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66章 孟不咎归


周围的人纷纷看向她。

“哎哟,这就是知县大人的干女儿吧?模样真俊俏哇,看起来才十岁左右,就这么好看了,长大还得了?”

“啥?那面前的探花郎,不就是她的干哥哥?乖乖哩,真让人羡慕,听闻知县大人就要调走了,我还想着新来的知县万一打压江家呢,结果知县大人的公子突然成了探花郎,现在谁还敢欺负江家啊?”

“探花郎是要在皇城当官的,新来的知县就是脑子坏掉了也知道要讨好江家啊,哪敢欺负啊,啧啧,只怕江家的好日子,要继续过下去咯。”

“哎,看看人家什么命,再看看咱们,认个干亲,一辈子都有人护着,瞧着还有几年就要出阁了,她以后的夫家一定会捧着她,跟伺候祖宗一样,供起来,真真是过了一辈子的快活日子啊。”

“女子过得比男子还要潇洒,你们忘了?她还开了家医馆呢,这世道,女医哪可能开医馆啊,不就是知县大人护着吗,这要是在别的县,只怕世人的口水就将她淹死了。”

“可惜了,我家没有适龄的儿子,不然真想跟江家定亲,这江家小姐长得真好看啊,还有才学,又有小神医的名号,家里但凡有个头疼脑热的,都不用请大夫了,省了多少银子,更何况,江家背后有知县和探花郎护着,谁要是娶了江家小姐,只怕往后要平步青云咯。”

“想什么呢,你家就算有适龄的儿子也配不上人家啊,看看你们夫妻长得,面如大盘,身形如野猪,你家儿子是有功名在身,还是长相俊秀啊?啧啧,人家江家小姐又不瞎。”

“你——”

“好了好了,别吵了,快看,探花郎长的真好看啊,先前在镇上遇见过,也没觉得他长得这么好看啊,真是奇了怪了,怎么成了探花郎,模样就变了...”

“......”

周遭的人不光打量江福宝,还窃窃私语。

江福宝自然能听见,但是她不在意。

许久未见不咎哥哥了。

瞧着瘦了许多。

她从人群里挤了出来。

孟不咎习惯性的张开双臂,又快速放下,原本冷硬的五官,因为看到江福宝而变得柔和起来。

“福宝,哥哥回来了。”他说。

“不咎哥哥,你可真厉害,成了探花郎!”江福宝开心极了。

这可是探花郎啊。

从前只在电视书本里见过看过。

这种厉害的大人物竟然出现在她的身边,还是她的哥哥。

“不咎哥哥,你过来,我有话问你。”突然想到什么,江福宝拉着孟不咎的袖子走到旁边,小声问道。

“什么事?”孟不咎一愣。

“你中了探花,皇上没给你赐婚吗?又或者,没人榜下捉婿?”

江福宝满脸八卦,她扬起眉毛抬眸说道。

“倒是真有人捉,不过少爷跑得快。”一旁的灵山抢先一步答道。

“跑啥呀,敢去捉婿的,就没有低于五品官的,万一给你觅得一个美妻呢?岂不乐死你。”

孔明学也插了句嘴。

“行,那你往后去考,放榜时记得别跑,你跑我瞧不起你,”孟不咎瞪了孔明学一眼。

“那不行,还是得跑的,我可心有所......额咳咳咳,没什么,我们快回去吧,这里人太多了,跟看猴子一般看着我们,当真是不自在啊。”

孔明学差点说漏了嘴,他佯装咳嗽两声,然后拔腿就跑。

“福宝,我不在的日子,这小子有心上人了?”看到孔明学发春的表情,孟不咎一脸诧异。

“嗯,有,不过他以为谁都不知道呢,真是个傻子。”江福宝望着孔明学的背影,偷笑一声。

“是谁?”孟不咎挑了挑浓眉,继续追问。

兄妹俩并肩走着,灵山跟在后头。

围观的人群也逐渐散开。

“我大姐。”简单的三个字,把孟不咎震惊到了,他脚步顿住,眼睛都瞪大了些。

“这小子,吃窝边草啊!”

孟不咎怎么也没想到,孔明学竟然喜欢上江忘忧了。

“嘘,还没捅破窗户纸呢,不咎哥哥你可别告诉旁人。”江福宝把食指放在嘴边,眼睛四处看着。

生怕家里人碰巧在这。

要知道连山镇就这么点大,到哪都能遇上熟人。

“我嘴巴最严。”孟不咎被江福宝的表情逗笑了。

一路聊着。

兄妹俩来到三山学堂。

当天,江福宝连医馆都没去,一直待在董家。

而先一步离开的孔明学却去了悠然绣铺。

“客官,要看点什......”正在整理绣品的江忘忧听到身后传来脚步声,她带着笑容转身问道。

却在下一瞬愣在原地。

“我回来了。”孔明学的声音听起来略微紧张,却又带着一丝兴奋。

“嗯,回来就好,孔大哥可是舟车劳顿没休息好?瞧着瘦了些。”江忘忧的眼睛亮的好似夜晚的星星。

但是她却面无表情,只是微微粉红的耳尖透露出她心里的高兴。

“我瘦了吗?还行吧,反正没饿着肚子,对了,这次去烟云省给你带了个礼物,瞧着适合你,你戴戴看。”孔明学迫不及待的从胸口掏出那根蝴蝶嵌兰花簪。

淡紫色的渐变蝴蝶共两只,分为一左一右栖息在乳白色的兰花上,瞧着栩栩如生,仿佛真的折下一支盛开的兰花一般。

“不可,我哪能收你礼物,我......”江忘忧说到一半,铺子来了客人。

孔明学直接把簪子放到桌上就跑了。

这下不收也得收了。

“哟,江掌柜,铺子卖首饰了?这簪子怎么卖的?真好看呀。”来的客人是熟客,她拿起簪子左看右看,喜欢的不行。

甚至想试戴看看。

“实在不好意思,这是我的簪子,不卖的。”江忘忧摇了摇头,她伸出手,客人只好将簪子还给她。

怕客人生气,江忘忧干脆对着镜子,直接将簪子插在发髻上。

确实很适合她。

素雅的簪子,把她的气质衬托的更加高洁宁静,举手投足间,发丝间的兰花好似修炼千年,化成了人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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