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八十八章 陆春草一家死的死,坐牢的坐牢
第二天,两口子睡到自然醒,陆野刚做完任务,能休息两天,阮七七更自由,要债想去就去,不想去就在家歇着。
早上阮七七不想做饭,陆野去食堂打来的,一大盆白粥,配馒头包子,还有自家的泡辣椒和霉豆腐,也是非常美味的一餐。
吃完早饭,他们这才去领陆春草的骨灰,顺便打听了下刘红玲一家子的情况。
何建军已经判了死刑,月底执行。
刘红玲判了七年,罪名很严重,涉嫌通敌,不过因为她没造成太大损失,这才只判七年,否则也会是死刑。
刘红波强歼妇女,判死刑,月底同何建军一起招待枪决。
刘红涛抢占别人功劳,判五年。
【量刑是作者瞎量的,作者不太懂当时的法,别较真】
陆春草死了,刘红波也快噶了,还剩下刘红玲和刘红涛,在监狱里待上五年七年,也差不多废了。
这个结局相信原身肯定很满意。
陆春草的骨灰,他们给葬在了公墓,倒也没有随便找个臭水沟倒了,毕竟是陆得胜的亲闺女,这老头以后肯定要去祭拜的。
两人到农场时,已经快中午了,住户们都在做饭,陆得胜门口的灶台没开火,他人在对面的袁慧兰家。
袁慧兰一直以来都是神采飞扬的,哪怕来了农场干活,她的精气神都很好,但此刻的袁慧兰,却像是霜打的茄子一样,萎靡地靠坐在椅子上,面色灰白,嘴唇也没有血色,手里还拿着封信。
林曼云在屋外做饭,她虽然来了干校,但工资还是照常发的,所以生活还过得去。
今天她心情好,整了几个硬菜,蒸一盘香肠,还用野葱炒了盘腊肉,香味飘进了屋子里,勾得陆得胜直流口水。
他奶奶的,家里的腊肉和鸡蛋都吃完了,他只能干炒野葱吃,闻起来香,吃起来干巴,难吃的要死。
“老陆,一起吃?”
林曼云炒好了菜,殷勤地问。
她想和陆得胜复婚的心思一直没死。
这段时间在农场,她尝尽了人情冷暖,世态炎凉,以前她是司令夫人时,个个都来巴结她,现在却理都不理她,就连娘家人也是势利眼。
她因为娘家人才受了牵连,可她在农场吃苦受罪,娘家人一次都没来看过她,甚至连封信都没有,她给娘家写了信,希望能送些吃的来,但信石沉大海,到现在都没回信。
林曼云不死心,给父母打电话,接倒接了,但她妈却连听她话的耐心都没有,只说:“以后别给家里写信了,你哥让你害得去改造了,我和你爹在外面都抬不起头,你说你蠢不蠢,现成的靠山都抱不牢,非得和陆得胜离婚,现在你满意了?”
她妈说完后,就绝情地挂了电话。
林曼云彻底寒了心,这些年她帮了娘家那么多忙,还被她哥牵连来农场受苦,结果反而遭了埋怨,真是一群喂不饱的白眼狼!
看清了娘家人的真面目,林曼云也越发体会到了陆得胜的好,甚至她觉得,就连陆野和阮七七,都比她娘家人要好一些。
所以,她得趁天时地利之便,用温柔体贴感化陆得胜,争取年前复婚。
林曼云还是很有信心的,毕竟当年陆得胜就是被她的温柔体贴俘虏的,相信现在一样能够成功。
陆得胜警觉地后退几步,果断撇过头,不去看那些垂涎欲滴的菜,冷声道:“请叫我陆得胜同志,别粘粘乎乎,败坏老子名声!”
“老陆,以前是我错了,我给你磕头还不行?一日夫妻百日恩,我们做了二十几年夫妻,还有解放和援朝两个儿子,你真的这么绝情?”
林曼云哀怨地看着他,一副委屈求全的可怜样。
“解放和援朝都被你毁了,行了,别他玛在老子面前唱大戏,老子不吃你这一套,什么一日夫妻万百日恩,老子只信一日背叛,终身为敌,在战场上,背后插过刀的人,绝对不能再信!”
不提解放和援朝还好,一提起来,陆得胜就一肚子火。
他英雄一世,打仗从来不怕苦不怕死,有骂他蠢,骂他鲁莽的,但从没骂他怂的,可他却有两个怂头怂脑的儿子,他的老脸都让这俩废物点心丢光了!
林曼云还硬生生地挤出了一滴泪,或许是年纪大了,人老珠黄,眼泪不像年轻时候那么充沛,想挤多少就挤多少,现在挤一滴泪可费工夫了。
她这一滴泪挂在睫毛上,欲滴还滴,但并没有多少我见犹怜的功效。
毕竟她老了,又在农场干了这么多天活,风吹日晒,现在的她又黑又瘦又老,这一滴泪反而显得滑稽可笑。
听了陆得胜这些狠心无情的话,林曼云的这一滴泪显得更可笑了,她这台大戏也唱不下去了,只得悻悻收场。
袁慧兰神色死灰,仿佛没听到他们的斗嘴,连眼睛都没眨一下。
若是换了从前,她定要冷嘲热讽几句。
看到她这死气沉沉的模样,陆得胜心里也不是滋味,便问道:“和平在信里写了啥?她不是在京城上学吗,是不是出事了?”
这封信还是他带回来的,落款是京城大学莫和平,正是袁慧兰和莫秋风的女儿。
莫和平长得漂亮,学习也好,嘴还甜,大院的很多长辈都喜欢她,陆得胜也想要个这样的女儿,可惜他的女儿是陆春草,和莫和平站一起,就像是煨糊的茄子配着水灵灵的黄瓜一样。
袁慧兰看了这信后,就变成现在这样了,也不知道信里写的啥。
陆得胜担心是莫和平出事了,他有一段时间没去京城了,但听说不太平,尤其是年轻学生,头脑冲动,容易受激,莫和平这丫头可别干了糊涂事。
袁慧兰这回有反应了,她将信纸递给陆得胜,让他自己看。
“字都认识吧?”
她还问了句。
“老子还会写报告呢,你别狗眼看人低!”
陆得胜没好气地怼了句,回屋拿了老花镜,看起了信。
莫和平的钢笔字很秀气,是很漂亮的小楷,开头都是些唠家常的话,陆得胜快速看完,终于看到了信的重点,他的脸色也越来越难看。
“和平这孩子念书念得脑子傻了?这信不会是别人模仿她的字写的吧?”
陆得胜黑着脸问,心里憋了一肚子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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