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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5章三论


陶方有不在场证明?

洛静问:“请问是什么证明?”

陶方忽起身,说:“诸位请跟我来。”

这是要搞什么东东?

大家跟着他一起来到了玄关处,然后陶方抬手一指……

回程的路上,面包车内,方乐忍不住吐槽:“他家竟然在门口内部上端墙面安装了微型摄像头监控家里,还说防盗用的,太巧了吧!”

洛静说:“不论如何,回分局一查视频拷贝就能知道他的不在场证据真伪了。”

方乐只好住口。

闲话休提,回到分局,将数据硬盘接上电脑,洛静吩咐操作的小韩:“按目录找到案发那一夜的录像。”

“哦。”小韩寻找了出来开始播放。

一个虽然分辨率不很高但也大致清晰的视窗出现,拍摄的正是陶家的客厅部分,包括几个房间的入口。

不久客厅里就看见了陶方的踪影,彼时正从厨房的门口出现,看来在做饭。

一个视频段老长时间,洛静不可能浏览完,就让小韩将视频时间调节到刘小雨死亡时间段开始的0点。

0点的时候,客厅里已无人迹。

洛静让小韩高倍速快进。

一直到次日早晨7点左右,卧室的门口出来一个人,在高倍速的显示下,以极快的动作做着成年人起床后会做的一切。

洛静让小韩把播放速度调节回正常,视频显示出那人的正面镜头,洛静喊了暂停,而被抓拍到的那张人脸无疑就是家主人陶方。

洛静从椅子前直起身,呼出口气,无奈说:“这样就能证明,案发的时间段里,陶方一直呆在家里,不然他不可能早上突然从卧室出来。”

“不应该啊……”

方乐很不愿相信,亲自操作着电脑,将0点到1点那个时段回放了好几遍,客厅都没有人迹,那个卧室门都没有开过。

他不甘心,将0点又往前调节半个小时到了前夜,客厅里还是没人影。

难道陶方真的没有作案,是清白的?

方乐猛然摇头,说:“不对,他柜子里明明有红酒却处理了,不会有这么多巧合的!”

小韩插口说:“方哥,他不是说因为那是妻子买的怕睹物思人才处理的么?”

方乐没理会小韩的话,依旧在查视频。

然而一直都是同样的结果。

“一定时是有哪里出问题了,陶方一定用了什么诡计,一定是的……”方乐喃喃自语。

洛静无语,这家伙构思小说魔怔了吧?

“啊,”方乐猛然合掌,“会不会,他其实是通过窗户离开,又从窗户回来的!”

小韩说:“方哥,他家在六楼啊!”

方乐说:“他可以先爬到五楼嘛,做完案之后再原路爬回来卧室睡觉,只要和五楼的居户商量好就行了。”

洛静很无力的样子,说:“拜托,陶家有对外窗户的地方在阳台那里,陶方居住的卧室唯一的一扇小窗是对着客厅的,他要进出阳台,必须经过客厅的。”

“那他有双胞胎兄弟么?”

“你想什么呢,他是独生子。”

“或者……他是利用了什么尸温影响的技术,拖延了我们对死亡时间段的判定?”

“这话你最好去找程法医,尸温环境对死亡判定的影响越来越小,现在都是综合判定了。”

方乐还不放弃,忽说:“啊,是不是这个视频本身就有假,譬如这是去年的视频或者非同一天的视频,但他用技术手段将时间日期等标注给更改了!”

“嗯,”这次洛静倒是重视了,“这个可以查,小飞,有问题么?”

小韩自信地说:“没问题。”

这可在他的基础能力之内。

于是在方乐和洛静盯视下,小韩对视频某些参数进行技术鉴定。

二十多分钟后,座位上的小韩停下操作,摇了摇头,说:“没有被更改过,我用了好几种手段、不同软件,都没查出问题。”

竟然是这样……

方乐再不甘心,也知道纠结无用。

难道陶方真的是无辜的?

洛静和小韩很快去忙其他事情了,方乐鬼使神差坐在小韩离开的位置上,又操作视频。

再次快进播放了几遍,依旧无发现。

必须转换思路!

方乐回忆卷宗相关,忽然想起来,陶方先后都说过他是在那夜11点入睡的。

于是方乐将视频开始时段进一步前调,调到了11点钟。

客厅无反应。

不对,说是11点睡,应该在更早一些进入卧室的。

视频继续前调,于是在10点55分左右出现了陶方身影,他从客厅进入了卧室。

咦?方乐发现,此刻的陶方穿的是一整套衣服,根本不是家居服,这不对吧?他那晚不是早就回家了么?

于是视频继续倒退,在10点52分时显示陶方竟然从门口处回来,然后走到客厅时将一个袋子放在了客厅里。

这也就是说,陶方之前刚出过门了?

方乐继续将视频前调,有了更多发现。

他隐约觉得自己摸到了什么门道。

可他又很快冷静下来,觉得这些发现并不能证明更多东西,直到有了个新的想法……

洛静和小韩再次被方乐拉来时,不明所以。

方乐以抑制不住的兴奋语气说:“关于视频,我有新的发现了!”

“什么发现?”洛静不得不坐下来问他。

方乐说:“陶方在那一夜,曾经出过门。”

洛静说:“可案发时段他不可能出过门。”

方乐说:“你们听我说嘛。”

“好吧,你说。”

方乐边操作调整好了的电脑视频边解说:“陶方的出门时间是在当夜的10点05分,当时提着一个口扎紧的黑色塑料袋,就是这个。”

洛静皱眉,说:“那个白色袋子在后面的视频里一直都在,而陶方早上起床后取出了袋子里的东西,都是超市之类购买的牛奶面包片等早餐……至于这个出门时的黑色塑料袋,鉴于他是从厨房拿出来的,应该是厨余垃圾。”

方乐反问:“大半夜的出去丢垃圾么?”

小韩说:“方哥,他最大的意图应该是半夜出去买东西,然后顺便丢垃圾的吧?”

方乐将视频又定格在陶方临出门的一幕上,说:“但这毕竟是个内部看不透的黑色垃圾袋不是么?我们不能断定里头一定全是垃圾吧?要是里头也放了用来作案的凶器和道具呢?”

洛静斥责说:“方乐,你不能这么凭空猜测。”

方乐说:“那你再看陶方此时上衣口袋是鼓突的吧?可他回来的时候,相应位置的鼓突消失了,就像出去的过程中丢弃了某样东西一般。”

“什么东西啊,方哥?”小韩问。

方乐说:“红酒,准确说是装了掺夹着迷药的红酒的小酒瓶,而那个东西作案完成后就是必须丢弃的。”

这……

小韩挠头,说:“方哥,那个鼓突也可能是烟盒、手机、钱包吧?”

方乐说:“陶方不抽烟,他家没有烟灰缸烟蒂烟味,至于手机、钱包,我不明白回来为什么不在原位了。”

小韩说:“或许……或许是外出时用过,装回去时换口袋了。”

洛静此刻忍不住打断两人对话,说:“方乐,探讨案发时间段之前他有没有外出过并没有意义,就算你说他垃圾袋和口袋里带出去的有凶器和道具,作案的也不可能是他……咦?”

警花忽然停了。

方乐呵呵笑了,说:“你也想到了,是吧?”

小韩倒是被两人打玄机一样的对话弄迷糊了,问:“方哥,师姐,你们想到什么了啊?”

洛静说:“陶方有共谋,或者说是同案犯。”

“共谋?”小韩一瞬理解,却又不完全。

方乐具体解释:“也就是说,陶方将凶器及道具带出去给了共犯,再由共犯杀人。”

这……

小韩想了想,忽说:“也就是说,刘小雨不是陶方杀的,是别人,既然如此,他完全让那个凶手去做一切事不更好么?”

方乐以看小白的眼神看向小韩,说:“亏你还是警察呢,陶方如果参与度过低,就不算共犯了,那么他极有可能将真正动手的人给供出来,何况,让刘小雨服下迷药大概也是他们计划里的一环,陶方作为刘小雨的丈夫,比较容易做到这一点。”

“可是……”小韩还是不满足解释,问:“那杀人为什么还要用迷药呢?”

想了想,方乐说:“可能是想嫁祸给田易新,或说增加田易新嫌疑吧,因为田易新也比较容易让刘小雨服下掺了迷药的酒,何况刘小雨如果有一定的意识清醒,必然会挣扎,说不定就会伤到凶手或是获取到什么线索物证……当然,还有另外一种因由。”

“什么因由?”问的是洛静。

方乐说:“那个共犯是女性,要是刘小雨没有晕厥,将其杀害的难度很大。”

“事实上,”方乐继续推理,“我觉得到此整个杀人过程已经明晰了。”

“怎么说?”洛静又问。

方乐说:“尸检里有好几个疑点,第一是红酒和迷药,咱们已经解释差不多了,第二,刘小雨是生前被吊起来的,为什么是生前呢?如果作案的是两个人,那就好理解了,即是陶方必须先去让刘小雨服药昏迷,将刘小雨利用那棵树吊起到一定高度,再回家等待,也即吊起的过程中刘小雨并没有死,然后那个共犯在其后的0点到1点之间抵达那棵树的现场或是原本就在现场,再用凶器的另一段绳子勒上半空中刘小雨倒吊的脖子,顺利将刘小雨勒死……所以这里就又存在迷药的第二个用途,它可以防范在陶方回家到凶手行动的这段时间里,刘小雨突然醒来。”

“至于陶方呢,肯定知道自己早晚会被怀疑,因为他们夫妻感情的不睦以及妻子和上司的出轨都不难查出来,他会被判定有杀妻动机,所以他准备了防盗视频那一套,这样就具备了未犯案证明。”

“而我想,原理上说共犯出击勒死刘小雨的最佳时机应该是在陶方回到家的不久后,即11点就开始行动……因为将刘小雨倒吊着不处理毕竟不怎么放心,但是他们大概不敢保证死亡时段判定上有多精准,要是警方将死亡时间段判定稍微宽泛些,陶方的不在场证据就不保险了,陶方一被怀疑,那个共犯自然不保!”

方乐长长说完,一时没有再说,以让二人消化琢磨。

小韩率先说:“我想不出有哪里不对的。”

但感觉这小子像是放弃了深思。

洛静自然不能简单下评判,将方乐的分析梳理了好几遍,最后说:“没有大问题。”

方乐多少舒了口气。

他其实不想自己思索了好久得出的结论还是被判否。

小韩提及下一步的话题:“那么那个共犯到底会是谁啊?”

是啊,不找出共犯来,无法进一步侦查和定案,怀疑陶方就没有意义了。

方乐显然对此也早有推理,分析说:“第一个可能的共犯,是田易新,毕竟那夜至少在那个代驾证人的证词里,他是和刘小雨在一起的最后的人,而田易新多少也有杀害刘小雨的动机,他又疑似逃掉了。”

“但我觉得田易新竟然会和姘头的丈夫陶方合作,不那么对味道,且田易新还是第一个被警方盯上,要是共犯应该会竭力避开这种情况的吧?”

“第二个可能的共犯……依照我前面说的共犯可能是女性的假设,你们觉得从我们的已知人群里,首先应该怀疑谁?”

“怀疑谁?”小韩傻乎乎的反问。

见洛静没答,方乐只好自己将推论说出来。

“就是苏敏啊,田易新的妻子!”

小韩挠挠头,恍然说:“对啊,她丈夫也算出轨了啊,出轨对象就是刘小雨。”

洛静则说:“如果从动机来看,苏敏的确有理由杀害刘小雨,但我们无法保证她知道自己丈夫的婚外情,也无法证实她和陶方有明确的勾结……至少这需要调查来判定。”

方乐说:“但不管她知不知道丈夫出轨了,作为另一方的陶方都有可能将事情告诉她,而不论这一男一女原先是不是认识,陶方在告诉她情报的那一刻,双方都会勾结上……何况我几乎可以断言,这两个人绝对认识!”

洛静皱眉,质疑:“你凭什么如此断定?”

方乐说:“你还记得前头陶方和苏敏先后来分局我们接待他俩的事吧?”

洛静点头,说:“那时候那两个人根本不像认识的样子。”

非但不像认识,连眼神交流、简单交谈都没有。

方乐则说:“他们表面像陌生人,但绝对不陌生……你还记得苏敏抵达时那个细节吧?她敲了敲门,说了一句话,那句话大意是:你们有客人啊,那我等一会儿再进来好了。”

因为那个时间点小韩正巧没在,此刻他也就没搭话,但洛静则不解说:“那句话怎么了?”

方乐说:“有大问题……须知道,我们接待那两个人的地点是接待室,而不是问证时的询问室。”

“询问室摆设很鲜明,就是中间有一张桌子,桌子内外是警察和来客,但那个接待室却不是,那就是个正常会客的房间的样式,沙发、茶几俱全,我们三个是分别坐在茶几的左中右三边的,没有主客之分,我和你都没有警服,是便装,苏敏突然敲门,表情也不像听见过我们和陶方之间的对话,那么她怎么一瞬间就能判定出我们三人之间有一个是客人呢?何况她的视线是先看向我俩,又看向另一边的陶方,最后又看向了你说了那句话,我和你她见过,所说的客人自然是指陶方,而能一眼辨识出陶方不是分局里的人,不认识才怪了,而认识却装不认识,那就明显有猫腻了。”

洛静没任何反驳,显然接受了方乐的分析。

小韩到此是完全服了,赞美说:“方哥,你真厉害,这是不是叫见微知著呢?”

方乐呵呵接受了赞美,说:“小意思。”

但笑完他却正色说:“洛警官,我觉得我们有必要开始调查苏敏了。”

小韩则问:“那从哪方面查?”

方乐说:“应该也是先查不在场证明那些吧……这方面我不精通,还是问你师姐吧。”

洛静也没客气,说:“苏敏在不到12点的时候……准确说是11点44分给她丈夫打了通电话,用的是家里的固定电话,这说明那时候她还在家里,而刘小雨死亡是在0点到1点之间,也即苏敏要抵达现场,所用时间长度是从16分钟到1小时16分钟之间,田易新家距离案发现场还是有段距离的,在这个时间段之内苏敏不可能走着抵达,必然要坐车或开车,田家只有一辆车,除非苏敏能借到一辆车自己开,不然只能坐别人的车或招出租,我们可以从她家到现场之间的线路上查出租,或者她开过或坐过的私人车,但后一点就不好查了。”

小韩忽说:“可是师姐,就算证实她坐过车到过现场,也证实不了她杀人吧?她要是对外出的真实意图矢口否认怎么办?”

这的确是问题。

洛静说:“证实一个人犯罪,除了人证,就是物证,物证最直接就是凶器以及属于死者的血液或其他专属特征物,但从方乐推断的那个作案经过看,苏敏抵达后只要用一段绳子勒住悬空的刘小雨脖子不怎么接触都可以将人勒死了,事后肯定也会把那段绳子处理掉,那绳子顶多有些死者皮肤组织,到现在案发几天了,也不好查到,退一步即便找到那根绳子,她作案时戴了手套的话,也无法证明归属于她。”

这……

小韩还没说什么,方乐倒是苦笑:“那我们不是永远无法破案了?”

洛静说:“不是所有罪犯都那么顽固的,有些人心理较脆弱,或是对罪行抗拒不是那么大,只要我们有初步的罪证,多加审问,犯人是有可能吐实的。”

“所以我们还是要尝试调查各种线索,证实苏敏的可疑性,以为后面苏敏认罪增大概率。”

“何况,以方乐之前的推断,这个案子是共犯作案,共犯的特征之一,是在受审时更容易被心理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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