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七章 未婚夫和男朋友
第六十七章 未婚夫和男朋友
所有人看着李恒和余潇潇这幅“腻歪”的模样,有些不屑李恒。
一个大学毕业就没有工作的人,哪里还能给余潇潇幸福?
正在这个空当的时候,门被人轻轻的敲了几声。
李恒离门离得最近,他先走过去开了门。
门外站的是一个年轻人,西装革履,头发梳得一丝不苟。看上去都比李恒那一身休闲的T恤牛仔裤运动鞋要强得多。
他的右手上提着一个鸟笼,浅金红色的羽毛扑腾了几下,到处窜来窜去,活跃地用清脆的嗓音啾啾了几声——是个金丝雀。
那个年轻人狐疑地上上下下打量了李恒几眼,一句话不说直接挤了进来。
他看到余妈妈眼前一亮:“伯母您好!来看看我给伯父带了什么。”
年轻人把手上的鸟笼往茶几上一放,所有人的目光顿时都被吸引了过去。
李恒站在门口,脸色有些不太好看,他伸手轻轻地关上了门。
李恒知道余妈妈起初对他的热情仅仅是因为和余潇潇从小青梅竹马长大,有着多年不可磨灭的友情,于情于理他们都是出于一种礼貌。
看得出来这余妈妈对这个年轻人的态度,和对他的态度截然相反。特别热情地迎接上去,还会亲切的嘘寒问暖。
“李恒,来跟你介绍一下,这位是唐明。”余妈妈转头冲着李恒说道,一句话说得不多,但是言外之意却是明明白白的。
唐明他转身,对着李恒伸出了手:“您好,我是余潇潇的未婚夫。您是?”
李恒这下彻底傻眼了。
他和余潇潇青梅竹马这么多年,他怎么不知道余潇潇有个未婚夫?
早知道这样,他就不答应了。哪怕余潇潇拿着以前的事情威胁他,他宁愿被追着打,也不愿意往这个火坑里跳啊这是!
他目光对上唐明,余潇潇伸手在李恒身后稍稍拧了一下。
李恒一阵吃痛,他对上余潇潇的目光,余潇潇的神色仿佛在告诉李恒:你都上了贼船,想下船,晚啦!
无奈之下,李恒只得硬着头皮握上唐明的手:“您好,我是余潇潇的男朋友,李恒。”
这意思不就很明显了吗?
一个未婚夫,一个男朋友。
这两个身份一比较,高下立现啊这是!
而且也不知道是不是为了给李恒一个下马威,余潇潇父母从唐明来了之后,刻意冷落李恒,对唐明表现出了异常的热情。
李恒看着这个情况,有些无奈。他瞄了一眼余潇潇,像是在传达:姑奶奶,你看看,你这招一点用都没有啊。
余潇潇微笑着伸手抱上李恒的手臂,瞪了回去:我不管,你等会要是走了,我就给你颜色看看!
不得不说,李恒确实想直接拍拍屁股走人的,但是又答应了余潇潇,他人又在这里实在太尴尬了。
好在客人也渐渐多了起来,余潇潇父母已经在过去招呼客人,没怎么搭理唐明,李恒这才感觉没那么尴尬。
余潇潇始终抱着李恒的手臂不动,有时候还会故意亲昵的剥了几颗桔子喂李恒,不管余妈妈怎么招呼余潇潇过来,余潇潇一直抱着李恒不放,看得余妈妈摇摇头。
唐明这会儿没有事情,他见余潇潇拉着李恒坐在那边,你侬我侬地喂李恒几块水果。
他扯起职业性笑容走了上去:“潇潇......”
余潇潇看到是唐明,她冷着脸色说道:“别这么亲昵叫我,我跟你熟吗?”
“别那么没礼貌!”一道威严的声音从旁边传过来,是余潇潇的爸爸,余天成。
余潇潇不满地说:“爸!”
余天成拧着眉看着余潇潇说:“你跟着那么一个李恒,能有好日子过?”
父女的声音不大,但是在不大的客厅里倒是清清楚楚的回响着。
家里顿时就安静了夏利,所有人都往那边看过去,有些晚到的客人正在打量李恒和唐明,并无声地将他们在心里做了个比较。
这个小年轻长的倒是挺俊的,可惜就是瘦弱了点,穿得这么普通,一身衣服看起来也就是普普通通的T恤牛仔裤,还配着运动鞋,想必身家背景也不太好。
看看另外一边的唐明,一身一尘不染的西装,一看就知道是高端品牌,连一点的褶皱几乎都看不见,皮鞋擦的油光晶亮。
谁的身家背景比较优渥,而且也有不少人都知道唐明是余潇潇的未婚夫,这么一比较,高下立现。
只见那些客人悄悄的小声说道:“这门不当户不对的......”
余天成自然也把那些客人的议论声听了进去,他看了看李恒又看了看余潇潇:“潇潇,别耍什么小孩子脾气。”
唐明知道余潇潇的父母都是站在自己这边的,有些得意地看着李恒。
“爸!”余潇潇又喊了一声,“我好心好意的,带我男朋友出来给大家认识的,你和妈这样这不是想抹了我的面子吗?”
说着,余潇潇似乎有些委屈了起来:“你们不就是嫌弃李恒小时候淘气吗,可是我就是喜欢啊,喜欢人家有什么错嘛!”
余天成似乎没有想到自己的女儿来了这么一出。
半晌,余天成摇了摇头,他走到一边的沙发上闷着不说话。
气氛一度很僵硬,只剩下唐明带来的那只金丝雀清脆地啾啾了几声。
唐明这才拿了关着金丝雀的鸟笼过来,冲着余天成说:“伯父,您看看我给您带了这只金丝雀,您还喜欢吗?”
接着唐明话锋一转,话头直指李恒身上:“对了,今天是伯父的寿辰,李恒你给他准备了什么礼物,也拿出来让大家见识见识一下?”
所有人的目光顿时集中到李恒带过来的那个被黑布罩着的东西和一堆大包小包上。
唐明眯着眼打量着李恒带来的那些东西。
余天成的家庭是个相对传统封建的家庭,从小受到不少传统思想的影响。所以余天成都不太喜欢比较庸俗的礼品,最喜欢的就是花鸟鱼虫这种品类。
唐明之所以送金丝雀是因为不落俗套又能修身养性。
礼物不在于好和名贵,投其所好才最正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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