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64 章 chapter 64
对外,傅斯雅说傅斯冕赛车时受了伤,已经到国外休养去了。
对内,傅斯冕已经备好了未来好几年关于傅氏的企划案和扩展计划,其中有一半,是关于周时轲个人发展的,周时轲的事情归赵盱管。
赵盱最后一次联系上傅斯冕是七月,江城的七月是火炉,热得令人抓心挠肝,周时轲的公益片拍摄结束了,他想告诉傅总一声。
傅斯冕的确是在国外,他怕自己忍不住去找周时轲,他觉得他快疯了,傅斯雅收走了他的手机以及一切可以与外界联系了解外界的东西。
傅斯雅是傅家的人,独断和冷血是傅家刻在骨子里的基因,傅斯雅可以接受傅斯冕为周时轲做任何事情,那是他欠周时轲的,但唯独赌命不行。
那是底线。
从傅斯雅知道傅斯冕在练车开始,她就有了自己的打算,她彻底敲碎了傅斯冕最后一道心理防线。
“你以为你还是以前那个傅斯冕?”
傅斯雅尊重他的选择,
傅斯冕知道自己不是了,他是商人,商人一身的铜臭味,从他算计周时轲那一刻开始起,他就不是周时轲最开始喜欢的人了。
他会一直陪伴在周时轲身边,只不过是以其他的形式。
周时轲会记住他,他还是周时轲曾经最喜欢的那个样子。
身后护士拿着口服药过来,“傅先生,您该吃药了。”
阴雨绵绵的y国,氤氲了一层白色水雾的草坪的长椅上坐着一个面容消瘦,肤白如冰霜的青年,从耳后的凸起的那块骨头到下颌,却是有一道虽然位置不明显但却很深的疤痕。
伤口已经拆了线,是半个月前在赛车的时候,他的车冲下了下坡,凸出的岩壁扎穿了车窗,玻璃迸溅,划破下颌,扯出一道长长的血口。
他无法得知任何有关周时轲的消息,但他知道,赵盱会执行一切他留下的命令,那些都是傅斯雅不知道的。
傅斯雅以为,他和周时轲真的结束了,老死不相往来的那种结束。
穿着制服的仆从给傅斯冕递上热水,确定他饮下过后,“您今天还没用餐,想吃点什么吗?”
傅斯冕没说话,他宽大的衬衫底下,身形已经十分瘦削,五官有一种濒死的冷淡感,淡然得仿佛就算告诉他,他明天就要死了,他也会无动于衷。
仆从不明白傅先生为什么变成了这样。
上次来,还是好几年前,傅先生还带了他的男朋友,他的男朋友很帅气,庄园里的很多人都很喜欢他,但这次,傅先生的男朋友没有一起来。
“或许,您想听几首歌吗?”他又问。
傅斯冕手指动了动。
他声音低沉又嘶哑,像腐朽的木头艰难摩擦出的声音,“华语。”
他说话的时候会牵拉到伤口,所以他开口说话的幅度很小,听着像是用呼出的气在说话。
仆从听到了。
他也不知道国内谁唱的歌好听,就随便挑了一个排行榜挨着挨着放。
雨大了起来。
淋在黑色的伞面上,落下时如透明的珠子。
傅斯冕一直面无表情,直到放了好几首之后,他才缓缓抬起了眼皮,眼神变得深远悠长。
周时轲唱歌一直好听,他什么风格都能创作出来,这几年接连拿了好几个十分有含金量的奖项,这是傅斯冕出事以来,第一次听见周时轲的歌。
那天赛车时,也是这个天气,阴沉沉的,但当时是没有下雨的。
傅斯冕没想到周时轲会刹车,正如他没想到自己可以在一瞬间做出将周时轲推过终点线的决定一般,关于周时轲的事情,他后来一直都是斟酌再三才会下决定。
当初是他亲手折断了周时轲的羽翅,他几乎是禁锢着对方,把对方当自己的所有物,他不想再拖着周时轲了,他没办法保证自己病态的占有欲能完全消融,他不想重蹈覆辙了。
如果。
如果。
如果,还有可能的话,等他彻底能够正视周时轲是一个独立的、优秀的、被万千人爱着的小少爷的身份,或许两个人会有再见的机会。
他配不上周时轲,从来不在意别人眼光和评价的傅斯冕,第一次将别人的话放在了心上,他自私,畸态,冷漠,他当然热爱阳光的热度和光亮,可他配不上。
他抬手,摸到了下颌可怖的疤痕,光应该与它同样炙热明亮的东西在一起,而不是他这宛若阴沟里的可怕生物。,
傅斯冕爱周时轲,但这种爱,早就日渐变得畸形了。
而周时轲,或许连他自己都不确定,他还是否喜欢傅斯冕,他的喜欢里掺杂了怨恨和不满。
这样的两个人,即使周时轲踩下刹车,他们也有很大概率走老路。
傅斯冕一贯以来的倨傲被全部瓦解,他慎之又慎,在对待周时轲的事情上,他一点风险都不能冒。
如果不能让周时轲开心,其实,傅斯冕近乎痛苦地想,不和好,也没关系。
杀青那天,刚好是七月,小李在酒店收拾周时轲的行李,司机在楼底下等着,他看着周时轲站在窗前一直在抽烟。
“哥,不能再抽了,回头宋老师又该说你了。”小李知道这段时间周时轲情绪一直不太高,说不上哪里不对,反正就是不对。
周时轲把烟摁灭在烟灰缸,“知道,走吧。”
他拿了床头柜上的手机先下楼去了,钻上车,他靠在后座,车里的空调打得很低,司机递过来一条毛毯让他盖着膝盖,免得受凉。
周时轲的眼睛有淡淡的红血丝,像是熬了夜一样,他拿着毛毯,打了个冷战。
他又一次离开了江城。
却与上一次离开时候的绝望和痛苦完全相悖了,他现在是茫然,完完全全的茫然,甚至一开始,他疑惑傅斯冕是不是在用死亡威胁他,可转念一想,傅斯冕总不能在山底下预先做好防护措施。
这次赛车,于周时轲而言是赌局,于傅斯冕而言却是告别。
他是陪着周时轲长大,变得成熟的人,他真正放手了,时隔两个月,毫无音讯,周时轲意识到,傅斯冕真的从他世界离开了。
像他一直希望的那样,希望傅斯冕赶紧滚,他得偿所愿了。
这段时刻,周时轲反复做噩梦,梦见那辆蓝色的兰博基尼冲入山坡底下,他说自己后悔了,他不故意说那些伤人的话了,他会长大的,他不生气了。
好像,真的只有失去了,才会客观地去看待某个人某件事情。
许多被委屈盖过去的忽略的事情,在梦里一件一件地回放,折磨着周时轲的神经。
刚在一起时,他和傅斯冕的朋友们关系并不亲近,他听不懂江城的方言,时常对他们的调戏一无所知,后来在某一天,他们这群人就再也不当着他的面说方言了。
傅斯冕给他补课,实际上那时候高三,傅斯冕除了要跟着傅贤每天去公司,完成老师布置的作业,还要给他划重点给他改错题,他只需要在旁边陪着看着就行了。
他在傅家有独属于自己的房间,他为了傅斯冕去申城读大学,在周时轲过去之前,傅斯冕一直住在宿舍,周时轲一到申城,就直接住在了傅斯冕准备好的复式楼里。
傅斯冕唱歌真的很一般,他跑去周时轲的学院去表演过节目,唱的歌是周时轲写的。
后来工作忙起来,傅斯冕江城申城两头飞,这些细节就少了很多,回放的速度也快了很多。傅斯冕送的东西,虽然都是直接买的,但的确都是符合周时轲喜好的,不是他买的,但却是他亲自选的。
有些话,傅斯冕的确觉得没必要说,周时轲在意的和恼恨的,就是傅斯冕关于这点的傲慢和倨傲,不管什么,都是他决定好了,周时轲甚至没有知情的资格。
周时轲靠在车窗上,陷入一种深深的无力感。
其实傅斯冕送给他的东西,很多东西他连标签都没拆,如果追究起来,他是不是,也很敷衍对方......
他去打听傅斯冕喜欢的类型,知道他喜欢乖的听话的,他就一直很听话,他让傅斯冕得寸进尺地控制和占有,放任傅斯冕的自以为是,可这也是错了吗?
明明是傅斯冕以个人为中心......
在一起的时候,他们应该好好谈谈的,或许结果就不会这么糟糕。
周时轲突然笑了一声。
像是冷笑,又像是苦笑。
不管怎样,现在一切都结束了,不圆满,满是遗憾,但结束了。
日光鼎盛,白云翻腾如波浪,他希望傅斯冕在异国他乡能好好养病,以前的事情此刻已经想一阵烟,散在了周时轲心里。
他不恨了,也不怨了,可他真的,没办法放下傅斯冕。
周家多情种,个个都是。
周时轲无数次梦到兰博基尼冲下山坡的场景,接着就是年少时期的傅斯冕出现在眼前,他温和又细致地问自己:“阿轲,你还喜欢我吗?”
周时轲每一次的回答都是坚定果断的点头。
但那又怎样呢,他和傅斯冕的感情已经走到头了。
他不会低头,他是周三,傅斯冕也放手了,真遗憾,早知道早点答应和好的,折磨傅斯冕这种事情,应该他自己来的。
冬日将近,周时轲大病了一场,持续不断的发热,从十月低一直到十一月中旬,他的脸苍白毫无血色,家庭医生也说不清原因。
可能是因为闷在家里不许出去,心情也不算好,加上睡不太好,他的创作率反而大大地提高了,接连给宋归延交了不少的作业。
低烧在十一月中旬某一天突然升了起来,他靠在沙发上,嘴里含着体温计,手里拿着游戏手柄,方卡和杨上臣在旁边陪着他,权言在地毯上盘着腿剥瓜子,剥完了就给他们三人一人分一点,方卡分到的比较多。
打完一把,周时轲把体温表从嘴里,瞥了一眼,39.4。
他面无表情地把水银甩了下去,丢到茶几上,继续打游戏。
方卡总归是个医生,虽然周时轲没说,但光看也看得出来,他仔细看了看周时轲的脸色,白得吓人,他缓缓道:“轲轲,你知不知道,人体在体温上升期的时候,会打寒战,会觉得冷?”
“轲轲你刚刚量的多少度?”
退烧药对周时轲没用,退下去,超不过一天,温度就又会慢慢起来。
医生说可能是休息不足,换季,用脑过度,反正一堆有可能没可能的理由都算上,但只要不是持续高烧,不用太着急,持续高烧就要注意了,就算是成年人,持续的高烧,也很伤脑子。
听到周时轲报了体温,客厅里顿时热闹起来。
端水的端水,拿药的拿药,三只狗也跟着跑得不亦乐乎,虽然它们并不知道到底发生了什么。
杨上臣的反应比较快,他低声问:“你是不是,想不开?”
周时轲想都没想就说,“没有。”
“可是我还没说是什么事情啊。”杨上臣一脸促狭。
一时之间,周时轲竟然找不到什么话来回答了。
他懒洋洋倒在了沙发上,打开一部恐怖片,面无表情地看着血色片名,“多管闲事。”
杨上臣走过去蹲下,“你去找他啊,三儿,想那么多做什么,放不下就不放了呗,总不能把自己耗死。”
“我没那么贱,”周时轲淡淡道,他锋利的眉眼里藏着不耐,“没必要。”
杨上臣深吸一口气,无奈了,“你是在争面子吗?你去问问我哥和你哥,他们之间几时有过面子和尊严这东西,上回我还看见我哥跪你哥跟前啪啪扇自己巴掌呢。”
“如果他俩也跟你和那谁这么拧巴,估计也是一个死一个伤,你不想想,你哥当时在大学多爱沾花惹草,要是什么都在意,他俩有的是架要打。”杨上臣现在看得比谁都透彻,有什么呢,都有什么呢,喜欢就在一起啊,其他的账可以慢慢算。
周时轲听了半天,垂下眸子,忽然来了一句,“你和你前边那个总找你借钱的对象和好了?”
杨上臣:“......”
杨上臣的脸“噔”地一下子就红了,只不过皮肤偏黑看不太明显,他干巴巴道:“宝贝真聪明。”
“不然你不会这么用力劝我。”周时轲态度漠然,“可喜欢不一定非要在一起,我和傅斯冕只不过是不合适罢了。”
他适合温柔的,能包容他一切的人,而傅斯冕适合乖顺的小金丝雀,就算和好了,但周时轲永远变不成金丝雀,他和傅斯冕永远别想成为周时旬和杨萧。
杨上臣知道自己这些话说得不该,他呐呐道:“那你还恨他?”
周时轲想了想,摇头,“他对我其实不错,你会给你对象送上亿的礼物吗?”
“做梦呢小兔崽子也配?两百红包顶天!”杨上臣十分地代入了这个假设。
“好的算好的,坏的算坏的,”周时轲二十六岁了,他不会用坏去完全否定一个人,自然也不会用好去完全地肯定一个人,“傅斯冕人不错,我和他不合适。”
这是周时轲第二次说不合适了。
杨上臣不再说了。
时间长了,总会过去的,没什么过不去的。
傅斯冕这招太狠了,可不管是不是心机手段,杨上臣自问他是做不到这一步的,如果是他追前任,他可能会直接抱着人的大腿喊老婆求求你了我给你日都行你回来吧诸如以上死皮赖脸的话。
他惜命,他还没活够,傅斯冕那种天之骄子,更应该惜命才对。
“上周,宋归延不是给你订了玫瑰吗?你收了?”杨上臣又问。
周时轲表情都没变一下,看着电视,“收了。”
杨上臣看着周时轲表情淡得如水一样,心里某块地方忽然开始发酸,这种酸开始泛滥,之后就成了疼。
他是希望周时轲重新开始,可真正听到想听的话的时候,他却并没有觉得开心,他的心情反而无比沉重。
作者有话要说:晚安,好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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