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三章:卢国公和他的三个儿子。
第九十三章:卢国公和他的三个儿子。
程怀亮这后宅,倒是和侯府有些像,自成一套院落,一个挺老大的厅堂,就是没用侯府那种高脚的桌椅。
进屋子的时候,下人们已经备好了五套案几。
“摆错了!”程怀亮撇撇嘴。一挥手,过来个管家似的人物。
“少爷?”
“自家孩子,摆个圈的。摆近些,要尽量挨着。”
说着扭头对侯非鱼道:
“小鱼儿啊,咱都是自家人,程伯伯就不带你去书房了,外道!”
又指了指来时候的大院那边:“你伯母和你大伯母、三婶她们这些女眷,都在大房那边。今儿就咱们家里这些男的,说话也方便。”
“程伯伯,不用为我太费心了,我哪里都行的。”侯非鱼赶紧笑着道。
“那不行,你这还是第一次来我府上,且得好好待两天!文定可捎话了,你这次恢复,对他来说是天大的喜事。嘿,对我来说,又何尝不是!伯伯是当真为你高兴!”
正说着话,大院那边一个低沉却宏亮的声音响起:“老二,侯家娃娃到了?”
侯非鱼闻声看去,只见一人,身高七尺五寸开外,两臂甚长,挺胸叠肚,阔步而来。身边也没跟着个下人啥的。
细看时,大脑门闪闪发亮,一双环眼明如灯冑,蒜头鼻子阔口,一脸浓密的络腮胡子,没有一点杂色。
这定是大名鼎鼎的卢国公程知节了!
侯非鱼连忙躬身下去深施一礼:“程爷爷,小鱼儿给您行礼!祝您‘福如东海长流水,寿比南山不老松;虎啸山林雄风在,龙佑福泽万年来’!”这是他来时路上提前打好的腹稿,专门哄老头高兴用的。
“嗯?!”来者正是程咬金,听见侯非鱼这一套祝词,眨眨眼,哈哈大笑起来:“昨日还听老二念叨,说侯文定那小子告诉他,你从痴痴傻傻的,一跤愣是给摔聪明了!我还纳闷,这世间还有这般事情?今儿这一见,果然看着就聪明!”
说着走上前来,上下仔细看了看侯非鱼:“嗯,不错!确实不傻了!”
扭头照着程怀亮就是一脚:“赶紧去叫老大老三过来!你老子都到了,他两个还他娘磨蹭什么呢?”
这一脚看着就不轻!给侯非鱼吓一跳!
结果程怀亮没事儿人似的,一咧嘴:“爹,当着孩子的面,多少给我留点面子啊,这就去叫了。”
冲侯非鱼一笑:“小鱼儿,你跟我爹先进去,我让下人去催催你大伯三——”
“叔”字还没出口,程咬金上去又是一脚!
“你亲自去!”老头发话道。
“好嘞。”这回程怀亮再没二话,转身急急往大院就走。
见他过了院墙,程咬金这才转过头来,笑着对侯非鱼道:
“小鱼儿啊,这十几年的傻,不好装吧?”
几个字,说得侯非鱼心里一惊!
“不用紧张——”程咬金嘿了一声,轻轻拍拍侯非鱼肩膀。
“你家就那情况,装就装呗,不丢人。换了你程爷爷,我比你还能装!”
捋了一把胡子道:“听说你管大肥猪叫‘爹’来着?”
也不给侯非鱼分辨机会,程咬金哈哈大笑起来:
“叫的好!叫的好啊!能屈能伸,方为真丈夫!我也是活到三四十岁,才明白这个道理。你小小年纪,能做到这个地步,不易!”
侯非鱼眨眨眼,一时不知如何作答,只好笑了笑。
老爷子看起来,是认准了侯慕鱼以前就是装傻,估计自己再分辩,也是没啥用处了。
程咬金看了一眼院墙那边:“他兄弟几个,跟你爹都是朋友,老二跟你爹更是过命的交情。见你好了,他们也是真高兴。如今你到了这里,就跟回自己家一样!”
随即压低了声音:“现在啊,你侯家算大难已过。信老夫的话,好日子在前边呢。”
侯非鱼心里一动,老爷子这话,听着似乎在暗示什么。
程咬金说到这里,叹了口气,道:“看见你小子,老头子好像看见了当年的侯君集一般。”
“那时候秦王府里,他长得偏于英俊帅气了些,不似俺老程,长的那是一脸英雄气概。”
一脸英雄气概?侯非鱼偷眼看看程咬金,没敢吱声。
“也不知道是不是因为这个,我跟你爷爷,就总是互相看着不顺眼,没少动手。每次都是秦琼秦二哥和尉迟老黑负责拉架。”
秦琼尉迟恭?后世的二位门神!也对,他们这些人关系好着呢,侯非鱼暗想。
“他俩拉着也没用。我跟你爷爷可以说打了大半辈子,可又何曾,真要分出个胜负了?”
“秦二哥走得早,你爷爷……不提,尉迟老黑,也没了快四年……老家伙们,越来越少了啊。”
一声长叹,程咬金忽地正色道:“小鱼儿,你爷爷后来的路,走错了。你别学他。”
侯非鱼闻言正色点头称是。他能听出来程咬金这话里的分量。
“哎——”程咬金一捋络腮胡子:
“你这孩子是真聪明,知道听你程爷爷的,这就对咯!”
皱着眉头又看了一眼院墙那边:“这群兔崽子,这么慢呢?”
拉着侯非鱼就进了屋子:“不等他们,咱们先进去坐着。”
程咬金做了上首位置,让侯非鱼坐到自己右手边,喊了一嗓子“赶紧上菜!”
一大串的下人们就开始忙活起来。
“爹,我们来晚了,刚才有点事情。”一个相貌寻常的中年男子当先而行,后边跟着程怀亮和一个稍微年轻些的男子,想来这二人便是程家的老大程怀默和老三程怀弼了。
程怀默进来以后,直接坐在程咬金左手位置,下手挨着的程怀亮。程怀弼则坐到了侯非鱼右手边,五人围了个圈子,留个口冲着大门方向好上菜。
程怀默看着侯非鱼,眼神里透着温柔:“小鱼儿,我没记错的话,你现下可是弱冠年纪(编者按:男子二十岁的雅称)了?”
侯非鱼站起身来躬身施礼:“程大伯还记得小鱼儿的年纪!小鱼儿给您行礼了!”
程怀默笑着轻轻点头,“不必拘礼,自己家里,随意些就是了”。
指了那个年轻的黑脸汉子:“这是你三叔怀弼,当年就爱跟在你爹屁股后边淘气。”
那黑脸汉子哈哈一笑,把脸凑到侯非鱼旁边:“小鱼儿,仔细看看,你可还记得你三叔?现在就是黑了点,以前你三叔也是白净人来着。”
侯非鱼挠挠脑袋,一脸羞赧:“小鱼儿刚好了不久,以前的事情,好多都记不住了,三叔莫怪。”
说到这里,偷偷看了一眼程咬金,怕老头对自己这个做法心生意见。
却见程咬金一脸笑容微微颔首,显然对侯非鱼仍然坚持“自己是刚好起来”这个说法,很是满意。
“那有啥怪的,你能好起来,不比啥都强!”程怀弼哈哈一笑。颇有些豪气地冲着他爹一摆手:“爹,刚才是我军中有事,跟大哥商量几句,这才耽误的。”
程咬金眼皮子一翻:“兔崽子!苏定方个老狗,又有事了?今儿小鱼儿在,我不跟你一般见识。赶紧上菜,给孩子都饿着了!传出去,说我卢公府里吃不上饭,让人笑掉大牙!”
蒸煮煎炸的各色菜品,川流不息摆到案几之上。侯非鱼绝大部分都没见过。能闻出来些没什么印象的香料味道,另有两个盘子里的肉类,明显不是常见之物。
侯非鱼这时候才忽然想起来礼单之事,连忙从怀里掏出来,和那两封书信一起,分别递给了程咬金和程怀亮。
“我爹娘给程爷爷准备了些家里的东西,不是什么贵重的,都是些自家产的玩意。娘说程爷爷爱吃‘野猪肉’,这就又给打了一只大的。”
一听“野猪肉”,程家三兄弟顿时嘿嘿嘿地笑了起来。程怀弼冲着他爹就嚷嚷:“爹,你这是又给牛起了新名字啦?”
程怀亮“嗯”了一声,掰着手指头在那念叨:“爹爱吃的野味多了,有野猪肉、大猪肉、山猪肉,还有胖羊肉、巨羊肉、肥羊肉……还有啥来着?”
程怀默轻声道:“也说过熊肉来着。”
程处弼一拍大腿:“大哥记性好,爹是说过熊肉来着。我记着那天二嫂信以为真,还特意跑去厨房那边看看,说想知道,吃着像牛肉味的熊,长得是个啥样子。我看二嫂回来以后那副神情,给我笑得哟……”
程怀亮也哈哈大笑起来:“你二嫂就是那性子,没见过的新鲜玩意,都想瞅瞅。结果她回来以后,饭桌上强忍着,晚上给我这顿捶……”
于是大伙也都哈哈大笑,就连侯非鱼都跟着笑了起来。
程咬金见几个儿子拿他调笑,抓起来案几上一条鸡腿,奔着程怀弼就扔了过去:“小兔崽子,这也是熊肉!”
程怀弼一探手,半空中接住鸡腿,放进自己盘子里面,舔舔手指头道:
“咱家这鸡肉味的熊,也好吃!”
见程怀弼表演了一手空中接鸡,众人顿时又都笑了起来。
“在高·丽那边时候,我就空手抓了几次箭,他们那弓箭不行,太软,破咱的甲,费老劲儿了。”程怀弼兴致勃勃地跟大伙儿显摆道:
“我听说隔壁大营有兄弟试过,七十步以上,拿他们那玩意,射不透咱的面甲!”
刚说到这里,又一只鸡腿飞过来,砸在他脑袋上,砸的他“哎呦”了一声。
“那也不是该你空手抓箭的缘由!歪了一点,手就废了!”程咬金手悬半空,指着他道。
原来是他爹以鸡为箭,出其不意,攻其无备,再次偷袭,大获成功。都是兵法啊!不愧是一代名将!
程怀弼瞅瞅自己老爹,伸手把落在席子上的鸡腿捡回来扔盘子里,嘿嘿一笑,再不敢提这茬:“鸡腿别浪费了啊,爹。”
菜品齐备,程咬金问侯非鱼:“小鱼儿,都‘弱冠’了,酒可能喝得?”
侯非鱼点点头,笑道:“好之前就能喝一点。”
程咬金一听大喜:“好!这才对!好男儿不能喝酒,让人耻笑。”
用手一指程怀默:“老大,你让他们把府里的好酒都拿出来,今儿喝个痛快!”
程怀默摇摇头,慢条斯理地笑道:“爹,我们兄弟可以和小鱼儿喝个痛快,你得收着点量。孙神医可说了,不让你喝大酒。”
程咬金瞟了一眼他大儿子,嘟嘟囔囔有点委屈:
“奶奶滴,你是爹我是爹,你几个的媳妇,平时就老叨叨这个,今儿好不容易女眷都不在了,又轮到你来说!”
程怀默一笑,对身后下人道:“去,把我院子里最好的‘马乳葡萄酒’,取几坛子过来。”
一听这酒,程家的男人们,都是眼前一亮。
【作者题外话】:作者的话:
关于葡萄酒,有学者表示,唐代葡萄酒并非全部是“舶来品”,当时中原地区已经掌握了一些葡萄酒酿造技术。
例证:《唐会要》卷100记载,唐太宗贞观十四年(公元640年),长安城已自酿葡萄酒——“葡萄酒,西域有之,前世或有贡献,及破高昌,收马乳蒲桃实于苑中种之,并得其酒法,自损益造酒,酒成,凡有八色,芳香酷烈,味兼醍醐。既颁赐群臣,京中始识其味。”
这表明唐太宗时期京城不仅种植了马乳葡萄,而且还自酿了葡萄酒。
也有学者认为,唐代葡萄酒酿造属于胡人的“专利”。这一技术是他们开设手工作坊或经营酒店的本钱,一般不会轻易传授他人。如果遇战乱或其他突发事件,胡人被迫迁徙流动,葡萄酒酿造作坊也会随之搬迁,汉人一般无法获悉葡萄酒的酿造方法。
不过,法国学者童丕(Eric Trombert)认为,盛唐时期来自吐鲁番、凉州等地的葡萄酒已经可以满足国内的需要,而粟特人当时的贸易商品通常是马、皮毛或者其他易于携带的贵重物品,而并非是葡萄酒。
对于葡萄酒是否在唐代大量普及,我国学者陈国科的观点是,“唐人开始掌握葡萄酒的酿造技术,胡瓶和葡萄酒逐渐走出小众,广泛进入唐人的日常生活当中,在文献、出土实物、唐墓壁画、寺观壁画、唐三彩俑、金玉带等多种载体上都可以看到胡瓶和葡萄酒的身影。”
在甘肃省武威市“吐谷浑王族慕容智墓”出土的胡瓶以及白葡萄酒实物,是对陈国科这一观点的有力考古实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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