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5 贪墨一两,依然责罚
杊的罪行不容狡辩,易衡一直没有收拾杊,乃是看在公子丹的薄面上,不想把事情做得太绝,算是一种妥协,然而杊越来越过分,贪墨的越来越多,已经让易衡无法容忍,加上推行新政,杊很自然成为了典型。
杊入狱并没有达到预期的效果,渠国廷臣并不关心,表现的也很冷漠,唯一情绪激动的只有公子丹,没有办法杊代表着是君王的脸面,并且杊与其他贵族没有太大的利益往来,也不知道是杊太蠢,还是渠国贵族心知肚明故意不跟杊有交集。
按照律法杊应当车裂,妻儿老小都当腰斩,三族之内皆要遭受牵连,血缘较近都得陪葬,血缘较远的也会被打入贱籍,为奴为婢。
公子丹的意思是腰斩即可,不要车裂,算是给杊一丝体面,其他的处罚公子丹皆是同意。
针对其他人的处罚,易衡有些犹豫,认为罪魁祸首伏法即可,其他人也被牵连,有些过于无辜,特别是远亲,此事跟他们根本没有关系,无缘无故就被牵连进来受罚,而且还是如此严重的刑罚,有苛政的嫌疑。
韩飞认为杊罪有应得!贪墨数目之大,百死不足,没有车裂已经给足了公子丹面子,绝无可能继续消减刑罚。
韩飞说道:“丞相仁义之心,人尽皆知,然杊之家人,明知杊无法享有如此巨大的财富,依然不动如山,享受着贪墨之钱财和器物,如今杊丑事败露,家人也到了还债的阶段,当初如果知情就报,或者劝解杊,怎么会落下满门抄斩的结果,这就是因果报应,丞相不必怜惜,这完全就是咎由自取,罪有应得。”
易衡眯着眼说道:“这一点我勉强能同意,家人知情不报,并且不劝阻杊的行为,导致了杀身之祸,的确不值得可怜,可是牵扯到了三族,特别是一些远亲,杊贪墨之事,他们可以说是毫不知情,并且也没有享用杊贪墨之财,如今却要锒铛入狱,被削去籍贯,打入贱籍,男为奴,女为娼,是否有些过于严苛,刑罚是否有些过于沉重,是否有些纠枉过正。”
韩飞继续说道:“父族、母族、子族焉有不知情之人?焉有没有享受荣华富贵之人?焉有没有享受少府权势便利之人?诛三族,毫无刑罚过重的嫌疑,反倒是能体现刑罚之公正,彰显丞相之仁义。”
易衡仍然感觉刑罚过重,上书请求斩杀杊本族即可,不用牵连到杊的其他亲戚,如若有接受杊赠送之不义之财,及时上交即可,延尉应当适可而止,不可继续追责。
易衡的此举让韩飞大惑不解,韩飞认为只是夷三族而已,已经算是对杊法外开恩,杊身为少府,贪污的乃是君主的私人钱财,并且其中还包括了君王才能使用的器物,已经犯了十恶之中的大不敬之罪,夷三族属于量刑得当,并没有加大刑罚,真要较真的话,足够株连九族了,易衡却把刑罚限制到了本族之中,不愿牵连三族。
韩飞只能接受易衡的命令,毕竟公子丹已经下了诏书,同意了易衡的谏言,韩飞只能按照诏令处罚。
易衡此举倒不是妇人之仁,而是感觉贪墨之罪固然可恶,但是牵连之举也是不仁,没必要因为新政的推广,加重刑罚。
杊的亲戚自然对易衡感恩戴德,百姓对于易衡的决定,同样感受到了仁厚。
杊得知处罚之后,没有任何狡辩的意思,全部承认了所有罪行,并且叩谢了易衡的仁义之举,随后走向了刑场。
随着一声惨叫,公子丹面无表情的移驾回宫,杊的死亡,导致少府的官职空缺,易衡没有安排自己人的意思,反倒是让廷臣推举一人担任,并且询问了公子丹的意见。
这一举动让廷臣很是意外,没想到易衡除掉杊之后,也不安排自己人。
易衡不想让范衢担任少府,大司农由范衢担任即可,少府、大司农都由他的人担任,有些咄咄逼人的意思,当然如果下一次少府还出现杊的这种情况,易衡只能接手。
公子丹心灰意冷没有发表意见,最终由廷臣推荐草原新贵瓯担任少府一职。
少府一事尘埃落定之后,易衡并没有放松,继续清理渠国内部的贪墨之臣,特别是狠抓小吏的贪污情况。
所谓的小贪不算贪,不仅是在渠国,就连各大诸侯国亦是有这种风气,特别是一些衙门,由于职务之便,很少有不贪墨之官吏,有些官吏实在是无法独善其身,只能象征性的收取‘红利’,算是投名状,以此来维护自身的官位。
易衡当然明白这种情况,如果整个衙门从上到下都有贪墨的风气,少数正廉之人,由于人微言轻,只能做出一定的让步,但是这种行为易衡依然不理解,认为真正正廉之人,应当勇于对抗歪风邪气,而不是同流合污。
此时韩飞手上的案件,正是贪墨1两银子的县丞,说是贪墨1两,实际上还不好定罪。
县丞的1两白银,乃是所谓的‘红利’,此红利源自于县内财政税收颇丰,上交给国库之后,还有剩余,所以按照岁钱的惯例,发放给惯例的补助金。
本来这也是朝廷允许的行为,年中和年末,都有岁钱和例钱,算是官吏除去俸禄之外的奖金。
但是发放给官吏的奖金,必须要上报,并且朝廷明文规定,不能在财政赤字的情况下,继续发放岁钱,这是避免县内税收的剩余全部进入到官吏自己的口袋,然后造成财政亏损,由朝廷买单填补空缺。
这就是所谓的亏法以利私,耗国以便家,县丞贪墨1两之案,就在于此县年中向朝廷报备亏空严重,但是年末却向官吏发送岁钱,并且没有向朝廷报备,所以违反了法律,而且这种行为有些不妥,敏锐被韩飞察觉出来,直接当做典型,报备到了易衡手中。
易衡看见案件之中很是无语,一是无语县丞,身为县丞虽说乃是县令的副手,但不至于毫无话语权,县财政亏空严重,或许不是他的原因,但是明知岁钱需要报备,在明知违法的情况下,依然收下了岁钱,虽然只有1两,依然触犯了法律。
其二,要是数目巨大的话,易衡也就不说了,结果才1两的数目,可想而知县丞的心理状态,说白了,县丞知道这钱不能收,但是全县所有官吏都收了,如果自己不收的话,难免为受到排挤,所以‘被迫’收下了岁钱,但只收了1两,可谓是狡猾之极。
韩飞同样看清楚了县丞的本质,说道:“此人可谓是收了,又没完全收,这人不愿意对抗歪风邪气,又不愿意被带歪,所以才选择1两的岁钱,并在调查官吏到达之后,第一时间全部交代清楚,很显然就想撇开关系,对付这种投机取巧之人,应当重重惩戒一番,让国内的官吏看清楚,左右逢源的两面人不会有好的下场。”
易衡同样很反感县丞的做法,这种方式可谓是丢尽脸面,要么就不收,收又只收1两白银,这是什么意思?表示自己不愿意同流合污,但是迫于现实的压迫,只能收下?
易衡跟韩飞的意思一样,严办重罚!坚决处罚这种两面人,一边拿着朝廷的俸禄,却忘记了自己的职责,还想着左右逢源,独善其身,渠国不需要这种两面人,这种人如果担任高官重臣的话,很难说会犯大错,但是绝对不会有好的政绩,属于碌碌无为之辈,渠国这种人太多了,不需要再多一个。
县丞在听完对他的宣判之后,顿时面无死灰,一脸的不相信,吼道:“这怎么可能!我只不过被迫收下了1两岁钱而已!丞相是不是听错了金额,怎么会这样!”
易衡与韩飞商议之后,绝对按照律法对县丞做出革职永不录用的决定,并且按照新法贪墨之人,无论大小,皆要接受刑罚,念在县丞收受的金额较小,又有检举的功劳,故仗击100下,以示惩戒。
这明显就是加重刑罚,仗击90乃是正常的惩戒标准,并且县丞还检举县内的贪墨行为,主动承认罪行,上交1两不义之金,结果依然被仗击100,可想而知心里有多么的不服气。
仗击也就算了,革职永不录用这才是最大的惩罚,县丞就搞不懂了,为何自己只是收下了1两的岁钱,并且事后负责调查的功曹到达后,主动交代主动上缴罪金,还会落下这种下场。
县丞原以为顶多责罚一番,大概率因为自己的行为,可以转正,调任到其他县担任县令,没想到迎来了如此的结局,顿时大喊不服。
功曹才不管那么多,收到文书的他,只会严格的执行丞相的命令,命衙役按住县城就开始了仗击。
县内的官吏都是冷眼观看着县丞的行为,因为县丞的原因,导致整个县内官吏都受到了调查,如今他们如同热锅上的蚂蚁,正在焦急不安的等待着处罚结果,看见罪魁祸首的下场,所有官吏都是暗自窃喜,暗道活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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