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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章 夜不收出哨捉生


良乡,古称盐沟,因当地河流纵横,土地肥沃,所产小麦享誉京城,故而得名良乡。

十月初五,清军破良乡城,屠杀甚惨,肆意洗劫后扬长而去。

此时的良乡城再无百姓安乐之象,街头巷尾弥漫着绝望与恐惧的气息。

房屋倒塌,残垣断壁间,昔日的繁华热闹荡然无存。萧瑟风声中,城门口一面残旗无力地摇曳,发出“哗哗”的声响,仿佛在泣诉着这座城池的悲惨命运。

十月初八清晨,一小队清兵从刘李河畔徐徐经过。此队共有七人,马十余匹,马上还大包小包的挂着诸多物件,似乎是劫掠来的金银财物。

他们的马蹄声在寂静的清晨显得尤为刺耳,人人神色兴奋,眼神中透露出一丝残忍和麻木,纯白色的铆钉棉甲上沾满了血迹和尘土,手中兵器也显得沉重而冰冷。

河畔的柳树早已褪去往日的翠绿,柳枝无力地低垂着,仿佛在为这座城池默哀。河水依旧流淌,但却不再清澈,而是浑浊不堪,带着一丝哀伤的气息。

清兵们的身影渐行渐远,只留下一片死寂和凄凉。

在刘李河以西一里外一处平平无奇的山岗上,长满了半人高的枯草,远远看去尽是枯黄一片,毫无生机之象。

一阵寒风无情地将枯草吹散,隐藏其中的十余明军随之显现。

众人虽看起来朴实粗黑,但眉宇神色间分明有一种百战余生的锐气。

他们外披厚实羊皮大袄,头戴破毡帽,内里穿着轻便皮甲,斜挎劲弓长刀,牛皮箭囊内插满了雕翎羽箭。

山背面几颗枯树上拴着二十来匹战马,马嘴都上了嚼子,四蹄还用布包着。

不过马身上大汗淋漓,豆大的汗珠不断滚落,皮毛也被汗水浸湿,紧紧地贴在身上,每一次沉重的呼吸,都伴随着白色的气雾从鼻孔中喷出,显然是刚经过长途奔波。

两个同样穿着羊皮大袄的明军正一丝不苟地喂着马料,并细心地检查战马四蹄有无外伤。

为首一人年在四十多岁,身材虽不高大,却极为壮实。一身朱红直身布面甲将羊皮大袄撑得鼓鼓囊囊,令其整个人看起来四四方方的。

他满脸的刀伤疤痕,犹如扭曲蜈蚣,一看就是身经百战,因功晋升的老军伍,正是宁远游击孙归德。其余兵士,则都是随他一同哨探的精锐夜不收。

按照所属,边军夜不收可分为“守墩夜不收”、“在营夜不收”、“直属夜不收”三大类。

孙归德所领的这十余名夜不收,便是其中最为精锐的“直属夜不收”,皆是弓马出众、胆略过人之辈,直接听从孙归德指挥。

兵部下了折子,将曹变蛟的三千关宁军与周遇吉所领的四千勇卫前锋营合为一部,号“忠贞营”,合计七千人,曹变蛟任总兵,周遇吉任副总兵。

其中有“在营夜不收”八十三人,“直属夜不收”三十五人。

曹变蛟受崇祯之命,令这些夜不收十余人为一队,哨探清军动向的同时,伺机向外传递京城防务空虚、粮草不足等消息。

北地十月的天气已颇有寒意,寒风刺骨,直吹得人脸生疼,但孙归德不为所动,只是凝神注视着山下那小股清骑的动向。

他眉头紧皱,嘴唇紧抿,眼神中透露出深深的忧虑与警惕。

“大人,这已是今日第六股南下鞑子了。”

说话这人满腮虬髯,身材魁梧,同样披着皮甲,腰间挂着一个腰牌,却是伍长姜冲。

他手上拿着一根夹刀大棒,身后还插着两根半人高的标枪。

“嗯,鞑子前几日还在京师以北劫掠,如此看来贼奴确实有南下之势。”

孙归德眉头微蹙,长叹一声:“不知何处百姓又要遭鞑子毒手。”

他转过头,向身边一面色白净的明军低声问道:

“秀才,都记下了吗?”

“大人放心,自出营以来所探贼奴旗号、人数等,小人都记得一清二楚。”

那明军一边说着,一边收起笔墨,冲册子上哈了一口热气,再三确认刚写的字迹干了,才将草纸册子收起。

此人叫许杀奴,年不到三十,因相貌白净,说话轻言细语,又识文断字,军中相识的都喊他“许秀才”。

许杀奴原名许国成,遵化人,崇祯三年,明军反攻关内永平、滦州、迁安、遵化四城,清将阿敏率部仓皇逃离并于行前屠城,许国成怀胎六月的妻子被杀,自此他投了辽东军,并改名“杀奴”。

许杀奴平日里沉默寡言,但此刻看见清军,却双目喷火,双手紧紧握拳,仿佛下一秒就要冲下山去与清兵厮杀。

夜不收专司哨探、塘报,尤其是最为精锐的直属夜不收,经常一出哨就是数日。

为了防止情报传递有误,每逢出哨,都要配备识字夜不收随时记录。在孙归德亲领的这十余名夜不收中,就由许杀奴专门负责记录。

孙归德点点头,带着身边十余夜不收向山后走去。

那两个喂马的夜不收听见动静,都是下意识地拔出腰刀,机警地抬起头来。见是孙归德,二人才放下心来,紧绷的神情略微松弛。

孙归德开口问道:“老刘,巴巴罕,马都喂好了吗?”

“都喂好了大人,再跑百余里没有问题。”

回答的是那叫“巴巴罕”的夜不收,此人生得嘴唇厚实,颧骨高耸,脸颊凹陷,头发编成数条粗辫,上面还镶嵌着骨饰,说话口音也是奇怪,却是塞外胡人。

明朝从永乐年间开始,便招募塞外胡人参军,远者如三大营中的三千营,近者如祖大寿麾下的夷字四营。

其中熟知关外路径、有一技之长者还可充任夜不收,便如巴巴罕,不光精通汉、满、蒙三语,还擅长喂马。

那叫“老刘”的夜不收爱惜地抚摸着一匹白毛骏马,咧着大嘴赞道:

“这御马就是好,圣上还真是英明,不光给俺们补足了月饷,还拨下那么多好马,这下咱们再也不愁追不上狗鞑子了。”

他姓刘名怀安,相貌憨厚和善,看上去像一个三脚踹不出屁来的蔫巴老农。

不过可不要被他这副和善相貌所欺骗,除擅长喂马以外,刘怀安更擅长拷问之术,尤其酷爱剥鞑子头皮。

又在这队夜不收中年岁最大,除游击孙归德叫他“老刘”以外,其余兵士都要客客气气地喊他一声“刘爷”。

战马对于专司哨探的夜不收来讲尤为重要,当然马虎不得,尤其是喂养上,每天三顿料必不可少,还要那种精料,简直比人都要金贵。

一匹马一天至少吃四斤料,八斤草,便拿孙归德直领的十二名夜不收来说,二十六匹马,出哨三天,至少要备精料三百斤。

好在如今已入秋,草是不缺的,不然备料还要更多。

不过塞外胡人“巴巴罕”却有绝招,用黑豆、黄豆再加以少量的盐制出一种特殊马料,一斤可顶寻常马料两斤,大大减轻了他们出哨的负担。

“好,大家过来。”众人围成一圈,席地而坐,身上挂着的飞斧、标枪叮当作响。

孙归德开口道:

“我等自出哨以来所遇贼奴皆是大股哨骑,只有刚才看到的那股贼奴人数少些。我决定跟上,伺机将其全部干掉,最好再抓个活口。”

一听到要杀清兵,平日沉默寡言的许杀奴双眼瞪得滚圆,血丝密布,闪耀着残忍的光芒,抢先说道:“大人,没说的,干了!”

其余人听罢也是脸涨得通红,神情激动,有的人鼻翼翕动,有的人呼吸急促,纷纷对孙归德道:

“大人,你就说怎么干吧!”

崇祯年间明朝首功制度规定:斩获真奴首级一颗者可得赏银三十两,塞外蒙古北虏二十两,包衣、汉军等二鞑子以及流贼十两。

不过都是虚数,九边军士月饷都经常拖欠,又哪来银钱发赏银呢?

而崇祯不光将勤王兵马三月粮饷补齐,还下令,凡斩获真奴首级一颗者,可得赏银十五两;汉军、包衣辅兵等二鞑子以及漠南蒙古兵丁,一颗八两。

虽比首功制中规定得要少,却是无上官克扣、实实在在交到兵士手里的实数。

深入敌后哨探,本就是九死一生,若不斩获几颗首级过去,又怎么对得起此番冒险。

众人都是战意高傲,势在必得。

“鞑子虽马快,却行军肆无忌惮,丝毫不掩痕迹,追上他们并不难。”

孙归德对众人吩咐道:

“老刘,你与巴巴罕携辎重随后。其余人除盔甲、兵刃外,多余辎重尽数卸下,随我轻装紧追,一有机会就吃掉他们!”

“遵命!”

众人齐齐喝了一声,纷纷摘下毡帽,从马鞍背囊内取出铁尖盔与臂手穿戴,不过为了方便携带,盔顶上的缨枪都已卸下。

至于使用兵刃也是五花八门,孙归德使一杆细柄偃月长刀,赵杀奴使苗刀,姜冲使夹刀大棒,刘怀安使镗钯,巴巴罕使双弯刀,其余八人使长枪。

十三骑整装完毕,轻手轻脚地下了山坡,各人都是小心谨慎。

姜冲、赵杀奴二人居前探路,六人紧随其后监视两翼,孙归德领剩余二人手持弓箭居中,巴巴罕、刘怀安居后。

坐骑四蹄更是包着布条,免得蹄声惊动清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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