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5章 呼吸
唐辛听见身后的动静,男人下了床,从房间走了出去。
也许是去抽烟吧,或者去洗澡。
刚才她陪石墨洗了澡,石玉还没有洗漱。
她以为自己很困也会像石墨一样闭上眼睛就快速入睡,结果翻了两回身还是清醒无比,直到听见石玉回来。
灯光忽然暗下来,只留了床边的睡眠灯,她半眯着眼睛看着他上床,把手里的小熊放到石墨的手里,然后躺在他的身旁。
唐辛不知道石玉是不是睡着了,只看见他侧躺在那里一动不动,反正她是睡不着。
不知道看了多久,直到听见特别轻一声:“眼睛闭上,睡觉。”
就像刚才他对石墨说的那样,一模一样。
只是轻了很多。
她立刻闭上眼睛,连呼吸都屏住了。
隔了会,听见一声笑。
唐辛连胡思乱想都顾不上了,竖着耳朵仔细听,再没有一丁点动静,只有石墨熟睡的呼吸声。
心仍提着,不知是什么时候放下的,也不知什么时候睡着的。
醒来时一个人躺在一张陌生的大床上,想起昨晚去摸身旁,一个人都没有。
按开窗帘便看到外面高升的太阳,日光充足晒进房间里面,依然是个好天气。
隐约听见有人说话,细听还有笑声。
石玉斜靠在外间的长沙发上,胡岁丰斜靠着他,石墨坐在石玉腿上,小脚丫踩着姐姐的腿。
姐姐在给弟弟念书,声音完全不同于昨晚和她妈妈顶嘴时,依然带着些童声,念起书来悦耳动听。
女孩子眼睫低垂,目光始终落在纸页上,小男孩一会看书一会看姐姐,时而笑得整张脸都扬起来,阳光一晒眼睛晶亮,时而跟随着她的诵读变得面目沉静,如同在思考。
不得不说,念得真好,唐辛在心里赞叹。
故事本身写得也好。
就是个简单的绘本故事,唐辛看不到画面但能看到很厚一本,每念上一句便翻上一页。
是个关于相约送别的故事,从故事的开头到结尾都在讲述一件事,就是等待。
主角经历了三个小时的等待,终于见到了他想见的那个人。
文字很简单,是最直白的连小孩子都会说的话,可是一页一页念过去,满怀着喜爱之情,是能够从字里行间流泻出来的。
也可能是女孩子会讲故事吧,又或者就是念书这事也是有基因的,唐辛听过石玉给石墨念书,虽说不上情感充沛,但是字句清晰,会随着意境的变换而抑扬顿挫,完全不是他平时说话的样子。
唐辛甚至怀疑把一本新华字典放到石玉手里,他都能念出花儿来。
每每这样想时她就会笑,想起她爸说的那句,这是他们上京人说话自带的节奏,是打娘胎里烙印的语言艺术。
唐辛靠门看了一会,悄悄退回去洗漱,套房里安静得只有细微的水流声,还有朗朗的念书声。
水龙头一关,那声音也断了,唐辛偏过头去再听,应该是念完了,姐弟俩说起话来。
说话时明显情绪还在故事里,话说得又低又轻。
石墨把书翻到最后,指着上面的文字让姐姐继续念。
胡岁丰不想念,嫌太长了满篇的字,于是推给石玉,撒着娇说:“舅舅,你来嘛。”
唐辛慢慢走过去,又站回到门边,看着阳光下偎在沙发上的三个人。
女孩子满脸的笑,小男孩也是,都望着石玉。
石玉把厚厚一本书接过去,手臂圈着石墨的小肚子换了个方向,女孩子立刻凑过去,用脸抵着他的肩。
确实是很长很长的文字,石玉念了好久。
是几篇类似于日记的文字,是主角在分离后写给他心爱的女孩子的信件。
记录了每一天在哪里,他都做了什么,想了什么。
石玉念道:“今天上午,海面终于恢复了平静,我终于有时间可以只为你呼吸了。虽然时间不够,但我还是抓紧每分每秒给你写信,我实在是太幸福了。”
女孩子忽然扬起头,忽然笑了一声,俏生生地说:“舅舅,他是不是一个骗子?”
石玉反问:“怎么说?”
女孩子敛了笑,无比认真地说:“人都该为自己而活,呼吸也是为了自己,而且不管你想与不想,或者想要为了谁,其实都是为自己。”
石玉反而笑起来,点了下头说:“对,要为自己,先为你自己。”
怕她纠结,又说了句:“就像你妈妈那样,你也应该那样。”
胡岁丰也点了点头,“对,所以他是个骗子,没有哪个女孩子会相信的。”
石玉仍是笑着,被石墨推了下手又继续念起来。
十二岁的女孩子问题很多,相信一些,质疑一些,每每都要停下来探讨,只要石玉坚定地回答,她就相信。
有一封信里写道:“你那天在我眼里看到了答案,就是在港口告别的那天。你很容易读懂我的心思,不是吗?”
胡岁丰当即发问:“舅舅,他是不是从来没有说过他喜欢她?如果没有说过,别人又怎么能知道呢?她又不是他肚子里的蛔虫。”
石玉似在回想,石墨先给了答案:“没有。”
唐辛忍不住笑,两岁多的小男孩哪里懂得什么叫喜欢,只不过是在姐姐念书时从来没有出现过这个字眼,他记住了而已。
一个明明很浪漫的绘本故事,愣是被这三个人给解读得极为现实荒诞。
唐辛以为反驳这么多一定念不下去了,可事实就是问题探讨完了便继续,直至把全书念完。
故事的结尾,停笔于最后一封信,最后一句是:
“我现在不需要再多说什么,这一切已经足够美好。好吧,我不说了,你去吧。一想到你,我就笑了。”
石玉缓缓念完,时间如同定格。
石墨的小手扶着他的手,把视线从满页的文字移到爸爸脸上,父子俩对视着笑起来。
良久,胡岁丰长叹一口气,半是笑半是恼地说:“所以说女人傻,只要男人肯花点时间随便写上几笔,就以为他是真心的,真可笑,连句喜欢都没有说过的男人,哪怕写个万字血书也不值得她的半点喜欢。”
唐辛扑哧笑出声,听听,多睿智,这就是立志以她大姨为榜样不肯结婚的女孩子,才十二岁已然把男人看得透透的,偏偏无比信任她舅舅,撒起娇来还像个小女孩。
她舅舅可不是什么好男人,是这天底下最坏最坏的男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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