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56章
证据确凿,罚没全部家产,夷三族。所有奴仆尽数发卖。
但狄家伙药作坊的那二十多个人,全部被景衍收拢,放到了工部火器营名下,充作小役。
这些人在作坊里,跟着江志远干了一年多,多多少少都学了些。放出社会后,恐将祸患无穷,倒不如将其收为官奴,到火器营做个熟手的小役。如此一来,也算两全其美。
至于江志远,在征求他的意见后,破格提拔进了工部的火器营当技师。并找来工部主事,让他务必把把江志远进京的事情给办妥了。
这样的“火药大神”能来工部,哪怕缺了条胳膊,也足够工部主事乐的了。
当年蒋禹清把火药方子给了秦老将军,秦老将军立即找了几个匠作营的士兵去沙漠上试验。
江志远就是临危受命,那小拨人群的其中之一,是真正的老师傅,老前辈。工部后来派去学习的好几个技术人员,他都亲自带过。
所以工部主事和那两位工部的技术人员才会称他为“江前辈”,他当得起一声“前辈”之称。
三年前他在匠作营试验一种新型的天雷弹时,出了事故被炸成了重伤,少了一条胳膊。
加上老家的老娘年事已高,没有办法,他才退伍返乡侍候老娘的。
后来狄宣不知从哪里得到消息,他会制作天雷弹。于是使计,绑了他母亲张氏,威胁他为狄家制作天雷弹。
狄宣为了区别于军用的天雷弹,特地将名字改成了“霹雳弹”。
按照朝廷战时,“三丁抽一”“五丁抽二”兵役法,江母只有江志远一个儿子,怎么也轮不到他上战场。
这便涉及到江家的一段秘辛了。
原来江母是江父的原配妻子。后来江父的弟弟不幸夭亡,其父为了给他弟弟留后,学了人家的糟粕让其“兼祧两房“。
江父于是又再娶一妻,称为二房“婶娘”。
“婶娘”长的好看,嘴甜会说,又温柔小意,哄得江父心花怒放,将全部的心思都偏到了二房身上。由着二房妻子将原配妻子和长子踩到了泥里。
婶娘也生了两个儿子,后来西北起了战火,朝廷征兵“三丁抽一”。这事儿本于他无关,反而是二房必须去一个。
然而那女人一哭二闹三上吊,不知怎么哄得江父,一番操作之下,征兵名单上的名字就由二房的儿子变成了江志远。
江母气得当场晕死过去。等儿子离家奔赴军营后,这个从前柔弱的女人,默默的磨利了刀,在一个深夜冲进了丈夫和二房的房里,将正在风流快活的两人砍成了重伤。
这件事在当时闹得沸沸扬扬的。
按照大夏律“谋议者徒三年,已杀伤者绞,已杀死者斩”。(引《唐律疏义.贼盗》)
江母谋杀未遂,致人重伤,按律是要判处绞刑的。
但当时的县令是个妙人。因为他自己也是家中老母亲的独子,因此十分同情江母的遭遇。
就自已掏银子给她请了最好的讼师,最后只判了“故杀”罪,仅仅只关四十天的牢狱就给放出来了。
(引《唐律疏义.斗颂》规定:故意伤人罪,用刀刃或热水等伤人的,判三十天牢狱;伤者有骨折等重大伤害的,判四十天)。
江母出狱后的第一件事情就是同丈夫和离。江父被她砍怕了,二话没说就在和离书上按了手印。
江母平静的收拾了东西,搬出了村子,去了城中赁屋而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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