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章 地铁判官


“你往旁边挤挤,你怎么占两个座呢?”

  “我怎么就占了两个座了?再往旁边挤挤不就挤到别人了吗?”

  两个人吵的不可开交,谁也不让谁。

  这时候被说占座大妈的老伴来了,他解释道:“这个椅子有杠,我老婆又没有坐过杠,没有占座。”

  可是那个大妈不依不饶:“你们就是占座了还不承认,我明明都看到了!”

  这时候有个穿灰色衣服的男子慢慢向这边走过来,目光死死的锁住占座的大妈。围观的人只顾着看戏了,谁也没注意到他,只有杜锦黎注意到了这个举止有些呆愣的男人。

  大妈的这句话可把那个大爷气的不轻,他很生气的说:“这社会风气就是被你们这种人给败坏了!!”

  “哎呦~一个人占俩座还有理了?”那大妈阴阳怪气的翻白眼。

  这把大爷气的更狠了:“要是没有人我一个人占十个座你都管不着!!”

  大爷说完这句话,杜锦黎看到这个男人先是一惊,然后动了,他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扇了大爷一个大逼斗。甚至扇人的时候他还吓到了自己,随后转身就跑,撤退途中嘴里还喊着“混蛋”!

  杜锦黎和和腾木看的目瞪口呆,围观的群众也愣住了。

  随后被打的大爷和大妈就追了上去,三人发生了争执,这位“地铁判官”又以不可见的速度甩了阿姨一个大逼斗。

  那大爷赶紧报了警,三人都被警察带走了。

  围观的人群也就散了,正好杜锦黎和腾木的目的地也到了,一人一猫出了地铁。

  “没想到出门坐地铁还能看到这么一个热闹。”腾木甩着尾巴。

  “我看见到了,那个大妈并没有占座。”

  “具体怎么回事?”

  “我看的清楚。就比如说被指责占座的那个是a大妈,指责他人占座的是b大妈。b大妈旁边有个小伙子带了一大件行李,还叉着腿坐,b大妈嫌挤就让a大妈往旁边挪挪。”

  “a大妈说旁边也有人,再坐过去就挤到人家了。其实a大妈并没有占座,就是大爷说的那样,那个椅子有杠,但是b大妈不仅不认可还非说是a大妈占座。”

  “原来是这样,那那个男的是怎么回事?”腾木抬起小脑袋好奇的追问。

  杜锦黎摸了摸他的小脑袋,笑着说:“那个男人应该是有精神问题,他的举止很呆愣。”

  “好吧。”

  一人一猫说着说着就来到了动物园,杜锦黎去窗口买了票后就带着腾木进去了。

  这个动物园规模很大,分为步行区和车行区大巴,物种也很丰富。

  进门就是火烈鸟区域,火烈鸟的数量非常多,红色的羽毛加上细细的大长腿,姿态相当优雅,还可以进行投喂。其它比较推荐投喂的动物还有袋鼠、长颈鹿、大象,虽然还需要另外花钱。

  杜锦黎兴冲冲的花了钱买了吃的去和动物们互动,可是它们无一例外全都离得杜锦黎和腾木远远的,没有一个凑过来吃。

  但是在场投喂的其他游客都没有出现像杜锦黎这样的问题,纷纷转过头来看她,杜锦黎还是比较社恐的,顶不住压力带着腾木溜了。

  等找到一个僻静的角落,杜锦黎才把腾木从肩膀上提溜下来,面无表情的盯着他:“是不是你,所以那些可爱的动物们才不敢靠近我?”

  腾木表示自己很无辜,“我都已经收敛气息了,一丝都没有暴露它们依旧害怕,我能怎么办?”

  杜锦黎泄气,确实也不能怪他,“算了算了,那我们就去看看大老虎之类的猛兽吧。”

  一人一猫按照地图顺时针逛着,可就算大老虎也不敢靠近他们。这下杜锦黎没办法了,她觉得今天带腾木来动物园玩儿就是个错误,毕竟他天生就对这些动物有威压,它们害怕他。

  可是来都来了,好歹得把这个动物园逛完吧。于是杜锦黎带着腾木逛完步行区,又花钱买票坐车逛了车行区。

  彻底逛完一遍后,天已经快黑下来了,一人一猫又坐上了回家的地铁十六号线。

  坐上地铁的杜锦黎就开始拧开一瓶矿泉水来喝,可累坏她了,今天得走了三万步。

  喝完水缓了一会儿又掏出手机来刷短视频,一则新闻热点引起了她的兴趣,标题赫然写着“‘地铁判官’小伙掌掴大爷”。

  杜锦黎饶有兴趣的点进去一看,正是今天她遇见的那一伙人,没想到围观群众中有人拍下来了,还上传到了网上,这件事引起了网友们的巨大讨论。

  【他的眼神是清澈的,三观是端正的,下手是麻利的,逃跑是迅速的,精神是不正常的。】

  【小伙研究了半天到底该扇谁,本来目光是锁定的大妈,后面说要占十个座的大爷触碰了他的底线。】

  【他拍了大爷一下说,这边有座跟我走。】

  【他甚至都是从别的车厢里过来的,主打一个虽远必诛。】

  【不知全貌,不予置评。得知全貌,立即执行。】

  【那小伙一听大爷要占十个座,眼神都变了,惊讶中带着不可思议。】

  【小伙的妈妈发话了:希望大家不要再宣传他正义使者之类的了,我怕他飘了以后满大街扇人。】

  【疑惑——聆听——理解——愤怒——审判】

  【男子东游,遇两老者辩座,遂侧立其旁,以观其辩。闻数言,知其一人欲占二座,其情已然难愤,又闻其一人言出欲占十座而以理自居,乃大怒,遂反手掴面而后拂衣而去。老者轻抚灼痛之面,问与诸众,此乃何人?

  众人曰:地铁判官~】

  【我感觉没我这个好:两老人辩座,一男子闻声而至,不解孰错,欲掌掴占座老妇,未动,忽闻一老翁曰:吾占十座也未尝不可,男子闻之,初时不解,而后大怒,此老翁欺人太甚,遂反手掌掴之,众人皆惊,男子击而后退之,老翁夫妇不服,遂追之。男子惊而再速掴其妇,此夫妇不敌,而后告至府衙,衙内看诊,告之其精神有疾,双方和解,此事广而传之,众人皆称其为地铁判官。】

  【你们是真有才{鼓掌鼓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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