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三十六章 无事献殷勤
吴非凡忍不住高声询问,来的是什么人?有什么目的。
结果却听到门外传来了之前小伙计那殷勤的声音:“两位公子,我看两位行走艰难,两位想必一定是极少走远路,所以第一次走,因此脚上磨了很多水泡吧?”
吴非凡和吴劲松两人听了小伙计的话,不由面面相觑,变得更加谨慎,心中暗道:“黑店毕竟是黑店,没想到连随随便便的一个小伙计都这么观察入微,目光如炬。”
吴非凡听了对方的话,没好气的接着问下去道:“我们的确是第一次出远门,那又怎么样?”
谁知听了吴非凡语气不善的问话,外面的店小二依旧十分殷勤的开口道:“也没什么别的事情,我让人打了两盆热水,来给两位公子烫脚。”
“旅途劳累,两位公子正好洗个脚,解解乏。”
吴非凡听了没说什么,一边的吴劲松看看自己脚下的水泡,再看看吴非凡的双脚,最后替吴非凡开口道:“那就多谢小哥了。”
说着吴劲松站起身来,打开房门,让小伙计把两盆滚烫的热水端进来。
小伙计也不多说什么,只是嘱咐两人小心烫脚之后,就转身毫不犹豫的离开了。
小伙计走后,吴非凡和吴劲松两人强忍着疼痛,给自己泡了一次脚,这才慢慢缓解了各自双脚上火辣辣传来的疼痛感觉。
等到这股疼痛的感觉渐渐过去,两人才重新下楼,来到楼下的大厅,找了张靠墙的桌子,叫人上菜吃饭,当然,荤腥肉菜,他们是打死也不会碰的,连肉包子他们都一个都不吃。
周围的其他人见到两人点的菜,不由惊讶到了极点。
要说两人没钱吧,只是两个人吃饭,吴非凡和吴劲松两人刚刚坐下,就有跑堂的店小二一个劲的开始给两人上菜。
小二一次上两道菜,足足上了八九次,才把两人的菜上完。
众人一眼看去,只见两人一张桌子上,居然直接点了十几道的菜。
这也是够奢侈的了!
但要说两人是个有钱的纨绔子弟,富家公子吧,又有点奇怪,奇怪的是,两人点的所有的菜,都是素菜,居然不要一盘的肉菜,哪怕是稍微沾点荤腥的菜,都绝不选择。
再联想到两人进入客栈时候,居然是一个被小伙计给扛进来的,另一个走路姿势也十分的别扭,众人一见两人的模样,就知道,他们是走了远路,脚上给磨出了水泡泡。
但是,他们如果是富家子弟,豪门公子,又怎么会出行不坐豪华马车呢?
如果说因为此地山路崎岖,马车难行,那骑个坐骑总可以吧?
什么鹿角马,玄角青牛之类的,对那些富家公子来说,还不是九牛一毛,怎么会用不起呢?
但是这衣着华贵,看着身份高贵的两名少年,却并没有选择骑乘坐骑,而是走了过来,用脚走了过来。
这样一看,吴非凡和吴劲松两人,就显得有些身份可疑,古怪至极了。
吴非凡和吴劲松这时候,已经开始大吃大喝了起来。
两人自从完成之前的试炼任务,将任务目标击杀,顺便将目标所在的巢穴扫荡一空,将任务目标的同党绞杀殆尽,然后得了一瓶“大力金刚丸”准备拿回去献给吴三叔换取福利,然后又走了十多里的山路,才赶到这个三城交汇,三不管的运来客栈,饿了一整天,至今都还没有怎么好好的吃顿饭。
这时候,眼见到满桌子的酒菜,不由得大快朵颐,大口吃菜,大口喝酒。
两人身为勇者,体质特殊,也不怕普通的酒水,些许的酒劲儿能够将两人直接喝醉,反而喝了这酒之后,令得两人的感觉更加的清醒,头脑更加的敏锐,浑身上下暖洋洋的,说不出的舒畅惬意。
两人不由敞开了喝起来。
周围的食客见了两人喝酒如同灌水一般,后来直接提起酒壶,咕嘟咕嘟的往嘴里灌了起来,说不出的潇洒惬意,而两人转眼之间,喝到肚子里的酒水,足足已经有了十多斤,可是两人却人就能谈笑风生,泰然自若,耳聪目明,丝毫没有喝醉了的模样。
两人周围的几个膀大腰圆,腰挎长刀,衣着古怪,不知道什么身份来历的大汉,全神贯注的盯着两人。
眼见两人大碗喝酒,大口吃菜,足足喝了十多斤的酒,早就应该将自己喝醉,倒在桌子上,一醉不醒了。
可谁知两人竟然好像是酒中霸王,酒仙下凡,居然始终没有喝醉,而且看两人的神情,反而是越喝越勇,恐怕这样喝下去,就是喝到三更半夜,喝到天光大亮,他们也不会醉。
众大汉中,为首的一个方面大耳,满脸络腮大胡子的威严汉子,皱眉看了两人许久,最终似乎再也忍不住了,于是对着自己身边一个瘦皮猴子一般的家伙耳语一番,然后就见那瘦皮猴子上了二楼一间客房。
片刻之后,瘦皮猴子易容改装,化身成了一个身着士子衣衫的年轻士子,头上带着方巾,手中拿着一把半开半合的折扇,另一只手背在身后,度着方步,微微昂着头,口中吟着小诗,怡然自得的走下楼来。
只听他漫声吟道:“君不见,黄河之水天上来,奔流到海不复回。
君不见,高堂明镜悲白发,朝如青丝暮成雪。
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
天生我材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
烹羊宰牛且为乐,会须一饮三百杯。
岑夫子,丹丘生,将进酒,杯莫停。
与君歌一曲,请君为我倾耳听。
钟鼓馔玉不足贵,但愿长醉不复醒。
古来圣贤皆寂寞,惟有饮者留其名。
陈王昔时宴平乐,斗酒十千恣欢谑。
主人何为言少钱,径须沽取对君酌。
五花马,千金裘,呼儿将出换美酒,与尔同销万古愁。”
眼见他吟诗作赋,折扇在手,装束一变,居然还真有了几分读书人气势。
这人来到吴非凡和吴劲松两人桌旁,正好将那首诗吟咏结束。
他刚要开口说话,就见本来正在对着酒壶,埋头喝酒吃菜的吴非凡忽然转过头来,似笑非笑的拿眼睛上上下下的打量着他,从头顶看到脚底,又从脚底,看到头顶,这才笑嘻嘻的开口道:“不错不错,你现在这身装扮,可比之前的模样像模像样多了。”
“之前的你,就像个沐猴而冠的赖皮猴子,现在的你,看着就斯文多了,也文雅多了。”
来人听了吴非凡的话,脸色顿时一变,知道自己易容改装的事情,已经被吴非凡察觉,想来他之前被自己老大吩咐的事情也被对方发现了。
一年及此,来人立刻就想转身就走。
谁知他干刚转身转了一半,却发现自己再也转不下去。
因为不知道什么时候,他的一只脚已经被人一脚踩住脚面,除非他想要直接将自己的一只脚给拧断,不要了,否则,他休想要就这么转身离开,一走了之。
踩他脚的那个人,不是正在跟他说话的那个人,而是另外一个沉默寡言的年轻人。
当他看向那个年轻人的时候,年轻人也端着酒碗,面色不善的冷笑着,双眼之中放射出两道寒芒,两道寒芒冷冰冰的注视着他,就像是一头马上要择人而噬的恶狼。
仿佛他只要再敢有丝毫的轻举妄动,对方就会让他死无葬身之地。
不错!
他真的有这种感觉,他从对方身上,感受到了一股恐怖的杀伐之意,在那股杀伐之气下,他感觉自己就仿佛是一只微不足道蝼蚁,对方举手之间,就能够让他身首异处,灰飞烟灭。
也因此,他本来想要向身后不远处的自己人求救,但是最后,他却什么也没有做,依旧好像混若无事的站在两人桌子面前,躬身而立。
“怎么?你现在就像要走了么?”
“可是刚才听你吟诵的长诗中,可是对喝酒十分的有兴趣。”
吴非凡一句话说完,仿佛被来人的长诗感动,不由重复道:“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烹羊宰牛且为乐,会须一饮三百杯。岑夫子,丹丘生,将进酒,杯莫停……五花马,千金裘,呼儿将出换美酒,与尔同销万古愁。”
然后又道:“听你的话,你也是酒中君子,和我们兄弟,算是同道中人,酒友难得,你难道不想要和我们两兄弟坐下来,一起喝几杯么?”
来人听了吴非凡的话,感觉到自己的一只脚正被另一人死死的踏在脚下,恐怕再不答应对方,自己这只脚,恐怕马上就给废掉了。
于是立刻毫不犹豫的苦笑一声道:“两位公子盛情相邀,在下哪有不答应的道理,固所愿尔!”
另一边的吴劲松听到这人答应下来,坐下喝酒,于是才缓缓将自己的一只脚,从来人的右脚脚面上移了开来。
来人发觉,只是这片刻的功夫,他自己的右脚已经彻底麻木,恐怕再等片刻,即便对方移开脚来,他自己的右脚,也要半残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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