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第二章
因为不可能当天赶个来回,所以沈天赐算了父女俩的脚程后就定在午后出发,等到晚间正好在隔壁山脚的山腰落脚过夜,明儿个一早就去蹲熊瞎子,运气好明天就能做好准备,后天凌晨天刚亮就把熊瞎子解决了,这样后天下午就能到家。
丈夫一个大男人在外面露宿也就算了,带上闺女容氏总是有些忧心,不过小闺女的脾气她知道也不多劝,只能给两人多准备一些东西,要不是沈天赐拦着容氏,容氏能给父女俩收拾出两大筐东西来。
最后好说歹说没有带厚实的被褥,只带上一条缝起来皮褥子,这还是家里的老二让这么弄的,用的是狼皮和兔皮,把狼皮和兔皮修整成两块一人高宽的大小,像个袋子一样缝起来,外面再包上一层厚实的粗布做外皮,晚上睡觉的时候找个平整的地方一铺,被子褥子就都有了。
老二说这叫睡袋,沈天赐就觉得这名字可真是形象。
晚上露宿的时候下面找些树叶枯草垫上就更好了,容氏则更讲究一些,用稻草杆子编了和睡袋差不多长宽的草席子,卷在睡袋外面一起塞在父女俩背的箩筐里。
中午了,沈风摇了摇铃,教室里马上跑出几个大孩子,几人来到垒在教室外面的石头灶台边忙起来,烧火的,到井边提水的,等到把水倒进大陶锅之后,几人合力把一抽屉饼子架到陶锅上。
完了之后孩子们把旁边箩筐里一叠刻着名字的竹碗拿到井边冲洗,等到陶锅里的水开了,所有的孩子都骚动起来。
要知道这年头大家都是一日两顿的,孩子们因为要上私塾所以起得早,等到半下午回去的时候各个都饿的前胸贴后背。
有大人舍不得就让他们带些干粮,但是天热的时候还好说,天气一冷,又硬又冷的干粮小孩子哪里受得了,于是沈家这边干脆在中午加了一顿饼子,每个人按照人头交粮食,要是家里窘迫的也可以用柴火之类的其他垫付。
于是本来沈天赐打猎的时候还要砍柴,有时候两个儿子也要放下手里的书帮着种菜砍柴,现在全家的柴火和蔬菜都有了。
至于说孩子们吃的粮食,那才多少一点,沈天赐有那时间浪费在砍柴上面,随便打几个猎物就能换了,同样的有了更多空余时间的两个儿子,多抄一本书就什么都有了,妻子也是,有那种菜浇水的时间还不如休息休息,随便绣上两针就有了。
所以看着沈家也有菜地,有鸡有猪和村子里其他人家没多大差别,但是他们家的菜地都是私塾里孩子的家长们过来帮着种的,柴火猪草也是他们送过来,连鸡吃的谷壳麦麸都是他们送过来抵束修的。
反观村子里的人,猪草柴火满大山都是,不就是自家弄的时候多弄一些嘛,这算什么事儿?翻地种菜这些更是做惯了的,谷壳麦麸也是不值钱的。
这些东西就能让孩子去认字,沈家就是在做善事。
他们可是知道,二十里外的县城里,上私塾最便宜的都要二两银子。
地里刨食的人一家子一年都攒不了二两,更别说还有笔墨书本这些费用,哪像沈家教认字就是教认字,横竖村子里的人也没指望自家孩子真的去考功名,光是认字写字,一个沙盘一块石板,再加一支三个铜板的笔就全部齐活了。
村里人不知道,那是因为私塾里的墙上都被涂黑了,因为有了四块大黑板,所以孩子们可以看着写在墙上的字认字,课本就没有那么必要了。
“爹爹和妹妹要走了吗?”农家的孩子五六岁就是厨房里的好手,更别说学生中还有十一二岁的,中午这一顿饼子都是容氏早早就做好了等中午的时候再蒸的,也一贯都是让孩子们自己来的,根本不用沈风操心,所以他摇完铃之后就抬脚过来这里了。
“吃过午饭再走,你看什么呢?”沈天赐刚回答就见大儿子正低头看他们准备的东西,“你老子都上了多少趟山了,还用你小子瞎操心?”
十六岁的沈风长身玉立,面容俊秀神态温和,如果不是身上穿着布衣,站的地方有些不对,都要以为他是哪个大世家出身的贵公子了。
“爹爹自然是经验老道,儿子只是看看也好安心。”沈风被自家爹嫌弃也不恼,倒是沈清鸾乖乖的站在边上,为了方便大哥查看,还一样一样翻出来,虽然态度依然是冷淡的,但对比自己,小闺女明显更信服大儿子。
沈天赐:气抖冷!这是他闺女还是老大的闺女呢!
“爹爹没有带金创药吗?”沈风抬头看沈天赐。
“带了,带了!”沈天赐啧了一声,拍了拍随身的腰带,“你次次都要嘱咐,哪里敢不带。”
“儿子担心你,你还阴阳怪气!”容氏白了沈天赐一眼,“进来端菜,我们吃饭了。”
“是我不好,你快歇着,我们来。”沈天赐疼媳妇是真的疼媳妇儿,要不是家里除了媳妇儿个个都是厨房杀手,这会儿根本轮不到容氏进厨房。
吃午饭的时候在书房温习功课的老二沈华也出来了,和沈风有六分相似的沈华同样是一个俊秀少年,只不过和双胞胎哥哥那副矜持公子哥儿不同,沈华就活泼很多,举手投足也没有那么规矩,看着肆意很多,只能算不粗鲁。
“妹啊,你二哥读书读到精疲力尽,你要是上山弄到好东西一定要给二哥留着补补啊!”沈华从耳朵里掏出耳塞塞进口袋里。
明年就要准备下场考秀才了,县城里的私塾已经不用天天去了,每三五天去一次交一下功课,和同窗讨论一下问题,请教一下先生就行了。
不过沈华这边有现成的学霸哥哥在,所以他很少需要跑到县城里去请教,倒是有两个住在附近的同窗常常会上门,和他一起讨论功课顺便在他这儿蹭个学霸的小灶。
沈风为人谦和脾气很好也很乐意为人答疑,不管是自己的昔日同窗还是弟弟的同窗,他基本都是来者不拒的,所以在这一片的读书人中沈风的风评是极好的,倒是有人疑问当初他十三岁就考取了秀才为什么不继续考。
沈风的回答很简单,一是因为爷爷过世所以守孝一年,第二是因为自己年纪还小,读书也好做人也好都需要更多的沉淀,在加上也不愿意离开父母太远,更想趁着年纪小报答一下乡亲的照顾,所以打算开几年私塾,过几年再继续往上考。
这一番说辞谁听了不说沈家大郎是个谦逊明理有情有义的好男儿?!
果然沈风真的开了私塾,只收取很低的费用,并且也不是以科考为目的的,所以和其他私塾没有冲突。
之后还传出沈风的父亲曾今猎杀过隔壁县伤人猛虎的事迹,在进城的路上抓过拦路抢劫的劫匪,追过城里偷东西的小贼,更甚者还抓到过元宵灯会上偷小孩掳姑娘的人贩子。
所以现在的沈家表面看着不显山不显水的,但要说这名声在这一片可谓是家喻户晓。
其实一家人都知道这名声是沈风特意经营的,但好处是显而易见的,再说这些事情也确确实实是他们做的,所以享受这些名声的好处时倒也没有心虚。
“……”沈清鸾看了沈华一眼没搭腔,不过这不影响沈华的热情,“妹啊,回来的时候带条鱼呗,鱼补脑!”
沈清鸾这会儿有反应了,点点头算是答应了。
“闭嘴吃你的吧,老子和你娘哪里亏了你了?考个秀才还矫情上了,别一天到晚扒拉你妹妹。”小闺女找东西是真精,老二是真吃货,自从小闺女好了之后,老二就扒拉着小闺女,一天天的光琢磨着小闺女弄点啥好吃的回来。
偏偏小闺女在吃这方面和老二还很合拍,对于什么东西能吃好不好吃,怎么吃才更好吃,更是信服的不得了,妻子对此更是纵容,于是这兄妹俩更是无法无天,弄得他都怀疑这两娃是不是饕餮转世。
沈天赐作为一家之主,也不知道为什么自己在小闺女那里,他就是个底层存在。
沈清鸾:大哥是个白切黑,心脏,惹不起,要听他的话。二哥会吃,点子多,是一起干饭的好伙伴。娘手艺好还怀着幼崽,为了能好好干饭要对娘好。至于爹……是她打猎囤物资的竞争者,必要时可以合作,日常可以无视。
一家子在沈清鸾心里被安排的明明白白。
“妹妹乐意,我乐意。”风华对着沈天赐做了个鬼脸,那样子哪里像是十六岁,分明只有六岁!
沈天赐翻了个白眼,不想理会这倒霉儿子,转头看向小闺女,但是小闺女忙着干饭连一个眼神都没有施舍给他。
“行了,吃饭呢,都消停点。”容氏也是无语,丈夫一直抱怨老二长残了,也不知道像谁,难道他不知道老二做鬼脸和他翻白眼简直是一脉相承吗?
也不知道哪里来的脸嫌弃儿子长残了。
沈风从头到尾没有吭声,但是脸上一直待着暖洋洋的笑容,和平时不一样。
沈清鸾若有所觉的看了他一眼,觉得平时微笑的他就是个假人,这会儿倒是像是突然鲜活了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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