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六章 底层帮众的心酸
讨论完传授手下弟兄武技的事情后,苏信转了一圈,看看没什么事情便准备回去。
堂口里面有人守着,他的小院离快活林也近,一旦有什么事情,立刻就会有人前来禀报。
况且以苏信现在的威名,估计也没有几个人敢来惹事。
就算是看他不爽的虎三爷和刑堂堂主董成武,都不会在这个时候过来招惹他。
眼看着快到正午了,苏信回去的路上顺便买了一斤酱牛肉和一只荷叶鸡带回去。
小院门口仍旧有两名帮众看守着。
其实在苏信实力大增以后,便想要他们给撤下去了,不过考虑到家里还有馨儿在,便作罢了。
他现在得罪的人也不少,虽说祸不及家人,但万一碰到那种丧心病狂的,也好有个防备。
看到苏信回来,两名帮众立刻恭声道:“老大。”
苏信扔出一两银子:“辛苦了,大中午的去吃口饭喝口酒吧,休息一下。”
两名帮众接过银子,激动道:“多谢老大。”
他们不是因为苏信打赏了一两银子而激动,而是因为他们从苏信的举动当中感觉到了一种东西,这种东西叫做尊重。
推开门,馨儿拿着苏信给他的削的小木剑舞的是虎虎生风,像模像样的。
看到这一幕苏信顿时想起来,也该让馨儿练习一下内功了。
馨儿的年纪虽然小,但在武技的理解上却很有天赋,起码大须弥剑式这种繁复的剑法苏信只教了她几遍,她就能学的像模像样了。
这种天赋比苏信都要好,相信她学内功也会很快的。
苏信没想将馨儿培养成什么江湖侠女,这辈子有自己保护她,若是还让馨儿受到什么伤害,那他这个哥哥直接去自杀得了。
不过即使不上阵厮杀,也是要修炼内功的,就好像他跟黄炳成说的,能强身健体也好嘛。
而且馨儿的性格也比较合适修炼内功,耐得住寂寞,喜静不喜动。
她虽然年纪还小,却不像同龄人那样喜欢到处疯跑,反而给她一件东西,她就能安安静静的玩上一整天。
“哥哥,你今天怎么回来的这么早?”看到苏信回来,馨儿立刻扔下木剑小跑过来,顺便将他手里的酱牛肉跟荷叶鸡接了过来。
“当然是想我们家馨儿喽。”苏信揉了揉馨儿的小脑袋:“洗洗手准备吃饭,把酱牛肉切了,记得别偷吃哦。”
馨儿笑嘻嘻的小跑到厨房去切酱牛肉,早就把苏信告诉她先洗手的事情忘到了脑后。
吃过饭后苏信拿出纸张,把《全真教初级内功》抄录了一份给馨儿。
他那本从系统得来的给了李坏,也没让他去抄录,等到传授内功的时候直接念给大家听就得了。
他手下那些人多半都是长乐坊当地出身的,全是从贫民窟长大的孩子,识字的有几个?抄录了也没有用。
“馨儿过来,今天教你一些新东西,记得要好好学,这个可不能偷懒。”
把功法塞到馨儿的手里,苏信道:“先把功法都背熟了。”
“哦。”
馨儿苦着小脸艰难地念道:“大……初……通九……”
一段话被她念的磕磕绊绊的,三个字错了俩。
“这些字馨儿你都不认识?”苏信诧异问道。
馨儿撅着嘴一脸的委屈:“阿母只教了我一年识字就去世了,我早就已经忘的差不多了。”
两世的记忆融合,导致苏信有些东西被埋到了记忆的最深处,馨儿这么一说他才想了起来,馨儿的确是没怎么念过书。
记忆里他小的时候,母亲便开始教自己识字读书,所以即使苏信从是从平民窟当中长大的,他也能写的一手不错的字体,而诗书经典什么的,也有所涉猎。
馨儿小的时候母亲自然也教过她,不过那时候馨儿才四、五岁,母亲只教了馨儿不到一年就去世了,再加上那时候馨儿还小,估计学的那点东西早就忘到脑袋后面去了。
“那行,我念你听着,大道初修通九窍,九窍原在尾闾穴,先从涌泉脚底冲,涌泉冲过渐至膝……”
一篇不长的心法给馨儿念完,小丫头已经昏昏欲睡了,显然她对于这种东西没剑法感兴趣。
苏信点了点她的小脑袋:“别偷懒,明天我就给你请一个先生,先让你识字,然后你自己把心法给我背熟喽。”
“不要!馨儿不要念书识字!”
馨儿闻言立刻苦着小脸拒绝,大眼睛雾水蒙蒙的,一副委屈的神色。
天天念书好烦的,还是练剑有意思。
“不行,装可怜也没用,我也没想把你培养成大家闺秀,但也起码要识字明理。”苏信一挥手,这点显然没商量。
抗议了半天没结果的馨儿只得苦着一张小脸认下,心中一百个不情愿。
第二天清晨,苏信便让黄炳成把他手下的弟兄都召集起来聚集在堂口,一个不漏。
经过一个月多月的发展,他手下已经有了一百九十人,比他刚刚接手快活林的时候,足足多了近三倍。
因为苏信在飞鹰帮的名气,不光是长乐坊本地人,就连飞鹰帮内都有人想要转到他的手下,当然那十两银子的月钱是最主要的。
黄炳成看人的眼光不错,这一百九十人是剔出去一些偷奸耍滑,就想混月钱的老油条后留下来的,基本上都值得信任。
快活林不大,平常的时候这近二百名帮众,只有三分之一在快活林各处巡视,其他的要么休息,要么在堂口后院的练功场处锻炼一下拳脚。
这次把所有人都给喊来集合,不用说这些帮众也知道,肯定有大事发生。
苏信带着李坏和黄炳成从后院走出来,看到老大来了,众人纷纷挺胸抬头,一些年轻人眼中更是流露出了崇敬的目光。
这些年轻人大多数都是从长乐坊的平民窟当中走出来的,加入飞鹰帮只有一个原因,那就是想混口饭吃。
不过看到了苏信的事迹后,这种混日子的心理顿时就变成了崇拜。
同样是从长乐坊当中走出来的穷小子,只用了一个多月的时间,苏信就从一个最低级的小帮众,变成了镇守一方的老大。
这种传奇故事对于这些年轻人的吸引力最大。
站到众人的面前,苏信朗声道:“在说事之前,我先问大家一个问题,你们为什么要加入飞鹰帮?
你们知不知道,一入江湖深似海,即使我们飞鹰帮只是常宁府中的一个小帮派,但这也是江湖,生死不由己!
前一刻你可能还在和兄弟举杯豪饮,下一刻便会曝尸街头,成为帮战中其他人的踏脚石!”
苏信的话音落下,在场的众人顿时有些骚乱,不知道老大说这是什么意思。
那些新加入飞鹰帮的年轻人可能不明白,但是几名飞鹰帮的老人却是唏嘘不已。
城外的乱葬岗内,每年都会埋上几百个人。
这几百个人里面,老百姓没几个,最多的却都是他们这些帮派中人,最低级的‘江湖人’。
“想明白了吗?你先来说说。”苏信点了一个人。
这人苏信比较面熟,正是被青竹帮打死的陈三的兄弟,名叫李青。
他和那被打死的陈三也都是刚加入飞鹰帮的新人,不过这李青给苏信的印象还挺深刻,是个有血性、够义气的汉子,但也不鲁莽,还算懂事。
被苏信点出来,李青愣了愣,然后苦笑道:“老大,我说的粗俗,您可别见怪,我就是为了钱才加入帮派的。
我爹我娘去的早,这辈子为了给我养大累坏了身子,到死都没看到我讨上一房媳妇。
我李青也不争气,每天在东城给人抗大包,一天才赚十个大钱,还要被牙行那些牙子抽走两个。
混成这样,别说讨媳妇了,能勉强饿不死就不错了。
所以我不甘心,想趁着年轻还有两把子力气博一博!
如果过几年还没死,就攒点钱讨房媳妇,也好歹也为我老李家留个种,要不然我李青就算是死了也没脸下去见我爹娘!”
李青说完这些,在场的帮众都默然不语,心里挺不是滋味的,特别是那些也从长乐坊出来的人,李青简直说出了他们的心声。
早些年常宁府作为大周都城的时候还算是繁华,但自从大周朝迁都后,这常宁府就是一年不如一年了。
常宁府身处湘南之地,靠近南蛮,土地虽然不算贫瘠,但却多高地和森林,本身就不适合种庄稼。
原本因为是都城,所以商业发达,但迁都之后,就连行商的也都少了,常宁府唯一的优势也就剩下靠近南蛮,能够从南蛮异族手中收购一些土特产来贩卖。
这样一来,常宁府的商人倒是还能凑合盈利,但百姓可就惨了,没有耕地,做工的机会更是少的可怜。
就像李青这样,在城门口给人扛大包装车、搬运货物,每天勉强能赚一顿饭钱的,都算是好活了,起码比那些没活做,干饿着的要强。
以前苏信加入飞鹰帮,也同样为了钱,他年纪小,虽然有点力气,但跑去做工人家看他年幼都不要。
况且就算是要他,那点工钱也不够养活他跟馨儿两个人,所以最后苏信选择了飞鹰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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