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三十九章:上班的第一天(求收藏,求推荐,求月票)求月票!!
当马修再次醒来的时候,只感觉自己的身体快散架了,无处不痛。他刚想活动下手脚,发现身体动不了。这让马修突然感觉到一阵惶恐,难道那个混蛋想要害自己?
他睁眼一看,发现自己居然被捆在楼梯的栏杆上。而自己的混蛋新搭档,正在不远处抽着属于自己的香烟。
“你醒了?”凯若有所感的扭过头看向睁开双眼的马修。
而马修看向凯的眼神却不太好,的确,谁也不会对一个和自己见过一面就把自己打昏并绑起来的人有好感。
看到马修的眼神,凯马上反应过来了。
“哦哦,抱歉,抱歉,刚刚你挣扎的太厉害,所以我把你绑了起来。”
马修怪怪的看着凯给自己解开。过了好一会儿,才终于开口说道:“这就是你说的好办法?”
他的声音很沙哑,好像很久没说话一样。这也是他们之间,马修第一次说话。
“当然!”凯真的没撒谎,波特曼的毒瘾就是这么被他戒掉的。事实上波特曼戒毒的过程比马修要痛苦无数倍!他可没有被凯打昏!凯的这个办法的确很有用,对身体的伤害也非常小,但世界上的事永远都有正反两面,有得必有失嘛。虽然对身体伤害很小很小,但相对应的,会非常痛苦,比普通戒毒产生的戒断反应要痛苦的多的多。
波特曼就是这样,他在半个月里戒掉了毒瘾,之后再也没有复吸,因为只要他产生复吸的念头,就会立刻想到戒毒时的痛苦。那痛苦足够让他做出聪明的选择。
一点不夸张。
对马修,凯自然不能用对波特曼那一套,毕竟这家伙不算自己人。这要是对他用那一套,凯觉得这家伙绝对会转身就去报警。
“绝对有效!”
其实凯也知道,这家伙会碰那些东西,根本不是因为他真的喜欢那些东西。真正让他变成这样的是,是发生在他身上的悲剧。凯也是尽人事听天命,能帮一把就帮一把。
马修对凯的保证不置可否,虽然他的确感觉到身体轻松了很多,就是有点像剧烈运动之后的后遗症,全身酸痛,那种酸痛甚至渗到骨子里,不过还可以接受,比毒瘾发作那种感觉要好的多。
但马修是一个活在自己世界的人,他会碰那些东西,是自己的选择,生活太痛苦,他需要麻醉。
他从凯的手中夺过自己的香烟,自顾自的抽了起来,然后不再说话。
不过可以看得出来,至少他从某种层度上接受了自己的新搭档。要不然,他这回儿一定会把自己的拳头印在凯的脸上。
就这样,这一对新搭档,就开始了诡异的沉默。
但两人对这种尴尬却视而不见,相反还很自得其乐。凯不是那种喜欢到处哔哔的人,他喜欢安静。而马修更过分,他更喜欢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除了工作,他对外界的一切都漠不关心。
所以对眼下的沉默,他们并不觉得有什么。他们只是搭档,又不是恋人,不需要那么亲热。
……
差不多下午三点钟左右,两人终于回到了他们的办公桌。警探局行动部的工作性质有点像FBI或者重案组,他们会接受那些大案要案,很多警探大多数时间都不会在办公桌前,而是在现场、在审讯室或者在追捕罪犯途中,所以当他们两人回到办公区的时候,办公区也没什么人,就三对探员正在喝着咖啡。
对于凯和马修的回来,一群人立刻行起了注目礼。等马修回到自己办公桌,瘫在座椅上的时候。几个警探走了过来。
“嗨!我叫马库斯。马库斯·伯内特。这是我的搭档,富家公子迈克·罗瑞。”其中一个矮个黑人警探最为友善,小胡子小圆头,典型的黑人,街头风很足。他自来熟的和凯握手撞胸。
凯到现在也不习惯黑人打招呼的方式,要么花里胡哨,要么就撞胸锤胸。倒是马库斯的搭档很和凯的胃口,文质彬彬,看样子受过高等教育。最主要凯不太喜欢和人身体接触。
“看,我就说,他和你一样都是有钱佬。”又和其他人打过招呼之后,马库斯就迫不及待的对自己的同伴吐槽起来。当然凯听的出来,他没有恶意,所以只是笑了笑,并没多说什么。
“嘿,不是谁都和你一样都是穷鬼好吗?”迈克对自己搭档的调侃一点没有之前的客气,嬉笑怒骂道。
马库斯对自己搭档的吐槽一点不在意,反而神秘兮兮的抓过凯,小声的说:“小心点,伙计。特蕾莎明显是想整你。要不然不会让马修和搭档。”
凯挑了挑眉毛,他早就看出来了,可问题是他还是没搞清楚,这女人是为什么?就因为他第一天上打扮的花哨了点?
“她为什么要针对我?”
“谁知道?女人嘛,每个月都有那么几天。”关于凯的底细,特蕾莎没有透漏给任何人。所以马库斯也不知道,这中间到底为什么。不过不管为什么,反正在马库斯看来,特蕾莎这个女人做出什么事都有可能。
特蕾莎是典型的铁腕人物,看重纪律。但马库斯却是典型的黑人,自由散漫,平常时候也是摸鱼为上。抓贼也是各种歪门邪道,虽然不算坏人,可和特蕾莎这种人犯冲。
特蕾莎任职之后,马库斯就被特蕾莎狠狠的收拾过几次,是故他对特蕾莎非常不爽。
既然马库斯不知道,凯也没多问,他转而问起了马修的事。
“为什么说和马修一起搭档是特蕾莎整我?他有什么问题吗?”凯只知道马修一些大概情况,详尽情况却不清楚。
“你还没听说过对吧?那就是瘟神!”
原来,马修除了性格糟糕之外,最最让人接受不了的是,他太拼命了!
警探局的其他警察也不是没有拼命的,但像马修这种却绝无仅有。因为在很多人看来,他那不是拼命,而是找死!就比如有一次,马修查到了一起毒品交易,可他却没有上报,而是直接冲进了交易地点和买卖双方展开了枪战。
他可是愣往里冲啊!他的搭档拦都拦不住!
最后没办法,他的搭档只能硬着头皮冲。结果马修一个人打死了三个毒贩,吓跑了其他人毒贩。而他的搭档却中弹……
总之这种情况屡见不鲜,这才让马修在警探局神憎鬼厌。警察是份工作,哪怕真的殉职,他们也不愿意因为这种情况。这完全是被拖累而死啊!
但,这对凯来说是问题吗?
当然不是!
相反,马修的这种做法,凯完全乐见其成。不就是收割犯罪分子嘛,凯干起来毫无心理压力。
“这样啊……”
“算了,算了,不说这个了。你以后注意点,最多过段时间,申请换一个搭档就可以了。”麦克好像没有其他人那样讨厌马修,于是果断的岔开话题。
警局的同时到没有特别讨厌凯,而凯虽然不是那种社交达人,可也不是那种自闭症患者,他只是喜欢安静而已,和人交往一点问题没有。到了新地方,自然要和新同事打好关系。
所以一群人相处的还算愉快,甚至约定下班后去酒吧嗨皮一下。
就在一群人在这边规划晚上的欢迎晚会在哪举行的时候。
突然特蕾莎走了进来。
“你们!十分钟全副武装,然后跟我走!”
说完转身就走了。
一群人一头雾水。
“法克……麻烦来了。”倒是马库斯这个老油条看出了点东西。
……
果然是大麻烦,银行大劫案!
一群悍匪手持冲锋枪打劫了位于加哥阿彻大街022号的渣打银行!这群悍匪有着极为精密的计划,因为今天渣打银行需要对二楼的办公区域进行维修,所以在提前半个月就通知,将会在今天下午三点提前休业。
于是那群劫匪打扮成维修工人,将武器藏在工具箱中大摇大摆的进入了银行,然后用集束激光器,破坏了银行监视摄像头,同时隔绝了银行的对外通讯,他们切断了电话线并用信号屏蔽器让座机和手机都失效,接着用铁链锁住了银行大门。
因为事先有通知,所以他们的所作所为并没有引起警察和路人的注意。
然后进行了抢劫,他们将人质全部绑起来丢进了一个房间,然后先抢走了柜台上所有的现金,接着开始对金库动手。
结果事情就这么寸,一个警探局的警探今天打算去银行办理贷款。原本预约的是2点45,但他因为临时有事,所以要晚十分钟。他已经提前给银行业务经理打了电话,因为是老熟人,所以对方愿意等他,毕竟并不是什么很麻烦的手续,之前的程序已经走完,只等最后签字了。
可等他赶到的时候,银行居然锁门了。他看了看时间发现,还有一分钟才到下午三点,没理由会这么快关门。于是他拨通了银行经理的电话,结果打不通。
他当时也感觉奇怪,可也没有太在意,只觉得对方在耍他。可就在他准备离开的时候,突然看到两个劫匪持枪从门口走过!
这下闹大了,当时那个警探也许是因为太紧张了,于是拔枪警告……
真不知他哪来的信心,觉得自己格洛克能和对面的冲锋枪对抗。
于是他被打成了筛子……
一个警察被打死了,这是所有芝加哥警察都不能容忍的事。警察有时候的确和黑帮很像,比如丢了面子,就一定要找回来。黑帮如果不这么做,那就没人再怕他们了。警察也是一样,如果警察漠视自己人被匪徒打死而不作出有力回应,那基本上是对所有犯罪分子承认,这里的警察都是怂包!
那到时候会受到攻击的警察只会越来越多,犯罪分子知道对面的警察怂,自然敢于反抗!所以面对袭警案件,基本上全世界的警察都是一个态度,谁跳搞死谁!
总之因为这件事,芝加哥警方立刻出动。要打掉这伙劫匪!
只是……前文说过,芝加哥因为黑帮群雄争霸导致警察离职潮,虽然芝加哥警方也做了应对,吸收更多年轻人加入警队。但本身素质下滑是无法避免的事。
于是芝加哥警方丢了大脸,他们不仅没抓住那帮劫匪,还让劫匪抓住了一个人质冲出了警察的包围圈,开着车和芝加哥警察来了一场飞车逃亡。
这个时候,特蕾莎站了出来,向上级表示,他们警探局丢掉的脸面,自己要挣回来!
得知事情经过后,马库斯他们几个老警察都狠狠的问候了把特蕾莎可怜的母亲,并一再强调要和那位无辜的母亲发生不可描述的关系。这种事不应该是HBT去做的吗,为什么要让他们警探局上?
“这个碧池就是想要抢功劳!”马库斯是这么觉得的。
反倒是凯对特蕾莎这种做法很欣赏,因为事情就应该这么做,谁丢的脸,就应该谁去赢回来。当然这也是因为特蕾莎这个行动部门主管穿着防弹衣打算亲自带队找劫匪报仇的原因。
不管怎么说,至少这个女人真的很有种。
“那你怎么办?她才是头!除非你打算让你老婆孩子饿肚子。”迈克一边将弹夹插进警用‘女妖’战术背心里,一边随口说道。然后突然像是看到鬼一样打叫起来:“侯利谢特!法克,伙计!你确定你没开玩笑?”
凯抬起头有点莫名其妙的回道:“怎么了?”
其他人也看了过来,他们的反应和迈克差不多。
因为他们都看到了凯的配枪,一把改装过的M1911,这把枪的枪管和套筒以及弹匣都有明显改装,枪身比一般1911要长,弹匣也是10发容量.45弹匣,枪口加装了一个制退器。
不过这也在接受范围之内,长期使用枪支的人,都会对自己常用枪进行些许改造。凯的这个虽然夸张了一点点,但也正常范围内。
可凯的另外一把配枪就有点过分了。
改装过的马格南之鹰!同样是经过改装,枪身变长了一点,弹匣变成了10发9mm弹匣。
这玩意压根就不是用来的战斗的,后坐力太大,实用性不高。关键是对警察来说,这种级别的杀器实在有点威力过剩。警察的第一要务是制服罪犯,不得已才会击毙。
“哦,这个啊,有备无患。有备无患。”凯这个时候才想起来,自己已经不再嘉德镇了,在嘉德镇他是老大,愿意带什么枪带什么枪,哪怕带着一杆巴雷特巡逻也没人对他说三道四。
可现在这里是芝加哥!
其他人的震惊还没结束,等到了取车的地方,一群人又呆了。
妈蛋,居然有人开这种车上班?
能买得起这种车,还当个屁的警察。
“马修,上我的车,足够快!”凯只能当看不到,他若无其事的让马修搭自己的车。
马修对此无所谓,而且凯说的没错,凯的车的确够快。
谢尔顿眼镜蛇427原本就是赛车……自然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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