式与他分开。给了他一个家,却又让他回到孤独中,未免太过残忍。
为此,付出不能见阳光、失去味觉的代价来获得永生,好像也不是那么难以接受的事了。
众所周知,被血族初拥的人类可以变成吸血鬼。所谓初拥,指的是吸血鬼先吸人类的血,再喂那个人类喝下自己的血,仪式就完成了。这会为血族增加新的成员,也算是繁衍的一种,所以不可轻率决定,必须经过亲王批准才可进行。否则那名人类即使变成了血族,也不会得到承认与接纳,只能成为血族中的贱民。这样无论去到哪座城市,都很难混下去。
有时候,一些重病将死的人类为了活命,会打起歪主意,四处寻找血族初拥自己。正常血族基本不会搭理这种请求,毕竟,临终前的人类的血太难喝了,跟潲水差不多。血族也没有饥不择食到那个地步,他们也是有追求的。会应约的,基本都是一些一言难尽的低等血族。被他们初拥,很容易会染上难愈的疫病,非但不能延长寿命,还会提早死亡。
不过,和贝利尔在一起,这些后遗症是不可能出现的。
初拥的仪式结束后,恍若过了一个世纪,叶淼才在爱人的怀抱里缓缓苏醒。浑身的肌肉酸酸胀胀的,仿佛被捣碎重组过,乏力得很。
她半睁着眼睛,望见金色的朝阳穿过玻璃窗,照在了地毯上,将她的嘴唇和眼皮都晒得暖烘烘的……
等等,太阳?
叶淼:“……?”
傻愣愣地晒了一会儿太阳,她的脑壳倏地一嗡,后知后觉地发现,自己似乎一直以来都误会了什么。
——人类化身为血族后的力量和特质,几乎完全取决于初拥自己的血族的力量,作为人类时的身体素质的影响力反而很微不足道。
譬如,被日行者初拥的人类,因为是依靠二分之一的血族血统来异变的,血液浓度不足,故而,他们只能继承血族最基本的特质——永生,却不会比人类时期强悍太多,也无法获得纯血的血族那过人的五感、速度、力气。
初拥只有一次机会,一锤定音。那么,自然是找一个地位高、力量强的纯血统血族来初拥自己才划算,才不至于浪费这个机会。故而,日行者初拥人类的情况很罕见。也因此,很少有人知道,“不怕阳光”这样的特性也是可以通过初拥来传递的——只是不一定成功,也会有失败的概率。
普通的日行者都有遗传概率,半神血统的贝利尔就不遑多让。失败率在他这儿可以忽略不算。所以,叶淼即使化成了吸血鬼,也不会畏惧阳光、不会丧失味觉。没有付出什么代价,就获得了永恒的寿命。
叶淼:“……”
这惊喜简直可以媲美中大奖了。但是不知道为什么,她有种自己被摆了一道的感觉……好想咬贝利尔一口啊,有这种好事为什么不早点告诉她!
面对她的瞪视,贝利尔吻了吻她的额头和嘴唇,表情很是无辜:“我不是故意瞒你的,好吧,我承认,我喜欢看你为了我努力克服一切的样子。但主要是因为有可能无法继承。万一提前说了又没成功,你一定会很失望的。你看现在,不提前告诉你,然后突然收到惊喜的感觉是不是很好?”
暂时周身酸软、有气无力的叶淼毫无杀伤力地说:“……你给我等着。”
贝利尔笑得非常欠揍:“好呀,我等着。”
……
岁月宛如指间的流沙,转瞬即逝。
对傲立在轮回之外的血族而言,人间百年沧桑变幻,不过是一眨眼的事。
20xx年冬天,中国r城。
夜幕降临,喧嚣的城市披上了一层朦胧神秘的暗纱。r城东区坐拥着最繁华的商业街和四座大型购物广场,附近还有好几所学校。到了夜里九、十点钟,这一带仍是明亮如昼,人流如梭。
而在仅隔了数百米远,广场的灯光照不到的地方,又是另一番风景。
夜店一条街灯红酒绿,音乐吵杂,霓虹灯的光芒一闪一闪,映照在了肮脏的下水道积水上。某家夜店后门的窄巷口前,一个流里流气、贼眉鼠眼、鬓角染了一撮绿毛的男人正倚在墙上,一边吞云吐雾,一边用放肆的目光打量街上的人。
此人是常年混迹于夜店一条街的小混混,只要有钱收,就没什么偷鸡摸狗的事儿是他不敢干的。一个小时前,他在夜店后门抽烟时,碰到了一个将自己裹得严严实实的男人——似乎是夜店里的客人。对方塞了一叠钞票给他,让他出去弄一个年轻的女孩过来。
的确有这种爱找刺激的客人,有现成的妞不去搭讪,偏要造孽,去染指那些单纯的学生,美名其曰“尝鲜”。在黑市里流通的“听话水”,便是因此产生的东西。
绿毛这人向来没啥道德观念。虽说那客人包得密不透风,不知道是猫是狗,可是他出手那么大方,绿毛又岂有和钱过不去的道理。
夜晚十点钟,一个戴着细框眼镜的女孩背着书包走近了巷子,看身上的校服,估计是附近的一所重点中学的学生下晚自习,想绕近路回家。
女孩塞着耳机兀自走路,轻快的音乐声掩盖了逐步靠近的危险。突然,黑暗中伸出了一只手,粗鲁地捂住了她的嘴巴,飞快将她拖进了狭窄的巷子里。全程不到五秒钟,压根儿没人察觉到这个监控死角里正有罪恶在上演。
巷子里堆满了装修的杂物,有点难走。女孩惊骇地尖叫,疯狂挣扎,头却在这时被重重一打,晕了。
绿毛咧开了一个得逞的笑容,将她扛到了后门的一个大箱子上。女孩头靠着墙,一动不动。
绿毛抹了把汗,正准备回夜店里把那客人喊出来“收货”,便听见了后方的黑暗处传来了一个嘶哑的声音:“搞定了?”
绿毛被这冷不丁响起的声音吓了一跳,回头看到是那客人,才松了口气,心里嘀咕这人走路怎么没有声音:“喏,这个。”
一抹瘦削的影子从围墙处矮了下去。那人宛如黑夜里的一抹幽灵,缓慢飘近。
他比绿毛还高一个头,很像外国大汉的身高。在他逼近时,不知为何,绿毛打了个颤,感受到了一丝让人不太舒服的气息,皮肤起了一片鸡皮疙瘩——就像动物看见了可怕的天敌时的反应。
他不敢调侃什么,揣着口袋里的钱,溜之大吉了。
绿毛走后,巷子空了下来。这蒙面人抬起手,缓缓摘下了自己的口罩和帽子,露出了一张惊悚得可以直接去拍恐怖电影的脸庞。
惨白得过分的肤色,右侧颧骨下的脸颊仿佛被什么厉害的武器打伤过,大半块肉已经消失,能看见里面白森森的骨头,眼皮有烧焦的痕迹,暴突的眼珠在眼眶里转动,摇摇欲坠。
若是绿毛走晚一步,恐怕自诩胆大的他也会被活活吓晕过去。
没有人类可以在重伤至此的情况下还四处走动。这个蒙面人也根本不是什么“找刺激”的客人,而是一个因为犯了杀人罪而被追杀的吸血鬼。侥幸逃脱后,他逃进了中国,如过街老鼠一样在r市东躲西藏。
若是脱掉他的衣服,就会发现除了脸部,这家伙的身体上也有几个很深的血洞。这些被特殊武器弄出来的伤口让他越来越虚弱,必须通过大量吸食血液才能迅速愈合。在各年龄层的猎物中,年轻女孩的血液是最有用的。可他现在的模样不适合出去找猎物,而且中国的电子监控遍及各处,他很容易会暴露在猎人的视线里。这就是他让绿毛代为寻找猎物的原因。
无辜的女孩仍旧不省人事,未曾猜到自己马上就要变成一具干尸。吸血鬼贪婪地捧住了她的头,咧开腥臭的大嘴,发黄的獠牙延伸至最长,面部裸露的肌肉在颤抖。就在准备下嘴的时刻,暗巷的尽头忽然传来了一声冷冷的呵斥:“放开她!”
吸血鬼眯起眼睛,转头看过去,只见巷口前站着一个二十出头,面容清丽的东方女孩。
几乎是瞬间,吸血鬼便意识到了她身上不同寻常的奇特气息。
这个女孩似乎不是人类,而是他的同族——且是高阶了不知道多少倍的血族。
血族内部有根深蒂固的等级制度,低级者会不自觉服从、敬畏高等血族。而且高等血族本身力量强大,普通血族难以和他们抗衡。吸血鬼的心里闪过一丝惧意,蓦地扔下了手里的累赘,往巷子的另一边的出口掠去。
说那迟那时快,那边的东方女孩扬手一甩,竟抽出了一条银亮的鞭子,以非人的鬼魅速度朝他奔来,转瞬就来到了跟前,鞭子凌空一甩,啪地打中了他的后背。
夜空中迸发出了璀璨的电光,吸血鬼尖利地哀嚎了一声,瞬间就被鞭子卷住了身体,挣脱不了了。
这个女孩,不用多说,便是叶淼了。
中国境内不可携枪,否则,很多地方的安检都无法通过。好在,随着时代发展,对付吸血鬼的武器已经越来越多样化了。她手上的这条施加了魔法的淬银的鞭子就是其中之一。
另一边厢,走远了的绿毛并不知道巷子里发生的事。他一边美滋滋地低头数钱,一边往前走。快十一点钟,在远离商业区的大街上,已经没什么行人了。经过一处偏僻的转角,绿毛余光忽然看见前方的小公园里,一个秋千架下,孤零零地坐着一个小男孩。
绿毛男躲在远处观察了一会儿,确认这孩子没有家长在身边,而这四周又是出了名的监控死角,便露出了一个猥琐的笑容。
这肥羊要来,真是挡也挡不住。绿毛想起自己认识一个道上的哥们,特别喜欢玩儿这种小男孩。若是把这小孩转手介绍给他,就又能赚一笔钱了。
绿毛把钞票往口袋里一塞,笑嘻嘻地走了过去搭讪道:“小朋友,怎么一个人在这里玩呀,你妈妈呢?”
男孩一顿,慢慢地抬起了下颌,露出一双又圆又大的眼珠,稚气道:“我迷路了。”
不知道是不是光线问题,他的眼珠,似乎不是纯粹的黑,隐隐流动着玛瑙的暗红光辉,轮廓带着混血儿独有的精致和深邃,比小姑娘还漂亮。
绿毛竟被惊艳了一把。哎哟,这小孩长得可真好看。他搓了搓手,嘿嘿笑了起来:“这么可怜啊,不如哥哥带你去找警察叔叔吧。”
男孩从秋千上跳了下来,点点头:“好,谢谢叔叔。”
绿毛心想,这孩子戒心居然这么低,这么容易就能骗走……他的家长敢放他大半夜的一个人在外面玩,心也太大了。
“小朋友,你叫什么名字啊?”
“ellen(埃伦)。”
“哦。”绿毛心想什么破英文名,牵住孩子的手,拐入了一条路灯全灭了的街里。
为了减轻孩子的戒心,绿毛佯作关心,笑嘻嘻道:“这段路很黑呀,你可要小心点看路,别摔着咯。”
“叔叔,那我可以这样看路吗?”
绿毛疑惑地回头,冷不丁地,就看见了一双黑漆漆的眼眶。
本该待在里面的两颗眼球,此刻正躺在了孩子摊开的手心中。恐怖程度直逼电影里的怨灵孩子!
绿毛:“……”
孩子冲他天真地笑了起来。这画面本该很养眼,可他淌血的眼眶却同时在直勾勾地“看”着绿毛,两颗惨白的眼球在他掌心转啊转啊,可以说是很有节奏了。
“……鬼啊!!!”
夜空中爆出了一阵杀猪般的惨叫声,绿毛男差点儿咬到舌头,屁滚尿滚地撒腿狂奔。
这见鬼的大街竟然一个人也没有!在慌不择路中,他冲进了一条长巷。才跌跌撞撞地冲出了巷口,他便被一袋被人乱扔的垃圾绊了一下,膝盖发软,往前趴倒。
余光看见眼前多出了一双腿。绿毛惊恐地“噫”了一声,沿着这双长得过分的腿往上看。只见一名穿着长大衣的黑发男子正在低头看他。
黯淡的月光轻抚着他的深邃的轮廓,红眸微微眯着,非常美丽,却也非常邪恶。若在背后加一双漆黑的羽翼,简直可以去万圣节派对上饰演地狱使者。
绿毛先是被他惊艳的外表和暗黑的气势震得哑口无言。反应过来后,他看了一眼地面,确定这男子脚边有影子,自己没撞到鬼了,立马用狗屁不通的英语嚎叫着向外国友人求救:“妈的,终于遇到人了,快去报警啊!我见到鬼了啊啊啊!”
紧接着,他就听见这天神一样的男人开口道:“什么鬼?”
这外国友人居然会说中文,发音还如此地标准,绿毛呆滞了一瞬,立即坐了起来,手舞足蹈地形容道:“一个小孩子鬼!他把自己的眼球抠出来了,妈的,只剩下两个黑眶眶,差点吓死我了!”
“啊,听起来真的好可怕。”贝利尔微微一笑,紧接着两颗獠牙便突然伸长了:“和我比怎么样?”
绿毛:“……”
万万没想到自己才从“小鬼”嘴边逃,就又遇到了另一种鬼——吸血鬼。绿毛两眼一翻,口吐白沫,直挺挺地吓晕在地了。
那边厢,叶淼将捆得死死的吸血鬼抡在了墙角。这家伙的身材比她魁梧得多了,可在她的手里,却好像成了一个没有重量的塑胶人,在她压倒性的力量下全无反抗之力。
这是因为,在成为血族后,她身体各方面的素质成倍增长,别说是扛起几个人了,徒手碎钢铁也不是难事。大部分血族都只能成为她的手下败将。
更何况,这么多年来,她与克里斯蒂安家族一直保持着良好的关系,可以从他们那边获得最新的武器。这条捆着吸血鬼的鞭子,便是克里斯蒂安家族最近几年研制出来的武器。
说也是有趣,在变成血族后,叶淼的容颜一直没有变老。曾经只到她胸口那么高的弟弟查尔斯长大成人、结婚生子、继任家主,再到满脸皱纹、身材佝偻的数十年里,她还是年轻美丽一如当初,让查尔斯常常感叹种族差异的神奇。
两百多年过去,查尔斯的血脉已经延续了几代。克里斯蒂安家族经历了这几代变迁,观念已经改变了很多,至少不会再把与吸血鬼结合的族人当做洪水猛兽来看待了,偶尔还会与血族展开合作。
而与密党亲王结为夫妻、成为了血族却又游走在世界各地,作为自由吸血鬼猎人锄奸扶弱的叶淼,俨然成为了家族的传奇人物。偶尔回到b国的老宅里做客,还会受到小辈们地热烈欢迎,可以说是今时不同往日了。
至于血族那边,在步入新世纪后,他们也在进步。以前贝利尔作为密党亲王,对领地负有责任,不能离开b国太久。现在网络通信技术那么发达,不管去到多远的地方,只要一通电话、一条信息就能传递消息,无形中也解开了贝利尔的枷锁,同时开启了血族许多元老级人物环球旅行的热潮。
这回,他们一家三口来到了她母亲的故土——中国。这不是他们第一次踏足中国了,上一次是在三十年前。每一次来到这儿,叶淼都为这里的日新月异而感到惊喜和自豪。
才刚在r市下榻,他们就收到了消息,说这边混入了一个杀人如麻、十分危险的吸血鬼。r市的血族与吸血鬼猎人正在同时追捕他。
今天晚上,他们一家三口正准备出去看电影,路上嗅到了一丝不寻常的气息,才会中途改道,先赶来救人。
如今电影已经快开场了,估计是赶不上了。但能救回一个无辜的人,叶淼觉得很值得。
昏迷的高中生还没醒来,她也不好扔下人到处乱走。在原地等了一会儿,便见到巷口出现了一抹颀长的剪影。
贝利尔牵着一个小男孩从远走近,弹了个响指,飘在半空的绿毛啪嗒一声,掉了下来。
叶淼疑惑道:“他怎么了?晕了吗?”
埃伦松开了贝利尔的手,蹦蹦跳跳地跑到了叶淼身边献宝:“不是,妈妈,他被我和爸爸吓晕啦!”
叶淼:“……”
贝利尔以拳抵唇,闷笑了几声:“来,埃伦,告诉妈妈你是怎么做到的。”
埃伦骄傲地说:“我让他看我的眼珠子魔法,本来还有一个抛眼珠的环节,可他一点儿也不经吓,看到一半就跑掉了。”
言语中还带了一丝不够尽兴的遗憾之意。
作为密党亲王贝利尔的儿子,埃伦继承了神的血统和魔法天赋,小小年纪,就将各种高阶魔法使用得炉火纯青。所谓的眼珠子魔法,其实是一种比较恶趣味的幻术。绿毛以为他真的把眼球拿出来了,而实际上,眼球一直乖乖地呆在他的眼眶里,满脸的血也是幻觉。
倒也不是不能取出来玩儿,只是,妈妈告诫过他,手没洗干净时不能乱碰眼睛。埃伦是个听话的好孩子。
叶淼哭笑不得,伸手捏了捏儿子的脸颊。
果然是有其父必有其子,根本没有人类能在这对父子的手里占到上风啊。
平时她和贝利尔会教育孩子,不可以恃强凌弱,仗着自己懂魔法就去欺负人类,不然就要打屁股伺候。不过对于坏蛋,他们是会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
贝利尔弯腰和埃伦击了击掌,柔声夸道:“儿子干得漂亮。”
埃伦顺势抱住了贝利尔的腰,好奇道:“爸爸妈妈,这个坏吸血鬼要怎么处置,还有这个绿头发的家伙,还有那个女孩呢?”
叶淼说:“这个坏吸血鬼要交给r市的猎人处理。至于这个女孩,她应该是没见到事发经过的。”
贝利尔想了想,说:“篡改了她今晚这一段记忆吧。她醒来后就会以为自己是被打晕抢劫了。”
“好方法。”叶淼点头,掏出了手机:“我来报警吧。经一事长一智,这样一来,不仅可以让附近的学校、家长、学生都提高安全意识,还能给这个绿头发的家伙一个教训。”
翌日,r市头条新闻登出了一条从标题开始就泛着傻气的新闻。
“受害人为某某中学的高二在读生,昨晚在回家途中,经过东城区xx路口时,被嫌疑人打晕,拖入巷子,抢走钱包。嫌疑人在逃跑过程中却不小心被垃圾袋绊倒,摔晕在地。受害人被热心的市民叶女士发现倒地,并在后者的帮助下报警求助。警方接警后迅速到达现场,人赃并获时,嫌疑人仍在昏迷。据称,嫌疑人被警方唤醒后,情绪一度十分激动,宣称他碰到了一个小孩子鬼,和一个大人吸血鬼。目前,嫌疑人已被依法拘留……”
新闻在公车、地铁、广场的屏幕上轮番滚动播出,惹来了不少市民的嘲笑声:“这个犯人也太蠢了吧,被垃圾绊倒是什么电视剧情节吗?”
“活该,这就叫恶有恶报。”
“可以入选年度沙雕新闻了,哈哈哈哈。”
“嫌疑人是不是中二病晚期啊,咋还编起鬼故事来了。我中学时就不信世界上有吸血鬼了。”
“就是嘛,他都能见到吸血鬼,我还和狼人共舞呢!”
……
新闻的热度就犹如一枚投入水中的小石子,经过一个白天,余波已淡化,被茫茫的城市之海淹没。六七点,华灯初上,还是昨天那片熙熙攘攘、人来人往的商业街,又是一个平安的夜。
电影院的广告墙上贴着一张大海报。血月之下,男女主角相拥在漫天的玫瑰花雨中。其中,男主角的肤色被刻意涂白,唇下伸出了尖锐的獠牙,张嘴欲咬女主角脖子的姿势被定格在了画面里。
这是一部吸血鬼题材的电影,上映以后在世界各地大受欢迎,也是昨天叶淼一家没能赶上的电影。
唯美的海报吸引了不少年轻人驻足观看。而更惹眼的,是此时此刻站在海报前的一家人。
这一家三口均穿着十分相衬的深色长大衣,周身流动着一股莫名吸引人的氛围。尤其是其中那位年轻的丈夫,不过是静静地仰头打量海报,也好看得像是在发光,迷人程度远远赶超海报上的男主角。
埃伦仰头看着海报,又摇了摇叶淼的手,不解道:“妈妈,你想看吸血鬼吃人的电影吗?”
叶淼摆摆手:“不是吃人,这部电影说的是吸血鬼和人类谈恋爱的故事,我看评分挺高的。”
“可这个吸血鬼明明就准备要咬女主角啊。”
叶淼耐心地笑着解释:“那是故事开篇。吸血鬼最初是真的把女主角当成了食物的,后来就爱上了她,和她谈起了恋爱,所以不会吃掉她的。”
“怪不得你非要看这部电影。”贝利尔搂住了叶淼的腰,亲昵地用鼻尖蹭了蹭她的额头,调侃道:“原来淼淼是想重温我们从认识到恋爱的故事啊。”
叶淼轻哼一声:“是啊,想重温一下当初某人怎么把我骗得团团转的故事。”
“……”迎着埃伦好奇的目光,贝利尔煞有介事地咳了一声,聪明地转移了话题:“那什么,我也觉得这部电影不错。快开场了,我们去买票吧。”
步入影厅要经过一条长长的走廊,埃伦抖开了买票时附赠的海报:“妈妈,我觉得爸爸比这个演员帅多了,图片里的城堡也没有我们家一半漂亮。”
俨然一个实力爹吹。
叶淼稀松平常地说:“那是当然,剧组可没你爸有钱。”
有其母必有其子,叶淼没意识到自己也是一个实力夫吹。
埃伦折好了海报:“一会儿看完电影,我们要去做什么呢?”
“让我想想看。”叶淼摸了摸下巴,突然有了主意,兴致勃勃道:“我知道了,难得来一次中国,我带你们去吃毛血旺好了。”
贝利尔笑着说:“淼淼,说得好像你常来中国一样,其实也就来了三次。说不定我比你还熟悉这一带哦。”
“喂!你就非要拆我的台吗!”
“呵呵……”
……
世间本无双全事。血族坐享漫长无尽的生命,同时也不得不品尝孤独与寂寞的滋味。
但在有了爱后,一切都变得不一样了。
爱不是别离,不是半途而弃,更不是换着不同的人来汲取新鲜感。而是与不变的爱人牵手走向不同的每一天,直至永恒都不分离。
【世界三:血族】·end
作者有话要说:晋江恢复了呢。完!结!啦!??ヽ(°▽°)ノ?
感谢大家一直以来的陪伴和留言,感谢所有订阅的读者大大,你们是我最大的支持&动力,鞠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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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缘起&后记】
关于献礼的灵感,始于去年的一个深夜,我上网时偶然看见了reddit的writingprompts中一个有趣的脑洞,觉得新奇又带感,就改编了它,扩展出了一个完整的故事。
reddit网友的原脑洞是:一位母亲发现自己的女儿给圣诞老人写信索要生日礼物。她没有将孩子童真的举动放在心上。没想到,在女儿生日那天的早上,他们的花园里出现了一匹会喷火的小马。原来,小女孩写信的时候,粗心大意地将收件人santa拼成了satan,而satan真的收到了信,还满足了她的愿望。
(也许会记错一些细节,因为原链接被我放进收藏夹后,不知何故丢失了。)
我改编时保留了“本该写给慈祥的圣诞老人的信,阴差阳错寄给了邪恶神秘的撒旦”的梗,其余改了,还加了我喜欢的惊悚元素。这个题材应该算比较冷门,也是我从没写过的,可我觉得很有意思呀哈哈哈哈哈~~~其实我一开始就没打算把献礼写成大长篇。主要是前一篇文的字数多达一百万还烧脑,中间得写短篇缓冲一下,才能再搞大长篇。而且,献礼的题材迷人的同时也具有不可避免的局限性——绕不开西方幻想传说,男主的名字也固定了是berial,所以,在选择故事背景时有诸多限制,譬如不能设置到东方古代背景中。当初预计是四个故事。最后一个世界删除的原因也说了,是题材重复(是的,四个故事里有两个重复,重复率真的很高了呀!)。(⊙v⊙)
不过,虽说献礼不长,但贝利尔和三水子算是我写过磨难最少的主角了,在一起后基本不会遇到什么波澜,也是唯一一对不受轮回桎梏,可以永生永世在一起的cp,超级幸福了啦!(づ ̄3 ̄)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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