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 初夏不争,立秋有晚
第十六章 初夏不争,立秋有晚
村上春树曾经在其著作《舞,舞,舞》中这样描述初夏——
“转眼之间,春日阑珊。风的气味开始变了,夜幕的色调变了,声音也开始带着异样的韵味。于是递变为初夏时节。”
青春总是和初夏联系得最为紧密。《不能说的秘密》里的叶湘伦和路小雨的最后一次别离,正是发生在国中毕业照拍摄的那天。《恋空》里的弘树用浇灌草坪的水管,给美嘉制造了一道夏日彩虹。
初夏是有故事的,然而我没有,所以我不争。
“等到张老汉的月饼摞到齐了房檩,就立秋了。张老汉就不做月饼了,改卖月饼了。他把因了时间过长而有些皱缩的月饼,装到小推车的篓子里,用绳刹紧,再苫上一块青白布,就去赶集。今天这集,明天那集,有时要走很远的路。早起晚归的,很辛苦。”毕淑敏在散文《月饼的故事》里这样写道。
立秋总是和生活联系在一起,所谓生活,就是立秋时候的萧瑟,你是最值得体会的。然而青春在立秋时节反而变得儒雅了,端坐在时光里的面孔,被散落的秋叶统统记录在泥土里。这里面,或许能有些故事,能让我们偶然地记起。
我在初夏的时候坐在郑苏的后面,却在立秋的时候成了她的背影。
这样的情节,有点晚于青春。
每个人的心里都有一个初夏和一个立秋,在立秋告白,在初夏分离。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生活方式,每个人都在岁月的年轮中慢慢雕刻,慢慢蕴藏,慢慢地被别人染绿。然而,我们好像忽视冬天了。飘起来的雪花在冬天宣告着寒冷,雪地里,熙熙攘攘的人群重复着脚印。停靠在梧桐树的自行车,被主人像锁住回忆一样紧锁着。无聊的麻雀偶尔来陪人群喧闹,陪雪花无理取闹。九点五十的铃声突然将这一切都打包,保质期是四十分钟。于是,有的时候,有的女孩子哭,我便听见时代在发酵。
高二的来临似乎没有高一那么年轻,很多同学感叹时光飞快,容颜不再。就算门前冷落,鞍马稀,我们也会将青春演绎到极致。
曾经在草纸上留下的那些戏谑老师的句子已泛黄,可那些老师依然伴随着我们,那群孩子也没有多大的改变,那个垃圾堆依然向上仰望着我们班级,那个我还是那么的那么的不跟你说了。
学校实行的严酷的淘汰制,分数不够小班线,即便你曾是小班的也毫不绝情的把你踢出去。当然,也会有那么一小群苦命的孩子被提进来。如果不是这样,我又会如何拥有更多的好朋友呢?我又会如何的获得我的好徒弟呢?
有些人,终将在你生命里扮演者重要的角色;有些人,即便穷追不舍,也终将是过客。
我高二了,终有一群人会陪我二下去。我曾经拥有一把活生生的剑,后来我把她改名为徒弟。因为一把剑不能够让一个人的角色在另一个人的世界里鲜活着。当师傅的感觉有时候很幸福,又有时候会迷茫,关键只是在你拥有一个好徒弟的时候。
从普班进来的两名女生,一个成为了我的徒弟,一个成为了我未来的同桌。一个害羞腼腆,一个纯洁开朗。一个偶尔会同性互耍,一个常常说我妈说。一个叫Tina秋梓,一个叫张小予。
有一段时光,我坐在中间倒数第三排。那两名女生坐在天天啃粉笔末的第一排。第一排的她们喜欢在语文课上睁瞌睡却从未睡安稳过,你要知道,班主任老赵那长得就是个蜘蛛精,凶神恶煞的搞得他女儿都不敢让他教,爆料一下,他女儿叫赵安琪(有没有想起一首歌,许嵩的?)不过班主任是个好爸爸这点我承认,安琪是他的天使啊。父女两的眼睛足以证明什么是遗传基因。
认识徒弟应该是在我调到前面之后,那时我坐在第一排最靠南的走道边,胆子大的我什么样的世面没见过,老赵算什么,我睡我的,他讲他的,语文照样考三位数(孩子,都什么年代了,我还追求三位数,话说语文考零分也很不容易啊。),大不了被你发现然后写个三千字的不准复印的检讨罢了。
徒弟说:“自从我调到前面来之后,给她的生活带来了不少的快乐。”
小予说:“我挺幽默的。”
要想了解一个女生,最好的方式就是加QQ聊天。徒弟的由来很多时候就是建立在互相了解互相信任的基础上。每一次上网,她都习惯性的隐身却对我可见,每一次我心情不好的时候,她都会在一分钟之内 发来一条笑话,要是不高兴,她会再发。
不经意间,就看出了她比较内敛。我也很多时候,戏谑性的挑逗她。很多次故意靠近她,我的步伐仿佛是她的心跳,我走得越匆忙,她心跳的越急促。一次,我跟徒弟比瞪眼,比谁眼睛先眨,号称东方不败的我,这一次还没到一分钟竟败在她手里,原来师傅不是万能的,没有师傅是万万不能的!失败的结果是我蹲在墙角一分钟,徒弟一点都不给师傅面子,在墙角的那一分钟,人再囧途之我囧啊!
我光明磊落一生,败在这两位小女子手里也就心服口服了。张小予平常不爱怎么跟我疯,她们的第三姐妹养鸡鸭(杨静雅)没事老来挑我刺,一搞就说我什么丑DA DAO 了。你说,你一个既养鸡的又喂鸭的,没事对人家美男子评头品足干嘛,你家鸡鸭还等着你说你妈说的,你妈有说过我丑吗?你姐妹的师傅可不是沽名钓誉了。有了徒弟,她便会学着适应喜欢你喜欢的一切,知道我喜欢许嵩,在圣诞节的时候,特地送了我一张贺卡,里面有许嵩的歌曲文艺遍,还有Dear哟。记得当时她鄙视的文艺能力,我随即回了她一首关于许嵩的汇编。然后呢,她直接不说话了。
每一个女生都有喜欢整人的一面。学校一年一届的运动会便是徒弟和小予整我的机会。说是运动会,我们这一群二级残疾当然是当观众了,加油加累了,到小卖部逗逗阿姨;无聊了,找小女生聊聊天。关键是,小女生无聊起来,就拿着相机到处偷拍,我不知道我的惊世骇俗无敌雷人照还保存在多少部狗仔相机里!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晚读的时候,翻着小予的相机,我直接看不下去了我自己,相机最气人的就是定格那一秒钟的画面,你把我某一秒种的丑态定格下来了,你让我怎么面对江东父老?算了,错的不是相机,而是全世界!
运动会结束之后的那天晚读,我们都在回味着。高二的文科小班生心态总是那么好,晚读是用来幻想的,早读是用来的睁瞌睡的,上午继续睁,下午以每秒七十千米的速度跑神着。夜自习呢,是用来守株待兔放学的,放学时干什么的,“狗男女”的干活。
很多时候,我们漫无目的的想念一个人,我们马不停蹄地忘记一个人。
可能我的这种性格让我有时猝不及防某些带给别人的伤害。我也不记得了,我曾经说过什么话,惹得小予和徒弟生气,我曾经做过什么事,惹得众人的不解。我也不记得了,什么时候徒弟会暗自伤心,什么时候笑容高挂的小予也会皱起眉头?
高二上学期的那些囧事,我总是在回忆别人的囧事,却只能找到我的。最难以启齿的某过于某位姓王的女生了,她的名字可以让人重温90年代的《还珠格格》,她的体型可以让人想象到一百年之后中国女人的发福之态,她的恶心此处省略一千万字。
不知道什么时候,哥上个厕所也是错。人家小燕子泡花瓣洗澡,引来了蜜蜂,可我只不过是上趟厕所,却引来了一封情书。我命运悲惨的,雨果都写不出来,她恶心的,韩寒都不敢批判。都说王子陪公主,我咋招了个巫婆呢?那时和熊某是同桌,王某某送来的第一封情书,无耻的要命,她贴着另一个丑女的照片说那是她自己,姐啊,你要骗我,你起码找个美女啊,你找个自己窝的老鼠你也不怕坏了一锅汤。她不知道在那里抄的一个单词swear,来给我拽她的英语,当时那个词我都不认识耶,我好歹每个晚读都有那么一分钟背单词啊。
后来我不理她,把她的信和照片都原路返回。更无耻的是,她把我的名字用胶布改掉,换成我同桌的名字。然后,又送到我班里来,给我同桌。你这招移花接木在我同桌上可不好使,没看后来她直接去你班找你,说你是神经病吗?一般不美好的事物只能写出来,却不来说出来,写出来让别人用心感悟事物的丑陋之处。
姓王的还扬言为我减肥30斤,现在看起来,我家老母猪都觉得很轻了,再养一年再杀吧。要我跟她在一起,我宁愿在厕所里陪小动物聊天!
走过路过不要错过,《人在囧途之我囧》上映了,女主角是头母猪。
那些年的张小予说:“我就是这个样子,姐妹们有事不给我说,我好难过,但回到家跟我妈吵吵就好了,跟我哥闹闹就好了。”
那些年的徒弟说:“你一直永远是我的师傅。”
无限循环的初夏和立秋,无限循环的相遇和失去,无限悲伤循环而又循环悲伤的青春。
但青春总归是要做出一些决定的,比如我选择跟郑苏告白,在高二的立秋那天。在立秋那天的下午五点,学校准备举行篮球赛,我和班里的老队友们一起报名了,我对篮球的输赢并不是有多热忱,只是因为我知道,郑苏报了啦啦队,她报啦啦队的前一天晚上,班主任在班里念了一下班里所有参赛选手的名单,里面有我。我在第二天早上上早自习的时候偷偷地看了她几眼,但是她面无表情的在那里写着什么,后来我才知道,是在写啦啦队队长的申请书。不过我想她是有那个实力的,从小艺术细胞发达,还学过画画、舞蹈,这种啦啦队操对她来说并不算什么。
我在努力想向郑苏证明我已经很强大的同时,也渴望看到她为我加油鼓励,看我我进球时候的样子会大喊我的名字,然后结束后,她能为我递瓶水。但愿这些都不仅仅是白日做梦。
那个时候不喜欢买杂志,却喜欢看杂志。什么《读者》、《青年文摘》等等我总是借来借去摘抄个不停,是的,我是准备在书里找一些可以告白的文字的,至少那样我不会以相亲式的方言口吻来吓到郑苏。我索性自己买了一本《美文》,这本书不是很出名,里面的文字却很优美。或者还有点热的中午,队友们都喊我去打球的时候,我会通过看书来自我冷静一下,几天过后书就有棱角了,渐渐地变皱了起来,再到后来我发现我的书不见了的时候,迫于面子,我没有问过任何人。
篮球赛终于开始了,准确说来我等了许久的立秋终于来了,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但也许以后我会爱上每个立秋。下午五点的天气还好,我们和理科小班一(1)班进行对抗,一上场我就看见了高我一头的丰景,是的,我和他对位。站在下面观看的对篮球毫无所知的胖根大吼着让我虐死丰景,其实我的篮球功底并不是很专业,上次受伤的时候胡晓都曾损过我说:“你打篮球结果篮球把你打伤了。这叫专业吗?这还敢在同学录上填上特长是篮球吗?”我表示很有压力,但我知道,胖根只是瞎起哄,我的眼睛里除了对方的篮筐,剩下的全都是穿着可爱短裙的她。一场40分钟的篮球赛,提前20分钟就拉开了比分,是的,我们大比分领先理科一班,半场结束的时候,郑苏带着班里的一群丑八怪跳起了啦啦操,场下的男生眼睛都圆了,纷纷小声议论着哪个女生最好看,我知道,除了郑苏,没有一个女生值得议论,但是在主席台观看的校长昌昌脸色却有点黑,在他的五条高压线面前,郑苏跳起了最欢快的舞蹈。
随着终场比赛哨响,我们赢了,赢得很轻松。班里的女生男生都把我们几个围了起来,胖根霸道地穿过人群抱起我就往天上扔,是的,我有一天也能像一个球星一样,被一群高个子扔得很高。我用眼睛搜寻着郑苏,终于我找到了,她满头大汗地和其他女生坐在草坪上相互调侃,这个时候她突然朝我的方向看来,然后起身走了。看她走了,我的心情顿时一落千丈,我以为是我的表现令她并不满意,摆脱了人群,摆脱了胖根,我在自行车甬道发现了她。
不,是她叫住了我。“辛苦了,今天很棒,你打篮球的样子比你的身高厉害多了。你的书昨天放在你抽屉了,前几天借了一下你人不在我忙于排练忘记还了。”郑苏的脸上有点愁容但随手递了瓶脉动给我。正当我想问她怎么回事的时候却看到旁边路过的丰景也收到了程谙的饮料,虽然程谙跟丰景和好的事情我从不知道。但这种和好,估计胖根是不会放在眼里的吧。不过我幸运的是我所有的Daydream都在立秋这天全都实现了。
怕校长看见影响不好,我跟她道谢之后就回到了班级,这才想起来了书的事情,我将抽屉翻了个底朝天都没有。我突然着急了,看课外书的事情如果被班主任发现了我就要记大过了。
但是我没想到更严重的事情发生了。
也是在立秋这天,一点都不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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