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千零五章:大章求月票!!!求订阅!!!求推荐!!!
厄洛斯,爱神阿芙洛狄忒的宝贝儿子,是阿佛洛狄忒和阿瑞斯私通而生的小儿子,他的形象是一个裸体的小男孩,有一对闪闪发光的翅膀。他带着弓箭漫游。他恶作剧地射出令人震颤的神箭,唤起爱的激情。给自然界带来生机,授予万物繁衍的能力。这位可爱而又淘气的小精灵有两种神箭:加快爱情产生的金头神箭和中止爱情的铅头神箭。另外,他还有一束照亮心灵的火炬。
在神化之中,这位小爱神也常常出现。比如古希腊罗得岛的阿波罗尼俄斯的史诗《阿尔戈英雄纪》之中伊阿宋和金羊毛的故事中,他也有出场。
佛里克索斯被一只神赐的金毛羊所救。为了谢神,他将羊献祭给万神之王宙斯,金羊毛则给了埃厄特斯国王,后者又将金羊毛转献给战神阿瑞斯。阿瑞斯把它钉在阿瑞斯圣林中一棵橡树上,让毒龙看守。全世界都认为这金羊毛是无价之宝,许多英雄和王子都梦寐以求得到它。忒萨利亚王子伊阿宋为了向篡夺王位的叔叔讨回权杖和王位,上了叔叔的当,带着希腊众英雄作着大船阿耳戈号前往科尔喀斯去取金羊毛。在雅典娜的帮助下,阿耳戈英雄们历尽万苦到达目的地,却没有办法从火龙身边拿到金羊毛,最后,在厄洛斯的帮助下,痴心公主美狄亚被厄洛斯的箭射中,为了爱情背叛了父亲埃厄忒斯,帮助伊阿宋拿到了金羊毛,害死了前来追赶的亲弟弟,跟着伊阿宋离开故乡去遥远的国度开始生活。
而在罗马神话中,他被叫作丘比特,对,就是大名鼎鼎的爱神丘比特。
当丘比特以幼童形象出现时,是爱神维纳斯的小助手。作为孩童,他是顽劣而不守规矩的,把人心当作玩具随意玩弄。要说丘比特的顽劣,最具代表性的便是阿波罗与达芙妮的故事。在奥维德的《变形记》中这样写道:太阳神初恋是珀纽斯女儿达芙妮,这不是盲目的运气,而是丘比特的狂怒所致。
太阳神阿波罗刚战胜巨蟒不久,恰巧路过看到了小爱神在弯弓拉弦,于是嘲笑道:“淘气的男孩,如此强大的武器你拿着何用?它只适合我这样的肩膀,我才能精准地射中野兽和敌人,巨蟒皮同(它藏污纳垢的身躯曾占据许多亩460土地)刚被我杀死,全身插满了箭羽。至于你,还是老老实实用自己的火炬点燃莫名的爱焰,别染指我的荣誉!”这样的话激怒了丘比特,于是他举起弓箭,将金箭朝阿波罗射去,随即射出了另一支能致人憎恶的铅箭,射中了河神之女达芙妮。
中了金箭的阿波罗起了痴恋,疯狂迷恋达芙妮,而达芙妮却对阿波罗产生了极度的憎恶。阿波罗开始疯狂地追求达芙妮,但铅箭导致的厌恶让达芙妮对其避之不及,为了摆脱阿波罗,她耗尽了精力,终于在跑到河边的时候,呼喊自己的河神父亲求救,河神不忍女儿再受骚扰,忍痛将达芙妮变成了一棵月桂树。她的双腿变成了树根深深地扎入了大地,双手变成了树枝,美丽的秀发变成了树叶。阿波罗眼睁睁地看着达芙妮变成月桂树,悲痛至极,抱着月桂树痛哭。这一悲剧,便是小爱神丘比特顽劣记仇导致的后果,这两支箭的力量,也暗指了丘比特所代表的冲动的、原始的爱的驱动力。
罗马时期倾向于将丘比特表现为一个小男孩甚至一个蹒跚学步的孩子,并且是作为维纳斯的随从,有些时候是看起来成年了,但体型上还是个孩子。不过,也有例外的时候,比如当人们描述丘比特与普赛克的故事时,作为丈夫,丘比特仍然表现为一个身体健壮的年轻人。丘比特与普赛克的故事最初出自阿普列乌斯于公元二世纪写成的《金驴记》,故事讲述了丘比特与普赛克是如何克服重重障碍,最终有情人终成眷属的。在这个故事里,丘比特不是促成或者拆散他人爱情的角色,自己成为了追逐爱情的主角。
故事的开始,是因为普赛克的美貌,因为惊为天人的样貌,普赛克被人们称之为“美神的二次降临”,当维纳斯听到了这一传言,感觉被冒犯了,于是派出自己的儿子丘比特前去报复,让普赛克嫁给凶残的怪物。但令人意外的是,丘比特对普赛克一见钟情,非但没有让她嫁给怪物,还与她结为夫妻。普赛克被丘比特带到一个神秘的宫殿,只能每晚在黑暗中与他相会,所以她从未见到过他的真面目。一天,普赛克的好奇心驱使她在夜晚点亮灯来看清丘比特的面容,但她不小心使他受伤,并且丧失了他的爱之神力。普赛克为了拯救丘比特,去向维纳斯求情,踏上了一段艰难的旅程,接受了一系列的考验。最终,她成功地恢复了丘比特的爱之力,与他重新团聚,并且获得了众神的祝福,成为了神族,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丘比特和普赛克的故事象征着爱情中的考验和牺牲。它强调了爱情需要忠诚、信任和自我牺牲,以克服各种困难。他们的故事也成为了艺术家们的常用题材,用以展现爱情、美、智慧、忠诚和好奇心等主题。
罗马诗人维吉尔的《牧歌》第十篇写到:爱征服一切,让我们屈服于爱吧!
在诗中,丘比特被用作“爱”的化身,意为爱能够征服人类文明的一切方面。后来,“爱征服一切”逐渐演变成为了一个艺术主题,艺术家们常常在作品中将丘比特凌驾于象征文明成就的事物之上。值得一提的是,狮子作为一个与丘比特出现的重要元素,丘比特与狮子一起出现的描绘具有丰富的象征意义。狮子,经常被认为是力量、权力和勇气的象征,有时还代表着骄傲和愤怒,常与丘比特——爱神放在一起,用作对比,以展示爱情对这些强烈情感的克服力量。
但整体上,丘比特也就是厄洛斯形象相对固定,英俊、翅膀和不穿衣服。
可眼前的这特么算什么?
只见那个穿着红色‘秋衣秋裤’,身上绑着蹦极绳的疯狂摇滚吉他手,怎么也和丘比特扯不上关系才对。
疯狂麦克斯描绘的世界是个废土世界,这个世界是如此的热血、张扬。价值不菲的改装车会为了一瞬间的光辉,在空中翻滚、撕裂、碰撞。摇滚的感染力更是在摇滚艺术家的表演中发挥到了极致。荷尔蒙持续泛滥,“Witness”的声音持续在耳边回荡。《疯狂的麦克斯》已经将“酷”融入到了每一分每一秒。
火热的太阳和一望无际的沙漠还是点燃了摇滚的热情,他得以尽情的去释放。在漫长的演奏过程中他开始思考自己扮演的这个角色的意义,灵感随着自己的演奏逐渐积累起来,这就是迷幻节奏战士。
按照电影背景的设定,“迷幻节奏战士”小时候就是一个音乐神童,被音乐家母亲抚养长大。那时候末日已经到来了,秩序已经崩溃,音乐……成为了无用的代名词。没人会关心艺术,那时候博物馆里面的名画还不如一杯干净的水来的值钱……不,在这个末日里水可是很珍贵的,特别是干净无污染的水更是硬通货。
那些名画只配被拿来烧火。
至于其他什么艺术更是变得不值一提。
音乐更是如此,她的母亲或许是哪怕土地上最好的音乐家。但这位音乐家却只能艰苦的活着,不断的想办法养活自己,以及养活自己的孩子。
突然有一天,一群暴徒……这玩意在废土上到处都是,任何一个人都可能化身暴徒,为了一丁点资源,烧杀抢掠太平常不过了……这群暴徒冲进了音乐神童所在的聚居区。
而这群暴徒之中的老大,不死的老乔注意到了这个孩子。
“不死老乔”本名乔·摩尔,是前澳大利亚陆军的一名退伍老兵,参加过“石油战争”,算是一个战争英雄。输掉战争后,乔·摩尔退伍回到国内,当时的澳大利亚已经呈现出无政府状态的苗头,他用自己的威望聚拢起一批老兵成立了“机车党”,其中就包括“卡拉什尼科夫少校”(后来“子弹农场”的创建者)。
“石油战争”是漫画中想象的一场全世界范围的资源争夺战争,后来演变为核大战。随着局势的进一步混乱,越来越多的人为了自保而加入各种犯罪团伙,这又进一步加快了这片大陆无政府状态的扩散。事实上当时的澳洲政府仅能控制几座大城市,出了城以后,整个国家已经是暴土狼烟。乔·摩尔最初的想法其实很简单,就是带着这批老兵生存下去,刚开始他们还有一些自己的原则,比如不对平民下手,决不伤害女人和孩子,但是“核冬天”的到来让所有人都失去了原则。
没有人知道核大战是哪一方率先挑起的,只知道悉尼、墨尔本、堪培拉这些大城市统统遭到了打击,幸而当时乔·摩尔和他的“机车党”经常在郊外活动没有受到波及,不过世界末日的景象让他的许多手下都陷入了疯狂,他们会为了一包烟而大打出手,为了一桶饼干枪杀流浪的老者。起初乔还试图用自己的威望约束他们,但是渐渐地也管不住这种疯狂的蔓延,最后自己也放弃了这些原则。
在持续了两年的“核冬天”过去后,幸存下来的乔和他的“机车党”开始频繁地活动,寻找任何可用的资源。某天他们遇到一伙前MFP警员组成的“劫掠者”正在折磨一群平民,乔·摩尔派遣他的“机车党”从背后包抄偷袭他们,劫掠者们丢下了几具尸体很快逃走。但是“机车党”并没有放过那群平民,他们中的女性被当成取乐的工具,而男性被搜刮掉财物之后将遭到射杀。在搜刮财物期间,一个被割掉了鼻子的男人引起了乔·摩尔的注意,他意识到那群劫掠者被赶走前其实正在盘问这个人。于是乔·摩尔向其许诺,保证他的安全,但条件是必须说出秘密。这个被割掉了鼻子的人自称布罗迪,原本是一名银行家,在与家人逃亡的路上曾经到过一处由三座高山组成的堡垒,据说这些山体连通着地下河,那里有取之不尽的干净水源。听到这里,乔大喜过望,当即决定带着“机车党”和这个布罗迪前往那里,打算把那个堡垒据为己有。不过乔·摩尔想得太天真了,占据着那座要塞的人也都不是善类,当乔亲眼看到那座要塞时,他才意识到这根本不可能做到,居高临下的山体布满了无数射孔,唯一上去的路是一座简易的人力升降平台。人困马乏的乔只好示弱,表示自己只是来交易的,愿意用他们抓获的女人换取一些干净的水。不过他的提议还没说完,就遭到了要塞的攻击,损失了几名手下后,乔只能撤退,在一处废弃的铅矿驻扎了下来。吃了大亏的乔·摩尔怎么咽的下这口气,打算休整以后强攻要塞,此时布罗迪提醒他,这种地方硬来肯定是没戏,必须要智取。三天后,“机车党”由卡拉什尼科夫少校带队,带着许多重型武器猛攻要塞的主塔,而乔自己带着几个精英手下利用一只蜥蜴绑着绳索悄悄在副塔的背面开始攀爬。经过两天的激战,地面上的“机车党”死伤无数,正当大家已经放弃希望打算撤退的时候,乔·摩尔出现在主塔的顶端,将占据这座要塞的军阀从塔顶扔了下来,宣告要塞已经易主,从此他便赢得了“不死老乔”的称号。
“不死老乔”很聪明,他知道仅仅依靠这一座要塞是无法长期据守的,他让自己最信任的副官卡拉什尼科夫少校前去占领早前他们路过的铅矿,改造那里的重型装备生产武器和子弹,还能与“要塞”遥相呼应,一旦有任何一方遭到进攻,对方可以出城驰援。“不死老乔”很清楚陷入绝境的人什么都干得出来,但是只要给他们一点点甜头,这些人将会很容易控制,于是他没有将宝贵的水资源据为己有,而是定期向公众发放,这让“要塞”成了那片区域的一个流浪者聚居地,逐渐发展成一个市镇。两年后,他们还在要塞不远处找到了一个炼油厂,厂区的储油罐中还贮存着大量原油。“不死老乔”从要塞下的流浪者中挑选了一些有经验的人,让布罗迪带着他们占领炼油厂,开始精炼汽油。这个布罗迪就成了后来“汽油镇”的“市长”,人称“食人者”。
在《疯狂的麦克斯》当中,他们把这种粗加工的汽油称为“Guzzolene”,并不是英语中汽油的正式称呼“gasoline”。因为“汽油镇”中生产的这种油料十分粗糙,燃烧效率很低,油门踩到底也没有多少速度,所以电影中还有麦克斯带着一些精炼汽油往发动机里手动喷油的镜头。从此,由“要塞”利用水源生产农作物和生活必需品;“子弹农场”生产武器消耗品;“汽油镇”生产汽油的稳定三角联盟就此形成,“不死老乔”当然是这个联盟的盟主,俨然成了那片区域的土皇帝。
“不死老乔”在占领“要塞”之前有过两个孩子存活下来,都是在“机车党”时期抓获的女人所生,不过老大生下来就是一个畸形儿,取名克洛索斯(意为“巨人”);老二里克图虽然身体健壮,但是脑袋不是很灵光而且脾气暴躁。两个孩子都被悉心照料长大,不过“不死老乔”还是难掩传宗接代的渴望,不停地在找人尝试。
“不死老乔”曾经体态壮硕,极富个人魅力,不过他很喜欢吸食一种铬铅化合物喷剂(从“子弹农场”的铅矿中提炼出来的物质),这让他后来同时得了肺癌和淋巴癌,逐渐全身溃烂且呼吸困难。到了后期他要出现在众人面前时,都需竭力掩饰自己的病痛,需要先在身上涂满白色的爽身粉,再穿上挂满了勋章的透明甲胄。
“不死老乔”手下的那些“战争小子”为了模仿他的外形,也喜欢把自己的身体涂成白色。“不死老乔”在夺取“要塞”时一战封神,成为当时废土年轻人心中的楷模。于是他在“要塞”下等待施舍的流浪者当中挑选相对比较健康的青少年进入自己的战争学习班,称他们为“战争小子”(War Boys)。所有的“战争小子”被挑选出来以后,都要放弃自己原来的名字,转而使用比较简单的外号,比如后来加入麦克斯一伙的纳克斯(Nux)和他曾经的长矛手“撕裂”(Slit)。
“不死老乔”还用自己发明的一套宗教(“Cult of the V8”),用来强化对这些“战争小子”的控制,把自己塑造成“V8引擎之神”在人间的化身,只要在战争中“光荣战死”,就可以升入“英灵殿”(Valhalla)终日与众神饮酒作乐。纯粹是一个把“拜物教”、“基督教”和北欧神话糅合在一起的四不像邪教。每一个“战争小子”都极其狂热,他们长到一定年龄后都会得到铬铅化合物喷剂,平时他们喜欢吸食这种雾状物让自己进入与“V8真神”交流的幻境,一旦在战争中遇到危急时刻,他们会大量吸食而进入癫狂状态,随时可以为了“不死老乔”牺牲自己。由于长期吸食这种物质,几乎所有的“战争小子”都或多或少有一些顽疾在身,最常见的就是淋巴癌,他们当中大部分人其实活不过40岁。不过为了保持战斗力,他们通常会使用输血疗法,就是在废土中寻找一些看起来比较健康的流浪者,把他们的血液输给虚弱的“战争小子”,让他们暂时保持活力。
同时不死老乔也会注意一些‘特殊人才’,“迷幻节奏战士”就是如此。
“不死老乔”在撤退到那座废弃铅矿的时候意外发现了他,当时他紧抱着自己母亲的头颅陷入昏迷。后来他被“不死老乔”收留,展现出了异样的音乐天赋,被选为“战争小子”车队的吉他手,在出征时演奏暴躁的音乐激发他们的肾上腺素。“无脸吉他男”出生在“核大战”之前,母亲曾是一名乐队吉他手。在废土时期,他们被一群劫掠者抓住,母亲在他面前被人侮辱,随后遭到斩首。后来“无脸吉他男”被救下后便用自己母亲的头皮制作了一副面具,每次演奏时都要带着,假装他的母亲还在台上表演。“不死老乔”看上了他的音乐天赋,决定收留他,并把他培养成战场歌手。老乔命令他,不论战场有多么混乱,音乐都不能停止。为了时刻保持演奏激情,节奏战士剥下了母亲的脸皮,戴在自己头上,决定时刻都用母亲死前那一刻尖叫的面孔,表达出内心的狂怒。黑暗的过去、痛苦的内心、歇斯底里的发泄这就是这个角色的内涵。
嗯,现在厄洛斯cos的就是这位!
“所以……他是什么情况?叛逆期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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