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五十七章:案件疑云
在张山的命令下,刑警队员将现场所提取到的头发等证据第一时间放入物证袋带回了刑警支队。站在已经被封锁的现场,张山又皱了皱眉头。
虽然说山上的脚印和案发现场发现的头发对于本起命案来说可以算得上是突破性的进展,可还有一点让张山百思不得其解,那便是关于李云霞的。如果说案发现场说提取到的头发经过dna比对之后证明的确属于李云霞,那就证明李云霞在案发之后很有可能被凶手挟持从山上离开了现场,也就是说,通过这条山路离开现场的不只是凶手一人,还有李云霞。
在案发现场,警方只提取到了一个人的脚印,这证明不管是上山还是下山,都只有凶手一个人。也就是说,如果凶手在离开时是和李云霞一起走的,那么李云霞在离开现场时,很可能已经处于昏迷状态甚至已经死亡。
在张山的脑海,浮现出凶手离开案发现场时的画面。
晚上十点余。
凶手在身后偷袭了白南,目睹了案发现场一切的李云霞惊慌失措试图逃跑报警,在逃跑的过程碰翻了别墅内部的家具和杯具,凶手见李云霞试图逃跑,第一时间将其追上,并与之进行了短暂的搏斗。李云霞毕竟是个女人,哪里敌得过身强力壮的凶手?他几乎没有费什么力气,就将李云霞制服,并且通过某种方式使李云霞进入了昏迷或死亡的状态。在做完这一切后,凶手灵机一动,决定清理案发现场之后将李云霞一并带出案发现场,试图让警方把怀疑的目光锁定在李云霞身上。
凶手取得了绳索等用于固定的物体,将李云霞反手捆绑在自己的后背上,已经没有意识的李云霞就这样被绳索捆扎在凶手的后背上任由摆布。凶手在仔细的清理完案发现场后,带着作案凶器绕开了别墅区内所有的岗哨,通过既定路线离开,他将安全绳捆在自己的腰间,背着李云霞,拖拽着作案凶器翻山越岭到了山的西侧,又将李云霞和作案凶器一并扔进了后备箱,离开了案发现场。
整个过程不超过半个小时。
在张山看来,李云霞是本案当最重要的目击证人,也是白南遇害现场的唯一见证者,同样,她更是本案当的重点嫌疑人之一,虽然说根据警方目前所掌握的所有细节来看,李云霞并不像是本案当的真凶,但证据才是一切行动的基本依据,按照正常的办案流程来说,不论李云霞有没有作案的嫌疑和作案的动机,既然她是警方目前所掌握的情报唯一一个在案发现场消失的人,那么她就应该是本案当的重点嫌疑人,警方必须要以李云霞为突破口,先找到李云霞,才能进行下一步的打算!
如果一切都像张山推理的那样,那么本案当犯罪嫌疑人的基本特征就出来了,首先,犯罪嫌疑人的身高应该不低于180公分,因为根据死者白南后脑处致命伤的受伤角度来看,是从上往下45度角形成的,只有身高180公分以上的人从身后偷袭,才能造成这样的倾侧形致命伤。其次,凶手的力气非常大,并且身体素质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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