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4章 狼群
刘光明冷静的盘算了一番,虽然有两把号称“射程500米的狙击猎枪”,实际上那两把猎枪的确是能打到500米之外的猎物,但是用猎枪的人还真没有这个准星,他们偷猎都是在200米左右射杀猎物的,如果真是远在500米之外进行狙击偷袭个人……
刘光明在思考呢,二号车的司机催促道:“明哥你咋想的啊?咱有两把狙击猎枪还有一把手枪,难道还怕他们了?”
刘光明揉着太阳穴说道:“你丫的别吹牛了,200米之外打个野牦牛你都不能确保命中,你怎么可能在500米之外打到一个人呢?目标更小,距离更远……不是我信不过你,你是真没这个手法。”
二号车司机辩解道:“那天不是风大么?”
刘光明懒得和他掰扯,一个玩狙击猎枪的人竟然吐槽风大……何况当时只有200多米,风速再大也不至于打不到一头几百公斤重的成年牦牛啊,那天为了吃上牦牛肉,足足浪费了十几发子弹。。
一号车的副驾驶道:“明哥,下决定了,再磨蹭一会儿天亮了,我们就更没有机会了。”
刘光明正要开口呢,身后的小山丘突然传来了一声狼叫,那声音绵延悠长,紧接着,四面八方又有狼叫声传来。
二号车司机骂道:“他妈的,这群畜生没完没了是么?”
一号车副驾驶道:“这能怪谁?你要是不把那狼崽子给烤了,至于被这群狼追好几天么?”
二号车司机吐槽道:“我不是为了给你们更新一下食物么,再说了,吃的时候你比谁吃的都多,还说狼肉比狗肉好吃,让我下次多搞两个的是不是你?”
一号车副驾驶被骂的哑口无言。
刘光明咬牙切齿道:“上车,别掉头先走,我们没办法一边偷袭他们一边应付狼群,先离他们远点,找个地方把这群狼解决了再说。”
二号车司机是个好战分子,他看向远处的帐篷,眼里闪过一丝不甘,低声嘟囔道:“再让你们多喘一天的气。”
四个人回到车边拉开车门上车,刘光明是头车的司机,他的警觉性很高。第二辆车司机就是那个好战分子倒是没什么头脑,他上车之后启动车辆,准备跟着刘光明掉头。
就在启动车辆的一瞬间,车灯跟着亮了起来,这个是“车的属性”,很多车在启动的时候,车上的灯光都会亮起来,哪怕是上次熄火的时候车灯处于关闭状态,在车辆启动的瞬间,车灯都会跟着亮一下,然后再熄灭,这也是车辆电脑的自检过程,如果车灯不通电或者不亮,仪表盘通常会出现故障灯。
二号车司机在启动车的时候,led亮车灯闪了一下,紧接着熄灭。
在车灯亮起来的瞬间,躺在皮卡车后排的于泽凯突然睁开了眼睛,警觉的他并没有在第一时间坐起来,而是平躺在后排一动不动。
刘光明拿起车里的对讲机低吼道:“你他妈搞什么啊?开灯干什么?”
二号车司机委屈的说道:“刚刚下车的时候熄火了,这不是要开车走么,我点火的时候车灯亮了一下。”
“操,你个大傻逼,你知不知道你这么做容易害死我们?”
二号车司机道:“明哥不至于,车灯就闪了一下,他们可能都在睡觉呢,未必看得到。”
刘光明的副驾驶也安慰刘光明说道:“明哥别骂了,没多大事,咱先走吧。”
刘光明挂上d档,对副驾驶说道:“让他动点脑子,别他妈的再惹事了,甩不掉的这群狼就是他干的好事。”说完,刘光明轻踩油门掉转车头向正北方向逃去。
副驾驶把刘光明的话通过对讲机转达给了二号车司机,二号车司机很委屈的嘟囔道:“这事还怪我了?活烤狼崽的时候你们可不是这么说的。”说到这,二号车司机意犹未尽的丢下对讲机,对副驾驶的说道:“说真的,烤狼崽的肉比野牦牛好吃,肉质更嫩。”
副驾驶道:“废话,谁不知道动物小的时候好吃?”
“等一会儿找个地方,把这群畜生都杀了,反正子弹多的用不完,至少还有一百多发吧。”
“还有两箱,具体多少不知道。”
躺在皮卡车里面的于泽凯提高了十二分警觉,呼吸平静且均匀,眼睛盯着车窗外,观察任何一点点的光线变化。
大概过了五分钟,外面没有任何动静,他缓缓的起身,先是将左侧后排车门打开,因为他的头就冲着左侧车门,推开车门的时候都是小心翼翼的,将车门推开三分之一,停留了大概30秒左右,外面仍旧是没有任何声音,这时,于泽凯突然起身,快速推开右侧的车门,在右侧车门推开的瞬间,他灵活的从车上跳了起来,在地上打了个滚来到了帐篷的一侧。
虽然做的这些都是无用功,周围并没有想象中的假想敌,但这就是一种习惯,发现有危险的时候,本能的一种警觉。
下车后观察周围,确定没危险后,于泽凯这才放下心来,进帐篷里面看了看,小丁和憨憨仍旧在打呼噜,他没有吵醒这两人,想着让他们多休息一下,在这种环境下,保证休息保存体力很重要。
于泽凯默默的回到皮卡车上,将副驾驶的座椅靠背放倾斜,半躺在副驾驶上打盹,坐在这个位置更容易发现危险。
五公里外,刘光明四人开车来到了一处洼地,他推开车门下车,来到后车门外敲了敲车窗说道:“下来,把帐篷搭建起来。”
二号车驾驶员道:“我看就没这个必要了吧?”
刘光明点根烟说道:“这群畜生聪明着呢,我们在车上,它们从来不靠近,必须得把帐篷搭建起来,让它们误以为我们睡在帐篷里面,它们才会靠近,帐篷就是个诱饵。”
二号车副驾驶道:“你有点小题大做了,咱就把车停在这,等它们靠近咱就‘pong’、‘pong’、‘pong’,一枪一个,剩下的肯定都跑。”
刘光明道:“别他妈废话,下车干活,把帐篷搭建在车的右侧,二十米左右的位置,把木炭点起来。”
二号车司机极不情愿的下车,开始折腾车里的装备,帐篷用的是“冰钓帐篷”,这种帐篷的好处是特别保暖,缺点就是体积太大了,如果既要追求保暖还要减少体积,就得用九队那种专业级帐篷,每一个帐篷都是定制的。
狼群,从四面八方围了过来,它们有组织有纪律,在头狼没有发信号之前,它们都保持安静,匍匐在地上远远的观望。
刘光明知道狼群就在附近,所以他搭建营地的时候始终是提高警觉,观察周围的一切,甚至用了四个营地灯,分别照射四个不同的方向。
两把上膛的“狙击猎枪”就摆在地上,随时都可以拿起来。
刘光明从车上取下地钉,他用的是碳钢30厘米长的地钉,这种地钉的质量没的说,非常牢固,一根地钉的某宝价格大概在15块钱左右,算的上是地钉界的lv了。而荒野九队的地钉用的全都是钛合金的。
钛合金的强度比碳钢强数倍,关键是碳合金的重量又很轻,一根碳钢地钉的重量比两根钛合金地钉的重量还要多一些。
刘光明撅着屁股拿着锤子撅着屁股,一边固定地钉一边嘟囔道:“这群畜生玩意,追他妈老子大几百公里,不就是吃了它们几个崽子么,既然没完没了,那我就让它们彻底没了。”
副驾驶对刘光明说道:“狼群就在周围呢,此时此刻肯定是盯着我们呢。”
“我知道……”刘光明吐了口唾沫说道:“这群畜生就在不远处看着呢,它们是在等我们钻到帐篷里面睡熟了才会来偷袭。”
二号车的副驾驶正在解风绳,准备用风绳固定帐篷,听到两人的闲聊,他也凑过来搭话道:“我记得上学的时候学过一篇文章,就是蒲松龄写的《狼》,内容好像是个屠夫半夜回家,被两只狼给尾随了,屠夫就把剩余的骨头丢在地上给狼吃,他趁机跑,结果两只狼一直跟着他,直到他手里没有能丢的骨头了,刚好遇见个农场吧,屠夫拿着刀靠在草堆上,前面一只狼假装睡觉迷惑屠夫,让屠夫放松警惕,另外一只狼在后面挖洞,要从背后偷袭。当时我就觉得作者夸张了,现在看来啊,这些狼的智商还真的夸张。”
一号车的副驾驶道:“我们搭建好帐篷,如果不钻进去,这些狼会不会不靠近?”
刘光明道:“一会儿咱都进帐篷,帐篷留好口,看到有狼靠近进入射击范围内,就别客气,射他丫的……”
就在刘光明说这些话的时候,狼群已经悄悄的在靠近,从四面八方的一点点匍匐前进,距离刘光明的营地越来越近。
刘光明以为搭建好帐篷进去睡觉了,狼群才会一点点靠近。
事实上,狼群已经在靠近了,并且是有节奏的在靠近,三百米外的小山丘上,一只狼站在那盯着营地,月光洒在它的身上,远远的望去,它的剪影显得特别孤傲。
背部黑色的皮毛光滑柔顺,它的眼睛闪着光……指挥布控整个狼群的节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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