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7章 王晓燕
最近公安们发现食堂里的饭菜非常的好吃,渐渐的中午也不回家吃饭了,每到饭点就争先恐后的去食堂打饭。
瞧着飞奔而来的众人,老张脸上都笑出一朵花来。
顶级食材碰上顶级师傅,做出来的饭菜就是美味。
看吧,他养的小猪崽子们正向他招手呢。
这说明啥?
说明他厨艺好。
乐呵呵的给他们打饭了。
“老张,给我一份凉拌黄瓜,还有肉末茄子。”
“我要芹菜炒肉。”
“番茄炒蛋。”
“凉拌黄瓜。”
“哥,每道菜都给我来一点,可不能手抖。”
“放心,保证给你们盛满满一勺子。”老张的嘴角疯狂上扬。
他的手一点都不抖,都是满满一勺子。
众人对他就是一顿猛夸。
说他人好心善,厨艺顶呱呱,比旁边县城公安局里的陈师傅强的太多,简直不能比。
陈师傅和老张都是师兄弟,互相看对方不对付,都觉得自己的厨艺最好。
老张听到这话,立即心花怒放,笑得合不拢嘴,直接免费给那个最甜的小伙子盛了一大勺芹菜炒肉。
这孩子,净说些大实话。
其他人见状,纷纷吹彩虹屁。
果不其然得到满满一大勺菜,不过不是肉菜,是小青菜。
这让他们欣喜若狂。
本来特别喜欢吃肉的他们,不知道怎么滴,吃了食堂里的青菜后,觉得青菜比肉还好吃。
旁边的小李见老张被捧得忘乎所以了,根本没看见他,就悄咪咪的钻进厨房里面。
找到存放黄瓜和番茄的地方,眼睛猛的一亮。
毫不犹豫拿了两根黄瓜和一个番茄塞进衣服里,昂头挺胸的走出去。
老张没有发现。
抬起脚刚走出食堂,就被老张抓个正着。
小张暗道一声糟糕,转过头,嘿嘿傻笑两声,非常心虚,“老张。”
老张铁青着脸,看了一下他微凸的肚子,气的头发竖了起来。
冷笑两声,“偷我的菜?”
“就咱俩这关系,怎么能说偷呢。”
小李一副感情好的揽住他的肩头,却被他一巴掌拍下去,反被拎着去厨房。
老李指着凌乱的厨房,“把这收拾干净,黄瓜和番茄就能给你。”
蔬菜他都有数,少一个他都知道,
现如今这些菜都是他的宝贝,时刻看守着,在小李进去拿菜的时候他就已经发现了。
为了可口的黄瓜和番茄,小李猛的点头答应。
花了半个小时才把厨房打扫干净。
如愿以偿吃到黄瓜的那一刻,好吃的他快哭了,觉得一切都值得。
捂着酸疼的腰,找到沈安定,分给他拇指大小的小节黄瓜。
“吃吧,这是我费尽千辛万苦的来的。”
看着那一点黄瓜,沈安定嘴角抽了抽,把黄瓜推给他,“你吃吧,我有。”
接着就在目瞪口呆的目光下,掏出手臂粗的黄瓜来。
淡定的来了句,“今天三哥三嫂来给我们家送了一些蔬菜,我媳妇让我带点当零嘴。”
中午回去吃饭的时候,发现三哥三嫂来了,不过送完菜又走了。
小李:······
这黄瓜好熟悉,总觉从哪里见过一样。
低头看了一眼,哦对了,跟他手里的黄瓜大小差不多。
该不会给食堂提供蔬菜的是沈安定的三哥和三嫂吧!
这么想着,也就问了。
沈安定点了点头,他也是刚知道。
小李顿时觉得无比心酸,早知道就不去食堂偷黄瓜了,害的他干了一整天的活。
······
今天王晓燕下班的比较早,本想跟大家打好招呼就回家的,谁知道有一个干事提议,“听说百货大楼来了一批海市来的衣服,不如咱们去看看呗。”
其他几个干事都同意,就只有王晓燕犹犹豫豫。
思考了半天,“我还是不去了,小志被录取了,我今天准备早点回家给他做顿好饭菜。”
沈岚跟王晓燕从小一起长大,长大后又在报社上班,感情非常好。
是闺蜜也是知己。
两人的性格却不一样,王晓燕比较温婉,举止大方,沈岚确实性格比较活泼,就算是身为人母也被保护的很好。
沈岚拉着王晓燕的胳膊,“晓燕,去吧,咱们办公室里的人都去了,就差你一个,现在才四点半,时间好早,逛百货大楼用不了多长时间。”
低头看了一眼她的衣服,“你看看你,这些年过的都是什么生活,太节省了,衣服都洗的发白还一直穿着,也不知道对自己好一点。
咱女人啊,就应该对自己好一点,不然挣钱是给谁花的。”
不容她拒绝,沈岚拉着她对几名干事使眼色,“走吧,今天要好好逛一下,买套新衣服穿,送小志上学的时候给他长点脸子。”
旁边几个干事附和。
沈岚这个朋友啥都好,就是脾气太温柔了,典型的贤妻良母,认真工作顾家,一点心眼都没有。
提到小志,沈岚也不抵抗了,就跟着大家去了百货大楼。
沈岚满意的笑了,这才对嘛。
挑选着衣服,沈岚不经意间抬头,看到了一个妙龄少女跟一个身着藏青色衬衫的男人有说有笑,非常亲昵。
离得比较远,他还背对着她,但莫名给她一种熟悉的感觉。
不由多看了两眼。
突然想起,王健今天上班穿的也是藏青色的衣服。
加上那男人的身形跟她丈夫很像。
王晓燕有点怀疑那是他丈夫。
下一秒,这个想法被她排除掉。
应该是有人凑巧穿的跟他一样吧,王健是不能做出对不起她的事。
夫妻之间要相互信任才对,是她有些鲁莽了。
想起王健,王晓燕情不自禁的露出一抹幸福的笑容。
买了一件到脚踝的浅蓝色连衣裙,告别干事们,去了一趟供销社,没买到猪肉,买了一点青菜,称了半斤糖果回家。
回到家,就看见小志在书房里学习,欣慰的笑了笑,进厨房做饭了。
做好饭后,等了半个小时还没等到王健回来。
小志有些饿了,“娘,爹咋还不回来?”
小志今年十六岁,上初一,是个大小伙子了,心思非常敏感,也非常懂事。
王晓燕皱眉,看了一眼没动静的门口,通常这个时候王健已经回到家了,今天怎么回事?
不过她也没多想,不由自主的给他找借口。
“你爹估计有事耽搁了,娘给你留点饭,咱们先吃。”
昏暗的煤油灯下母子俩温馨的吃着饭。
王晓燕让小志先去休息,自己坐在客厅守着。
饭菜热了一遍,又一遍。
第四次热好的时候,王健终于回到了家。
“回来了。”王晓燕没问为什么,满心欢喜的走过去,贴心的接过他脱下来的外套,整理了一下挂在衣架上。
突然闻到一股香味,收拾的动作突然顿住,诧异的看着外套发呆。
玫瑰花味的雪花膏。
而她用的是牡丹味的雪花膏。
王健扭了扭脖子,随意解释了一下,“厂里有点事,回来晚了点。”
看向小志的房间,“对了,小志被录取了吗?”
王晓燕这才缓过神来,眼神有些不太自然的看了一眼外套,“被录取了,还是第一名呢。”
“那就好,没给我丢人。”王健满意的笑了笑。
“饿坏了吧,我这就去把饭菜端出来。”
王晓燕刚要去厨房就听见王健道:“我不饿,在厂里随意垫了一下肚子。”
就见他去洗漱了。
看着冒着热气的饭菜,王晓燕有些说不出来的感觉。
总觉得王健有些古怪。
但她不愿意多想。
这也不是她的性格。
可她还是抑制不住的多想。
猛地摇了摇头,她怎么变得多疑了,结婚这么多年王健和她一直相敬如宾,没有争吵过,是周围的模范夫妻。
知道他是爱她的,她从来没有怀疑过他。
可能最近工作上压力比较大了吧,容易胡思乱想。
叹了口气,觉得有点对不起王健,自己不该怀疑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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