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八十二章 极速复肤膏
后来赵本河全家就搬走了,搬到了南方的一个大城市。
这之后的十几年里,几乎每个月农历的十五、十六,都会有做着“发财梦”的村民守在湖边,等待金蛤蟆出来的一瞬间,用手里的甜瓜给它致命一击,然后成为大富翁。
可惜一连十几年,再也没有人见过金蛤蟆,渐渐的也就没人再相信这事,开始怀疑当年赵本河用甜瓜砸中金蛤蟆的事是他编造出来的。
一直到现在,村里老人偶尔还会提起金蛤蟆的事,不过相信的人越来越少了。
再次回到村里,听小超市的老板说张老汉病了,躺在床上没人管,挺可怜的。
“病啦,咋会病了呢?”
老板有些不以为然:“嗨!年纪也不小了,再说身体一直不好,生个病还不正常嘛!”
一旁的小何拉了我一下,把头附到我耳旁:“这可能是个机会啊!”
“啊?啥机会!”
“你想啊!如果你父母卧床不起,你会怎么做?”
我苦笑一声,我父母现在要是卧床不起,我还不得给老天爷烧香磕头啊!毕竟我情况太特殊,如果换做一般人,想了一下:“应该赶紧回家,送去医院吧!”
小何笑着点了点头:“这就对了!我想张老汉的儿子也会这么想,就算没法送张老汉去医院,回家看看,还是肯定的!”
“你说那只水猴子?”
我恍然大悟。
小何朝我“嘘”了一声:“别嚷嚷,赶紧回去告诉郝队!”
郝民圆正在睡觉,满屋子都是脚臭味,听到小何这么说,脸上顿露兴奋神情。
“这倒是个好消息哟!刚才我还愁得慌,总不能每晚都去老汉大门外土墙后面熬夜吧?”
我摸了摸后脑勺:“不对啊!民圆哥,我们来的时候,你正在呼呼大睡,睡着觉还能寻思事情啊!”
郝民圆捡起地上的一只鞋,砸向我:“你小子找骂是吧?我说的睡觉前!”
午饭依旧很丰盛,可我吃起来如同嚼蜡,此时看着袁大头媳妇,心里总是觉得怪怪的。
又想到她让我帮忙做的事——阻止袁大头害人。我怎么做才能不声不响地把这件事做好呢?如果现在告诉郝民圆,袁大头岂不就成了嫌疑犯,这么一闹名声就算坏了。
到时候不但村子里容不下他,就连工作怕是也会丢掉。
第二种方法是直接找袁大头摊牌,告诉他我已经知道了他的事,劝他放手,甚至可以威胁他。
不过这样做,有点不仁义。
人家好吃好喝招待我,我却阻止人家完成梦想——再说这么做真的有用,他会听我劝?
最好的办法是能帮他满足愿望,只要他的愿望满足了,又何必害人呢!这样才算是两全其美、一举两得的好结果。
本命蛊?
我忽然想到了腹内的本命蛊,几乎同时,大脑里收到了本命蛊的回应:“喊我干啥?”
“你知道金蛤蟆的事?”我直接开口问。
“金蛤蟆什么玩意?不过刚才在那片湖边,我感受到了强烈的同类气息,力量还很强大,应该是一种古老的蛊,应该就是你们说的金蛤蟆。”
“那你能沟通沟通,能不能让它们贡献点……”话没说完,自己都觉得不太合适。
“你想治好那女人的脸?”
“嗯哪!”
“还想帮那男人治好不孕不育症?”
我又“嗯哪”了一声。
“这个挺容易的!”
我“噌”的一下站了起来,惊得郝民圆他们都扭头看向我。
“怎么啦,兄弟?”
“你……你哪根筋不对啊!”
我没工夫搭理他们,再次坐下后,用思维语言问体内蛊虫:“那你能帮他们?”
“这个可以!”
“啊!那为啥不早说?”
“你也没问我啊!本命蛊可以管闲事,但绝对不会主动管闲事!”
“怎么救啊?”
“你说那女人还是男人?”
“先说女人吧!”
“我有一种同类,可以帮助她脸上毁坏的肌肉再生,甚至比之前的状态还好。”
这让我想到之前在地下裂缝里,布拉古用蛊虫让吴静涵起死回生的事,死而复生的吴静涵果然皮肤更加细腻了,还散发着一股体香。
布拉古解释说,这是因为蛊虫把她体内和皮肤中的大量的腐朽物质吸食掉了,照这条思路,既然能吸食到腐朽的物质,也应该可以吸食掉损坏腐烂的皮肉,再生新的皮肉。
“那……那男人的病,也能治?”
“废话!刚才不是说了嘛——男的只是输精管堵塞,其实更好办!”
或许是看到我脸上的表情变化,几个人都围了过来。
“兄弟,你没事吧!”
“啥好事,能让你乐成这个样子?”
我摆了摆手:“暂时保密啊!”
我寻思着,袁大头两口子的事不能让任何人知道,包括他媳妇让我帮忙这事,都不能让袁大头知道,最好的办法就是在他“干坏事”前实现他的愿望。
晚上郝民圆和袁大头还得各自忙自己事情,吃了午饭,便去睡觉,袁大头媳妇约着小何去村超市买点菜,我觉得是好机会,便等着俩人出了院门,便悄悄进入到袁大头房间。
“袁大哥——睡着了?”
袁大头“噌”的一下坐了起来,一脸的差异。
“兄弟——你……你干啥?”
“有个好消息,我想告诉袁大哥!”
“好消息?”
袁大头用疑惑的眼神瞪了我一眼。
“对啊!我有个朋友,在韩国学了几年脸部修复术,我把嫂子的情况和他说了说,他同意来看看!“
袁大头脸上先是一喜,随即神情黯淡了下来。
“先谢谢兄弟的好意,为你嫂子的脸,我带她几乎看遍了全国有名气的大医院,都治不好,看来我只有指望金蛤蟆啦!”
“我朋友不一样啊!他一只在国外深造,这次回来探亲,行不行的就让他试试呗?
犹豫了一下,袁大头点了点头:“也行!这金蛤蟆我也未必能抓得到,就……就死马当活马医吧!”
一个小时后,一辆出租车停到了村内的十字路口,一个戴着金边眼镜的中年男人下了车,他环视了一圈,看到了站在路边的我,朝我笑了笑。
带着金边眼镜男来到袁大头家。
袁大头很激动,双手在裤子上使劲抹了抹,才伸出去。
“你好,谢谢啊!”
金边眼镜男微微点了点头:“我先看看情况,这次恰好带来了刚发明的新药,叫‘极速复肤膏’,应该可以帮助受损的皮肤再生——当然还没有开始生产,市面上也还买不到。我只是带来了几管。”
袁大头听得目瞪口呆,只顾一个劲地点头。
“那先带我去看看病者吧!”
带着金丝眼镜男来到卧室,袁大头媳妇用满是疑惑的眼神看着他,门口站着郝民圆和小何,尤其是小何,几乎是用手捂着嘴,才克制住,不让自己笑出声来。
因为金丝眼镜男他俩不但认识,而且比我都熟悉,正是刘希立。
是我导演了这场戏。
刘希立的确是干演员的好材料,光这会儿的表现,就已经比什么当代红星鹿晗之类的强十几倍。
他像模像样观察了一番,若有所思地点了点头。
“咋样啊?”
袁大头忍不住在身后问道。
“问题不大,虽然伤得挺严重,时间还长了些,但伤得只是皮肉,理论上说能治愈好!”
袁大头摸了摸下巴,深吸了口气:“理论上是啥意思?”
刘希立微微一笑:“因为这种药膏还没有投入使用过,之前我们只是在实验室里做过临床实验,真实效果还不确定!”
袁大头愣愣地点点头:“那……那如果有效果的话,啥时候才见效?”
“大概三天就能恢复如初吧!不过这三天内,每天都能看出效果。”说完,他又转身看向袁大头媳妇,“另外还有件事得提前告诉你们,因为这种药膏抹上后,先会把残存的坏皮肉腐蚀掉,所以可能过程有点疼。”
刘希立话刚落地,两口子几乎同时喊道:“疼没事!”
听到可以恢复容貌,两口子——尤其是袁大头媳妇简直一分钟都不能等,催着让刘希立赶紧给抹上。
刘希立摇了摇头:“这个我得先准备一下,可以给我提供一件安静的屋子?”
袁大头忙点头如捣蒜:“行!行!别说一间,五间都行!”
“那好!小刘就当我助手吧!”
说完找我眨了眨眼睛。
按照本命蛊的说法,让袁大头媳妇洗干净脸,然后由刘希立打一针麻药。
一切准备好后,本命蛊让我俩靠后。
半分钟后,我看到窗户外面飞进一群肉眼依稀可见的小红虫子,所有的虫子在屋子里盘旋了一圈后,全都落到了袁大头媳妇的脸上。
我忍不住望去,就看到袁大头媳妇的脸慢慢变红了。
大脑收到了本命蛊的信号:“我有点饿了,带我去吃饭吧!”
啊!
几天前的那个三更半夜,我一个人在水利站后院的墙角扒拉破砖瓦,找蝎子、蜈蚣的事浮现出了脑海,不会……不会又让我这么干吧!
本命蛊应该知道我的想法,立刻回道:“这次很省事,你带我去黄金湖吧!这次我吃饱后,至少两个月不会饿。”
“黄金湖?哪里没有蜈蚣蝎子等毒虫啊!你吃啥?“
“我想吃你们口中的金蛤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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