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七十四章 残局(下)
我哼了一声,“要不是你耍奸耍诈,他会喝成这个样子吗?”说完我又要走上前去,李云翔却先我一步走到了沈涵畅的身边,并向我摆着手,“行,艾小雅,我他大爷的服你了可以吧,我送他走!”本就该如此,我站到了一边。
李云翔一把把沈涵畅提溜起来,虽然沈涵畅的个头儿也比较高。但是沈涵畅的身上的肉却不是很多。精瘦精瘦的,和李云翔的健美的身形,还是存在着一定的差距。这也就是当时李云翔比他人气高的原因,论颜值两人可以说是不相上下,但是要论身材的话,那要说还是李公子,更胜一筹了。
所以在大学的时候每当夏季的篮球联赛,李云翔在篮球场上面挥汗如雨的时候,引得一大群狂蜂浪蝶在周围可着劲儿地呐喊助威,他那光洁的肌肉上面出现了亮晶晶的汗珠,穿着宽松的篮球衫,奔跑时有风从宽阔的袖口儿处灌了进去,那健美的身材若隐若现。我们女生宿舍当时议论的比较多的一个问题就是,为什么他怎么晒都晒不黑呢?
“起来,妈的,装死啊……”他一把把沈涵畅抓了个趔趄,但是沈涵畅的腿还真是有点儿不太争气,两只脚就好像穿了两只溜冰鞋一般的,老是打滑。上半身的重量就一直往李云翔的肩头靠过去。
“哎呀,妈的,你是软体动物,还是装假肢了……”李云翔抱怨着,架着他就往外面走去,我怎么看怎么像是架了一只死狗一样。
“你看什么看啊,你还不赶快上去帮忙啊!”吴敏拍了康浩一下,康浩这才如梦初醒,走上前帮李云翔架着沈涵畅。我和吴敏还有唐咪咪赶紧跟了上去,我们仨就像是说好了一般的,都没有回头。
用脚趾头都可以想象身后的场景——安小年就像是一只被解剖过的青蛙一样趴在了地上,邵东捂着脸站在了一边,这个场景,还真是让人,哈,不说了,当我们三个走出包厢大门的时候,纷纷都长长地舒了一口气。“哈……”我们三个相互之间露出了同志般友好的表情。
走出了酒店的大门,李云翔的车子就在路边。他像是装运货物一般的把沈涵畅整个儿塞进了车里面,怕塞得不结实还是怎么滴,他还拿脚踹了一下。我眉头一紧,看到了这个动作,我心里真他么不爽。拜托,不管怎么样,那是个人好不好?你也不用这样对人家啊?
“丫丫,我和你康浩哥还有点儿其他的事情,我们就打车走了。”吴敏看出这个时候如果坐李云翔的车肯定不可能的,沈涵畅的身子把整个后排的座位都已经完全地占满了。怕大家尴尬,她只有这么说了。唐咪咪也赶忙点头,“是啊,丫丫,我也有点儿其他的事情,就不能和你们一起回去了。”只有康浩像个没事儿人似的站在了车边。
“走了!”吴敏拽了一下康浩的胳膊,三个人向我挥了挥手,在路边拦停了一辆出租车。而李云翔也从车上下来了,“他们怎么都走了?”他看着那辆离去的出租车,有点摸不着头脑地问着。我没有说话,低着头看着地面。
“上车吧!”他走过来拉我的衣服,我一把把他的手甩开了。“嘿,艾小雅,你这是怎么话儿说的啊,我告诉你,别给我上脸啊……”他声音很大,搞得在路上的行人都忍不住我们这边观望着。我没有说话,但是抬起了头,李云翔一脸怒容地站在那边。肯定是被我这一巴掌给甩的了。
这个时候,从宝马越野的后车窗上面突然探出了一个脑袋,一股浓烈的酒气又传过来了。刚刚这扇车窗没有关闭,李云翔的意思就是想消一下车里面的酒气,可不知何时,沈涵畅却从后座儿上面爬了起来,一张挂着两只大大的黑色眼眶的脸,出现在了车窗上面,“拿酒来……”。
我了个擦,这节奏,简直要日天啦,就这个德行了,到现在还是这句话,我怀疑这酒精的力量是不是太强大了,把他的大脑神经都麻痹掉了,整个脑子里面都被酒精灌满了。人家喝酒到胃里面,他喝酒到脑袋里面。
“草你妈!”李云翔一拳打在了沈涵畅的脑门儿上面。“啊……”沈涵畅声色平和地叫着,眼睛还是没有睁开,身子又往后倒去,紧接着,听到了物体和真皮座椅接触的声音。李云翔,不知道从什么时间开始,你已经习惯了这种简单、粗暴,但又直接地与人沟通的方式了。我转过了身子,头也不回地往前走了过去。
“艾小雅,艾小雅……”身后传来了他阵阵的大呼小叫,但是我仍旧还是没有回头,李云翔,为什么你的每次出现,我们的每次相处,都要这么不欢而散呢?公车慢慢地开了过来,我刷卡上车,习惯性地找了一个靠窗的位子,头也习惯性地靠在了窗户上面,车子有些颠簸,我的头与玻璃也有些许地磕碰,但我仍旧闭上了眼睛,有些时候,当你真的想逃离一些烦恼的时候,这些该死的烦恼却像你的影子一样,和你相伴着,怎么也挥之不去。
康慧的婚礼,是大家没有想到的一团糟。起初,当李云翔和沈涵畅出现,我比较担心这个混乱是由他们引起。但没有想到他们只是引起了一些小小的浪潮,只是打湿了鞋袜一般。可真的没有想到的就是安小年大模大样的出现,在和康慧敬酒的时候,真真儿的吹了一瓶白酒。
后来又杀了个回马枪,掀起来了一个大高潮。但是这件事儿独独还是只有我们在场的几个人知道,那天,当我回家之后,康慧就给我打来了电话,叮嘱我和唐咪咪,不要把这件事情告诉房东大妈。我自然理解她作为女儿的苦心,为人子女,当然不希望自己的母亲为自己多加操劳了。只是,康慧,你的心里真的不会难过吗?有时候,女人的伪装,也是对自己的一种无奈的保护。
当然了,关于当时拼酒的问题,唐咪咪在见到我之后,没等我发问,就把整个过程一五一十地全部都招了。原来当时那瓶酒,不,现在应该说是水,是吴敏为康浩准备的,吴敏深知自己的老公的酒量,如果真的一杯接着一杯猛干的话,也不需要多,两杯不到就可以干翻了。
所以吴敏就备了这么一瓶酒留作备用,只是和唐咪咪讲起了此事,唐咪咪的嘴巴又是一个对讲机,见到李云翔的时候就和盘托出,所以李云翔将计就计,就用了一瓶农夫山泉和沈涵畅拼了起来。妈啦,就是一个拼酒,现在也给人使了一个连环计。
“你们下流至极!”我恨恨地评价着唐咪咪。唐咪咪却不干了,“喂,艾小雅,你要不要说话这么难听啊?老实说,我就是觉得李云翔比沈涵畅要好一百倍,我就是想帮他,你说我下流啊,你怎么不说你自己眼瞎啊?”
我瞪了她一眼,她这次却仍旧直挺挺地站在那里。李云翔,真的有这么好吗?
婚礼结束的第二天,我就回创意空间上班了。又开始了和章烨峰朝夕相处的日子。去到办公室里面之后,我才发现,章烨峰原来真的没有说谎,他现在新签了一个合同,承接了一个家居广告,当我看到他桌子上面一大堆的文件、照片、还有泡面盒子,还有烟灰缸里面那堆积如山的烟头儿的时候,我才知道他这几天有多么的瘫痪,这他妈的叫日子吗?
结果单单清理整个办公室,我都花了整整一天的时间,清理出了6大塑胶袋的垃圾。但当我第二天上班的时候,才发现了照片,文件又把我的办公桌上面堆满了。这他妈的是什么节奏啊?
接连两日都没有看到章烨峰的人影,只是桌子上面留下了他的便签字条儿,“艾小雅,我出去拍照了,你把文件和照片先整理一下,挑出里面有价值的东西。”得,这忙的也基本上是分身乏力了,我们的沟通渐渐变成了只是由便签纸进行的一种超级原始的状态。
有些时候,即使给他打电话,也不一定可以找到他的人,因为有些时候他要全神贯注拍着照片,章烨峰没有其他的的好处,但是有一点就是他在拍照的时候,是全神贯注的,手机在这个时刻是根本也打不进去的。
不过我自己上班倒也乐得清闲自在,一个偌大的办公室,有些时候只有我一个人。但是好在不是我一个活物,有时候还可以和扁毛畜生大果子斗斗嘴,解解闷儿,也挺不错的。
我和章烨峰在某些时候好像也形成了一种不言而喻的默契似的,有时候即使他不留下一些字条儿什么的,我还是可以把这些照片和资料全部都分好类,整理好,以备后用,而且基本上我提取出这些信息和资料和他的想法还是蛮一致。这样也大大地增进了他工作的效率,可以说是一举两得,配合默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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