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章


“最后这个字读作,清”。因你生来眉间便有一朵莲花,莲花又名芙蓉。

清,则取清水出芙蓉之意。

爹爹希望我的乖宝,将来做一个品性高洁之人。所以,这三个字连起来就是你的大名,蒋禹清。乖宝记住了吗?”

团子再点头:“蒋、禹、清。我的,名字!”她说的很慢,一字一顿,捋直了舌头说。

蒋文渊甚是惊讶。他也就那么一说。谁也没指忘才一岁多的小不点真的记事。

他的宝贝女儿不仅一遍就记住了,还记得这般清晰。莫非,他女儿是个天才。

为了应证自己的猜测,蒋文渊一气了教了女儿十个字。

之后把写了字的纸张团巴团巴扔了。再把这十个字打乱顺序,甚至跟别的字重新组合在一起,让女儿再次辨认。蒋禹清都准确无误的认了出来。

过目不忘!他的女儿真的是个天才!蒋文渊兴奋得在书房里直打转,这心情比他当初被点了探花那会也不差什么。

随后他又想到,女儿既是天仙下凡,比别人聪明些,也是理所当然的蒋爹又淡定了。

蒋禹清这手骚操作,不仅秀着了蒋爹,也秀了哥哥们一脸。

兴奋过后,男子们便低下头继续努力和用功读书,就连一向调皮捣蛋的蒋二也老实了。

妹妹这么小就这么历害,他们要是不努力,很快就会被妹妹比下去。

这真是个美丽的误会!

谁知道就是这个美丽的误会,让蒋家的男子们从此开始了卷王之路。卷完自家卷学堂,卷完学堂卷考场,一直卷上青云路。

蒋禹清觉得,自己不过就认了几个字而已,傻爹就这般反应。

以后,她要是再秀些别的什么技能,他爹还不得幸福的晕过去。

不过认字这事儿,势在必行,还必须得快。

之后再找个靠谱的师傅学医,这样一来,自己上辈子学的那一身的本事,才能师出有名,才能不被埋没。

一个有心学,一个用心教。不过短短一个上午,蒋禹清就啃下了半本《三字经》。

若不是怕累着女儿,蒋文渊真想一气儿把这本《三字经》给教完了。

午饭的时候,蒋文渊同家里人说起此事,大家都惊讶不已。

蒋文渊甚至断言,若蒋禹清是个男儿身,蒋家能再出一个状元。

吃过饭。阳光正是一天中最毒辣的时候。大家炫了一颗大西瓜后,心满意足的回房小息。

下午,蒋文渊没再在拘着孩子们读书。家里也没什么事儿,蒋老头儿便指挥着几个孙儿背背篓的背背篓,抬竹筐的抬竹筐,拿铲子的拿铲子,呼拉拉全拉到河边铲砂石修路去,连最小的蒋禹川都没放过。

老头儿说,蒋家的男儿不能四体不勤五谷不分。你叔叔(爹)还是探花郎呢,回了家还不照样儿卷裤腿下田干活,你比你叔叔(爹)精贵?

于是,蒋家的七个葫芦娃们,啥话没有,老老实实的,让干啥干啥。

家里的小子们去了铲石子,蒋文渊仔细的给宝贝女儿戴上顶荷叶边的小帽子,就抱着她出了门。打算去学堂那边看看。

学堂的地基已经打好了,师傅们正在砌墙,砌了约有一人高。照这个速度,用不了几天就可以上梁了。

他们去的时候,老族长和几位族老正坐在学堂边的村阴下纳凉,个个手里拿把大蒲扇。

一边说话,一边扇风,偶尔抬起头看一眼正在干活工人们。旁边还放着把缺了嘴的茶壶,和一个土瓷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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