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寡妇谈心
“喜欢就多吃点……你看看你,跟小孩子一样,都弄脏了。”
沈姨拿出纸巾,小心翼翼的帮雷震擦拭着嘴角的油渍。
“沈姨,这些年你一直一个人过,就没想过再找一个?”雷震突然道。
“我一个寡妇,还有一个儿子,谁会要我这样一个女人?”沈佳宜叹了口气,语气多少带着些幽怨。
“话可不能这么说,沈姨你长得这么漂亮,只要您愿意,不知道有多少男人愿意八抬大轿把你娶回家呢!您勾一勾手指,怕是有成千上万的男人要拜倒在您的石榴裙下,可千万不要妄自菲薄。”
“我哪有那么好?”
沈佳宜不是没有想过,但她这种情况,好男人不要她,劣质一点的她也看不上,所以就一直拖着。
“沈姨在我心目中一直都是最好的。”
雷震笑了笑。
哄一个女孩子,你要曲折饶璇,但是哄一个女人,却要直来直往,这一点两世为人的雷震相当精通。
饭桌上,两个人有一搭没一搭的聊天,大多围绕着男人和女人的事情上,沈佳宜发现,今天的雷震跟往日的雷震有很大的不同。
之前雷震也经常到家里做客,但是表现的中规中矩,对自己始终保持着尊重,就好像对待长辈一样,两个人相处下来都会觉得很别扭,放不开,可今天雷震说出来的话,表现出来的行为举止少了一丝尊重,但却多了一丝知心朋友的感觉。
并不像是一个晚辈面对长辈,更像是两个同龄的知己好友,这种感觉很怪,但是沈佳宜不排斥,反而有些暗戳戳的喜欢。
寂寞少妇不缺能勾搭的男人,缺的是能一个聊得来,带点暧昧且尊重自己的知己好男人。
吃完饭,沈佳宜想再留雷震坐一会,可见窗外都黑了。
她一个寡居女人,大晚上的家里待着一个男人,她虽然不怕,但却担心邻里邻居会说闲话。
“小震,已经很晚了,晚上开车不安全,要不你先回吧。改天阿姨再做你喜欢的水煮鱼。”
叮!
【沈佳宜下达逐客令,一,宿主可以选择留下或者离开,选项一,宿主留下,并且过夜,占有沈佳宜的机会百分之百,事后沈佳宜对宿主的好感度归零。
选项二,立刻离开,奖励沈佳宜对宿主好感度+2。
奖励宿主战斗力+3】
雷震想都没想,选二。
还要指望沈佳宜当做自己对抗主角的护身符,好感度归零那还怎么玩?
这种搬起石头打自己的脚的事,雷震是不会干。
“那好沈阿姨,我先走了,有什么事儿随时给我打电话。”雷震起身告辞。
沈佳宜送雷震出门,看着雷震的背影,居然有那么一丝不舍。
沈佳宜警觉,轻轻的扇了自己一个小嘴巴。
“沈佳宜你在想什么哪?小震是你儿子的好朋友,是你的晚辈,你居然惦记起他来了,这怎么可以!”
“沈佳宜,你真是单身太久,都已经饥不择食了嘛?”
感受到内心燃烧起的邪火,沈佳宜俏脸绯红,冲进卫生间,淋了一通冷水澡,这才把身体里的燥热给压制下去。
守寡多年的沈佳宜就是一捧干柴,遇到一点点的星星之火就能被点燃。
……
雷震回到自己家中,洗了个澡,对着镜子欣赏自己的身材。
战力值+3居然让他的身体产生了无比明显的变化,身材匀称,皮肤细腻,肌肉线条如水一般流畅,不是哪种块状肌,而是流线型的肌肉。
整个人如同一块雕琢过的美玉,通体散发着云润的光泽。
反派魅力值也增加了,从之前的96提升到了110。
足足增长了14点。
“反派魅力值有什么作用?”
【男人不坏,女人不爱,反派魅力值越高,宿主的个人魅力值就越高,可以大大提高吸引异性的成功率。】
原来是泡妞利器!
雷震笑了笑,躺回到床上,开始梳理系统设定的剧情信息。
沈佳宜的儿子叫叶凡,也就是系统设定的主角。
叶凡原是含着金汤匙出生的豪门嫡子,十年前叶家遭遇变故,整个家族遭遇仇家血洗,只有沈佳宜和叶凡侥幸逃出生天,流落到H市。
五年前,叶凡因为得罪了H市的一个超级富二代,被富二代追杀,为了躲避仇家的追杀,叶凡逃出了H市。
因为有主角光环的庇佑,仇家非但没有伤害到叶凡,还让他在逃亡过程中巧遇修仙之人,拜入了仙门学艺。
沈佳宜作为叶凡的母亲,也遭到了牵连。
不仅丢掉了工作,还遭富二代骚扰,险些被富二代陷害,沦为对方的泄欲工具,最后还是雷震出面,付出了相当大的代价,才保住了沈佳宜。
说起那个富二代,在H市势力很大,家族是H市有名的豪门,雷震虽然也是富二代,还掌握着一家上百亿的上市公司,但是跟富二代比起来,根本就不在一个档次,之所以能保住沈佳宜,主要是因为她是主角的母亲,有主角光环庇护。
沈佳宜当然不知道主角光环的事儿,在她看来富二代没有再找麻烦,完全是因为雷震。
对雷震充满感激。
“现在看起来,因为我救过沈佳宜,所以他对我的感情还算牢固,趁着主角还没有闪亮登场之前,必须尽快拿下沈佳宜,就算不能上垒,也要建立起牢不可破的男女关系,牵牵手,亲亲小嘴什么的,到时候成了她心心念念的小男友,就算男主针对我,她这个当妈的还能袖手旁观?”
雷震在心中盘算起来。
按照正常的相处方式,一点点的提升沈佳宜对自己的好感度,效率太低,大概率不等他拿下沈佳宜,人家的逆子就该闪亮登场。
所以,进度一定要快。
很快,一个完美的计划,就在雷震脑海之中应运而生。
……
沈佳宜自从丢了工作之后,在雷震的帮助下,在小区附近开了一家规模不大的小超市。
卖一些日用品什么的,赚不来大钱,但能保证衣食无忧。
今天,沈佳宜照例守着小店。
突然,一伙打扮的流里流气,脑袋染得花花绿绿的年轻人浩浩荡荡的冲进了超市。
冲进来之后,就好像那鬼子进村一样,在超市里面横逛起来,瞅瞅这个,摸摸那个,也不买东西,把货架上的货物弄得到处都是。
有个黄毛跑到果蔬区逮啥啃啥,就跟那孙猴子进了蟠桃园似的,嘴里还不干不净,骂骂咧咧的:“草,这草莓怎么这么酸?靠,这苹果居然是青的,都特么没熟!还有这个,这是啥玩意?怎么这么特么的臭!不会是坏了吧!”
说着,黄毛举起一个重达十多斤重的金枕榴莲,用力的摔在地上,果壳爆开,果肉崩的到处都是。
一股浓郁的臭味将不到六十平的小超市填的满满登登的,那臭味能把人熏一个跟头。
“我尼玛,果然是坏的!”
“我说老板娘,这都臭了你居然还好意思摆在货架子上买给客人,你这良心大大的黑啊!”
“赔钱赔钱!”
看着被摔的稀烂的榴莲果,沈佳宜心疼的直抽抽。
这金枕榴莲三十元一斤,被黄毛摔烂的榴莲最少十二斤,就是三百多块!更过分的是,这帮人居然还反咬一口,让她赔钱!
这也太欺负人了!
赔钱是不可能赔钱的,沈佳宜立刻跟黄毛一群人争执起来,黄毛一群人里有个梳着鸡冠头的家伙,二话不说,上来就给沈佳宜一个响亮切清脆的耳光。
沈佳宜吹弹可破的肌肤,哪里受得了这个,肉眼可见的红了一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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