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
而且他们的发音好像。
她现在是撩完他就不算数了吗?
现在开始喊他大少爷?
之前他还十分笃定,她是爱自己的,所以当他看到有又是那个男生回来,他根本不在意。
因为他知道,她心里只有他。
甚至为了好和他上同一所大学,那么拼命读书。
但此时,他看向她的眼睛里,只有一片漆黑,什么也没有。
以前他只要回头,就能从她亮晶晶的眼睛里看到自己。
她真的如吴妈所说,她不再爱他,不再缠着她。
所以昨天才会不记得他的生日,不送他礼物。
今天也一天没给他打电话,甚至可以回避了他一天。
如果,不是他特意等在这里,她是不是会一直回避自己?
薄以墨越想越生气,越想心里就憋的慌。
整整一天,虽然和宋志伟他们在外面玩,但他脑海时时刻刻都是她的影子,还时不时看着手机,就是怕错过她找自己的信息。
甚至下午四点就回来了。
然后一直等到现在。
可他等到了什么?
他吐出一个烟圈,姿态说不出的散漫,矜贵:
“现在知道喊我大少爷,之前的高中三年,你怎么喊我墨哥哥?”
宋惜惜没有在乎他的阴阳怪气,甚至因为烟味嫌弃地离他远了一些,语气十分平静:“以前是我年少不懂事,以后不会了。大少爷还有事吗?没事我回去休息了。”
薄以墨被她这后退的动作给彻底惹怒了,他嗤笑了一声:“好一个大少爷,既然如此,那你去给我煮碗面吧,我饿了。”
她这是嫌弃他?
薄以墨心里堵的慌,只因为她刚刚一个动作,只因为她刚刚说的一句话。
他很想质问她是不是喜欢那个送她回来的男生?
是不是因为他,所以才要和他撇清关系的?
可是骄傲自尊不允许他问出口。
宋惜惜点了点头,走进厨房。
她前世为了他,做了四年的家庭主妇。
他爱吃的,她全部都研究了透。
找到他不爱吃葱,不爱吃生姜,不爱喝醋,对芒果过敏。
喜欢吃糖醋排骨。
喜欢吃茄子馅的饺子。
对于他的一切,她都了如指掌。
可是他对她一无所知。
因为在他眼里,她就是一个毫无价值的跟屁虫。
不需要花费他任何一点精力。
这样也好,等她离开的时候,他才会放手,才不会为难他。
五分钟后,宋惜惜把一碗热腾腾的面,加了一根火腿,一个荷包蛋,放到他的面前。
“大少爷,请吃。我就先去休息了。”
薄以墨拉着她的手:“不在这里等着,难道你是想我自己洗碗?”
其实他就想让她陪着自己。
都多久,她没在乎过他。
今天这碗面就当她昨天陪自己过了十八岁的生日了。
自从爷爷十六岁把她接回来,他在家里就从来没让她干过什么家务活。
他以为她煮的面会很难吃,毕竟她下厨的次数,屈指可数。
可是,当他尝了一口,这味道竟然比吴妈的手艺还好。
“没想到,你还有这技术。”
其实他是想夸她。
宋惜惜却笑了。
前世,她做的这些,都只为了他能爱上自己。
每次为他做这些都是心甘情愿。
但是她做了十次,最多一次他会屈尊降贵地吃一次。
评价还是难吃。
果然,不是不好吃,只是他不爱吃她做的。
这算不算弥补了上辈子的遗憾?
终于听到了他说了一次好吃。
那她的付出,是不是也有点回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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