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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79 章 09【一更】


***

  傅红雪没懂。

  秦蔻还很耐心地在手上比划比划,教他:“你就拎着这袋子,出了门右拐,能瞧见楼梯,一直下,也别管多高,下个二十七层到了楼下呢,直走右拐,尽头那个很大的绿[se]大箱子,看起来能装四五个人不成问题,把这袋子丢进去然后再原路回来就行了。”

  傅红雪:“…………”

  傅红雪似乎在思考什么。

  他打起架来,动作是很快,手脚也非常敏捷,但秦蔻通过一顿饭的观察,却发现这小男生……好像树懒。

  就是那种,做什么事都是慢慢的,吃饭的时候尤为明显,明明看起来饿得脸[se]都发青了,居然还能忍住不狼吞虎咽,吃相比秦蔻还要文雅得多。

  然后说话也很慢,说话时会无意识地呈现一种好像在思考的样子,他好像不愿意轻易说话,但他一旦开[kou],就会为自己所说的每一句话完全负责。

  他盯着那个漆黑[se]的袋子,半晌才道:“……里面有谁的首级?”

  秦蔻噌得一下打开袋子,又噌的一下合上,说:“有上礼拜没吃完的面包。”

  自从搞完原随云之后,她现在都敢随随便便地去接“里面装着谁的脑袋”这种话了,真是了不起。

  傅红雪:“…………”

  他一动不动,面无表情,秦蔻把袋子递给他,他就漠然地接过来,似乎再不打算多问一句,转身,拖着他的一条瘸腿,就要走。

  秦蔻又叫住了他:“诶!等一等,还有事,你不能带刀。”

  傅红雪立刻站住了,他没回头,也没说话,只是低头看着自己手上的刀。

  ……一副非暴力不合作的样子。

  那可不是么?这把刀对傅红雪来说多重要,《边城[lang]子》之中总是不停地描写他紧握着刀的样子,甚至连那啥的时候也不放开……当然,你要说他二十四小时不放开那应该也不现实,你人总得要换衣裳吧?要扎头发吧?单手换衣的绝技不是没有,单手扎马尾……还是发带不是皮筋,没事练这种技能是不是太闲了点?

  这把刀……现在其实很敏感。

  这是白天羽的刀,花白凤之所以把刀给傅红雪,就是为了让白天羽的刀,杀死白天羽的仇人。

  现在,他本已没有理由去使用这把刀了。

  但……

  秦蔻知道,他做不到。

  人是软弱的,因为人[xing]之中,就是会有软弱的部分。

  一个人倘若一辈子都只为一件事而活,而你突然把这件事拿走之后,他一定会陷入一种比虚无更虚无、比绝望更绝望的境地之中的。

  在这种空虚之中,他必然会下意识地紧握旧时光所带给他的东西,一个人的过去决定了一个人的未来,过去的伤痛即便已经沉淀,也一定会从某些角度浮起来,浮在未来的自己身上。

  楚留香幼时见了太多痛苦的人,也见了许多把快乐建立在别人痛苦之上的人,所以他长

  大之后,才会一次一次地以身犯险,一次一次地把他认为那些多余的快乐,去送给过度痛苦的人。

  陆小凤呢,陆小凤虽然常常提起他小时候与花满楼一起玩的趣事,但却从来没提过他的家人。

  一点红就不必多说了,应激的次数快比得上被强行带出门溜圈的家猫了……全靠自己死撑以及秦蔻一次次的安抚。

  这么一说……人格健康到可怕的就是花满楼了吧……?

  ……某种意义上来说花满楼才有点不正常。

  而对傅红雪来说……他的伤大概在很长很长一段时间内,都是溃烂流血、然后默默忍受的。

  所以秦蔻硬在他头上扣了一笔债务,并且云里雾里暗示自己有事要他去办,也未尝没有帮他转移注意力,以及……多一个活着的盼头的意思在。

  “侠客”,这两个在电视上常常出现的字眼,原来一旦真的出现在了生活里,居然是这样一副模样。

  他答应了,他就一定做。即便受尽屈辱、即便做这件事他连一点好处都不会有。

  一言九鼎当如是。

  秦蔻忍不住在心里叹气,傻小孩。

  一边庆幸他是个执拗认死理的人,一边又暗骂他是个执拗认死理的人。

  她板着脸,继续说回他的刀:“我们这里不能带刀出门,会有大麻烦。”

  傅红雪的喉头滚动了一下,仍不说话。

  到现在为止,面对这屋子里、以及透过窗户看到的外头的种种异象,傅红雪都没多瞟过一眼。他这个人好像活的很压抑很压抑,他身上所有的好奇心,早都已经被磨得干干净净。

  所以他瞧起来根本没打算问这是哪里,也好像没打算问秦蔻那“天书”是怎么回事,更不打算了解“不许带刀”究竟是怎么一回事。

  秦蔻叹了[kou]气。

  她说:“你要带着刀,当然也可以,不过要答应我一个条件。”

  傅红雪缓缓抬头,那双黑漆漆地眼睛又凝视住了她,苍白的脸上连一丝表情都没有,一字字道:“我不会滥杀。”

  秦蔻噗嗤笑了,说:“谁说我要你答应我这个?”

  傅红雪又闭上嘴了。

  秦蔻笑了,说:“我当然知道你不会滥杀,提着要求等于白说,我不过是要你,多带一件东西出门,你答不答应?”

  傅红雪慢慢道:“你说。”

  秦蔻露出了神秘的微笑。

  片刻之后,傅红雪提着刀、拎着垃圾袋出门了,漆黑的刀柄之上、黄澄澄、喜庆庆的穗子随风摆,廉价的要命,瞬间把那柄魔刀的威慑力下降了一百个点。

  一点红:“…………”

  秦蔻:<( ̄︶ ̄)>

  一点红古怪地道:“你竟然赠他剑穗?”

  秦蔻说:“不懂了吧。”

  一点红的学习能力和观察能力都很强,刚穿来时,不动声[se],也不知道是怎么瞧出她不想让他带剑出门的,刚来第二天上街逛逛,

  就能非常自觉主动地把他的剑放家里,让秦蔻那准备了好一阵子的说辞都没说出[kou]。

  不过嘛,他的学习能力再强,有些事情还是没有本地人[shu]悉。

  秦蔻毫不藏私:“我们这里啊,早上有去公园晨练的,那都是拿的大刀片子,再配个黄澄澄的穗子,要是单带把刀出门,被人瞧见了指不定就报警了,可加上那个穗子,顶多人家就觉得这武术生有毛病大中午出门去公园。”

  而且,这穗子当然是越廉价越好、颜[se]越鲜艳、越让人牙酸越好。

  一点红挑了下眉,示意自己知道了,却又问:“你专程为那小子准备?”

  秦蔻说:“那哪能啊,那玩意儿L一开始是给你买的。”

  就是他和楚留香穿越来的当天咯,晚上秦蔻刷淘宝,顺便就买了几个,以防要用,不过一点红太上道了,这东西一直都没有用武之地。

  一点红怔了一下,下意识垂眸看她,又见秦蔻冲着他笑,面颊之上浮出两个酒窝来,忍不住心中一动,伸手替她理了理鬓边的碎发,低低道:“你有心了。”

  秦蔻不怀好意地说:“我那里还有呢,你要么?”

  一点红:“…………”

  ……他不想要。

  他还是很宝贝他的剑的,平[ri]里连其他的剑穗都不肯上,而那个……金闪闪、看起来五块钱能买三个的剑穗……它真的……很掉价。

  只有傅红雪那傻小子,才会莫名其妙地被秦蔻忽悠着带上大金穗子。

  一点红钢铁直归钢铁直,他的眼睛可没问题好么。

  秦蔻噗嗤一声笑了。

  一边笑,一边溜去厨房了。

  厨房里,陆小凤刚把所有的碗都塞进洗碗机,打开开关。

  他们家里,做饭的活儿L莫名被一点红给包了,收拾碗筷的活儿L自然有别人来干。

  一点红话不多,人却很好打[jiao]道。

  对于会做饭的人来说,做菜不是问题,想明天吃什么菜才是问题,一点红才懒得想这样的问题,故而秦蔻才会每天点菜,其他人算是沾了秦蔻的光,过来来点个菜,一点红当然无可无不可。

  但他可不是那种任劳任怨、随叫随到的人。

  秦蔻若不在家吃,那他基本上懒得进厨房。假如有人要吃宵夜,想喊一点红起来做……呵呵,找死是吧?

  当然,住在这里的大家,都是肝胆相照的好朋友,朋友之间,哪里会把对方所做的事当做是“理所应当”的呢?

  陆小凤和花满楼晚上喜欢出来煮夜宵吃,经常顺便给其他人也煮一点,经常[xing]的喊一点红出来吃。

  主要是陆小凤想吃,花满楼完全是个佛系饭搭子。

  至于吃的东西嘛,陆小凤的手艺和秦蔻差不多,七个字足以概括——半成品厨房大师,夜宵最常吃的是各种[kou]味的泡面。

  而且他尤其喜欢吃火[ji]面,就是那种辣的很工业的玩意儿L。

  作为江南出生的人,他意外很能吃辣。

  楚留香也挺能吃辣的(),

  ㈢()㈢[(),

  他更喜欢牛油火锅或者烧烤那种辣。

  花满楼……花满楼吃辣很菜,但是居然对火[ji]面格外放不下,每次都辣到眼眶通红,每次还要过来凑凑热闹,小心翼翼地倒调料包,生怕倒多一丢丢。

  一点红呢,他太有自知之明了,根本不碰,实在想吃两[kou],那都是打一碗清水,涮一涮再吃。

  秦蔻:“…………”

  还真是,标准坐小孩桌的吃法。

  秦蔻小姐呢,作为一个女孩子……经常[xing]的吃夜宵,还是蛮有心理负担的,不过陆小凤一叫她,她就完全没有抵抗力了。

  她作为半成品达人、现代老土著,还慷慨地教了陆小凤一些新鲜泡面吃法,比如说加芝士片、低配版的加[nai]粉、以及非常神仙的延边啤酒锅!

  美味!\\( ̄︶ ̄)/

  三周不到,陆小凤瞧起来是一点变化没有,秦蔻地脸圆了一小圈,伤心的她好几天没下楼吃宵夜,要陆小凤三催四请,花式夸奖才行。

  总之,大家其实都会自己动手弄吃的,厨房里的各式小家电也都会使用。

  陆小凤三下五除二地把碗筷收了,扔洗碗机里,然后想起……诶,不对啊!

  今天不是端午节么?说好的吃粽子呢?

  然后发现,秦蔻把粽子放碟子里之后忘记端出来了,在厨房里呆了一中午。

  陆小凤:“…………”

  陆小凤喊:“蔻蔻,你吃粽子么?”

  秦蔻刚吃饱了饭,丝毫没有一丁点健康意识,直挺挺地就躺在沙发上,吃饱了节[ri]豪华金枪鱼猫饭的大橘也非常没有体重管理意识的往她身上一窝。

  听见陆小凤的话,一人一猫,齐齐伸了个相似度极高的懒腰,她懒洋洋说:“哎呀……不吃。”

  陆小凤噗嗤一声就笑了,从厨房探出头来,故意板着脸对秦蔻说:“你是不想吃呢,还是不愿意剥粽叶呢?”

  他早看穿秦蔻了!

  吃小龙虾都很排斥、去自助餐厅吃南极冰虾时,一点红替她剥的皮,可把她开心得吃了好多。

  这个人就是……陆小凤都不免惊奇,这个世界上居然还有这种老饕么?为一[kou]吃的,能开车开三四十公里找路,排队排几个小时,肚子都叫唤了都不肯走,这么不怕苦,结果偏偏就怕自己动手剥东西,嫌麻烦。

  被看穿的秦蔻大大方方地使唤起了陆小凤:“我要吃冰过的白粽~啊,要蘸白糖。”

  陆小凤扬唇一笑,轻快道:“等着啊。”

  正好大家都没想起来吃粽子,一块吃吧。

  于是等傅红雪回来的时候,就看见大家正聚在客厅里吃粽子。

  他出门走了一遭,其实身上已出了一层汗,无它,因为外头实在是太太太太热了,昨夜一来这地方,傅红雪就知道这里绝不是边城。

  边城的白天晒得要命,晚上却冷得惊人,而这里嘛,晚上热得人喘不上气,白天

  ()  ……热的人更喘不上气。

  他还是老老实实走楼梯上来的,连上二十七层,累倒是不累,鼻尖却都沁出了一点焦灼的汗水,一进了门,冷气铺面而来,她就坐在沙发上,抬头一瞧,就笑着说:“呀,看热的,所以说,倒垃圾也是个脏活呢。()”

  “?()”

  秦蔻叹气。

  真难搞。

  她只好板起了脸,说:“待会儿L有一件真正的苦活要你做。”

  傅红雪道:“是什么?”

  秦蔻只道:“不急不急,来,先吃这个。”

  说着,把自己的碗递给了傅红雪,里面是陆小凤非常贴心地切成一片片的白粽。

  她其实吃得很饱,虽然说粽子属于甜点,属于另外一个胃,但是糯米啊……它就是顶啊。

  秦蔻小姐是全场饭量最小的人,只吃了一片,就饱了。

  反正也是切片的,其他的她也没碰,所以直接给傅红雪吧。

  傅红雪垂下头,瞧着那只碗。

  碗中是洁白如雪的糯米,上头有颗粒状的粗白糖,这东西是凉的,一种沁人心脾的凉气自那碗中袅袅而出。

  是粽子。

  他小时候也一次吃过粽子,不是养母包的,是他家来的新仆妇包的。

  若要说傅红雪的童年之中,有什么事情是令他经常想起的,那便是那慈祥的老妇人了。

  她年纪很大,做事却仍很麻利,他幼时心[xing]未成,不愿意习武,偷跑出来,跑到灶房里去,好奇地瞧着她包粽子。

  她对傅红雪笑了笑,教他怎么样去把粽叶弄成一个小容器。

  那是他这辈子唯一一次过端午节。

  后来,仆妇失踪了。

  或许是被打发走了,或许是被母亲杀了,他不知道,他只知道母亲不肯告诉他仆妇的下落,只是淡淡地说,她是因为你才离开的,因为你不好好练功,镇[ri]去灶房。

  那时起,傅红雪就明白了,他不配的。

  时隔十多年,他又一次见到了粽子。

  傅红雪怔怔地盯着,他本该拒绝的,却鬼使神差地伸出了手,接过了那只碗。

  他慢慢地吃下一[kou]。

  冰凉、紧实的糯米,粗砂糖融化了一些,融进了糯米里,好似浸了糖汁一样,凉沁沁的。

  和他记忆中的味道不一样。

  可是……好甜。

  像梦一样。

  他听从秦蔻的安排,本是为了还债,可不知为什么,他却忽然觉得……为什么好像,我欠得越来越多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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