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0章解救!
在如何解救老万的问题上,经过我和老魏的规划密谋,最终倾向于金蝉脱壳。
之所以一直没有实施,是想等老万的身体恢复一些再说。
现在,经过将近一月的恢复,他差不多也恢复八成状态了。
虽然老万一直叮嘱我不要着急,但我也知道,没有人愿意待在那个暗无天日的小黑屋里的。
所以,我和老魏决定,就在这两天将老万从小黑屋里转移出来。
一切准备妥当,就差一个工具人替身了。
或许有人说了,你找替死鬼去大街上干嘛?
难不成街头有死人不成?
对,街头还真有死人!
不要以为很夸张,听我慢慢说你或许就明白了。
提起缅甸,国人最大的印象估计有三样,穷,筒裙以及罂粟。
穷是公认的,缅甸的人均收入一直位于亚洲倒数,和菲律宾老挝越南堪称难兄难弟。
当然也不是所有人都穷,就说缅北的四大家族吧,他们的财富就算和国内的一些超级富豪相比,也丝毫不遑多让的。
只不过穷人的基数太大了,拉低了平均收入。
至于筒裙,算是东南亚这边漂亮女人的代表了。
众所周知,古时的东南亚就是华夏王朝的附属国,受到三从四德的影响,这里的女人地位也很低。
而缅甸常年酷暑,女人又不能露腿,慢慢就有了筒裙这种服饰。
简单来说,筒裙就是一大块布,上面绣着很多精美的图案,裹在身上,能把女人的曼妙身材完美的呈现出来。
筒裙在缅甸女人心中的地位就跟国内的旗袍差不多,地位越高的女子,穿的筒裙就越鲜艳,有的还会绣上金丝和玛瑙。
下面再说一说罂粟。
罂粟这种植物很挑环境的,而缅甸独特的气候有刚好适合罂粟成长,在没有全面禁毒之前,金三角盛行的时候,整个缅北可谓遍布都是罂粟。
甚至超过了墨西哥,成为了世界上最大的毒品制造以及输送基地。
就算是现在,经过数国的联合打击,毒品业依旧是一颗顽瘤,每年的出口量依旧是一笔天文数字。
这玩意由于暴利和极强的依赖性,在任何一个国家都有很大的生存空间,更不要说在缅北了,根本禁不了的。
罂粟所提炼出来的小白面也是大佬们的最爱,并不是他们喜欢抽,而是用这种东西来控制手下。
尤其是女扶手,为了让她们断了逃跑的心思,心甘情愿的帮自己赚钱,很多大佬都喜欢喂她们小白面。
等上瘾了之后,就任由其摆布了。
这玩意既能给身体带来极大的愉悦,也能在最短的时间内将身体毁掉!
不过大佬们不在乎这个,等女扶手们赚够了钱,身体也坏的差不多了,直接打残往街头一扔,自生自灭去吧!
不止女扶手,很多内保以及本地人也会搞这个,所以,在缅北街头,经常能看到一些身形枯槁,犹如行尸走肉的人。
这些都是瘾君子,距离到天堂享福也不远了。
提起三害,世人都会顺口说出黄赌毒,可在我看来,把毒排在最后一位是最可笑的!
论危害,它才是最厉害、最严重、最没有解药的!
沾上赌,等你输光一切,可能还会幡然醒悟。
可一旦沾上毒,人生基本无解!
在这个话题上,我想没有一个人会反驳我的观点。
或许有人说了,我见过有戒毒成功的人。
好吧,我也不杠,能戒掉只会有一种情况:他中毒不深是前提,而且意志力足够强大。
中毒深的话你试试?
那种痛苦会让你整个人都陷入癫狂!
你的思想,你的行为已经彻底被魔鬼掌控,你会竭尽所能去寻找解药,无论用什么样的方法!
偶尔清醒的时候,你也只会有一个念头:如何结束人生。
这种事例简直不要太多了,对此我只说一句:无论你的好奇心有多大,都千万不要对这个好奇!
沾赌尚有回头路,碰毒.....只有重启人生路。
言归正传。
孟波的街头就那么几条,我和老魏转了两圈都没有太大的收获。
瘾君子是有,但都活着,我和老魏也不是判官,没权结束他们的生命。
最后在一个桥洞里碰到一个奄奄一息的人,但又是个女人不符合特征。
然后我们便去往了清水河。
一点也不夸张的说,这条河里几乎每天都会发现浮尸,一些被折磨致死的猪仔,还有帮派之间的火拼,人死了之后都懒得挖坑,往河里一扔喂鱼。
对于一些摆渡客来说,都见怪不怪了。
这次我和老魏转变了思路,直接去找当地的一些摆渡客。
得知我们要一个死人,这个摆渡客老伯的表情可不要太精彩了。
给了他一点钱后,他告诉了我们一个地方,说那里可能有我们要的东西。
他说的地方也是一个桥洞,不过距离市区有点远。
据老伯所说,那个桥洞不远就有一个园区,只要死了人,都是往那个桥洞里扔。
这一次没有走空,我们来到桥洞的时候,确实发现了两具尸体。
看衣服应该就是园区的猪仔,被扔这里有两天了,都发臭了,而且还有被野狗啃食过的痕迹。
在国内,他们可能是久无音信的失踪人员,他们的家人还在期盼着他们能够回去,殊不知,早就成孤魂野鬼了。
这就是该死的电诈,也是这个年月里缅北的常态。
我和老魏都见怪不怪了,忍着恶心把其中一具装进了麻袋。
来到园区后,我以开会的由头将所有内保都召集到了一处。
这样做,只是让老魏能避开耳目罢了。
而老魏则扛着那具死尸走进了小黑屋,一番操作和布置之后,和老万一块出了园区。
当晚,老万在一家旅社里住下。
在以后如何生活的问题上,我问过老万了,他的回答很坚定,他的命是我救的,以后就卖命给我了!
其实,他不是不能回去,而是不想再回去了。
这几年的电诈生涯已经彻底把他毁了,他十二岁丧父,老母亲也在前年病逝了,已无赡养责任。
妻子领着一对儿女也已改嫁,目前的生活过的还不错。
闺女嫁了人,儿子考上了大学,他不想回去打扰他们的生活,加上回去说不定还要吃牢饭,所以就选择跟着我。
还说以后要多做一点好事,为国内的儿女谋一些福报。
对于他的这个决定,我自然是持双手赞成的。
我现在正缺人,赤胆忠心的人更是打着灯笼都难找!
而老万无疑是其中翘楚。
以后的事实也证明,老万确实是一员千金难求的猛将!
每次作战都是悍不畏死,仅是散发出来的那种势,就让对手心惊胆战,在缅北也闯下了‘阎罗’的称号。
当然,这都是后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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