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第2章 孤花(02)
花崇一行人抵达齐束镇时,正是日落时分,金红色的夕阳映照着天边的雪山,铺陈在一望无边的油菜花上,有如将色彩运用到极致的油画。
但没有人有心思欣赏这高原上独有的美景。
发现尸体的消息已经在齐束镇传开,往日热闹非凡的花田几乎看不到人影,一年就喧嚣这一回的农家乐、餐馆再次变得萧条。
陈尸地外围拉着警戒带,两条被养得肥硕的警犬正趴在警戒带外晒太阳。
齐束镇属于西羚市。
西羚市经济相对落后,警力和洛城等大城市难以相较,加上被害人死状诡异,负责查案的队长克勇束手无策,只得向特别行动队寻求支援。
警车在土路上颠簸,堪称灼热的霞光泼进来,盛在花崇微蹙的眉间。
“发现尸体的是两个职校学生,女孩儿受惊过度,胡言乱语,现在还在医院。”
克勇只有三十来岁,但长期在高原小城工作,压力和操劳在他脸上留下深重的刻痕,令他看上去像年近五十,“我们反复问过男孩儿,他的话前后没有矛盾之处,结合镇子上的监控,我基本相信,他们确实是碰巧才发现了尸体。”
花崇拿着平板,详细浏览当地法医拍的尸体细节照。
这案子之所以会惊动特别行动队,完全是因为尸体的状态。
死者是女性,年龄暂时无法判断。她两条腿的皮肤、肌肉被锐器切开,伤处分别在脚踝、膝盖、腿根。她的两条手臂也从关节处被切开,颈椎虽然尚未断裂,但大动脉、气管、肌肉全部被切断,类似被砍头。
然而所有被切开的地方都被缝了起来,如果忽略她狰狞的面部,看到她的人或许还会认为这是一尊拥有残酷美学的艺术品。
凶手为什么要这么做?
还是说,行凶的是一人,将伤口缝合起来的是另一人?
划到其中一张照片时,花崇将细节放大,问:“法医有没将这条缝合口拆开?”
除了四肢,死者腹部和盆腔正中也有一条缝合口。凶手似乎曾经将她开膛破肚。
克勇对自己的定义是基层里的基层,从警十数年,从未与精英合作过,花崇一开口,他便有些怯场,出了一额头汗,说话也开始结巴,“没,没,我们这里条件不好,老李不,不敢随便拆,怕破坏线索,影响你们勘查。”
花崇注意到对方的紧张,抬起头,修长的手指微顿,旋即将平板往后面一递,谦逊地笑了笑,“克队,辛苦了。剩下的交给我们,放心。”
克勇愣了下,看向花崇的目光有些讶异。
他只是一个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民警。西羚市因为穷,人口流失一年比一年严重,年轻人有点想法的全去大城市奋斗了,留下来的几乎都是老人和小孩,一年到头也出不了几个恶性案件。他处理过的最复杂的案子是一起投毒案。
对大城市的刑警来说,这种案子不值一提。
面对特别行动队,克勇难掩自卑,总觉得对方会瞧不起自己,高高在上地指挥自己做这做那,说不定看完现场照片,还会嘲讽一句:“你们是怎么当警察的?连这都侦破不了吗?”
花崇却对他说“辛苦了”。
像是喝了一口热茶,温度在肺腑扩散,虽然缓慢,却切实存在。
克勇既意外又感动。
这位远道而来的花队只比他小两岁,可以算同龄人,却已经是特别行动队刑侦支队的负责人之一,可见能力高强,经验丰富。
这样的人没有瞧不起他,反倒温言细语,让他放心。
皮肤黝黑的汉子,竟是胸中振动,连带着鼻腔也酸了酸。
花崇没有继续问案子的意思,转目看向窗外。
像克勇这样的基层警察,他见过太多。他们确实没有什么出众的才华,但常年守护一方,让辖内的人民安居乐业,这未尝不值得敬重。
他刚才对克勇说的并非面子话,而是出自真心。
两辆警车停在警戒带外,睡觉的警犬立即站起来,摇着尾巴汪汪大叫。
停在后面的那一辆警车车门率先打开,一个穿着特种兵制服的人提着勘查箱,飞快钻入警戒带,后面一个个子稍矮的男子喊道:“赔钱,等我你能死?”
克勇露出震惊的表情。
之前在机场接人时,他就想问了,你们特别行动队里怎么会有特种兵?
坐在后座,一直没出声的柳至秦将花崇递来的平板收进包里,一边下车一边道:“你说把裴情调去特警支队,让他和昭凡待十天半月,他还会不会这么着迷于cos特种兵?”
“得了吧,特警支队不需要法医。”花崇关上门,将乳胶手套分给柳至秦。
特别行动队这次来了六人,花崇和柳至秦自不必说,还有法医裴情,痕检师海梓,外勤员许小周、岳越。
刚才追着裴情跑出去的就是海梓,这俩是高中同学,念书时互相竞争,将对方视作死对头,后来一个念了法医,一个学了痕检,毕业后天南地北,本来以为从此老死不相往来,没想到同时被征调到特别行动队,成了相看两厌的同事。
只要这对冤家在,花崇所在的刑侦一组就鸡飞狗跳。法医和痕检师本该是合作最为密切的技术队员,裴情和海梓却热衷于给对方找麻烦,视让对方吃瘪为乐。
柳至秦甚至想将他们退回去,起码退一个回去。
沈寻却打包票,说给花队的都是最好的,裴情和海梓虽然性格讨嫌,但专业过硬,值得信赖。
这趟出发之前,柳至秦还跟花崇说,觉得带出来的不是俩技术队员,而是马戏团里俩猴子。
齐束镇的法医不敢贸然搬动尸体,因此被害人还保持着夜里被发现时的姿势。
砖房虽然四处漏风,但到底是一个相对封闭的区域,人别说走进去,只是站在门口,就能闻到一股浓重的尸臭。
现场被破坏得并不严重,报案人刘笙和李泉没有靠近尸体,此前当地警察勘查时也十分注意。
但即便如此,能够被提取的有效痕迹仍旧不多。
无需海梓说,花崇就已经发现,砖房里的沙土地上有大量凌乱、呈圆弧状的扫痕,这说明在作案之后,凶手有意清除过痕迹。如此一来,凶手在室内留下足迹的可能性就很低。
至于室外。
花崇转过身,瞳仁被晚霞照得剔透。
他的眼尾轻微下垂,这种眼型在男性中并不常见。女性的下垂眼通常让人觉得楚楚可怜,男性的下垂眼就有些不伦不类的意思。
但他眼神明亮,眸底自有一缕英气,这让他从某个角度看上去温柔,却不阴柔。
越强大的人越是温柔——这句话在他的双眼上展现得淋漓尽致。
他略微吸气,看向脚下。
3天前,齐束镇下过雨,雨水是嫌疑人最好的帮手,足以清除掉重要痕迹。
“被害人手部皮肤小部分脱落,呈手套状,目前还无法全部脱下。齐束镇温差大,近期白天的温度在28到30℃之间,夜间降至6到10℃。”裴情正在对尸体进行初步检查,见到被害人之后,他几乎是瞬间就沉静下来,神情异常专注,“综合气温和湿度判断,案发时间在10天以上。”
“10天。”柳至秦道:“10天以前,齐束镇的油菜花花期还没到。这人的身份难道不是游客?克队,镇里有没有失踪案?”
克勇摇头,“齐束镇就这么大,第一轮摸排我们已经做过了,这人不是我们这儿的人。”
花崇环视四周。
据克勇介绍,这样的砖房在油菜花田附近有不少,是农民们自己盖的,为的是就近休息和存放农具。
砖房虽然不好看,但在雪山与花田间却显得和谐、古朴,所以偶尔有游人会前去一探究竟,甚至在里面小憩。
受害人不是当地人,是主动还是被诱导进入砖房?
受害人浑身一丝不挂,砖房里也看不到任何属于她的物品。显然,有人在她死后,拿走了她的所有个人物品。
这个人可能是凶手,也可能另有其人。
找不到个人物品,受害人的身份就不容易判断,得回去做DNA和指纹比对。
柳至秦走到墙角,蹲下,捻起一戳泥土,“海梓。”
海梓回头,“嗯?”
“你看看这是什么?”柳至秦将泥土拿得更近,“好像裹着什么东西。”
被害人附近的泥土被血浸透,捏上去沙沙作响,但柳至秦手上的这一团和其他泥土质地不同,像是还掺杂着人体组织。
海梓看上去很年轻,皮小孩一个,实际年纪却也快三十了。
他观察片刻,否定柳至秦的猜测,“不是皮肤组织,像什么碎屑。”
“碎屑?”
“柳哥,你眼神太精了,这说不定是凶手鞋纹里掉出来的碎屑。我一会儿带回去做检验,也许是个大线索。”
柳至秦嗯了声,转向裴情和花崇。
“从喷溅的血迹看,这里毫无疑问就是第一现场。”裴情一寸一寸按压被害人的手臂,观察被缝合的地方,“凶手过于残忍了。”
花崇道:“因为被害人是在活着时被切割?”
尸体上的伤分为生前伤和死后伤,判断的基本依据是有无生活反应。
花崇虽不是法医,但见过大量尸体,能够分辨两种性质不同的伤。
“奇怪。”他抬起被害人的足部,凝视片刻道:“有生活反应,但好像没有挣扎痕迹。”
“不应该啊。被切开肌肉,人的本能反应一定是挣扎。”裴情说完立马想到一种可能:“除非她无法动弹!不是被束缚的那种,是没有知觉!”
花崇挑眉:“被注射麻药?”
裴情立即将尸体翻过来,熟练地按住脊柱。
尸体正在腐烂,这一翻,尸臭就更加浓郁。
但队员们早就习以为常,连眉头都没有皱一下。
被害人很瘦,无需将身体掰成弓形,就能清晰看到脊柱的形状。
“果然是!”裴情撑压着后腰一块皮肤,“花队,这里有大口径针孔。做腰部以下麻醉的手术,麻药的注射位置就在这里。”
“凶手给被害人注射麻药,起效后切开她的腿……”花崇视线上移,注意到双臂和腹部的伤。
和腿部相比,这几处伤周围有明显挣扎痕迹,创口也更大,说明当时受害人有知觉,死亡之前曾经承受巨大切肢剖腹之痛。
“凶手这么做的目的是什么?”花崇说:“从作案手法来看,凶手对被害人抱有极大的恨意。既然如此,注射麻药就纯属多此一举。”
“何止。”柳至秦走过来,“将尸体缝合也是多此一举。”
花崇:“缝合还可以理解为一种对凶手来说必不可少的仪式性,但麻醉下半身不麻醉上半身,这我想不明白。对了,裴情,我现在有两个推断——凶手和将肢体缝合起来的是同一个人;不是同一个人。从缝合处的情况能不能下一个初步判断?”
“缝合处的生活反应,腹部这一条最弱。”裴情指着那道蜈蚣般的缝合线,“这是最后被缝合的地方,被害人当时已经死亡,或者濒临死亡。我觉得单从时间上看,应该是同一个人,缝合如果不是另有目的,就是满足凶手的恶趣味。”
柳至秦则道:“我也倾向于认为是同一个人。假设有另一个人存在,不合逻辑的地方就更多。”
花崇只是点了点头,没有立即下结论。
“我得把尸体带回去做解剖。”裴情冲海梓嚎道:“同学,帮个忙。”
海梓一个白眼翻过去,“我让你等我你不等,现在搬尸体想起我了?告诉你——没,门儿!”
柳至秦已经习惯了两只猴子的对手戏,“我来吧。”
裴情却说:“柳哥,你不能惯着他!让他搬,他就得搬!”
柳至秦顿了下,哭笑不得,“我……惯着海梓?”
没有。
不至于。
“惯”这个字感情色彩过于浓重,非要说他惯着谁,那自然也是在场的另一位。
花崇摘下手套,扭头就与柳至秦的视线撞个正好。
兢兢业业的花队没参与刚才的斗嘴,在咬文嚼字这件事上也毫无天赋,根本没注意到那个“惯”字。
柳至秦的目光温存而略有深意,花崇愣了下,“嗯?”
柳至秦笑着摇头,“没事。”
看看你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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